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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十四篇】【篇一】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年,鄂州市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围绕航空大都市建设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创新、宜居、平安、生态、幸福鄂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一年来,市政府以纲要和省实施方案为主线,抓好谋划统筹、宣传教育、考核督查等工作,不断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一是科学谋划政府法治
2、建设工作。制定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20-年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七个部分的工作进行了精准分解和严密部署,压实各单位责任,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和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政府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采取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学习。一年来,市政府举办了1次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开展了2次法治专题学习。各级干部积极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
3、学习法律知识。市委组织部加大法律知识在干部理论考试中的比重,将干部是否知法懂法作为提拔的重要依据,并要求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要述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广大干部学法,全市上下形成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一年来,我市努力做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市政府聘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王广波为市政府咨询专家,湖北省知名律师曹亦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等事项中的作用。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督查。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20-年
4、度全面依法治国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将省考核指标中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要求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9月份,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市委法治办对三区政府、部分市直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印发督查通报,对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梳理,要求针对性进行整改。年底,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20-年度依法行政报告和法治建设工作资料,拟对各单位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打分。(二)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
5、证、法律审核、社会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市区两级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各级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全程参与政府决策,形成常态机制。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重要事项都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前都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参与了棚户区改造、航空都市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合同的制定,审查市城投公司、市昌达公司、市项目管理中心等部门合同、协议4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份。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加强政府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鄂州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按照立法计划,制定了鄂州市
6、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7部规章。其中,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鄂州市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部规章已颁布施行,鄂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草案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印发了鄂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州市新建住宅区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鄂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鄂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加快了我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清)理工作。对涉及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规范性
7、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截至11月底,共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49件,决定保留2件、废止27件、修改20件。二是推进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截至11月底,对报备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司法部下发关于20-年度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我市的规章报备率(纸质和电子版)、报备及时率(纸质和电子版)和纸质报备规范率5项指标均达到了100%。(三)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我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一是抓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事项。紧紧抓住简政放权
8、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清理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8项;厘清部门权责关系,公布市、区、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级保留权力事项2100项,责任事项3847项,区级平均保留权力事项2141项,责任事项2761项,乡镇平均保留权力事项79项,责任事项432项。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清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保留职业资格证81种,分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12项,削减比例达89%。二是强监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湖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建立执法人员库1286名,抽查对
9、象库91183个,2023年平台开展随机抽查791次,抽查事项完成率和结果公示率均为100%。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无缝对接总局全国统一涉企证照目录,启动实施“三十六证合一”改革,进一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截至今年11月份,采取“多证合一”新登记和换照企业10048户,个体工商户16904户。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葛店开发区探索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确定9项作为葛店开发区复制推广的事项,其中审批改备案1项,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5项,强化准入监管3项。截至今年11月份,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登记业务152件,惠及企业141家。三是优服务,释放红利利企便民。开
10、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全市41个部门中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批、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市直各部门共报送证照目录278项,证明事项3848项,经过初步清理后,确定市级证照目录清单205项,对上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建议159项,对我市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25项。(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年来,市政府坚持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采取多种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赴山东省潍坊市、胶州市学习考察综合
11、执法工作,拟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选择交通等部门开展调研,在部门内部推进综合执法。选择梁子湖区作为试点,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将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有效解决编少事多现实困难,该项工作待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重启。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新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新区综合执法局主体资格问题,争取省政府及国务院的支持,力争解决主体资格问题。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印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相关信息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清理。在市人社局、梁子湖区政府、市质监局等多个单位开展执法培训。组织20-年行政执法人
12、员资格考试工作,全市236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将考试通过人员申报省政府法制办,为考试合格人员发放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力度。认真落实鄂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坚持行政执法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各部门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20余件,检查个案5件,审查3个部门报送的年度和季度行政检查计划,有效防止了执法扰民现象。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市公安局、交通局等27个执法单位200余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通过评查,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单位整改,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市
13、县两级平台全覆盖。(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三区政府赴浙江省金华市及其下辖义乌市学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创新复议办案机制。制发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调解规定。部分案件实行非常任委员参与审理,确保案件审理的独立性、公正性,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对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核实证人证言等方式调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无故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在考核中严格扣分。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
14、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年来,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71件,受理61件,审结53件。其中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7件;撤销违法不当行为的9件;驳回复议申请的10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的3件;确认违法1件;组织调解,以调解结案的4件;主持协调,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申请的7件;其他2件。二是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一年来,全市行政诉讼案件280件(其中,一审案件231件,二审案件49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努力促进矛盾纠纷调和化解,提高案件办理效果。加强对鄂州市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
