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花溪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花溪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 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 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 意见(国发(2018) 4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 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19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14号)要求, 立足丘陵山区特点,突出“保供促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满足 人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
2、求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 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 效能,构建新发展格局,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 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 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 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 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 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二、实施重点(一)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适宜我区粮食、 成后,待其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作出受理决定。花溪区农业农 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窗口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 工作日内
3、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 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 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五)兑付补贴资金。花溪区财政局审核本级农机化主管部 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 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因资金不足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 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级报告 资金供需情况。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 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
4、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 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 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 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 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 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 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三、有关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以县级为主。要加强 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 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一)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必须公平公正确定补贴 对象。不得优亲厚友,
5、不得为生产企业和指定型号的补贴产品预 留或分配补贴资金指标,不得虚设申请名额占用补贴资金指标, 不得以其他政策为条件限制补贴对象。受理补贴申请、确认补贴 对象后,应及时公示拟补贴对象。(二)严格核验机具。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贵州省农机 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核验补贴机具,补贴机 具核验以批次为单位,采取电话调查、入户核查等多种方式在兑 付补贴资金前核验购机情况,抽查核验比例不得低于30%。同一 补贴对象申请总补贴额高于1万元或机具数3台以上(含)和不 常见机具在县域内出现大批量申请补贴的,必须现场核验。(三)规范整理补贴档案。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 补贴资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6、管理,要通过补贴系统导出补贴实 施信息和统计数据,分类整理归档。(四)明确产销企业责任义务。生产企业申报机具投档、完 善补贴系统信息时,提供的企业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产 品信息必须与产品资质报告(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或强制认 证报告)一致,产销企业提供给购机者的农机产品配置、参数必 须与补贴系统一致。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根据“谁确定, 谁负责”的原则,对补贴产品违规经营承担主要责任。产销企业 为经销行为真实性、规范性负责。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38个小类121个品目)1 .耕整地机械(2个小类,9个品目)1耕地机械1. 1. 1锋式犁1.2旋耕机
7、2. 1. 3深松机1.4开沟机3. 1.5耕整机1.6微耕机1.2整地机械2. 1起垄机1. 2. 2铺膜机2. 3联合整地机2.种植施肥机械(4个小类,12个品目)2. 1播种机械2. 1. 1穴播机2. 1. 2小粒种子播种机2. 1.3根茎作物播种机2. 1.4免耕播种机2. 1.5水稻直播机2. 1.6精量播种机2.2育苗机械设备2.2. 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2. 2. 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 3栽植机械2. 3. 1水稻插秧机2. 3. 2秧苗移栽机2. 4施肥机械4. 1施肥机2. 4. 2撒肥机3.田间管理机械(3个小类,8个品目)1中耕机械3. 1. 1中耕机1.
8、 2田园管理机3. 2植保机械2. 1动力喷雾机1. 2.2喷杆喷雾机2. 3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 3修剪机械3.1茶树修剪机3. 3. 2果树修剪机3. 3枝条切碎机4. 收获机械(7个小类,16个品目)1谷物收获机械4. 1. 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 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 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果实收获机械1. 2. 1果实捡拾机2. 2番茄收获机4. 2. 3辣椒收获机3蔬菜收获机械4.3. 1果类蔬菜收获机4. 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 4. 1采茶机4. 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4. 5.1薯类收获机4. 5. 2甘蔗割铺机4. 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6.
9、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4. 6. 2搂草机6. 3打(压)捆机5. 6.4圆草捆包膜机6. 5青饲料收获机4. 7茎杆收集处理机械7. 1秸秆粉碎还田5.收获后处理机械(3个小类,4个品目)1脱粒机械5. 1. 1稻麦脱粒机2干燥机械5.2. 1谷物烘干机2. 2果蔬烘干机4. 3种子加工机械.3. 1种子清选机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个小类,12个品目)1碾米机械6. 1. 1碾米机6. 1. 2组合米机6. 2磨粉(浆)机械2. 1磨粉机6. 2. 2磨浆机6. 3果蔬加工机械6. 3. 1水果分级机6. 3. 2蔬菜清洗机6. 4茶叶加工机械4. 1茶叶杀青机6. 4. 2茶叶揉
10、捻机4. 3茶叶炒(烘)干机7. 4. 4茶叶筛选机4. 5茶叶理条机6. 5剥壳(去皮)机械5.1干坚果脱壳机7.农用搬运机械(1个小类,1个品目)1装卸机械6. 1. 1抓草机8.排灌机械(2个小类,5个品目)1水泵8. 1. 1离心泵1.2潜水电泵8. 2喷灌机械设备2. 1喷灌机8. 2. 2微灌设备2. 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9.畜牧机械(2个小类,13个品目)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9. 1. 1硼草机9. 1.2青贮切碎机9. 1.3揉丝机9. 1.4压块机9. 1.5饲料(草)粉碎机9. 1.6饲料混合机9
11、. 1.7颗粒饲料压制机9. 1.8饲料制备(搅拌)机9. 2饲养机械2. 1孵化机9. 2.2送料机2. 3喂料机10. 2. 4清粪机.5粪污固液分离机10.水产机械(1个小类,2个品目)1水产养殖机械10. 1. 1增氧机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个小类,7个品目)1废弃物处理设备11. 1. 1废弃物料烘干机n. 1.2残膜回收机11. 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4秸秆压块(粒、棒)机12. 1.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1. 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13. 1.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2个小类,2个品目)12. 1挖掘机
12、械12. 1. 1挖坑机12. 2平地机械2. 1平地机13.设施农业设备(2个小类,4个品目)1温室大棚设备12. 1. 1电动卷帘机13.2食用菌生产设备1. .2. 1蒸汽灭菌设备2. 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13. 2. 3食用菌料混合机(新产品试点)14.动力机械(1个小类,3个品目)14. 1拖拉机1. 1轮式拖拉机14. 1. 2手扶拖拉机1.3履带式拖拉机15.其他机械(2个小类,23个品目)1养蜂设备15. 1. 1养蜂平台2其他机械15. 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2. 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15. 2. 3沼气发电机组2. 4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15. 2. 5水帘降温设备
13、2. 6热水加温系统15. 2. 7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2. 8有机肥加工设备15. 2. 9秸秆膨化机2. 10果园轨道运输机12.2. 11茶叶色选机12茶叶输送机15. 2. 13茶叶压扁机15.2. 14秸秆收集机15.2. 15大米色选机15. 2. 16杂粮色选机15.2. 17根(块)茎作物收获机15. 2. 18果园作业平台15. 2. 19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15. 2. 20驱动耙旋耕播种机辣椒除柄机(新产品试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 根据我区需要将育秧、烘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 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
14、伐。(二)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 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 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 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 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 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三)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一是提升部 分重点机具品目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秧苗 移栽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特 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智能、复式、高端产品、新机具。二是逐步降 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
15、具品目补贴额,到 2023年补贴额测算比例降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机具品目逐步 退出补贴范围。(四)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 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 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 补贴资金兑付,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 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 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 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从严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 理,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16、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补贴政策 实施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一条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责任主体是县级农机化主 管部门,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参与抽查。第二条核验对象为年度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第三条核验方式为资料形式审查和机具现场核验。资料形 式审查是指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购机者 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机具现场核验是指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第四条核验内容为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购机者申请资料 的合规性、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购机行为的真实性等。第五条核验流程:资料形式审查,对购机者二代身份证(购机者为组织的,需 营业执照)、
