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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招聘法学类模拟试卷七单选题1.多媒体中的“媒体”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存储信息的实体;二是指表达与传递信息的载体。(江南博哥)是存储信息的实体。A.文字、图形、磁带、半导体存储器B.声卡、磁带、半导体存储器C.文字、图形、图像、声音D.磁盘、光盘、磁带、半导体存储器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通常所说的“媒体(Media)”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信息的物理载体,即存储和传递信息的实体,如手册、磁盘、光盘、磁带以及相关的播放设备等(本题只涉及存储信息);二是指承载信息的载体,即信息的表现形式(或者说传播形式),如文字、声音、图像、动厕和视频等,即CCITT定义的存储媒体和表示媒体。表示媒体又可以分
2、为三种类型:视觉类媒体(如位图图像、矢量图形、图表、符号、视频和动画等)、听觉类媒体(如音响、语音和音乐等)和触觉类媒体(如点、位置跟踪,力反馈与运动反馈等)。视觉和听觉类媒体是信息传播的内容,触觉类媒体是实现人机交互的手段。单选题2.甲出门打工前,曾当众发誓“定要挣同30万元,将破败不堪的1日房推倒重建。绝不会在旧房上再花一分钱”。半年后,因强台风将至,甲的邻居乙觉得甲过于乐观,不一定能够挣回盖房的钱,眼前还是将1日房保住比较实在。乙于是花费5000元将甲的房屋予以加固和维修。台风过后,甲的旧房安然无恙。甲中奖50万元后回家拆旧盖新房,乙清求甲返还房屋维修费及利息,遭到甲的拒绝。下列表述正确
3、的是()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B.甲、乙之间成立不当得利之债,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C.甲、乙之间成立合同关系,甲应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D.乙的主张不成立,甲无须支付乙5000元及利息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乙的管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甲)明示的意思,构成不适当管理,并且本人拒绝主张不适当管理的利益,因此甲对乙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以及所负担的债务)不承担补偿的义务.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中,由于甲计划将旧房推倒重建,乙虽花费一定费用将甲的房屋予以维修,但违反了甲的经济计划,甲所受利益属于“强迫得利”,应当对甲所受的利益予以“主观化处理”,甲所受利益视为
4、不存在,甲、乙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B选项错误。订立合同须经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并要求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故C选项错误。单选题3.下列关于TCP/IP协议叙述不正确的是()。A.TCP/IP是Internet中采用的标准网络协议B.IP是TCP/IP体系中的网际层协议C.TCP是TCP/IP体系中的传输控制协议D.TCP/IP协议采用网络接口层、网际层、传输层三层模型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TCP/IP协议由网络接口层、网际层、传输层和应用层组成。单选题4.数字签名的作用是()。A.接收能确认信息确实来自指定的发送者B.发送方不能否认所发信息的内容C.接收方不能伪造信息内
5、容D.以上三个作用都有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数字签名,就是只有信息的发送者才能产生的别人无法伪造的一段数字串,这段数字串同时也是对信息的发送者发送信息真实性的一个有效证明。单选题5.拓海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拓海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A.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D.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对于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执
6、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
7、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而对于终结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05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8、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故选D。单选题6.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下列不属于前述除外商品的范围是()。A.鲜活易腐产品B.交付的报纸、期刊C.最新发售的电子产品D.消费者定作的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
9、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故本题答案选C。单选题7.关于法规的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均有权审查法规的合法性B.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C.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将其直接撤销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A选项正确。2015年立法法修订时,新增常委会工作机构审查法规的合法性。这样,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均有权审查法规的合法性。B选项正确。2015立法法修订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C选项正确。两央、两高、一委(省级常委会)有权提出审查备案的法规合法性的要求。D选项错误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单选题8.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一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测查考生法律专业知识(立法)水平。立法,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和解释
12、法律、法规的活动,故A错误。一元立法体制仅指立法权由中央统一行使,故C错误。立法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职权行为,任何政党、企事业单位、个人均不能进行立法活动,故D错误。单选题9.显示器的灰度等级是指()。A.显示屏幕的水平和垂直扫描频率B.显示屏幕上光栅的列数和行数C.可显示不同颜色的总数D.显示像素的亮度可以变化多少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灰度是指亮度的明暗程度。一般把有黑一灰一白连续变化的灰度值量化为256个灰度级,灰度值的范围为0255,表示亮度从深到浅,对应图像中的颜色为从黑到白。单选题10.在互联网中,属于中国国别的域名是()。A.CAB.JPC.CND.UK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中国
13、国别的域名是CN。单选题11.法与政策作为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在当代政治和法律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列关于法与政策的区别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党的政策是党的意志的体现B.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政策主要依靠宣传教育和纪律保证实施C.法律具有较大稳定性,政策则具有较大灵活性D.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要比政策广泛得多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法与政策的区别。一般而言,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为广。单选题1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