15、人出庭应诉,每季度印发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对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4月份,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诉能力和水平。二、存在的问题20-年,全市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淡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因为涉及机构改革,综合执法工作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暂时搁置,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功能亦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基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为薄弱。三、下一步工作打算20-年,市政府将坚
16、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航空大都市建设为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鄂州法治政府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一)围绕航空大都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一是服务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抓住航空大都市建设战略机遇,围绕支持科技创新、民生保障、“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起草和审查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调研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拓宽全社会参与政府决策并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二)进一步推
17、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集中办理模式,除涉密项目,所有项目都要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审批事项。探索在项目建设领域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审批新模式。继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推广应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城市管理、交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继续在区级政府层面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将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有效解决编少事多现
18、实困难。继续推进新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争取省政府及国务院的支持,着力解决新区综合执法局主体资格问题。推广覆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中介服务管理等业务的“放管服”改革运行网,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加强政务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专网的融合对接。加快推进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考试培训等工作。以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为基础,采用“互联网+”方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建立证明事项治理长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级
19、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彻底贯彻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证明事项投诉平台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切实减少“奇葩”等证明,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政务服务。(四)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按照2023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探索行政复议电子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办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网上办案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遏制不稳定因素。(五)做好机构改革及部门调整后的工作衔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县一级机构改革工作在20-年3月底前
20、要全部完成。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以及部门整合调整后的衔接工作。【篇二】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年,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深入践行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加强党
21、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报请省委研究决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讨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计划,明确任务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年末述职内容。(二)扎实推进纲要贯彻实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
22、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开展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评选先进地区及优胜项目,积极响应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大宪法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推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进一步强化指标引领,提升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能力。贯彻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统筹设置法治建设监测指标,
23、优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建成依法治省工作监测评价、法治环境指数、法治督察、法治满意度等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用、全过程监控运行、立体式评价,充分发挥监测、评价、反馈、推动作用。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调查,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机制。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新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30项,赋予54个开发区省级管理事项14项。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在全省范围对涉企经营
24、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90%以上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建成江苏政务服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老年人服务专区,上线无障碍浏览服务功能。公布省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完成第二批“跨省通办”任务。高质量完成各类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现“一号响应”;“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共解答各类企业政策诉求40万余件。(三)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依法常态化防控疫情。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修编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市县应急预案修编。依法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
25、,推进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加强“苏康码”运维,支撑共享调用疫情防控数据28亿余次,保障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扫码快速通行。三、提升立法制规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集群众意见,完善立法项目储备库。贯彻政府规章立法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立法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风险评估作为立法必经程序。邀请政协委员就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专题立法协商。向长三角区域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意见,规定长三角区域协作相关内容。组织开展设区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二
26、)有序开展重要领域地方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领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出台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其中,江苏省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均属全国率先出台。各设区市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32件。(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行“合法性审查333工作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27、核地方标准,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查标准尺度。全年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00余件,文件质量普遍提升。(四)统筹立改废释纂,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985年至20-年期间发布的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同步开展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计划生育内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和不合理罚款规定、“自贸区调整实施法律、行政法规”适应性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努力维护法制统一,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四、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
28、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均在门户网站公布。将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述法和考核内容,组织对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级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目录化管理、法定程序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系统评估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成立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各地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单位法律事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
29、见和网络征集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稳步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力量下沉。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建立“一张清单”、建优“一支队伍”、建强“一个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在无锡、扬州、宿迁等7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批准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盐城等5个设区市
30、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二)细化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定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南,修订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细化完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开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和标志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汇编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加强典型案例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
31、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目录清单。建立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更新共享机制,根据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全省现行失信约束措施文件开展分类清理。建设省信用奖惩信息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信息查询服务2100万余次。六、强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坚持复议为民宗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在全省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梳理办结涉及群众重
