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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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 案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2022年秋冬季,县PM2. 5平 均浓度为40kl g/n)3,较上年同期下降6. 98%,人民群众蓝天 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为扎实做好2022-2023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精准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打好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 减污降碳总要

2、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 5浓度为主 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 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 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 造,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柴油货车、 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 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 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和帮扶力度,强 力,建立以机动车排放为重点,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移 动源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 展自行监测,提高企业自行监

3、测数据质量。(市生态环境局 分局负责)(十二)加大监管和帮扶力度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精准、有效开展环 境监管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 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管 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 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 型案例公开曝光。依法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等事 项,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 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 排污。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

4、产 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 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污染 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加密应急响应期间执法检 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市生态环境 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市政园林 绿化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按职责分10 -工负责)加强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 运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动。重点查处通 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 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

5、,未按 规定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口,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台账弄 虚作假、台账记录不规范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 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等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11 - 化考核和执纪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二)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完成PM2.5平均浓度 39. 7p g/m3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目标。二、主要任务(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遏 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排查拟建、 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县发改局牵头落实)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

6、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 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 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 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 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 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 行政审批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 原则,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集中资源 以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 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2021年

7、尚不 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新改造尚未得到采暖季运行检验 的,严禁强制要求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要全面排查梳理 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禁煤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 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并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及户。2021 年采暖季前,全县完成散煤替代0. 3826万户,全部为“煤 改电”方式。(县能源局牵头,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加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 制任务,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县能源局牵头,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配合)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散煤清洁 能源替代工作,对农业大棚热风炉、粮食及食用菌等燃煤

8、烘 干炉窑开展专项排查,发现一台,清理一台。(县农业农村 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 资源储备,入冬前做到应储尽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优 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加快“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加 大电煤保供力度,保障火电厂机组发电能力,加强“煤改电” 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煤 改电“用户温暖过冬。(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 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防散煤复烧。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 行的地区划定为禁煤区,并加强监督检查,开展

9、散煤清理, 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 暖的地区,要采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的煤炭产品,严 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市生态 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排查整治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 炉窑排查整治力度。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 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取缔燃煤热风炉;进一步排查 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要 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 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主管部门配合)(四)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

10、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 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 10月底前,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 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 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 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 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实现排污许 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对中晋太行炼 化有限公司LDAR工作情况开展抽测和检查。(市生态环境 局分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

11、中重型柴油货车淘 汰任务目标。已经淘汰的柴油货车,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拆解, 确保真淘汰。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 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县交通局、 县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 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环 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 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 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 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市 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市 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

12、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以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 为重点,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非 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 新。积极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 源化。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登记,开展执法 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 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 单。2021年12月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做到施 工工地、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重点场所全覆盖。(市 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推进燃油品质改善。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按 照成品油标准对内燃机燃料进行管

13、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 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 加油站点;加大在用车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 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 输者主体责任。2021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 打击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完成全县加油站 (点)车用汽柴油抽检,实现年度全覆盖。(县发改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 推进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基本实现 铁路专用线连

14、接,其他企业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 式皮带管廊”的运输模式。以火电、化工、煤炭、焦炭、有 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 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 完成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2021 年12月底前,全县煤炭行业、焦化行业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50%o(县发改局、县 工信局、县交通局、县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七)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县 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

15、层组织作 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人 防”“技防”结合,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 监测精准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自2021年10月起, 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 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 巡逻检查。(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 务服务中心配合)(A)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 里。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监理单位扬 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 进吸尘式机械

16、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建成区重要路段冲洗保 洁力度,其中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6%o对公共区 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 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苫盖等措施及时 整治扬尘。(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园林绿 化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路 段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严格按照重污染天 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在 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 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

17、保障类企业名单,细 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减排清 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 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落实国家和省重点行业错峰生 产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对于单独发放排污许可 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不得将多个 独立排污许可证企业生产工序合并共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避免采取降低生产负荷、缩短 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在绩效分级 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 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完成2020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持续提升

18、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性,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按照 省、市有关调度令,及时启动区域应急联动。同时,加强监 管执法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地有效。(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坚决防止出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 分解到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 查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2022年4月 10日前,各有关部门将秋冬季攻坚总结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落实)(十一)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将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点企 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完成重点污染源大气主要排放口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已安装自动 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重点企业鼓励安 装主要生产、治理设施关键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 视频监控等。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提升移动源监测监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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