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各章重点复习讲义(十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各章重点复习讲义(十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各章重点复习讲义(十二)第十二章考核奖惩第一节考核一、考核的含义考核是监狱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罪犯在一定时期内的服刑 改造表现进行的综合考察与评定。考核是行刑权的具体表达。对罪犯的考核是监狱行刑权的组成部 分,可以客观地反映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态度和现实表现,为正确实施 奖惩提供依据。我国监狱十分重视对罪犯的考核工作,自建国初期, 对罪犯实行“评审制”以来,先后采用“联改联产考核制”、“日规则”、 “以分计奖、以分折刑制”、“百分考核制”等考核方法,在不断实践 的基础上,形成目前在全国监狱中推行的“计分考核制”。考核以罪 犯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学
2、习、参加劳动为主要 内容。考核是狱政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罪犯的考核,可以 衡量罪犯改造的成效,可以对罪犯的改造行为和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价, 使罪犯明确与改造目标的差距,从而到达鼓励罪犯改造的目的。二、考核的实施原则(一)直接考核原则是加刑、执行死刑,一般是指对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理。三、奖惩的实施要求(一)公正严明 (二)准确及时 (三)管教结合 (四)奖 惩与处遇相结合四、行政奖惩的适用条件与程序(-)行政奖励的适用条件1 .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的条件根据监狱法第57条第一款的规定,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第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
3、认罪服法表现的;第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第四、节约原材料或保护公物,有成绩的;进行技术革新或传授 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第五、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奉献的;对国家和社 会有其他奉献的。2 .离监探亲离监探亲是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是 监狱对罪犯的一种行政奖励。(二)行政惩罚的的适用条件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监狱应给予警告、 记过和禁闭:1 .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2 ,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3 .欺压其他罪犯的;4 .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5 .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6
4、.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7 .在生产劳动中成心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害生产工具的;8 .有其他严重违反监规纪律行为的。当禁闭用作处分时,期限为7天至15天。罪犯禁闭期间停止会 见亲属。(三)行政奖惩的程序对罪犯的行政奖惩,由罪犯所在分监区根据罪犯的表现事实和行 政奖惩的条件,经集体研究,报监区审核,最后由监狱主管领导批准 后即可实施。其中,对被列为重点管理罪犯的离监探亲(特许离监), 须报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罪犯受重大立功奖励的,由监狱罪犯考核 工作办公室提出,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考核工作办公室审核,分管狱政 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对罪犯奖励经狱政管理部门或监狱罪犯考核办公室审核后,对实
5、施奖励的人选实行公示,期限为5-7个工作日。五、狱务公开(一)狱务公开概述狱务公开是向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广泛监督的 一种执法活动。(二)狱务公开的方式(1)借助新闻媒体。监狱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报刊、播送、电视 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宣传狱务公开的做法及其成效。 对狱务公开过程中的重要活动,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 单位来监狱采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宣传。(2)运用狱内宣传手段。监狱可以通过设立狱务公开专栏,运 用监狱报、狱内播送、闭路电视等媒体公布狱务公开的内容,在罪犯 生活区、会见室等场所设置举报箱。(3)开展狱务咨询。监狱机关可以开设狱务公开咨询电话,建 立健全监狱
6、机关领导的接待日制度,及时接待有关咨询来访;完善信 访制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还可以根据狱务公开工作需 要,主动开展街头咨询活动。(4)印发狱务公开手册。(三)监督途径和组织领导1 .监督途径。各级监狱机关要自觉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检 察院的监督。(1)设立举报电话。(2)设置监狱长信箱。(3)建立监狱长接 待日。(4)聘请执法监督员。2 .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狱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机制,把狱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创立现代化文明监狱等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四)狱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狱务公开内容的重点应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 旨;二是监狱服
