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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六七八九十十十嘉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项三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一、投标须知、招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无效的情形、废标的情形、开标和评标、授予合同一、质疑与投诉二、其他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3 . 2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 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2、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 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 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4 .评标4.1 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4.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 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 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 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3、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 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4.3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 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5 .保密5.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 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5. 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4、L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1.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1. 3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1.4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1. 5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1. 6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清单(含品牌、型号等);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
5、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1.9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1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11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12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1. 13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九、废标的情形1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
6、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授予合同1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1.1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 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 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
7、,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3 邮寄地址为()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2.1 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 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 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2. 2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 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2. 3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内,借故拖延、拒签合
8、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十一、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L供应商质疑1.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对采购过
9、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1.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十二、其他1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
10、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我省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城市及周边地区的不少污染企业被关停或搬迁,其原址土 地被再次开发利用,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由于污染企业长期粗放的生产方式,可能导致各种 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渗漏和排放等途径,在其原址和周边土壤中累积,形成污染场地。这些污染场地如不 经妥善治理修复,就被直接开发利用,特别是被用作居住、商业等非工业用途,将直接威胁环境安全和 人体健康。因此,全面规范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开发利用行为,积极推进退役场地风险评估和治理修
11、复, 既是防治土壤污染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全省集约用地的重要保障,更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 要求。因当地规划调整并考虑到自身的长远发展,考虑其原址地块再生产过程可能存在一定土壤污染风险, 根据嘉环桐(2019) 17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出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污染地块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上述退役场地需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以了解其是否存在污染,便于后 续的开发利用。二、调查目的和任务1 .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系退役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对退役场地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初步采
12、 样分析,以核查其污染物浓度是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并且经过分析确认地块是否为污染 地块。2 .调查任务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场地的历次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 分析,根据前期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以及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场地的概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监 测方案,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完善,根据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最终根据场地概况以及监测结果,编制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三、工作依据3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2004年8月28日;(2)中华人民共
13、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1月1日实施;(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5)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466 号,2014 年 5 月 14 日;(6)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8)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8号文件,2
14、008年9月2日;(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155号,2011年 7月29日;(10)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8) 7号,2018 年4月2日。4 .技术导则与规范(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 1-2014);(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5)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6)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
15、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8)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项目工作流程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 作程序如图5-1所示:项目启动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调查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是否需要详细采样分析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否图5-1场地调查工作流程第二 阶段 场地 环境 调查1L 初步采样分析注:本次调查仅限于红色框内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内容。五、监测方案的实施1. 土壤监测方案1.1 采样原则为了调查退役场地及周边土壤受污染的程度,根
16、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浙 环发20088号),结合退役场地的实际情况,监测因子、布点选择按以下原则:监测因子选择原则a、毒性、环境危害较大的物质;b、持久难降解物质;c、有相关标准的优先选择。采样监测点布设原则布点是土壤环境调查的关键环节。布点不当可能发现不了污染,造成误判。布点数量应当综合考虑 代表性和经济可行性原则。鉴于具体地块的差异性,布点的位置和数量应当主要基于专业的判断。原则上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W5000m2, 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
17、, 土壤采样点位 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考虑到场地使用功能分区明确,各区域污染特征差异明显,根据原场地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选择 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地块,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 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危废堆场、污水处理站等,并在场地附近设置清洁对照点。L2监测点位及项目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 2-2014)以及“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 术指南的公告”等文件,并结合场地的特征,本次土壤监测采用分区布点法。L3监测频次、采样与分析采样一次,监测和分析均按照有关规范执行。1.4 执行标准根据场地规划用途,具体标
18、准参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相应用 地类型的筛选值。2.地下水监测方案2.1采样原则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等文件,结合退役场地的实际情况,监测 因子、布点选择按以下原则:监测因子选择原则a、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要求控制的常规监测项目,以满足地下水质量评 价和保护的要求。b、根据本地区地下水功能用途,酌情增加某些选测项目。c、根据退役场地污染源特征,选择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
19、目。d、所选监测项目应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行业性监测技术规范、行业统一分析方法。初步采样监测点布设原则a、根据场地的地下水流向,分别于场地内可能发生污染物渗透区域(污水站等)、场地上游及下 游分别设置一个监测点,对于场地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b、对于地下水,一般情况下应在调查场地附近选择清洁对照点。2. 2监测点位和监测因子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 2-2014),地下水采样按三角形布点,调查场地内及周边 共布设3个监测点。2. 3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采样一次。监测和分析均按照有关规范执行。3. 4执行标准
