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晋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2023年晋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1-2023年晋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2021-2023年福建省农 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 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 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 8号)要求,满足农民群众对机 械化生产的需要,推进我省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作物全程全面高 质高效机械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 装备支撑。二、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
2、策,补贴对象 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 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福建省补贴 范围”)包括:(一)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 下简称“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主要包含全国补贴范围中我省粮 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特色农业生产以及农业绿色发展2. 1播种机械2. 1. 1条播机2. L2穴播机2. 1.3小粒种子播种机2. 1.4根茎作物播种机2. L5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2. 1.7水稻直播机2. 1
3、.8精量播种机2.L9整地施肥播种机2. 2育苗机械设备1. 2. 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2. 2.2营养钵压制机3. 2. 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 3栽植机械2. 3. 1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2. 4施肥机械2. 4. 1施肥机2. 4. 2撒肥机2.4. 3追肥机3.田间管理机械3. 1中耕机械3. 1. 1中耕机3. 1.2培土机3. 1.3田园管理机3.2植保机械3.2. 1动力喷雾机3.3. 2喷杆喷雾机3.4. 3风送喷雾机3.5. 2. 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 3修剪机械1. 3. 1茶树修剪机3. 3. 2果树修剪机4. 3. 3枝条切碎机4.收获机械4. 1谷物收
4、获机械5. 1. 1割晒机4. 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 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2果实收获机械4. 2. 1果实捡拾机4. 2. 2番茄收获机4. 2. 3辣椒收获机4.3蔬菜收获机械4. 3. 1果类蔬菜收获机4. 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 4. 1采茶机4. 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 5. 1油菜籽收获机4. 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1. 6. 1薯类收获机4. 6. 2花生收获机4. 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4. 7. 2搂草机473打(压)捆机4. 7.4圆草捆包膜机4. 7.5青饲料收获机4. 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4. 8. 1秸秆粉碎还田机5.
5、8.2高秆作物割晒机5.收获后处理机械5. 1脱粒机械5. 1. 1稻麦脱粒机6. 1.2花生摘果机5.2清选机械5.2. 1风筛清选机5.3. 2重力清选机5.4. 3窝眼清选机5.5. 2. 4复式清选机5. 3干燥机械1. 3. 1谷物烘干机5. 3. 2果蔬烘干机6. 3. 3油菜籽烘干机5. 4种子加工机械5 . 4.1种子清选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6. 1碾米机械6. 1. 1碾米机6. 1.2组合米机6. 2磨粉(浆)机械6. 2. 1磨粉机6. 2. 2磨浆机6.3果蔬加工机械6. 3. 1水果分级机6. 3. 2水果清洗机6. 3. 3水果打蜡机6. 3. 4蔬菜清洗机6. 4
6、茶叶加工机械6. 4. 1茶叶杀青机6. 4. 2茶叶揉捻机茶叶炒(烘)干机6. 4. 4茶叶筛选机6. 4. 5茶叶理条机6. 5剥壳(去皮)机械6. 5. 1花生脱壳机7. 5.2干坚果脱壳机7.农用搬运机械7. 1装卸机械8. 1. 1抓草机8.排灌机械8. 1水泵8. 1. 1离心泵9. 1.2潜水电泵8.2喷灌机械设备1. 2. 1喷灌机8. 2. 2微灌设备9. 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 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牧机械9. 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9. 1. 1钢草机9. 1.2青贮切碎机9. L 3揉丝机9. 1.4压块机9. 1
7、.5饲料(草)粉碎机9.L6饲料混合机9. 1.7颗粒饲料压制机9. 1.8饲料制备(搅拌)机9. 2饲养机械1. 2. 1孵化机9. 2. 2喂料机10. 2. 3送料机11. 2. 4清粪机12. .5粪污固液分离机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9. 3. 1挤奶机9. 3.2贮奶(冷藏)罐10.水产机械10. 1水产养殖机械10.L1增氧机10. 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10. 1.3网箱养殖设备10. 2水产捕捞机械10. 2. 1绞纲机11. 2. 2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1.1 废弃物处理设备II .1.1废弃物料烘干机III .2残膜回收机IV .1.
