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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下)本章学习重点:1、李斯特、凯恩斯和普莱维什的主要理论观点2、这三种保护贸易的共同点和不同点3、掌握保护贸易论者的政策主张第一节 保护贸易论一、李斯特在对古典学派的批评中阐述了自己的保护贸易观点:(1)他认为古典学派的根本缺点是推行所谓“世界主义”而忽视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他认为各国应针对自己的国情实施保护贸易政策。(2)认为古典学派的国际贸易理论强调了各国追求当前的最大利益,却没有考虑各国和各民族的长远利益。(3)认为古典学派片面夸大了自由竞争的作用,否定国家干预经济过程的积极作用。二、李斯特理论的核心生产力理论他把生产力问题看成是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问题。他认
2、为生产力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生产力来源于“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两大因素。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工业的作用比农业的作用要大得多。为了使生产力得到较快发展,国家必须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三、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论。他把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了五个时期: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农工商时期。他认为处于不同时期的国家应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四、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1)保护的目的是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2)保护的重点是有重要意义的幼稚工业;(3)保护的手段是关税壁垒(递增关税);(4)保护的程度,他主张针对工业中的不同行业采取程
3、度不同的保护措施;(5)保护的期限,他认为保护期限过长将会出现保护低效率的结局,因此,对工业部门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应超过30 年。补充:五幼稚产业保护论v 最早是由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 汉密尔顿在他1790年的制造业的报告中提出的,但真正全面阐述和发展这一理论的是德国的李斯特。v 李斯特的幼稚产业理论可概括为三个方面:v 1、幼 稚 产 业 需 要 保 护。当 一 个 国 家 的 工 业 制 造 业刚 刚 建 立 时,资 金 缺 乏,企 业 的 规 模 较 小,技 术水 平 低,因 此 生 产 成 本 较 高,产 品 价 格 昂 贵,质量 也 比 较 差,不 能 和 已 经 发 展 壮
4、大 的 外 国 产 品 竞争。为 了 幼 稚 产 业 的 发 展,政 府 需 要 保 护 国 内 市场,以避免外国产品的竞争。v 2、幼稚产业保护期间,消费者需要作出一定的牺牲。工业制造业刚刚建立的国家,生产水平比较低,生产可能性曲线的位置也就比较低,如果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阻挡外国物美价廉的产品的进口,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那么,国内的无差异曲线只能和本国较低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相切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这就要求本国的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牺牲。v 3、幼 稚 产 业 成 长 壮 大 以 后,使 得 世 界 各 国 都 能 从中 获 益。幼 稚 产 业 经 过 一 定 时 期 的 保 护 以 后,逐
5、 渐成 长,在 实 践 中 获 得 必 要 的 知 识,积 累 了 生 产 经 验,提 高 了 技 术,增 加 了 投 资,扩 大 了 生 产 规 模,产 品的 成 本 也 就 会 逐 步 下 降,质 量 也 会 逐 步 提 高,于 是国 内 可 以 达 到 一 个 较 高 水 平 的 生 产 可 能 性 曲 线。同时,国 内 的 制 造 业 产 品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能 力,政 府 改变 贸 易 政 策,积 极 发 展 对 外 贸 易,又 可 以 使 得 本 国的 无 差 异 曲 线 和 贸 易 曲 线 相 切,达 到 一 个 更 高 的 水平。这 样 不 仅 仅 使 得 保 护 幼