14、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考点: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详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的途径是民事抗诉。这道题考察的其实是,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抗诉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检察院提出民事抗诉的事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
15、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三款,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陪审员受贿也属于检察院通过民事抗诉进行民事检查监督的范围之内事项,选项A是应选选项;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主体是审判人员,证人接受礼金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抗诉的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因此,选项B不是应选选项;法宫周某和陈某是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主体,但是,他们的行为不是审理案件中的行为因此,不属于民事抗诉的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因此,选项C、D不是应选选项。评论:正确解题的关键在于民事检察监督与民事抗诉的概念转换。单选题13.小王将自己的一部苹果手机作价4
16、000元出售小李,后小王告诉小李4000元的价款请求权转让给了其朋友张某。但在交货前一天,甲的手机被盗。则小李()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B.得对小王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张某的给付请求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解除以及债权让与中债务人的抗辩权问题。本题中,小王与小李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小王负有将手机交付给小李的义务,但在交付前该手机被盗,已经形成履行不能,小李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可以向小王主张合同解除权。由于合同可以解除,则债务人小李可向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张某主张合同已消灭的抗辩权,故本题答案
17、为A。单选题14.通过无线网络与互联网的融合,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递给用户,指的是()。A.可靠传递B.全面感知C.互联网D.智能处理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通过无线网络与互联网的融合,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递给用户,指的是智能处理。单选题15.采用“进程注入”可以()。A.隐藏进程B.隐藏网络端口C.以其他程序的名义连接网络D.以上都正确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就是把我的代码,添加到已经远行的远程进程的方法,远程进程不是指的在别的机器上面的进程,是指被注入的进程,在local进程之外的进程(宿主进程)。也叫线程“插入技术”,木马经常用到这种技术用来躲避杀毒软件的查杀。单选题16.201
18、7年5月1日,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1年,租金月付。入住前,乙未征得甲的同意便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2018年3月1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付上月租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部分无效B.乙无正当理由未给付租金,故甲有权直接解除合同C.乙未经甲的同意装修房屋,故甲有权解除合同D.乙未经甲的同意装修房屋,故甲有权请求乙恢复原状,且所有费用均由乙承担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迟延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及租赁关系中的装修问题。依据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
19、不定期租赁。故选项A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未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甲只可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径行行使合同解除权。故B选项错误。依据合同法第223条第2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单选题17.以下属于CtoC网站的是()。A.阿里巴巴全球贸易信息网B.当当网上书店C.“支付宝”支付平台D.易趣竞拍网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C2C的意思就是个人与个
20、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旧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BfoC又称B2C。是英文Business-to-Customer(商家对顾客)的缩写,而其中文简称为“商对客”。“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GtoC电子政务指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电子政务,又称作G2C,是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为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单选题18.乙的下列行为中,构成对甲的专利权侵犯的有()A.甲仅享有BMW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乙未经
21、甲同意,擅自仿造甲享有专利权的BMW汽车模型出售B.甲享有BMW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乙购买了10辆由丙生产的侵犯甲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汽车,全部用于出租经营C.甲享有“伽利略”电子显微镜的产品专利权,乙工厂未经甲允许,擅自仿制了20台“伽利略”电子显微镜,交给工厂的科研部门用于科学研究D.甲享有“伽利略”显微镜的产品专利权,乙工厂未经甲允许,擅自仿制了20台“伽利略”电子显微镜销售,甲起诉乙侵犯专利权,乙在诉讼中证明其仿制的“伽利略”电子显微镜与在甲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丙公司的专利技术实质相同 参考答案:C单选题19.决定微型计算机运算速度的两大部件是()。A.运算器和硬盘B.CPU和控制器
22、C.内存和外设D.CPU和内存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CPU和内存组成了微机的主机部分,因此主机决定了微型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单选题20.甲、乙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乙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后续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上诉人死亡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应当视为撤回上诉B.法院可以根据上诉材料缺席判决C.法院应当通知其女儿丙参加诉讼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四)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3、因此本题选D是正确的。单选题21.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B.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C.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D.如果安装合同已经满足付款条件,但乙公司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
24、款,与甲公司私下协商留1%的工程款暂不支付,则乙公司与丙公司买卖合同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因此选项A错误,只要法律或合同未作排外性规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为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款的条件的这一约定应属有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应为先
