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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办法 第一篇:教职工病事假管理方法 教职工病事假管理方法 征求看法稿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教化系统人事制度的改革,提高宽阔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教化教学秩序,促进我市教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教职工病事假按以下方法进行管理: 一、病假的审批及待遇 1、教职工因患病需请假的,须持医院诊断书及书面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7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8-15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班子探讨审批乡镇小学由乡镇中心校班子探讨审批;16-31天的由学校在请假书上签署看法后连同医院药费收据、病例、诊断书上报
2、教化局审核备案。 2、教职工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凭个人病假申请、指定医疗机构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单位签署看法,报教化局并填写五大连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及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审批表,报送人社局审批后,方可休假。 3、教职工病假期满,病情好转的,要上岗复原工作。若病假期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且不能复原工作的,必需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由人事部门批准接着休病假或者上岗工作。经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而本人不上岗工作的,从鉴定之日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者,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由考核部门
3、进行辞退处理。 4、教职工因工公致伤、残或患癌症等重病症的,由学校上报教化局审核批准后,病假时间可适当延长。 5、根据国发52号和黑人办字31号文件规定: 1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依据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部分按90%标准发放;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依据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 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部分按70%标准发放; 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部分按80%标准发放。 6、根据黑人办字13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病休人员复原工作后,不是因
4、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患疾病原来就没好,复原工作不满1年又休病假的,其复原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7、教职工病愈需要复原工作者,需经指定医院医生证明,确实可以复原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养息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假如患病原来就没有好,而是有意要求医生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后,又请病假,则将其复工后的病假连续计算。 8、教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接着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二、事假的审批及待遇 1、教职工应努力完成教化教学和本职任务,尤其要保证上课时间。确有特殊状况教职工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的,必需经单位
5、领导书面批准,否则,将作旷工处理。 2、请假手续:请假者须事先提交请假报告,经所在学校或教化局批准,支配好课务和工作后方可离岗。假期届满,必需按时返回岗位并销假。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限内申请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延长事假假期。 3、事假的请批:教职工请事假1-2天的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3-7天的由所在学校班子探讨审批乡镇小学由乡镇中心校班子探讨审批;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允许超过7天8天及8天以上一般不予以批假,不行抗拒的极特殊状况由学校班子探讨审批,超过7天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从第8天起按旷工处理。各学校校长事假1-2天的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3-7天的由市教化局局长审批,一年
6、内累计请事假不允许超过7天;除法定节假日外,各校不得擅自确定放假或休息,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因空岗而耽误工作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事假期间待遇: 事假全年累计7天以内的,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教职工所在学校按内部管理支配制度的规定处理,事假全年累计超过8天含8天的,本学年不得评优,当年不得晋升老师职务,不享受年终一次奖金绩效工资。对未办 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及即无正值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学校应催促本人刚好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工作岗位,从超假之日起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者予以解聘。
7、 三、产假的期限及待遇 凡单位正式教职工女性,符合国家婚姻法以及支配生育有关规定的,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对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支配加班。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当在劳动时间内支配确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支配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
8、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根据原国家教化委员会教人19928号文件精神,女老师产假如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由学校根据实际状况执行。 6、产假的待遇: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年终奖金照发。 2工作人员因上环、结扎或上环、结扎又怀孕作人流、引产的;实行其他避孕措施失败后作人流、引产的,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相应的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婚假审批及待遇 凡本单位正式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履行法定结婚手续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可享受婚假。 教职工结婚时双方同在一地的,婚假假期一般为3天;双方不在一地的,可根据
9、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符合晚婚年龄并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教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外出的路费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五、丧假规定 教职工的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享受丧假。丧假假期一般为三天,工作人员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在外地死亡时,需要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全部由本人自理。 六、探亲假规定 学校的教职工应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再另行支配探亲假。 七、本方法从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参照实施,由市教化局负