6、稚 产 业 的 国 家 获 利,也使 得 世 界 上 的 其 他 国 家 能 够 进 口 这 个 国 家 已 经 具 有比较优势的物美价廉的产品,从中也可以获利。v 李斯特认为,保护幼稚产业是有条件的:v 第一,保护幼稚产业的范围有限。一个国家不需要保护所有的产业,只有能够成长的幼稚产业才需要保护。如果一个国家有的产业虽然幼小,但是没有面临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竞争的压力和冲击,就不需要保护。有的产业在一定时期里没有成长的条件,也不需要保护,因此需要选择某些应该并且值得保护的产业予以保护。v 第 二,保 护 的 时 间 有 限。对 幼 稚 产 业 的 保 护 不 宜 过 长。经 过 一 段 保 护
7、以 后,可 能 出 现 两 种 情 况:一 种 情 况 是 某一 产 业 经 过 一 段 保 护 以 后,仍 然 无 法 独 立 发 展,这 就 说明 该 产 业 的 基 础 极 为 脆 弱,或 者 其 他 条 件 不 能 配 套,没有 发 展 成 长 的 条 件。这 一 产 业 不 再 适 于 作 为 保 护 对 象。另 一 种 情 况 是 某 一 产 业 受 到 保 护 以 后,逐 渐 发 展 壮 大,生 产 出 的 产 品 成 本 大 大 降 低,能 与 国 外 同 类 产 品 竞 争,应当适时地撤除保护。v 第 三、幼 稚 工 业 成 长 以 后,应 该 补 偿 社 会 为 保 护 其
8、 成 长所 付 出 的 代 价。只 有 当 这 些 幼 稚 产 业 成 长 以 后,能 对 社会做出回报,这种保护才是成功的。v 什么是幼稚产业?v 传统经济学的确定标准有两个:v 一是穆勒(J.S.Mill)标准。某种产业由于技术方面经验不足,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世界市场价格,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度保护,如果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能具备国际竞争力并取得利润,则该产业就是幼稚产业;v 二是巴斯塔布尔(C.F.Bastable,英国经济学家)标准。为保护、扶植现在的幼稚产业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将来利润的现值。v 后来美国经济学家肯普(M.C.Kemp)对穆-巴标准作了修正,肯普总结了前二者的学
9、说,提出被保护、被扶持的幼稚产业,不仅要具有潜在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该产业在成熟之后所获得的未来利润现值要大于保护它时所付出的社会成本,这就是内部经济效益。同时这类产业或企业也要具备外部经济效益,即该企业或产业所掌握的知识、技术可以立即为其他相关产业或企业所模仿和无偿使用,从而使后者得到生产规模的扩大,成本的节约,效益的提高等额外利益,而该先行企业的利润不一定增加。为使先行企业能以将来的利润补偿现在的损失,政府就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v 总之,认为只有符合穆-巴标准的产业在受到保护的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知识和经验对国内其他企业具有外部经济效应,保护政策才是正当的。v 小岛清认为,在确定选择幼稚产业时
10、,不仅仅要考虑到一个企业将来的利润,而且要从提高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水平的角度进行论证,根据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从国民经济的角度选择。v 在 实 践 中,GATT/WTO 条 款 没 有 对 其 严 格 的 定 义表 述,从 而 使 申 请 者 对 幼 稚 产 业 的 界 定 和 选 择、成 员 方 的 审 议 批 准 或 驳 回 造 成 了 很 大 的 伸 缩 性 和不 确 定 性。根 据 理 论 文 献 和GATT/WTO 条 款 的 精神,可 以 把 幼 稚 产 业 定 义 为:处 于 新 建、扩 建、改 造 的、具 有 动 态 外 部 经 济 效 应、成 本 递 减 的 以及 具 有
11、 潜 在 国 际 比 较 优 势 的 进 口 替 代(竞 争)产业。v 根 据 这 一 定 义,幼 稚 产 业 的 内 在 涵 义 和 范 围 界 定可概括为以下五个规定性:v 1、具 有 潜 在 比 较 优 势。一 国 的 贸 易 优 势 分为 静 态 优 势 和 动 态 优 势 两 类:静 态 优 势 是指 建 立 在 分 工 国 现 有 的 要 素 禀 赋 差 异 所 产生 的 比 较 利 益 基 础 之 上 的 现 实、相 对 优 势;动 态 优 势 是 指 在 未 来 随 着 要 素 禀 赋、需 求结 构 等 的 发 展 和 变 化,可 能 在 国 际 竞 争 中获 得 比 较 利