25、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选项D错误,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视为已经成就。故本题答案为B。单选题22.若某通信链路的数据传输速率为2400bps,采用4相位调制,则该链路的波特率是()。A.1600波特B.1200波特C.3800波特D.2600波特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单选题23.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
26、记?()A.兼并登记B.设立登记C.变更登记D.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考点:公司登记。详解: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成为了甲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而不属于吸收合并。所以选A.评论:“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这句话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字号与企业的名称不完全相同,举例来说,“江苏省苏州市某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名称,而其中的“某某”才是字号。若不清楚
27、此区别,则会由于“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这句话而将本题中的合并当作吸收合并而答错。单选题24.在()视图显示方式下,编辑Word文档时不会出现标尺。A.普通B.全屏C.页面D.Web版式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编辑Word文档时,在全屏视图显示下不会出现标尺,在普通视图、页面视图和Web版式视图下都可以显示标尺。单选题25.下列关于子网掩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子网掩码不是网络上某台主机的地址B.子网掩码可以用来进行信息加密处理C.子网掩码可以用来判断两台主机是否在同一子网中D.子网掩码可以用来对网络信息进行流量控制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子网掩码不能单独存在,它
28、必须结合IP地址一起使用,是一种用来指明一个主机所在的子网以及主机的位掩码。因此它不可以作为网络上某台主机的地址,A正确;子网掩码是一个32位地址,是与IP地址结合使用的一种技术。它的主要作用包括:(1)用于屏蔽IP地址的一部分以区别网络号和主机号,并说明该IP地址是在哪一网段上;(2)用于将一个大的网络划分为若干个小的子网络,而划分子网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流量控制,所以C正确,D正确。综上,答案为B。单选题26.甲商场委托乙制衣厂进行服装制作,由甲商场提供设计样式和衣服面料。服装制作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商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B.乙制衣厂有权随时解除合同C.甲商场乙制衣厂终
29、止合同关系,均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D.甲商场乙制衣厂终止合同关系,均属于违约行为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依据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单选题27.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30、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A错,给付人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任意为给付,不发生不当得利。B错,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指管理人认识他所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并通过自己的管理行为增加本人利益或避免本人发生损失的主观意思。C错,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选题28.甲建材公司发明了一种仿古瓷砖,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均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将该项专利分别给予了乙公司在我国、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A.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仿古瓷砖,进口至我国销售B.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仿古瓷砖,改进后销售C.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仿
31、古瓷砖,用于某建材商的建材性能实验D.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仿古瓷砖,通过L国货船运载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
32、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选项C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符合第4项,选项D对应第3项。故本题答案为C。单选题29.通常把计算机网络定义为()。A.以共享资源为目标的计算机系统B.能按网络协议实现通信的计算机系统C.把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台计算机互联起来构成的计算机系统D.把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多台计算机在物理上实现互联,按照网络协议实现相互间的通信,以共享硬件、软件和数据资源为目标的计算机系统 参考答案:D参考
33、解析:选项A描述了计算机网络的目标;选项B描述了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技术保障:选项C描述了计算机网络的物理表现。而计算机网络应该是上述三者的集合。单选题30.二楼住户甲见一楼住户乙家的后面有较大的空间,遂在未经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家的纸箱堆放于此。过年时,三楼住户丙在无意中将手中烟头丢下引燃了甲堆放的纸箱,导致乙房屋被焚毁。对乙房屋的损害,甲丙应承担的责任是()A.甲丙负连带责任B.甲丙负按份责任C.甲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丙承担侵权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多因一果中的连带责任问题,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标准是,每一侵权行为都足以造
34、成同一损害后果才构成连带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单选题31.主机甲向主机乙发送一个(SYN=1,seq=11220)的TCP段,期望与主机乙建立TCP连接,若主机乙接受该连接请求,则主机乙向主机甲发送的正确的TCP段可能是()。A.(SYN=1,ACK=1,seq=11221,ack=11221)B.(SYN=0,ACK=0,seq=11221,ack=11221)C.(SYN=1,ACK=1,seq=11220,ack=11220)D.(SYN=0,ACK=0,seq=11220,ack=11220)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主机乙收到连接请求报文后,如同意连接,则向甲发送确认。在确认报文段中
35、应把SYN位和ACK位都置1,确认号是甲发送的TCP段的初始序号seq=11220加1,即为ack=11221,同时也要选择并消耗一个初始序号seq,seq值由主机乙的TCP进程确定,本题取seq=11221与确认号、甲请求报文段的序号没有任何关系。单选题32.甲公司于5月10日致函乙公司,愿意以单价1200元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型号为7411的手机1000部,乙公司也于同日致函甲公司,欲以每部1600元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型号为7411的手机500部。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回复。1个月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拒绝收货、付款。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关系应如何认定?()A.合同关系未成立B.合同