17、购机发票、“一折通”卡号或银行账户进行形式审查, 信息一致。机具现场核验,将补贴机具铭牌信息、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 机号(不配备发动机的不需要)与发票信息、主要配置参数进行 现场比对核验,必须一致。第六条其他要求:现场核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验人员需对核验内容进行详 细记录,购机者对核验结果签字。现场核验需对购机者、补贴机具进行“人机合照”拍照存档。核验发现机具主要配置参数有疑问的,可要求产销企业提供 书面说明。购机者不配合开展现场核验机具的,不予兑付补贴资金。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核验表单位:序号购机者联系方式品目名称机具型号机具识别号码购买日期是否牌证管理机具是否属实核验人员是(否)号牌号码12
18、34567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表县级初核意见机具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异常情形简述市级复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省级审核意见填报单位(章):日期:(公章)年 月 日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高端、适用、绿色、智能为原 则,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确 定选取15大类38个小类121个品目,纳入贵州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附件2)。根据年度补贴资金安 排计划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 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全省补贴范围可针对各地提出的增补
19、建议, 在全国补贴范围内进行调整,具体工作按年度进行。(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 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 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 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 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 书。补贴机具应装置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固定在 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 用说明书中明示。标牌应标明生产企业、商标品牌、产品名称和 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总质量、出厂年月、出厂编号、生产日 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20、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一)实施范围。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 围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省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 参数的基础上优化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 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 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实行降低补
21、贴标准的机具品目单独分档测算补贴额。提高补贴额 的10个机具品目,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其中,属 于提高补贴额的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 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 的机具品目和档次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实施。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原则上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 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其中,新增品目或上年补贴销售数据较少 的品目,其相关档次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市场调查获取,也可直 接采信其他省份市场销售均价的最低值。除上述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和玉米去雄机以外,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 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
22、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 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 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 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 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 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实施年度内,个人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 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因产业发展需要,补贴申请超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补 贴金额上限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设置申请 条件并决定是否办理补贴。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
23、全面公开公示区级机具核验 方案等。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在政策实 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 过50%的,将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 报省农业农村厅。对有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 行为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 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按程序及时调整。五、资金分配与使用市、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农 机化发展状况、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 购机需求、当年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测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需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测算的农机
24、购置 补贴资金需求,采用因素法(包括基础性因素、政策性因素、绩 效因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素等)测算分配资金。市农业农村局配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加强资金使用情 况监测,定期调度和发布各区(市、县)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 区(市、县)优先使用结转资金,督促预算执行较慢区(市、县) 加快使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市、县际余缺资金 调剂,重点将实施进度低于序时进度市、县的补贴资金调增给已 出现较大资金缺口的市、县,确保不发生资金大量结转,促进资 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对资金使用进度较快的区(市、县), 要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对于资金使用进度和兑付进度又快又好的 区(市、县),在下一年
25、度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 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 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 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黔农发202058号)文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 其他任务支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 织管理经费。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切 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业务
26、 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办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 控能力。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财政 部门负责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并保障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补 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 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的要求,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 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 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监督权。健全完善农机 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受益信息、
27、公开违规查处结果 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要全面贯彻本通知和农业农 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 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 8号)、农业农 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 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部办 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 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 26号)要求, 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 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专业机 构的技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分析排
28、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 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 实施良好秩序。附件:1.花溪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 .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核验表3 .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表花溪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一、基本原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 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 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 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 责任。
29、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 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 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二、操作流程(一)发布实施规定。市、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 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等信息。(二)受理补贴申请。实行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 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方便购机者随时 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 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地最(三)补贴资金申请。花溪区购机者自主向花溪区农业农村 局提出
30、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并提供申请资料。购机者是个人的, 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 证、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购机者是组 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 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 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严禁购机者以外人员通过手机APP办理补贴申 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 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 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定代表 人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不得以其他政策限制补贴对象申请补 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理 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 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理方式, 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四)审验公示信息。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贵州省农机 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 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 实物核验。安装类、设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核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