12、益 的 潜 在 优 势。衡 量 应 保 护 的产业是否在分工国具有潜在优势的标准是:v(1)该 产 业 在 保 护 期 内 具 备 赖 以 成 长 壮大的要素禀赋等条件;v(2)该 产 业 是 未 来 一 个 时 期 潜 在 的 主 导产 业,因 此 其 在 国 内 产 业 结 构 中 具 有 高 收入 需 求 弹 性 和 高 技 术 进 步 率 的 地 位。在 上述 条 件 下,如 果 不 提 供 保 护,潜 在 的 比 较优势会被扼杀。v 2、产业竞争力和“毕业”标准。关于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长大”的量化标准,WTO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提出:当发展中国家某产品的出口连续几年在该产品世界贸
13、易中的比重达到3.25%以上时,就被视为有竞争力的产业,我们也可以把这一标准视为幼稚产业的“毕业”条件。当然并不是说没有达到这一标准的产业都算做幼稚产业,还要符合其他几个规定性。v 3、时 间、动 态 因 素。幼 稚 产 业 保 护 论 与 其 他 赞 成保 护 的 论 据 不 同 之 处 在 于,它 是 动 态 的,主 张 的 保护 只 是 暂 时 的,为 保 护 所 付 出 的 代 价 是 短 暂 的、有限 的。因 此,“时 间”因 素 就 成 为 幼 稚 产 业 保 护 论不 可 缺 少 的 方 面,但 它 不 能 依 赖 于 静 态 性 的 规 模 经济 而 成 立,因 规 模 经 济
14、 是 一 个 静 态 概 念,是 指 在 任何 时 点 上 作 为 产 量 规 模 扩 大 的 结 果 而 导 致 的 成 本 减少,而 动 态 经 济(或 时 间 经 济)是 指 整 个 时 间 长 度内 产 量 持 续 增 长 而 出 现 的 成 本 下 降,只 有 后 者 才 能构成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一个重要论据。v v 幼稚产业与规模经济oQpSTACD1D2acH MT1T2v 图中,横轴用来衡量与进口竞争产品的数量,纵轴表示价格。AC 为一个国内生产者的私人平均成本曲线,假定这个企业形成一个单独的产业,而且如果这个企业不存在外部经济和这个经济也不存在其他扭曲,那么AC 也就是社会平均
15、成本曲线。S 为进口供给曲线,需求曲线可能因人口增长或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向右移动。D1表示为时期T1的需求曲线,D2为时期T2的需求曲线。在没有关税或补贴的情况下,生产只能在T2开始,只有在以税率为ST/OS 的关税保护下,生产才能在T1就开始。v 当 需 求 曲 线 向 右 移 动 时,生 产 规 模 就 能 扩 大,成本 将 下 降,而 关 税 就 能 逐 渐 削 减,甚 至 在T2,关税 保 护 就 能 撤 消。显 然,这 个 曾 是“幼 稚”的 产业 长 大 了,但 是,这 实 际 上 是 一 个 假 幼 稚 工 业,同 需 求 曲 线 的 一 个 移 动 联 系 的 静 态 规 模
16、经 济 不 能为 保 护 提 供 论 据。这 不 过 说 明 为 了 建 立 起 一 个 小于OH 产量的成熟产业,需要付出很高的社会成本。v 然而,如果现在我们假定这个企业具有动态外部经济,那么社会平均成本曲线ac 就位于AC 以下,当产量为OM 时,两条成本曲线之间的边际偏离就为ST,如果OM 产量有充分的市场,在国内能够销售出去,那么就应该设置税率为ST/OS 的关税保护,使国内这个产业能在T1生存并生产产量OM。当需求曲线向右边移动时,关税率就能逐步削减,直到T2就可能完全撤除。因此在这里,是国内生产所存在的这种边际偏离所表示的外部性,才为贸易保护提供了论据,而仅仅同国内需求曲线的移动
17、联系起来的国内静态规模经济,它不能成为这个产业需要暂时性保护的充足理由。v 幼 稚 产 业 保 护 的 暂 时 性 因 素 主 要 有:这 种 学 习 本身 就 是 暂 时 的,这 是 产 业 幼 稚 时 期 的 一 个 特 点。在 产 业 幼 稚 时 期,可 能 被 迫 使 用 关 税 为 它 提 供 保护,但 一 旦 这 种 产 品 的 进 口 已 经 完 全 被 国 内 生 产所 替 代,关 税 的 保 护 就 能 撤 除;而 且 如 果 这 个 企业 已 经 确 立 起 了 本 应 避 免 的 垄 断 地 位,从 而 它 已在 正 常 利 润 以 上 从 事 生 产,这 种 贸 易 保
18、 护 就 应 该中止。v 4、在 本 国 市 场 前 景 较 好、具 有 成 本 递 减趋 势 的 产 业。严 格 地 说,就 是 要 求 被 保 护的 幼 稚 产 业 在 长 大 后 给 社 会 带 来 的 收 益 足以 弥 补 社 会 为 保 护 它 付 出 的 成 本,这 也 即所谓的穆勒-巴斯塔布尔标准。v v 穆勒-巴斯塔布尔标准 OQPS2SS1S1S2DKLJF EBQ1Q2STv 我们先假定潜在的幼稚产业由一个单独企业组成,学习过程仅仅限于初期。上图中S1 S1 表示初期的幼稚企业的供给曲线,S S 为这种产品的进口供给曲线,OS 为进口价格,D 为需求曲线。在关税为ST 的保
19、护下,国内产量为OQ1,为生产OQ1 所付出的成本SS1KL,这是关税保护带来的生产扭曲成本,或者说生产方面的纯福利损失,另外这个关税保护造成的消费成本为FBE。这两个成本的总和代表了学习投资的成本。这个投资引起供给曲线(边际成本曲线)在后期移动到S2S2。在这条新的供给曲线下,最优产量变为OQ2,这时这个企业的边际成本就等于进口成本。v 如果在后期实行自由贸易也即撤除关税壁垒,那么,来自这个学习投资的收益就为SS2J。如果在后期虽然学习已经停止,但仍然实施关税保护,那么,学习投资的收益面积SS2J还应减去由于关税带来的保护成本v 按照巴斯塔布尔的观点,要求后期的平均成本必须低于进口价格,这是