10、责说明。 各学校参照本方法制定本校的教职工病事假管理方法,教职工签字确认,上报市教化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大连池市教化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其次篇:病事假管理方法 广陵产业园机关工作人员 病事假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勤政建设,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现将园区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严格考勤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各处室工作人员月度考勤表应于次月3个工作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和党群工作处汇总、核实后,将旷工、病假、
11、事假等考勤结果公布,经分管领导签字送交财务处,按规定扣发相应基本工资、园区补贴、考勤考绩奖和奖金。对弄虚作假或有意瞒报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病事假请假手续 1、请病假应填写请假条,并附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一般工作人员一天以内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二至三天由分管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必需报主要领导批准。平常门诊半天以内由处室主要负责人驾驭,但一个月超过两个半天部分按连续病假处理。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请病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副主任书记请病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2、请事假必需事先填写请假条。一般工作人员一天以内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二至三天由分管主任批准,
12、三天以上必需报主要领导批准。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副主任书记请事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3、凡已准假的人员应在离岗前将请假条送党政办公室备案。遇有特殊状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必需由本人或亲属用电话向处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并刚好履行补假手续。 4、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对骗开、虚开请假条、病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三、病事假期间有关待遇 1、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月病假超过2天的,从第3天起每天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20%(扣发标准按每月26个工作日计算,下同)。 月事假超过1天的,从第2天起每天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3
13、0%。每年事假累计超过26个工作日的,从第27个工作日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2、病事假期间园区补贴、考勤考绩奖和奖金扣发方法。 病假从第3天起、事假从第2天起扣发园区补贴。扣发数为相应职级的计发标准除以26再乘以应扣病、事假天数。 考勤考绩奖按月分档次扣发。计算方法为:月病假累计3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考勤考绩奖的20,累计610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考勤考绩奖的50,超过10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考绩奖;当月事假累计2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考勤考绩奖的30,累计610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考勤考绩奖的50,超过10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考绩奖。 奖金按季度平均后分档次扣发。计算方法为:季度病假累
14、计10-1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奖金数的20,累计16-26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奖金数的50,超过26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全部奖金数;季度事假累计610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奖金数的30,累计111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奖金数的50,超过15个工作日的扣发当季度全部奖金数。 3、旷工的处理。旷工1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基本工资、取消当月园区补贴,考勤考绩奖和奖金按十倍事假天数扣发。一年以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者,取消奖金。旷工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按规定予以辞退。 四、国家规定假期的有关待遇 1、婚、丧假规定。 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赐予三天婚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15、赐予三天丧假。工作人员结婚时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以及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来回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工作人员自理。 工作人员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登记初婚的,除按规定享受婚假外,另增加婚假7天,夫妻双方谁到达晚婚年龄谁享受。 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婚、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基本工资、园区补贴、考勤考绩奖和奖金照常计发,下同。 2、产假待遇。 女性工作人员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准生条件的女工作人员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赐予30天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以
16、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剖腹产的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50天;在小孩诞生后90天内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女方增加14天独生子女保健假,赐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产假、保健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接受节育手术的工作人员,凭医疗单位的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并视为出勤。女性工作人员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等按80%发放。 3、考试、学习深造规定。 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参加国家认可的各类职业、职称资格考试,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国家承认文凭的学历教化学习的考试,凭有关书面证明,按出勤对待。上述学习的上课期间,除基本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外,园区补贴和考勤考绩
