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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1篇)水利工程施工治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治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立安全生产治理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治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治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治理的,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2、 工程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治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 考核分为安全治理力量考核(以下简称“力量考核”)和安全生产学问考试(以下简称“学问考试”)两局部。 力量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
3、受、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学问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技术学问状况的测试。 第六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必需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力量考核和学问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立领域适用。 第七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考核根据统一规划、分级治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治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治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4、。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第八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治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考核状况。 水利部建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信息治理系统”(以下简称“治理系统”),用于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申请受理、培训考试、岗位登记、考核审查、信息查询和系统治理等。水利部负责考核的企业须登录“治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参照水利部安全生产治
5、理三类人员“治理系统”,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治理系统。 第九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证书延期与变更等事项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具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承受个人申请。施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施工企业申请考核,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信息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二)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个人考核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见附录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附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四)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
6、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第十一条 力量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身体安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工程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受应分别满意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意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立经受; 2.工程负责人,应具有大专
7、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立经受; 3.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立经受,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立经受。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力量考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学问考试。 第十二条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申报企业予以补充。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学问考试由有考核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有关机构详细组织。学问考试实行
8、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十四条 申请人学问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根据考核治理权限在20日内核发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五条 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有效期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与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与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连续教育。发证机关应准时对安全生产
9、连续教育状况进展建档、备案。 第十七条 申请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由施工企业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出具的延期申请函; (二)个人延期申请表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录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附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三)个人参与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和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连续教育证明; (四)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如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报告或者惩罚、通报文件等。 第十八条 在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治
10、理三类人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本人受到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行政主管部门惩罚或者通报批判的; (二)未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参与原发证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连续教育的; (三)工程负责人年满65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年满60周岁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因所在施工企业名称、施工企业资质、个人信息转变等缘由需要更换证书或补办证书的,应由所在企业向发证机关提出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 (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
11、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原考核合格证书。 (二)施工企业资质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2.施工企业资质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三)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需要更换证书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变
12、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2.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四)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附录 6); 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原考核合格证书。 (五)考核合格证书污损 考核合格证书污损需要更换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污损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
13、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2.原考核合格证书。 (六)考核合格证书遗失 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要补办证书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见附录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考核治理方法(1月22日).doc); 2.水利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应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治理系统”在水利安全监视网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申请人应在省级媒体上登载遗失作废声明。 其次十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纳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考核合格证书加盖
14、发证机关公章及专用钢印。 其次十一条 考核合格证书采纳统一的编号规章。 水利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章为:水安+治理类别+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规章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水安+治理类别+证书颁发年份+证书颁发当年5位流水次序号。 其中,治理类别分为a(企业主要负责人)、b(工程负责人)、c(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三类。 其次十二条 经审核准予延期的,由原发证机关在考核合格证书上加盖公章。 其次十三条 因信息变更和证书污损换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变,证书编号不变,原证书收回。因遗失补发的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更新,其他信息不变
15、。 其次十四条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工程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上岗登记和离岗核销治理。 对由水利部负责考核的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在“治理系统”中将参加工程建立的工程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进展上岗登记。工程完毕后或上述两类人员离岗时,应在“治理系统”中进展评价并核销。从业记录将作为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的依据。 其次十五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立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岗位登记状况以及履行安全治理职责状况的监视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惩罚的信息治理和公开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
16、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准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二)工程负责人所在工程工程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三)专职安全治理人员所在工程工程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其次十七条 在施工各项活动中伪造、仿冒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撤消安全生产合格证书,2年内不得重考,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十八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其次十九条
17、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考核、培训状况,安全生产治理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其他惩罚的状况等。 第三十条 本方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治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xx16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xx77号)同时废止。 水利工程施工治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治理工作,预防、削减和准时解决合同
18、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立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工程法人或受工程法人托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1、工程法人的主要职责 1)、仔细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爱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治理制度、方法,组织实施合同治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消失。 5)、帮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
19、)、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视、检查合同签订、履行状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治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展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法人及现场治理机构等的联系,准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状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当保管收、付凭证。 3)、协作工程法人做好合同治理工作。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展。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
20、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纳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供应的合同文本必需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全部合同都应按挨次由工程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标准,字迹(符号)清楚,条款完整,内容详细,用语精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需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劳,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准确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
21、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力量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供应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供应的保证人,必需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力量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力量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展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签订合同前必需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需审查营业执