8、 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1. 1.4秸秆压块(粒、棒)机11. 1.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11. 1.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12. 1. 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2. 1挖掘机械13. 1. 1挖坑机12.2平地机械12.2. 1平地机13 .设施农业设备13. 1温室大棚设备13. 1. 1电动卷帘机14. L2热风炉13.2食用菌生产设备13.2 . 1蒸汽灭菌设备13.3 .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动力机械14. 1拖拉机14. 1. 1轮式拖拉机15. 1. 2手扶拖拉机16. 1.3履带式拖拉机15.其他机械15. 1养蜂设备15. 1. 1养蜂平台1
9、5.2其他机械15.2. 1驱动耙15.3. 2水帘降温设备15.4. 3热水加温系统15.5. 2. 4简易保鲜储藏设备15.6. 5水井钻机15.7. 2. 6旋耕播种机15.8. 7大米色选机15.9. 8杂粮色选机15.10. 秸秆膨化机15.11. 10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15.12. 11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15.13. 12沼气发电机组15.14. 13有机肥加工设备15.15. 2. 14茶叶输送机15.16. 15茶叶压扁机15.17. 2. 16茶叶色选机15.18. 17根(块)茎作物收获机15.19. 18果园作业平台15.20. 19果园轨道运输机1
10、5.21. 20秸秆收集机15.22. 1瓜果取籽机15.23. 2脱蓬(脯)机15.24. 23莲子剥壳去皮机15.25. 2. 24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8大类14个小类23个品目)1 .耕整地机械1. 1耕地机械1 . 1. 1犁耕机.田间管理机械2. 1植保机械2. 1. 1杀虫灯2. 2修剪机械2.2. 1油锯2.3其它田间管理机械2.3. 1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3.收获机械3.1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3. 1. 1薯类杀秧(切蔓)机4.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 1榨油机械4. 1. 1液压榨油机4. 2果蔬加工机械4.2 . 1
11、水果热缩膜机4.3 .2水果输送机4. 2. 3根茎类作物清洗机4. 3茶叶加工机械4. 3. 1茶叶速包机畜牧机械5. 1其他机械5.1.1 隧道式加温消毒设备6.水产机械6. 1水产养殖机械6. 1. 1插拔桩机6. 1.2玻璃钢撑杆6. 2水产捕捞机械6.2. 1紫菜收割机(不带工作平台)7 .设施农业设备7. 1食用菌生产设备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共15大类42个小类151个品目(详见 附件1)。(二)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及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 品。主要包含我省农业生产适用的农机创新产品、成套设施装备 等,试点产品的种类范围、资质条件等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公 布。(三)省级财政资金农机
12、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省 级资金补贴范围”)。主要包含全国补贴范围外我省农业生产所需 机具,共8大类14个小类23个品目(详见附件2)。福建省补贴 范围总体稳定,有进有出,依据全国补贴范围调整情况、农业生 产实际需要、资金供需实际等调整。中央、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补贴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 械推广鉴定证书);(二)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列 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中央资金补贴 范围内试点品目(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备案同意后另 行
13、公布)及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所有品目的产品,获得第三方产 品检验检测报告可申请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须在明 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 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 档工作规范(试行)(农办机(2019) 7号)等要求,通过农机 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 核后对外公布列入补贴的具体产品。7. 1. 1食用菌料混合机7. 1.2食用菌料翻堆机7. 1.3食用菌铺料机7.2. 设施农业库棚7.3. . 1机库其他机械8. 1其他机械8. 1. 1绑枝机8. L2伐竹机8. 1.3破竹
14、机8. 1.4农药(肥料)液体搅拌机 8. 1.5养殖水处理设备2021-2023年晋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柳强(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振亮(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成 员:陈军民(区农业农村局系统党委书记)刘风华(区财政局副局长) 叶洲锋(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科长)朱怡(区财政局科员)黄东平(区农业农村局办事员)杨文荣(区农业农村局办事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叶洲锋 同志担任,经办人员:黄东平、杨文荣。201年度晋安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序号所在乡(镇)所在村组购机者姓名机具品目生产厂家购买机型购买数量(台)经销商单台销售价格(元)单台补贴额
15、(元)总补贴额(元)合计公告单位:公告时间:年 月 日四、补贴资金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 组成。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 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主 要用于支持购置特色适用农业机械(含机库补贴)、累加补贴关键 重点农业机械和开展创新型农机装备补贴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 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严 禁挤占挪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补贴 资金,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督促相关县(市)优先使用结转 资金,按需组织开展县(市、区)际余缺调剂,确保不发生资金 大量
16、结转,促进资金使用实现两年动态紧平衡。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另行制定公布各机具品目的分档、参数配置 及补贴额等,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急 需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 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对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所需机 具及先进适用、绿色高效智能、成套配套等装备给予省级资金累 加补贴,按不超过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20%测算确定各档 次的累加补贴额。对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创新型农机装备实行 “543”补贴政策,即:第1年按照50%补贴,第2年按照40%补 贴,第3年以后按照30%补贴。补
17、贴额保持总体稳定,有升有降, 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量及使用情况、中央调整情况等调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 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0) 3号) 等文件执行。机库补贴按照新调整后的福建省机库补贴实施办 法(附件3)执行。五、操作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 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 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 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对其购 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农机产销
18、企 业按照真实交易信息向购机者开具购机税控发票。存在股权等关 联关系的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购机者之间发生交易的, 应及时向当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备。(二)自愿提出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 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 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通过线下农机购置补 贴受理点或手机App向机具使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自主提出补贴 申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及机具未 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贴补助等信息真实有效,非本县域的购机者 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 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