20、因为初期的学习投资必须得到补偿。事实上,当边际成本等于进口替代成本时,平均成本肯定低于它。v 5、具 有 动 态 内 部 经 济 效 应 尤 其 是 外 部 经 济 效 应。当 某 企 业 的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了 一 种 无 形 的 资 本 财 富,在 以 后 的 时 期 内 将 使 其 他 企 业 不 必 为 之 付 费 而 共享 其 收 益 时,就 具 有 了 动 态 外 部 经 济 效 应。在 这种 情 况 下,就 存 在 着 社 会 边 际 收 益 大 于 私 人 企 业边 际 收 益 的 情 形,在 产 权 明 晰 的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先 行 企 业 一 般 不
21、愿 意 做 这 种 投 资,不 愿 意 承 担 学习 期 间 的 损 失 和 风 险,所 以 就 需 要 关 税 或 非 关 税壁 垒 这 种(国 家)手 段 来 促 其 实 现,即 所 谓 肯 普 标准。v 但 是,如 果 某 一 产 业 具 有 动 态 内 部 经 济 效 应,而又 由 于 企 业 信 息 的 不 完 善、资 本 市 场 发 展 不 充 分和 无 偿 占 用 等 存 在 着 某 些 经 济 扭 曲 或 失 真,也 必须 通 过 贸 易 壁 垒 干 预 来 改 变 生 产 模 式,从 而 保 护新建工业的成长。v 根 据 上 述 五 个 规 定 性 选 择 幼 稚 产 业,也
22、 就 确 立 了幼 稚 产 业 保 护 的 范 围、时 间 性、经 济 合 理 性 和 动用 社 会(国 家)手 段 的 必 要 性,以 及 与WTO 精神一致的合法性。第二节 超保护贸易论 兴起于大危机之后,危机使凯恩斯看到仅靠市场机制的力量和自由竞争的调解已难以实现国家经济的协调和稳定的发展,必须由政府出面对经济加以调节才行,尤其是市场问题需要政府加以开拓和保护,主张由国家干预对外贸易,重新推行重商主义的各项政策,一方面设置贸易壁垒挡住未来商品,另一方面采取措施鼓励出口,以此来保持外贸顺差,解决失业问题,因此它的外贸理论又叫“新重商主义”。一、凯恩斯对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1)他认为
23、传统贸易理论所说的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包括劳动和资本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都能得到充分使用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2)他认为传统贸易理论在分析国际收支自动调节平衡的问题时忽略了外贸顺差的重要性。二、凯恩斯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性 认为经济危机是由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需要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用国家的力量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其中,政府推行超保护贸易政策,争取外贸顺差,是增加有效需求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由于逆差使总供给增加,成为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源之一,因此政府应全面实施超保护贸易政策,力争在对外贸易中保持顺差。他主张重新研究并采纳重商主义的各项措施,同时运用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如提高关税、
24、增设各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以及出口补贴、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和优惠利率等。三、对外贸易乘数论 1、对外贸易乘数原理:一国出口的增长,代表有效需求的增长,如同国内投资一样,它可以一轮一轮地引起与这一出口量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国内其他产业产生连锁反应,从而对国民收入产生乘数或倍数的扩大效应。这是因为出口扩大使得出口部门收入增加,消费增加,这将带动向出口部门提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有关产业部门的生产增加,收入与消费增加,循环往复,国民经济收入总增量必将是出口增加量的若干倍。从理论上讲,外贸乘数原理主要是分析,在边际储蓄倾向和边际进口倾向之和小于一的条件下,增加出口有利于提高有效需求,增加国民收入和就业量。因此