32、大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抄告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应诉情况专报制度,推动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三)开展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将协调、调解、和解等方式贯穿于行政复议、诉讼全过程。打造“苏解纷”非诉服务品牌,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力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目标。创新开展网上信访“人民满意窗口”建设
33、,全面推行信访代理、网上信访代办,对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诉求实行“一网通办”。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综合推动多元主体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省政务服务大厅行风监督员。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省域依法治理等方面开展实地视察调研。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二)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督促推动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编制地方标准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及评查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
34、程序和文书。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联合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三)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定期梳理排查涉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组织全省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八、加大信息化建设保障力度,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聚焦数字赋能,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引领
35、。全面启用立法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立法项目建议常态化网上征集、立法项目审查全流程网上运行、规章清理和评估网上部署推进、“一键征求意见”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升级“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建设行政复议数字化听证室,“智慧复议”信息化工作平台对接全国行政复议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行政应诉办案系统,与省法院行政应诉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对省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和考试,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二)推动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管数据归集应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
36、案,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目录体系,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目录13万余项。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建设大数据应用支撑和服务管理平台,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近4亿条。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建成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试运行。(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促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监管领域有效运用。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逐一明确监管事项名称、监管方式等内容,在全国首创将监管事项对接法律法规库。全面实现与国家、13个设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线索分发、处理和反馈闭环管
37、理。2022年,全省上下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篇三】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最新修改及调整,按照县政府要求,完善和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瓮安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共254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14
3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事项8项。(二)全面履行行政职责交通运输主要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责任履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的集中统一领导;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下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事业编制18人,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目前到岗到位情况:事业在编人员12名,其它执法辅助人员6人,其中1人脱产下沉到猴场镇大田坝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另一人,抽调到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三)普法宣传,营造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氛围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
39、务大局,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为契机,结合超限超载整治、打非治违、非法改装等专项整治为落脚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水平;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增强社会监督的参与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浓厚的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氛围。2023年以来,共投入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约0.8万元,利用单位场所LED屏、悬挂横幅的方式参与宣传24家次;发动出租公交车参与行业整治宣传1000余辆;制作宣传展板2块;开展超限整治、打非治违、普法宣传等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四)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
40、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着力解决本领不强、担当不够、执法不廉等方面问题,一是派遣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州、县关于行政执法培训5批次,参与人数12人次;二是以领导干部上讲台方式,开展内部执法培训10次,100%覆盖全体执法人员;组织签订2023年行政执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41、、严明执法程序、廉洁执法的目标。(五)严格执法,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检查车辆2190余辆,共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31起,立案15起,处罚金额31万元;查处违法违规客运车辆34起,处罚金额0.695万元;查处客运、危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36起,处罚金额7.25万元。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207辆,卸载车辆2162辆,卸载货物4万多吨,查处未规范装载4起,罚款5000元;巡查货运源头企业25家次;处罚非法改装车辆9起,罚款1万元;开展县乡公路安全巡查200余天次,巡查里程约3000多公里,处理破坏(损坏)公路安全设施12起,收取公路赔(补)费55492.5元。(六)处
42、理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投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举报投诉的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执法监督参与度、满意度,通过监督电话、12345平台,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诉的处理工作,主要涉及非法载客、出租车乱停乱放乱收费、拒载、公路的损坏赔偿等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投诉共计350起,切实做到每一起投诉让当事人满意的目标。(七)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存在的问题(一)执法力量薄弱,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局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12人(其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10人,岗位调整或派驻乡村振兴2人),且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法律专
43、业和高素质的法制工作专门人才,不能满足繁重的交通执法工作需要。(二)执法车辆较少,不满足正常工作开展。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车辆2台,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开展。三、2022年工作打算(一)加强学习,继续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学习宪法中国章程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等;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持续、深入、强化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法制理论学习;利用“安全
44、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基本准则。围绕全县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让“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篇四】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一年来,我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和市局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要求。
45、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发挥交通法制职能作用(一)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按照全县依法治县和全市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交通法制工作总结计划,对全系统交通法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东光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县委各项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决定部署,落实省市县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我局按照
46、东光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所列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立行立改,完成了我局的反馈整改报告。二、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成立东光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和行政审批委员会,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日常工作中,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全面参与,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事项涉法问题进行把关,有效保证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同时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二)落实事中事后监
47、督机制。一是制定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建立了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等信息。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我局负责监管的大部分运输企业尚未正常复工,经请示县“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自第二季度开始。截止12月底,开展“双随机”检查8次,检查企业14家,未发现问题。二是完成第二批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对接工作。目前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到位。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完善权责清
48、单,实行清单管理。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对本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2023年,我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交通运输工作职能变化情况对现行的县本级权力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2023)。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规范要求。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一是制定印发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阅各类制度、清单、案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