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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法政分院 梁美英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第四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第五节 公司变更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特征: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出发点和归宿、基本属性)(1)公司可以进行营利性活动;(2)公司将所得的盈利最终分配给其成员。3、是由法定数额的股东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一节
2、 公司法概述二、公司的分类(一)按公司对外的信用基础:1、人合公司:以股东个人的信用、地位、声望等作为公司信用基础。如无限公司2、资合公司:以公司资本为信用基础的公司。如股份公司(二)按公司的组织管辖关系:1、总公司:也称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其组织系统内部的全部分支机构行使管辖权。2、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在我国被认为属于“其他组织”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三)按公司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1、母公司:也称控股公司,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股权或股份,并能控制另一个公司的公司。l 以其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2、子公司:也称被控股公司,指被另一公司拥有
3、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份,并被另一个公司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四)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有不超过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1)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缴纳股金的义务。(2)股东人数受法律限制。(3)设立程序简便,组织结构简单。(4)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5)是不上市公司,不能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转让受严格控制。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2、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4、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1)全部资本或分为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2)股东负有限责任,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人数无上限,股份自由转;(4)是典型的资合公司。真题链接u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5、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三、公司法(一)概念:调整公司设立、组织管理、变更和解散、清算以及股东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狭义:2、广义:(二)基本原则:1、独立法人原则2、有限责任原则3、制衡管理原则4、依法设立原则5、依法经营原则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四、公司基本制度(一)公司人格独立制度1、公司人格:公司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公司人格独立的理解:(1)公司在人格上独立于任何人,包括股东、董事、雇员;(2)公司诸利害关系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而要通过公司作为他们之间法律关系的媒介;(如债权人对公司享有权利而不是对股东、董事享有权利)(3)公司人格独立是一项基本规则,公
6、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是一种例外,且并不导致公司人的的彻底、永久丧失。(二)公司人格否定制度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1、概念:又称“揭开公司面纱”(lifting the veil of the corporation),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人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2、适用:(1)以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和存续为前提;(2)后果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其责任是针对股东而非公司来规定的,否认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第一节
7、 公司法概述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张三和李四共同出资设立的。甲公司成立以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张三和李四共同出资设立的。甲公司成立以后,从王五购买了价值 后,从王五购买了价值20 20万元的产品(未付款);之后再以 万元的产品(未付款);之后再以1 1万元的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公司。王五数次向甲公司追讨债款无果的情形下,向法院 价格卖给乙公司。王五数次向甲公司追讨债款无果的情形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受理以后发现,甲公司现有资 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受理以后发现,甲公司现有资产仅为 产仅为2 2万元。万元。如按照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逻辑,其结
8、果是:将甲公 如按照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逻辑,其结果是:将甲公司 司2 2万元的资产变卖后支付给王五;剩余未清偿的 万元的资产变卖后支付给王五;剩余未清偿的18 18万元,甲公司和 万元,甲公司和作为股东的张三和李四均不负责任。这种处理在张三、李四和王五之 作为股东的张三和李四均不负责任。这种处理在张三、李四和王五之间是极不公平的,也影响到正常的交易秩序。间是极不公平的,也影响到正常的交易秩序。如按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处理,其结果是:王五既可以要求张三 如按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处理,其结果是:王五既可以要求张三和李四支付 和李四支付20 20万元,也可以要求将公司资产变卖后所得的 万元,也
9、可以要求将公司资产变卖后所得的2 2万元支付 万元支付给自己,再要求张三和李四支付剩下的 给自己,再要求张三和李四支付剩下的18 18万元。这种处理更符合公平 万元。这种处理更符合公平的理念。的理念。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公司法第20条 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
10、概述p宏喜果农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赵虹西拖欠银行巨额贷款,但是他不但不积极经营企业还贷,还以企业名义继续向银行借款,借新还旧,供自己挥霍,当银行起诉后,赵虹西以企业为公司,属于有限责任为由,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的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赵虹西存在违法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B.可以依法由法院否认该公司的人格C.赵虹西和宏喜果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赵虹西应当向宏喜果农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三)公司资本制度1、公司资本:指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由全体股东出资所构成的公司财产的总和,即注册资本。(1)独立性: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一旦投资于公司成为公司资本,不得退股。(2)抽象性:资本
11、是抽象的价值金额,不是具体的财产形式,是不受具体财产形式影响的财产金额。(3)来源单一性:只能由股东出资构成(初始资本+新增资本)(4)确定性:资本数额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载明,非经法定程序(指增资、减资程序)不得随意改变。(5)公示性:资本数额载于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对外公示。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资产(assets):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l 资本属于资产的组成部分:资产的外延大于资本,资产除了资本还包括负债、资产收益、经营收益2、公司资本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又称资本法定原则,指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资本额应由股东认足,否
12、则公司不能成立;公司成立后若发行股份,必须履行增资程序,并修改公司章程。A、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资本,且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额;B、章程资本必须由股东认足;C、出资方式由法律规定第一节公司法概述(2)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应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资本。禁止股东退股;不得折价发行股份;限定非货币出资的条件;无盈利不分红;(3)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资本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四)公司治理制度1、概念:公司法规定公司内部机关的设置和相互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的法律制度。2、静态上: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
13、、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组成。其中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经理是执行辅助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3、动态上,各机构相互激励、相互监督。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 事 会选举选聘监 督监 督选 举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 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3 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孙 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孙悟空出资 悟空出资20 20万元人民币,猪八戒以价值 万元人民币,猪八戒以价值20 20万元的房屋出资,沙 万元的房屋出资,沙僧出资人民币 僧出资人民币10 10万元。后经营失败,公司欠银行 万元。后经营失败,公司欠银行100 100万元,公 万元,公司资产价值 司资产价值