17、奖按事假规定处理。 五、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暂行,党政办公室负责说明 第三篇:职工病事假管理方法 职工病事假管理方法 为规范企业劳动纪律,深化公司生产管理,加强公司职工的自律,根据公司进展目标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职工病事假管理,对公司职工请病、事假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病假 1.职工请病假,必需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得到主管认可 同意,再填写一张公司内部请假条,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2. 职工请病假,必需提前一天到主管部门说明,以利部门 工作支配,如当天请病假,须有急诊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3. 班组长没有批假权,部门主管只有2天的批假权,3天包 括3天以上需由副总批准。 4. 职工按
18、手续休病假,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擅 自休病假,均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罚两倍的当天基本工资。 6.职工休病假每月累计三天之内发放日基本工资的60%,三天以上按日扣罚基本工资。 7. 职工请病假,不得弄虚作假,小病大养、无病装病,一 经觉察,坚决除名。 8. 职工休病假期间,住厂职工外出必需办请假,说明外出 事由、时间。不得在休病假期间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不得在外私自接活接工程,一经公司觉察坚决除名,违法乱章者,责任自负。 9. 职工因公负伤,按国家规定,协商解决。 10.职工违规造成自体损害,原则上应自体担当相关费用, 及生产损失。 二、事假 1. 职工请事假,必
19、需填写公司内部请假条,并按假条内容 说明请假事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2. 职工请事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2天,特殊状况来不 及请假或需续假,必需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告知部门主管,并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过后必需补办手续。 3. 职工请事假,必需提前一天说明,当天请假者,原则上 不予批准,生产忙时或短暂突击性工作,无特殊状况,决不许请假。 4. 班组长没有批假权,部门主管只有2天的批假权,3天包 括3天以上,需经公司副总批准。 5.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或不打招呼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罚两倍的当天基本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六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6. 职工在休事假期间,
20、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 司声誉的事情,不得在外私自接活接工程,一经觉察,坚决除名,违规乱章者,后果自负。 7.职工每休事假一天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 主管部门把职工当月考勤上报矿部,发放工资时矿部按本规定结算。公司内部假条由各主管部门保存存档。上述两管理规定,望公司职工、部门严格执行,认真自律、做好本职工作,同心同德,为公司的进展建设尽职尽责。 选矿厂 第四篇:员工病事假管理方法 员工病假、工伤、事假、 产假、旷工管理方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病假、工伤、事假的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患病、事假、工伤期间的权益,特制定本方法。本方法适用于本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员工
21、。 第一章 病假管理 第一条 为了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公司定期组织为员工体检,做到有病早预防、早觉察、早治疗。 其次条 病假的请假程序 1、当员工患病需要休息时,需本人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员工请假审批流程;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申请中层干部请假审批流程。 2、1天病假需持有哈尔滨市区社保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和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具体休息时间;1天以上病假需持有哈尔滨市三甲级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和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具体休息时间,单位对诊断有异议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原诊断符合的,检查费用由单位担当;不符合的,检查费用由员工担当。
22、 第三条 员工实际病假天数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 员工在病假或医疗期内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经营性活动,一经觉察,病假或医疗期马上结束,从事其它工作或经营性活动期间按旷工时间处理。 1 第五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赐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为24个月。
23、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六条 员工病休进入医疗期的管理 员工进入医疗期后原岗位由公司另行派代理。病假、医疗期累计超过180天,员工纳入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解除本人工作职务,不再占有岗位编制。 员工进入医疗期,原职级不予调整,岗级调整为岗位类别对应较低等级,医疗期满时按公司规定重新进行考核,参与部门岗位等级评定。 第七条 病假期间工资、奖金扣发标准 1、病假工资扣发标准: 1
24、员工因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需供应病历首页或住院证明,出院需供应住院病历或出院证明。住院14天以内不扣工资; 2 超过14天的按病假工资标准执行。 2员工当月病休2天以内含2天不扣工资;当月病休3至7天,扣发职级工资10%、岗位工资10%;当月病休8至15天,扣发职级工资20%、岗位工资20%;当月病休16天以上,扣发职级工资30%、岗位工资30%;缺乏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病休30天以上进入医疗期,医疗期第一个月扣发当月职级工资40%、岗位工资40%;其次个月扣发当月职级工资50%、岗位工资50%;第三个月扣发当月职级工资60%、岗位工资60%;从第四个月起先,扣发当月职级工资100%、岗位工资
25、100%。员工进入医疗期,不享受误餐费、通勤费、通讯费、岗位补贴和平安奖。 2、病假奖金扣发标准:全年累计病假10至20天,扣发年终奖10%;全年累计病假21至30天,扣发年终奖20%;全年累计病假31至40天,扣发年终奖30%;全年累计病假41至50天,扣发年终奖40%;全年累计病假51至6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累计病假60天,扣发年终奖100%。 第八条 员工患有严峻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程度严峻,医疗期满仍不能复原工作,需要接着停工医疗的,应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员工经劳动实力鉴定为完全丢失劳动实力一至四级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具体商定