20、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尚未分区,地下水水质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m类标准。六、成果质量要求1、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应以电子和书面方式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包括报告书、图件、附件材料 等。(1)报告书应包括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2)图件应包括地块地理位置图、地块平面图、土壤污染物浓度分布平面图及截面图、地块土层 分布截面图、地下水位等高线图、地下水污染物分布图等;(3)附件材料应包括相关历史记录、现场状况及工作过程照片、钻孔柱状图、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测绘报告、建井记录、洗井记录、手持设备日常校准记录、原始采样记录、现场工作记录、实验室检测 报
21、告、专家咨询意见等。2、如检测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后续评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 人不再另行支付。七、项目要求:1 .招标项目一览表具体内容如下:服务范围: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洲甸公路以南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区域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服务费用不得超过200万元。2 .报价要求序号调查面积单项最高限价(基准价) (单位:人民币元)1地块面积10亩以下的部分(含10亩)60000元/个地块2地块面积10亩-50亩的部分(含50亩) 1000元/亩3地块面积50亩以上的部分 600元/亩本项目以价格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具体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以成交价格按差额累
22、 计的方式进行结算。实施期间单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含所有人员工资、 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利润、税金等合同包含 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价报价超出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 做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要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服务周期1年(如服务费达到预算金额时,中止合同)(如果出现项目跨越时间 段,则服务周期须截至该项目相关服务工作完毕)2服务时间要求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开展检测工作,每个地块达到检测条 件后30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初步调查报告,出具初步调查报告后15天 内通过专家评
23、审并完成环保主管部门备案。3质量要求根据嘉环桐2019) 176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出让前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出具符合环保主管部门备案要求的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4付款办法单个地块的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后一次性 付清。5注意事项调查报告所需的专家评审费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二、资格文件三、技术商务文件四、报价文件五、合同及验收参考文本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二、评标原则三、注
24、意事项四、评分标准五、开评标程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项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 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 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桐开高采2023-019-1项目名称: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项三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米购需求:标项三标项名称: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2023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标项三数量:1预算金额(元):2000000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1 .投标函致
25、: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 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 .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 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 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4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_Ho5 .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投
26、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7 .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 .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 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 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
27、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 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28、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元、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元、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中小企业政策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9、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30、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年 月 日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1 .项目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出生年月性别上岗资格证明相关工作经验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每个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盖章):2 .项目业绩情况表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实施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盖章):日 期:年 月 日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投标报价1地块面积10亩以下的部分(含10亩)元/个地块2地块面积10亩-50
31、亩的部分(含50亩)元/亩3地块面积50亩以上的部分元/亩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 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年 月 日五、合同及验收参考文本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 照 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32、)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 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 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 项支付:(
33、1) 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时支付; 时支付; 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 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 (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 (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 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
34、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3、本金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单个地块服务合同见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
35、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附件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日签订地点:有效期限: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 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jyj a.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 (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36、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
37、违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北京时间,线上 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czt. zj. gov. 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 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czt. zj. gov. cn/)
38、在线投标响应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 B 9: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 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 财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 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39、”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 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 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 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 话:传
40、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 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 .技术服务的目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同时出具调查报告。2 .技术服务的时间要求:年 月日至年 月日。3 .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染-2018) 等系列标准方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 .
41、技术服务地点:*地块。2 .技术服务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依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染018) 技术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 .提供技术资料:(1) *地块的未来规划文件和相邻地块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桐乡市区域农 业、水文、地质、土壤等必要的技术资料;2 .提供工作条件:(1)无;3 .其他:无。4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进现场前5个工作日电话通知乙方。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42、)。2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经费等信息。2 .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人员。3 .保密期限:丞么。4 .泄密责任:依据第十二条约定处理。乙方: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2 .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人员。3 .保密期限:丞么。4 .泄密责任:依据第十二条约定处理。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
43、一的,一方可以 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2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无。报告提交方式:乙 方提交经生态环境局评审的调查报告和相关附件纸质盖章版给甲方。第八条:双方确定: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旦(甲、 双)方所有。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工(乙、 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
44、约金(支付违约 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2 .落实本项目实施进度;3 .进行相关事宜沟通协调。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 .发生不可抗力;2 . 无。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 第一种方式处理: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年 月 日桐乡市政府采购商品(服务)验收合格通知单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