14、50 50万元,银行知道猪八戒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 万元,银行知道猪八戒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猪八戒偿还剩余的债务。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猪八戒偿还剩余的债务。猪八戒能否拒绝银行的要求?猪八戒能否拒绝银行的要求?公司无力清偿的债务应由谁负责?公司无力清偿的债务应由谁负责?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一)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多少?)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
15、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出资:可以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u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可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保险单、设定担保的财产p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按期缴纳的,除应向公司足额补交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p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规定的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p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16、。p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出资:可以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u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可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保险单、设定担保的财产p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不按期缴纳的,除应向公司足额补交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p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规定的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p公司成立后
17、,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法定验资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机构验资并出具证 并出具证明 明22、缴纳、缴纳出资出资33、首次出资、首次出资并验资并验资1 11、订立、订立、订立章程 章程章程33、项目、项目审批审批4 44、设立、设立、设立登记 登记登记55、签发出、签发出资证明书资证明书可用货币 可用货币估价并依 估价并依法转让的 法转让的均可出资 均可出资1 1、章程载、章程载明的事项 明的事项2 2、股东签、股东签名、盖章 名、盖章从事特殊 从事特殊行业或项 行业或项目的需要 目的需要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为 签发日为公司成立 公司成立日 日公司向
18、股 公司向股东签发 东签发真题链接1、下列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股东可以用债权出资B、股东可以用股权出资C、股东可以用专利技术出资D、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2、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由全体股
19、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1、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2、股东会会议的召开(1)定期会议(2)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3、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形成(1)除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原则上由公司章程规定(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
20、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二)董事会:执行机构1、概况:313人,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2、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3、职权:制定方案、执行决议、聘任经理、决定内部经营管理事务4、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 实行一人一票,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三)经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工作机构1、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2、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
21、负责3、职权:实施、拟定、聘任4、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四)监事会:监督机构1、不少于3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2、成员:股东代表、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会议的召开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5、职权:检查监督、提案、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其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第二节 有
22、限责任公司揭开“一人公司”的神秘面纱:http:/(三)机构1、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应由股东会作出的决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2、其他机构没有专门规定,一般由股东完成公司的管理,并可设立公司的经理、监事会等。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考考你1、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分期缴付出资2、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
23、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B、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四、国有独资公司(一)概念: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二)特别规定1、股东会:(1)不设,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3)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事项:A、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B、增减公司注册资本C、发行公司债券第二节 有限责任
24、公司2、董事会:(1)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2)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其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监事会:(1)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2)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其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4、兼职禁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25、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兼职。考考你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2、下列可以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A、发行公司债券B、与另一国有独资公司合并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收购(一)转让:1、内转:自由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2、外转:除章程另有规定外,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l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l 其他股东
26、过半数不同意的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视为同意;l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l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二)股权收购(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三)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
27、,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考你1、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2、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须经()A.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C.全体股东通过D.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考考你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
28、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考考你p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公司设监事会,成员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章程中关于监事会
29、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p2200,且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p发起人:依法创办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1、发起设立:在公
30、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p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2、募集设立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1)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价额。(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3)分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向发起人、法
31、人发行的股票应是记名股票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4)发起人的股票,应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5)股份公司成立后,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交付(6)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应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未按期募足股份,或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认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认购的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发起人组建公司机构,选举董事会和