19、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 割机行驶证。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机具,不 再享受中央或省级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申请。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 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申领。(三)受理补贴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等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 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于2个工作日 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 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四)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
20、(农办机(2019) 7 号)及县级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要求,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 示时间)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单台总补贴额5000元 以上机具及牌证管理机具等重点机具逐台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 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并通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 专栏公示补贴申请信息5个工作日。非重点机具(除重点机具外 补贴机具)实行抽查核验,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补贴资金兑付前 或兑付后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核验。(五)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交的 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 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以现金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因资金不足
21、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 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六)公开并留存资料。补贴资金兑付后,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地 公开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信息,在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准 确地公开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对补贴申请材料、补贴机具核验 材料、补贴资金兑付材料等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5年。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 开放随时受理补贴申请,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 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 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
22、务系统 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 领预期。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 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 通配合,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成 立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农 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 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要加强业务培训与廉政教育, 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 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农 机购置补贴政策,
23、共同做好区级补贴方案制定。区农业农村局要 落实好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区财政局要落实好资金兑付、 资金监管责任。重大事项须提交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 究决策。区财政局要保障农机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二)优化管理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升级完善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 别管理,提升政策实施信息化管理水平。(三)加强宣传推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积极宣传 农机补贴政策,可采取制作宣传卡(单)、进村入户、政府网站等 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熟悉与共享党 的强农惠农政策。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满意度高的新 型
24、、实用农机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四)落实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公示公布补贴相关 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在晋安区政府网站设置“农机 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在专栏上全面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 一览表、申请操作程序、补贴产品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资金 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对象信息、违规惩处等重点信息,确保信 息公开、投诉咨询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区农业农村局每季度以 信函等形式,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3)寄送相关行政村。(五)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 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 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
25、施全程监管。贯彻落实农 业机械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 2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与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 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对补贴额较高和有省 级累加补贴的机具要重点抽查核实,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 险较高类补贴机具,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购买服务,牵头组织第 三方开展机具抽查核实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 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 理投诉。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区、乡两级要加强补贴机具的监测 与管理,发现补贴比例过高等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应 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办法及我省相
26、关文件规 定查处。每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将全年农机 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包括区级的总结报告、地方财政安排的 补贴)报送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附件:L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 具种类范围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 具种类范围2. 2021-2023年晋安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年度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42个小类151个品目)1 .耕整地机械1. 1耕地机械LL1等式犁1.1.1 1.2圆盘犁1.1.2 1.3旋耕机1.1.3 L 4深松机1.1.4 1.5开沟机1.1.5 L6耕整机1.1.7 微耕机L2整地机械1.1.8 1圆盘耙1.2.2 起垄机1.2.3 灭茬机1.2.4 筑度机1.2.5 5铺膜机1.2.6 联合整地机1.2.7 埋茬起浆机.种植施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