36、关系成立C.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D.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要约更改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交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复属于对甲公司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既然甲公司未再回复,则甲乙之间不成立合同关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单选题33.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
37、公司所有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董事违法行为的归入权以及股东代表诉讼。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47条。AB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单选题34.甲下班回家途中,被从某楼房中扔出的一个烟灰缸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烟灰缸是从哪一家扔出的。关于甲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有权请求所
38、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烟灰缸,则甲无权要求乙对损害予以补偿D.甲如不能证明烟灰缸是谁扔的,则由甲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南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题中,甲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故D选项错误。甲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甲的损害予
39、以法定补偿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单选题35.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股发行承销协议。约定:证券公司包销实业公司2000万股,每股面值10元,承销期为50天。在承销股票的过程中,若由于发行股票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其他由于承销方过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来承担。乙在承销甲的股票的过程中发现实业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有关宣传资料中有重大遗漏,实业公司公布的负债表中未列明欠缴国家税款76万元的事实。采取补救措施后,造成49万余元的损失。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A.乙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B.依据合同的约定,应当由乙来承担该49万余元的损失C.依据法律规定,发行人
40、甲须对于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D.该49万余元的损失,应当由甲乙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考查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法律责任。A选项正确。证券法第31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证券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是合同关系。证券法第30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3)
41、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5)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6)违约责任;(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本题目中为包销证券。虽然双方有若由于发行股票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其他由于承销方过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来承担的约定,但是依据证券法第20条的规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即便有约定,发行人甲不能因与他人的约定而免除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所以本题目中对于
42、文件有重大遗漏造成的49万余元的损失,应当由甲实业公司负主要责任。乙证券公司在销售股票前并未发现文件中有重大遗漏,而是在销售中才发现有重大遗漏,属于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尽核查义务,故应当负担次要责任。本题目选择错误答案,所以B选项当选。单选题36.甲公司于2000年3月为其生产的酸奶注册了“乐乐”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2004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牛奶的乙公司将“乐乐”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的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消费者误认,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B.即使“乐乐”不属于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也侵犯了甲公司的
43、商标权C.甲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商号登记D.乙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保护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
44、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而C选项中,对于商号的撤销应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所以本题选B是正确的。单选题37.下列不属于高级编程语言的是()。A.汇编语言B.Basic语言C.C
45、+语言D.Java语言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汇编语言是面向机器的程序设计语言。在汇编语言中,用助记符代替操作码,用地址符号或标号代替地址码。这样用符号代替机器语言的二进制码,就把机器语言变成了汇编语言。使用汇编语言编写的程序,机器不能直接识别,要由一种程序将汇编语言翻译成机器语言,不是高级语言的一种。单选题38.甲和乙系夫妻,结婚五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D
46、.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规定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此,乙的父母将房屋赠与乙,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中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
47、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由此,甲用婚前财产投资股市,获得投资收益40万元,此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除能证明乙与丙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据此,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单选题39.甲工厂因建造办公楼,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建设工程。楼房建好后,甲因向丙银行借款(本息合计)1000万元,将该办公楼抵押给丙,双方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办公楼占用范围内的建设使用权的抵押登记。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尚欠乙工程价款600万元,乙催告后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