25、,凯恩斯主张一国政府应通过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努力争取外贸顺差,以此来解决工人就业问题。v 2、乘数的计算公式v 在一个处于开放的国民经济中,其国民收入均衡公式为:v Y=C+I+X(总需求)v Y=C+S+M(总供给)v 式中,C 为消费;I 为投资;X 为出口;v S 为储蓄;M 为进口;Y 为国民收入总量。上式调整可得:I+X=S+M v 在这里假设只考虑各个变量的增量,则为:v I+X=S+M 变形后得v I+X=(S/Y+M/Y)Yv v I+X=(S/Y+M/Y)Y 1v Y=I+X S/Y+M/Y 1v Y=X 式中,S/Y+M/Y 1v 即贸易乘数。S/Y+M/Y v 对外贸易乘
26、数理论的政策含义很丰富第三节 保护贸易新论一、普莱维什的中心外围论(一)他认为国际经济体系实际上被分成了两个部分:少数工业化国家处在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广大的非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处在外围地带。他认为,中心国家享受着国际分工的绝大部分好处,外围国家则几乎享受不到好处。(二)、旧的国际分工格局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趋于恶化(四)、普莱维什的政策主张:1 利用保护贸易政策改善需求弹性;2 利用保护贸易政策提高本国工业化程度;3 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以利于外围国家的工业化发展;4 主张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开放市场。v 二、改善贸易条件论v 改 善 贸 易 条 件 论 认
27、 为,用 增 加 关 税 等 贸 易 保 护 的 手 段 限制 进 口 减 少 需 求,可 以 降 低 进 口 商 品 的 价 格。由 于 贸 易条 件 是 出 口 商 品 的 国 际 价 格 与 进 口 商 品 的 国 际 价 格 的 比率,进 口 商 品 的 国 际 价 格 降 低 可 以 使 贸 易 条 件 得 到 改 善,即 同 样 数 量 的 出 口 商 品 可 以 换 回 更 多 的 进 口 商 品,从 而使整个国家获利。v 以 改 善 贸 易 条 件 为 依 据 进 行 贸 易 保 护 的 最 终 目 的 是 想 从中 获 利,而 获 利 的 手 段 则 是 迫 使 别 国 降
28、价,通 过 贸 易 保护 来 改 善 贸 易 条 件 的 有 效 性 有 两 点 值 得 考 虑:第 一,通过 保 护 来 获 利 的 做 法 能 否 成 功?第 二,从 资 源 利 用 的 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否有益?v 首 先,能 否 成 功 地 通 过 贸 易 保 护 来 降 低 产 品 的 进 口价 格,首 先 取 决 于 该 国 对 国 际 市 场 的 影 响 力。只 有贸 易 大 国 才 会 对 市 场 价 格 有 影 响 力,才 能 通 过 限 制进 口 来 降 低 进 口 价 格。如 果 是 一 个 贸 易 小 国,本 身在 国 际 市 场 上 的 地 位 无 足 轻 重,其
29、保 护,对 世 界 市场价格很难产生影响。v 其 次,即 使 是 贸 易 大 国 也 未 必 能 通 过 降 低 进 口 价 格来 获 益。因 为 贸 易 是 互 相 的,如 果 为 了 改 善 贸 易 条件 而 实 行 保 护,很 容 易 引 起 别 国 相 应 的 报 复 措 施。最 终 结 果 是,贸 易 条 件 没 有 得 到 改 善,贸 易 量 却 因此 下 降。不 仅 进 口 商 品 的 消 费 者 受 到 损 失,出 口 商品的生产者也遭损失。v 当 然,在 现 实 中,这 种 报 复 也 可 能 不 发 生。贸 易往 往 是 多 边 的,如 果 中 国 是 日 本 商 品 的
30、进 口 大 国,不 一 定 就 是 向 日 本 出 口 商 品 的 大 国,日 本 的 出 口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中 国 的 进 口,而 中 国 的 出 口也 许 并 不 依 赖 于 日 本 的 进 口。这 样,中 国 通 过 减少 进 口 可 以 压 低 日 本 商 品 的 国 际 市 场 价 格,而 日本 对 中 国 就 难 以 实 施 报 复。但 是,无 论 别 国 报 复与 否,为 改 善 贸 易 条 件 所 进 行 的 贸 易 保 护 会 造 成国 际 市 场 价 格 的 扭 曲,从 而 不 利 于 资 源 的 有 效 利用。本章复习题:1、李斯特是如何批评古典学派并阐述自己观点的?2、简述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3、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4、李斯特的保护贸易论有何积极意义?有何缺陷?5、凯恩斯为什么主张国家干预经济?6、凯恩斯为什么主张国家应努力追求外贸顺差?7、简述对外贸易乘数论。8、简述普莱维什的中心外围论。9、为什么说旧的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外围国家的经济发展?10、普莱维什的政策主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