7、刑人员行为标准;三是监狱执法的主要依据和办事 程序;四是罪犯享有的合法权益;五是对罪犯的奖惩措施;六是监狱 警察执法的有关纪律规定。(三)公开、公正原则依照公开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日记载、周评议、月公布”的 制度。(四)及时原则只有及时对行为做出评价和反响,才会起到预期的鼓励或惩罚的 作用。三、考核的内容考核的内容,是考察评定罪犯现实表现的标准和依据,是监狱改 造罪犯总目标的具体化和标准化,是罪犯行为的具体要求。根据我国 监狱法和司法部1990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 犯的规定,以及改造罪犯的实际需要,罪犯考核内容分思想教育和 生产劳动两部分。对罪犯考核的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十二项具
8、体标准。(一)认罪服法1 ,认罪悔罪,服从判决。即考察罪犯能否成认犯罪事实,服从人 民法院判决,有悔罪表现,彻底交待余罪。2 .学习法律、法规,深挖犯罪根源。即考察罪犯能否积极学法守 法,认识犯罪的危害性,深挖犯罪根源,积极检举揭发他犯的不法行 为。3 .如实向监狱人民警察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即考察罪犯能否经 常主动如实地向警察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转 化思想(二)遵规守纪1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即考察罪犯能否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监 狱人民警察管理,听从指挥。2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标准及其他规定。即考察罪犯遵守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标准的情况。(三)三课学习1.参加各项学习,态度端
9、正。即考察罪犯能否积极参加政治、 文化、技术教育的情况,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认真。2上课认真听讲、记录、作业按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即考察 罪犯遵守三课学习课堂纪律,按要求听讲、记录、完成作业和三课考 试成绩的情况。(四)生活卫生1 .遵守罪犯一日生活标准。即考察罪犯遵守生活制度、内务标准 要求、作息要求、保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情况。2 .保持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即考察罪犯遵守卫生管理 制度,医疗制度及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情况。(五)劳动生产1,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态度端正。即考察 罪犯服从劳动分配,端正劳动态度,积极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及 劳
10、动表现的情况。3 .认真学习劳动技能,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制度。即考 察罪犯积极学习劳动技能,遵守劳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的情况。3,按时完成劳动定额,劳动质量符合规定。即考察罪犯完成劳动任务,实现劳动定额,降低消耗,修旧利废及产品质量等情况。四、考核的方法在对罪犯长期的考核工作实践中,我国监狱总结和推行了许多行 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方法有:(-)记事考核法记事考核法是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典型事 例和突出行为,用文字的形式及时记入“罪犯表现登记簿”,特别是 对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节、结果等要如实记载,并及时 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记事考核法的
11、特点是抓两头,略中间,它的好 处是能为奖惩提供真实、可靠、翔实的材料,能够起到鼓励罪犯的作 用,但缺乏之处是无法反映多数罪犯的日常改造表现情况。(二)评审考核法评审考核法是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进行考察的传统方法,它是通 过周检查、月小结、季评比、半年评审、年终总结等形式,对罪犯一 定时期的改造表现进行的评价。它的具体操作程序是:1 .周检查。以罪犯小组为单位,利用周末指定的时间召开讲评会, 先由罪犯本人汇报本周内改造收获及存在的问题,然后由其他罪犯进 行评议,最后由分管的监狱人民警察对每名罪犯逐一讲评,点明优劣, 并提出新的要求。2 .月小结。以罪犯小组或分监区为单位,进行评比,然后由分监 区长
12、根据罪犯评比和平时掌握的表现情况,综合分析,按上、中、下 三个等级写出评语,并予以公布,同时将评比材料装入副档,为季评 比,半年评比,年终总结积累材料。1 ,季评比。根据罪犯三个月小结的情况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张榜 公布或大会宣布。4 .半年初评。每半年以分监区为单位,对所管罪犯进行一次比拟 全面的评比,对评出表现好的罪犯可予以表扬、记功,或依法提出减 刑、假释的建议;对表现不好的罪犯予以警告、记过等处分。5 .年终评审。年终评审是监狱在每一个年度,对罪犯进行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全面审查和评定罪犯一年来的服刑改造表现的考核方法。 它适用于所有罪犯,每一个罪犯都必须接受和参加监狱组织的年终评 审,
13、对罪犯过去一年内的服刑改造表现的全面的审查和认定。年终评 审的内容包括罪犯的认罪服法表现、遵守监规纪律表现、劳动表现、 接受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情况和本年度奖惩情况。是鉴定罪犯一年 来改造表现的方法,一般由各监狱、未成年管教所统一组织实施,并 填写罪犯年终评审表。年终评审的程序是罪犯自我总结、小组评 议和分监区、监区审查,制作年终评审表,报监狱审批。年终评审表 要装入罪犯服刑档案,是罪犯档案的必备材料,在监狱提请减刑、假 释时,年终评审表是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评审表中罪犯的基 本情况栏目、分监区、监区意见均由监狱人民警察填写,“个人鉴定” 栏由罪犯本人填写,最后由监狱前述评语、加盖公章后