26、,但商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第九条 员工患有严峻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程度严峻,在医疗期满后,由劳动实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3 第十条 员工医疗期内病愈或医疗期满应马上回单位报到,并供应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诊断诊断应当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治愈字样,并出具可以从事原工作的承诺。之后,由单位支配工作。员工上岗后再次以原疾病为由申请病假的,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支配的工作,单位有权按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员工医疗期满,经劳动实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27、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十二条 不符合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丢失劳动实力鉴定条件的,员工不能供应医疗机构病愈证明的,或主见未病逾或请求接着进入医疗期的,视为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十三条 未经准假离岗、病假期满未复岗、医疗期满未回单位报到、拒不协作进行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丢失劳动实力鉴定的,未在岗时间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新员工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如觉察患有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疾病,不予录用。 其次章 工伤管理 第一条 员工工伤认定由哈尔滨劳动
28、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行,工伤申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其次条 员工因工受到损害后,用人单位应主动实行措施使员工得到刚好治疗,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协同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逾期不予办理。 第三条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供应 4 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人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员工本人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 劳动和保障部门经过确定后通知员工本人,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报销由劳动保障部门支付。 第三章 事假管理 第一条 请假程序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假,
29、必需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具体做法:本人申请员工请假审批流程;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申请中层干部请假审批流程。请假流程需提前申请,突发事务发生来不及申请流程的,必需报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补办请假审批流程。 其次条 事假期间工资、奖金扣发标准 1、事假期间工资扣发标准 员工当月发生事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累计每超过一天,扣发职级工资10%、岗位工资10%,缺乏一天按一天计算,扣完为止;16天及以上不享受误餐费、通勤费、通讯费、岗位补贴和平安奖。 2、事假期间奖金扣发标准 员工累计事假7天扣发年终奖的10%;全年累计事假8至15天扣发年终奖的20%;全年累计事假16至30天扣发年终奖的5
30、0%。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扣发年终奖的100%。 3、全年累计事假15天至30天含30天,视不胜任本岗位 5 工作,岗位等级调整为一等;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的,职级降一级;全年累计事假60天以上,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员工所在部门要主动协作关心考核小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检查,对庇护、搪塞、阻碍检查或瞒报的,一经觉察,按旷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旷工管理 第一条 员工当月发生1天旷工,扣发本人职级工资20%、岗位工资20%;发生2至3天含3天旷工,扣发职级工资50%、岗位工资50%;发生3天以上旷工,扣发职级工资100%、岗位工资100%、月平安奖100
31、%、当月年终奖金100%。 其次条 员工全年累计旷工3天,扣发年终奖的20%;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7天以下,扣发年终奖的50%;全年累计旷工7天,扣发年终奖的100%;职级降一级;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中层及以上干部执行上述规定以外,旷工1天,职级降一级;旷工2天,职级降二级;旷工3天,免去本岗位职务。 第五章 产假、哺乳期管理 第一条 产假管理 符合国家支配生育管理条例准生条件的员工,产假期间不享受平安奖、误餐费、通勤费和通讯费。公司已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因此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由公司按产假工资支付,且生育津贴由公司冲抵已缴生育保险费;如产假工资低于生育
32、津贴,员工领取生育津贴,公司不予支付产假工资。 不符合国家支配生育管理条例准生条件的员工,不准许 6 产假并报相关部门处理超生事宜。 其次条 哺乳期管理 符合国家支配生育管理条例准生条件的员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每天赐予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根据状况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7 第五篇:病事假处理方法 病事假处理方法 事假。请事假3至5天,每天扣一天工资。请事假5天以上,不予发放当月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逾期按旷工处理。 病假。请病假必需有县(市)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
33、1至2天以内不予惩处。请病假第3天起至15天以内,每天扣一天工资。请病假15天以上,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病假住院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发50%月薪;超过一月者,根据劳动部发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规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病假期满仍未能从事工作的,不予发放工资。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教职工请假及请假期间 工资、院内津贴发放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教职工的管理,加强教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表达“按劳支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允的支配原则,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教职工请假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请假类别
34、 第一条事假:因私事须由本人办理的,可办理请事假手续。 其次条病假:因病必需治疗和养息的,凭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可办理请病假手续。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不超过7天。双方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且初婚,可增加嘉奖假7天。婚假应自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第四条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 第五条探亲假: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假条件的教职工,可以请探亲假。探亲假应支配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给假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给假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给假20天。 第六条产假:
35、女教职工生育可以请产假。产假一般为90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可增加嘉奖假30天;女教职工除享受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特殊状况者可在产假期满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需减免三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费;女教职工节育等假期,按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支配生育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路程假: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赐予路程假,路程假时间由人事处核定。 第八条考勤假: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经单位领导批准,以考勤假形式记入考勤表,以便考核。 1、教职工确需陪伴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的,或上述人员因病重、病危,医院提出确需陪住的。以上
36、均应供应就诊者的病历或相应的诊断证明; 2、教职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子女家长会的; 3、教职工的住宅设施因房管部门修理或拆迁,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必需由教职工在家照料的;新支配住房的教职工,凭房管部门的搬家证明,给假13天; 4、晚育女教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正常13次检查,检查时间每次半天;有一周岁以内的婴儿,且需哺乳的女教职工,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 考勤假视同职工正常出勤,但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支配生育者。 二、假期计算 第九条病假、产假、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法定假日和寒暑假。 第十条事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法定假日。 三、工资、院内津贴待遇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的工资、院内津贴待
37、遇 1、事假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30%部分、职务补贴与院内津贴。 扣发金额=(津贴+月职务补贴院内津贴)20.92事假天数 2、事假当月超过10天不含10天者,扣发当月的午餐补助。 第十二条病假期间的工资、院内津贴待遇 1、全年病假累计10天含10天以下者,发放其工资与院内津贴。 2、病假超过10天,且在6个月以内的,发放职务等级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发放其职务等级工资的90,并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津贴、职务补贴与院内津贴。 扣发金额=(月津贴+月职务补贴院内津贴)20.92病假天数 3、病假超过6个月者,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标准发放病假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发放本人
38、职务等级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放本人职务等级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病假当月超过10天不含10天者,扣发当月的午餐补助。第十三条婚假、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院内津贴待遇 婚假、丧假期间(在批准的时间内),发放工资与院内津贴;产假期间(在批准的时间内)工资部分照发,但不享受院内津贴,当月请假累计超过10天的人员不享受该月午餐补助。 第十四条考勤假期间的工资、院内津贴待遇 全年考勤假累计在5天含5天以下者,工资、院内津贴照发;累计在5天以上15天含15天以下者,工资照发,院内津贴按以下标准扣发;超过15天的按事假处理。 扣发金额院内津贴20.92考勤假天数 第十五条因私出
39、境探亲假期间工资、院内津贴待遇 出国探望配偶者,从离境的下个月起停发津贴、职务补贴、午餐补助,从第4个月起停发本人工资。 第十六条旷工的处理: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不听从组织调动和工作支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旷工1个工作日扣发本人5个工作日的工资和当月的院内津贴,旷工2个工作日及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院内津贴;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赐予除名处分。 四、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假应事先填写教职工请假单,各单位领导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需申请续假,续假手续
40、与请假手续相同。因病不能事先请假的,可托付他人书面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八条教职工休病假、产假需同时供应学院医务室或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由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应向本单位领导销假。 五、审批权限 其次十条事假、病假 1、院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在5天含5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610天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分管院领导。 2、各系、部、馆的教职工请假在5天含5天以下者,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610天的,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后报联系的院领导。 3、教职工请假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由各系、部、处行政负责人签署看法后报分管院领导或联系的
41、院领导批准。 4、各系、部、处行政正职请假需报请院长批准;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和党群部门正职请假需报请党委书记批准。 5、各系、部、处副处职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下者由所在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由分管院领导或联系的院领导批准。 其次十一条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 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由部门、系部行政负责人批准。 六、考勤管理 其次十二条学院考勤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事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具体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要对教职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化,对违背制度的人员负责做好思想工作,并提出处理看法。 其次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考勤员负责每日填
42、写考勤表。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凭教职工请假单照实登记,各种考勤假均应附证明,各单位应严格考勤。对违背纪律的状况要刚好向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报告。 其次十四条考勤员要在每月15日将上一考勤月的考勤状况汇总、填写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状况统计汇总表及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事处考勤表、请假条、诊断证明等由各单位、各部门保存。对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15天和旷工状况由其所在单位提出处理看法并刚好报人事处。 其次十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各系管理人员、教学帮助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按学院规定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其次十六条专任老师不实行坐班工作制,但必需按时上下课,按时参加院、系、教研室支配的活动。老师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实际天数记事假或病假。 其次十七条各级领导要模范遵守本方法的各项规定,认真检查、监督考勤状况,如觉察考勤状况与实际出勤状况不符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