32、监事会;申请公司设立登记:董事会报送材料及办理申请。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1)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3)募集股份;(4)召开创立大会;p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p发起人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p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p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申请公司设立登记。p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1、未按期募足股
33、份,或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2、出资不实的责任:(1)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设立公司时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4、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p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5、发起人、认股人缴纳
34、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1、召集与主持(1)一般: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特殊
35、: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2、决议的形成(1)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所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哪些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1、成员:519,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会议召开:每年度至少两次;代表1
36、/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决议的形成:|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实行一人一票|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责。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三)经理p股份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p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四)监事会1、必设,成员不少于3人2、成员:股东代表、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设主席1人,可
37、以设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职权:检查监督、提案考考你1、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2、甲公司的股东乙公司准备购买一套生产设备,乙公司请求甲公司提供担保。当甲公司股东会审议此请求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A.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B.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C.除乙公司外,出席会议的其他股
38、东过半数通过D.除乙公司外,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考考你3、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A.董事人数减至4人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A.公司董事B、公司股东C、公司财务负责人D、公司经理考考你5、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39、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D.董事甲、乙、丙、丁、己考考你甲、乙、丙、丁发起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乙共以货币50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丁以劳务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都只缴纳300万元,其他部
40、分在5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乙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兼任公司的监事。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考考你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股东的出资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2)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3)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是否符合规定?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一)上市公司: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二)特别规定:1、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
41、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设立独立董事。u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u对控股股东及其选任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其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3、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四、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和收购(一)转让:1、总规定:股东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
42、所,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2、特定股份的限制:(1)记名股票:背书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转让)(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二)股权收购:也称股权回购,指公司依法从公司股东手中买回自己股权的行为。(原则禁止,例
43、外许可)1、法定事由:(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收购完成之日起10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完成后,应在6个月之内转让或注销。(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收购完成后,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程序:(1)(2)(3)项原因回购股权,应经股东大会同意。趁 热 打 铁1、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公司历次发行股票的价格都必须相同B.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
44、必须为每股1元C.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为无记名股票D.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只能是记名股票B.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D.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同股同价趁 热 打 铁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45、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趁 热 打 铁4、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5、根据公司法,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A.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 B.在其任职后2年内不得转让C.在其任职后3年内不得转让 D.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趁 热 打 铁甲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08.10
46、.13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有关情况及讨论的有关事项如下:1.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A的职务;并聘任B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给予其年薪15万元的报酬。2.决定发行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3.为激励本公司员工,决定从证券市场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5的本公司股份,并在1年内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一名监事E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委托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E代为行使表决权。5.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趁 热 打 铁要求
47、: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要点(1)、(2)、(3)所述事项是否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并分别说明理由。2、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说明E是否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3、根据上述要点(5)所述内容,说明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r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r担任破产清算
48、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r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r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一)忠诚、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二)禁止义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49、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三、股东诉讼:(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50、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上述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二)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三)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董事、高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