14、,装入罪犯副 档。年终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奖惩大会,对表现好的进行行政、 刑事奖励,对表现不好的要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三)计分考核法计分考核法是我国监狱目前正在普遍采用的考核方法。对罪犯的 计分考核主要依据监狱服刑人员行为标准为内容,逐条进行考核。 罪犯的言行符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标准要求的可记基础分满分, 基础分满分为100分(思想改造分55分、劳动改造45分,两者不得 相互替补)。对具有加、扣分条件的应给予加分或扣分,力口、扣分数 均以百分为基准线,加分在百分的基础上加,扣分在百分基础上扣。 对每月基础分在100分(思想改造不少于55分,劳动改造不少于45 分)及其以上的罪犯,根据所得分
15、数的多少,一般可按比例划分为六 个等级,并相应换算成有效奖分。从一等到六等对应的有效分数分别 为6分、5分、4分、3分、2分和1分。罪犯的年度有效分,是决定 对其进行行政或刑事奖励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对罪犯分级处遇的重要 依据。计分考核方法最大的优点是将罪犯日常改造表现量化,便于考核 比拟,能直观的反映罪犯改造的轨迹,是一种比拟科学的考核方法。计分考核操作的程序是:1 .建立考核工作组织。为了加强对罪犯考核工作的领导,实行监 狱、监区、分监区三级考核。监狱成立罪犯考核奖罚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监狱长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下设考核奖罚办公室,负 责协调、检查和办理日常考核奖罚工作。监区、分监区
16、成立考核小组, 负责对罪犯考核奖罚的具体实施。分管监狱长、监区长、分监区长分 别为相应的考核小组组长,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2 .对罪犯考核的具体运作。实行日记录、周评议、月公布的制度。 “日记录”是指罪犯的每日表现,由主管监狱人民警察依据考核奖惩 方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周评议”是指每周末,以分监区为单位对每 个罪犯本周改造表现及奖罚分情况进行评议。“月公布”即每月由分 监区根据罪犯改造表现登记考核台账,并向罪犯公布考核结果。3 .申请复议制度。4 .加分主要内容。检举揭发不认罪、不服判、传播犯罪方法,纵 容他人犯罪的;检举揭发、制止企图逃跑、自杀、行凶和严重破坏行 为的;检举揭发打架斗殴、
17、聚众滋事、练拳习武、制造凶器、纹身、 赌博和喝酒的;检举揭发私藏现金、便服、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绳 索、棍棒、刃具的;检举揭发破坏生产,消极怠工的,偷拿和损坏公 物的;检举揭发伙吃伙喝、互换食品、浪费粮食的;检举揭发狱内搞 流氓行为的;检举揭发违反操作规程或浪费原材料的;检举揭发成心 制造质量事故的;能主动抢救险情,防止伤亡事故的等。5扣分主要内容。传播犯罪手段,纵容他人犯罪,阅读反动淫秽 书刊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的;逃避改造,装 病偷懒的;超越警戒线,脱离互监组,擅自行动的;攀亲结友,拉帮 结伙的;打架斗殴,聚众滋事,赌博喝酒的;私藏违禁物品的;与外 界人员接触,索取交换
18、财物的;对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纵容、包庇 的;串队串号、私传信件的等。6 .考核中的特殊规定。(1)罪犯同一行为同时涉及几项条款的,可按最高幅度加分或扣分,但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2)老、病、残罪犯,主要考核思想改造表现,对其参加力所 能及的劳动主要考核劳动态度,不考核任务定额;因病住院的罪犯主 要考核思想改造表现和遵医嘱、守纪律、积极配合治疗情况。月思想 考核基础分到达55分(含55分)以上的,单独进行评比,取消一、 二等。原判刑期在三年以下或者剩余刑期在两年以下的罪犯(无前 科),计分可以适当放宽。(3)在劳动生产考核中,凡需计时考核的,按工时定额考核; 凡需计件考核的,按产量定额考核;非
19、计时、计件考核的,可参照考 核内容,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进行考核。(4)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不纳入考核范围。(5)罪犯禁闭期间不参加计分考核,自解除禁闭次日起,恢复 计分。(6)罪犯因犯新罪或漏罪被审查期间,停止计分。如果被判处 刑罚的,取消其累计积分,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重新计分。未被 追究刑事责任的,原累计分仍然有效,在解除审查当日起继续计分。(7)被依法裁定减刑的罪犯,自上报材料之日起扣除原上报减 刑所需要的累计积分,剩余累计积分仍然有效,滚动使用。(8)小组、分监区、监区因罪犯改造成绩突出被监狱授予先进 称号的,所属罪犯可适当获得一次性加分。(9)罪犯依法控告、申诉的不影响考核。
20、(10)新收监的罪犯(不含由其他监狱调入的罪犯)设一个月考察期,考察期间不计分;罪犯刑满释放前三个月可以停止计累积分, 但考核结果可与分级处遇挂钩。(11)罪犯在本监狱范围内调动,应连续计分。如果罪犯跨监狱 调动,调出方监狱应当将累计积分材料转递给接受方监狱,接受方监 狱应当自收押次日起连续计分。五、考核的要求(一)不得使用罪犯进行考核(二)考核与奖惩的结合(三)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第二节奖惩一、奖惩的含义对罪犯的奖惩,是指监狱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罪犯给予行政或刑事的奖励与处分。二、奖惩的种类对罪犯的奖惩可以分为行政奖惩和刑事奖惩两大类。(一)行政奖惩行政奖励有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和准予离监探亲;行政处分有 警告、记过和禁闭。(二)刑事奖惩刑事奖励是指监狱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和假释,刑事惩 罚是指监狱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给予刑罚处分,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