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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违法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认真履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统筹发展和安全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
2、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执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权责清单,融入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
3、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监督科牵头,各科室、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配合)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
4、度,对事故多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县区、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三、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4.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水利部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技术标准后,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六项机制”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将“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监督科牵头,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县区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水
5、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淤地坝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淤地坝、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单位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6.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按照“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托各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
6、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管控,推动在建工程质量有效提升。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组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稽察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单位分工负责)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严格按批复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督促指导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水库安全度汛抽查,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质量不过关等造成垮坝的,严肃追
7、责问责。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督指导,加强新建淤地坝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研究淤地坝养护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重要淤地坝监控设施建设。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创建规模。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单位分工负责)8.强化局属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整治。推动局属单位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8、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单位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法定代表人严格规范履责。(监督科牵头,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9.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水利部制定出台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后,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10.强化水利安
9、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各相关业务科室、水政监察支队、节水中心分工负责)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11.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12.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督
10、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13.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印发通报实施预警,对高风险县区和单位开展重点监管。(监督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14.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科牵头,各
11、水利生产企业分工配合)1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科牵头,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企业分工负责) 12 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序号重点任务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时限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 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
12、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机关党委牵头,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各单位配合2023年12月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2)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监督科牵头,各单位配合2023年12月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3)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4)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
13、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县区、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监督科牵头,各单位配合2023年12月4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5)水利部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技术标准后,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监督科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6)制定“六项机制”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监督科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7)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3月(8)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淤地坝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6月6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9)依托各级水利
14、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施工转包、违法分 包、挂靠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建设科负责2023年12月(10)组织开展重点水利工程稽察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监督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3年12月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11)按计划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年度建设任务。建设科、运管科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2)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运管科
15、负责2023年12月(13)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督指导,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水保科负责2023年12月(14)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规模。农水科负责2023年12月9强化直属单位安全整治(15)推动局直属单位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0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16)水利部制定出台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后,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监督科、建设科、运管科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7)及时制定修订本单
16、位、本部门、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监督科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1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18)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法规科、河长科、水政支队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2提升安全管理水平(19)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运管科、农水科分工负责2023年12月(20)组织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监督科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21)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推进隧洞施工等高危行 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关
17、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22)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物资、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 信息化”(23)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监督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2023年12月15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24)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科牵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2023年12月1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5)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要求规范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监督科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2023年12月(26)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监督科牵头,各单位配合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