22、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治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需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附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晰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托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需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力量
23、。 4、签订合同,应当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供应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展验证或进展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供应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需完全全都。 5、以下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力量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察。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供应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准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1、合同履约治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托付人全
24、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详细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据状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力量进展跟踪调查。如发觉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准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状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力量。 3)、接收标的必需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商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准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需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展。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需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
25、事人的履约状况,除妥当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需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需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商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行抗力或者其他客观缘由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准时收集有关证据,并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实行补救措施,削减损失。 3)、发觉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
26、办人应当督促对方当事人实行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准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把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缘由和恳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合同纠纷治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实行的各项措施,必需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展。 2)、发觉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展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马上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协作好参与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
27、纠纷后,需要托付代理人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准时托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加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辩论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马上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准时供应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准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实行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状况下,
28、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供应原始证据时,必需先行复制,并恳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1、档案资料内容 以下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讨论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力量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托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托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力量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
29、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治理 1)、本局全部合同都必需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当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全部。 水利工程施工治理制度篇三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治理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了调度运用、修理养护、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等治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通过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国有大中型水管单位治理体制根本理
30、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得到逐步落实,管护经费有所增加,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如济南长清区,自20xx年开展小型水库治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小型水库治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济南市长清区小型水库治理方法长清区小型水库治理考核方法等,将小型水库治理交由镇(街)政府统一治理,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渠道,组建专职治理队伍,做到水库专人管护,修理养护准时,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果,为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治理体制机制的建立供应了有益的参考。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运行治理机制不完善 局部地区还存在运行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混乱、责任难以落实等问题。人员、岗位、责任等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工程处于失
31、管状态。 12运行管护力量薄弱 局部地区受经济进展水平的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资金投入缺乏,原有的设备严峻老化,零部件损坏得不到准时修理,严峻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 13信息化水平依旧较低 数字化水平是水利工程运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重要手段。目前,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治理数字化水平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进展水平,自动化、智能化程度与其他行业相比也较为落后。水利工程治理信息网络化、掌握自动化、决策智能化推动工作离全局现代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14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依旧存在短板 一是局部河道堤防管护设施缺失。受历史条件等方面因素制约,现有堤防工程在建立期间没有充分考虑后续管护的需求,导致治理设施严
32、峻缺失,影响了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二是大量中小型水闸存在安全隐患。山东省多数中小水闸治理根底薄弱,水闸构造混凝土老化、漏水等问题突出,加上局部治理单位经费缺乏,导致一些报废工程无法正常履行相关手续,工程撤除或重建面临很大的压力。三是局部小型水库病险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山东省现有注册小型水库5000余座,担当着防洪、浇灌等多重功能。这些小型水库多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月,建立标准低,工程质量差,且分布于偏远山区,修理难度大,给工程安全运行带来了严峻隐患。 15人力资源缺乏 通过对小型水库度汛安全、饮水工程安全等调研发觉,目前水利工程运行治理单位中一线治理人员的业务力量、学问水平参差不一,治理
33、理念不先进,自身责任意识不强,制约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2对策 21加快推动水利工程标准化治理 一是制定完善工程运行治理制度和标准。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应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治理手册,健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做到内容完整、流程清楚、要求明确。二是严格标准实施工程巡察检查、安全监测、修理养护等日常治理活动,强化日常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做到巡测标准、记录标准、维护准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准时对相关信息进展存储和上报。三是应根据要求严格划定工程治理爱护范围,确保治理范围界桩齐全、明显,逐步对治理范围内土地进展确权。 22探究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 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建立“治理主体明确、管护
34、标准详细、考核奖惩到位、工程效益长期”的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体系,推动水利工程运行治理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转变。一是依据工程规模和性质,分类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实现水利工程治理责任全掩盖、无死角;分类制定工程运行治理内容、治理标准、治理职责及考核方法,确保每个水利工程有人管,每个目标有考核。二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究引入社会资本参加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担当局部管护费用,催促经营者参加管护工作。三是建立奖罚并重的良性机制,设置科学的评价指标,逐步加大绩效工资施行的力度,推开工程管护与治理人员的收入相挂钩的执行力度。 23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治
35、理经费保障力量 在工程设计之初,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水利工程运行治理经费和维护保养经费筹措渠道,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解决水管单位资产合理耗损所需费用,提升水管单位自我积存和自我进展的力量,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4提升水利工程数字化治理水平 一是加强安全监测设施建立。制定信息采集标准标准,搭建信息采集汇合平台,为工程信息化建立供应底层数据支撑。二是建立水利工程运行数字平台。依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山东省水利工程运行治理实际,完成水库、拦河闸(橡胶坝)、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建立与治理数据库建立。三是健全信息融合共享机制。精确把握、实时更新包括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降等报废、病险水库安全度
36、汛措施等信息在内的水利工程根本数据,加快实现市、县各级与省水利工程运行治理“一张图”资源融合、信息共享,实现根底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互联互通。 25强化工程运行治理的监视考核 一是加强运行治理监视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视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运行治理监视检查。二是加强水利工程治理考核。严格考核问责,强化水利工程运行治理事中监视、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对水利工程运行治理过程中治理混乱、监管缺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修改水利工程治理考核方法及其考核标准局部内容的通知(办运管20xx86号)要求,水利工程治理考核工作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工程组织治理、
37、安全治理、运行治理等内容,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治理水平。 26加强人才队伍建立 一是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汲取一些具有专业学问和治理学问的优秀人才进入水利工程运行治理队伍。二是制定奖惩措施,激发人才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同时做好对水利系统内的优秀人才、先进阅历和典型做法准时宣传报道,营造出敬重人才的良好气氛。三是依据水利工程建立的需要,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和学问竞赛活动,促进人才队伍建立高质量进展。 3结语 水利工程的科学运行治理不仅关系到工程自身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进展水平,因此必需加强水利工程的运行治理工作,为我国水利事业的进展供应坚实的保障。 水利
38、工程施工治理制度篇四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工程在开工前必需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水利工程的投标,工程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展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展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展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
39、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学问,熟识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工程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立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准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展调整,重新报工程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0、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爱护事故现场,准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当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准时、照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拒绝。 水利工程施工治理制度篇五 泵站是支撑水利工程得以持续、稳定运行的不行缺少因素,其在保证工程引水调度效率与质量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换言之,泵站确保水利工程得到顺当运行的主要动力资源。农业生产的农田浇灌环节需要用到大量水资源,并要求这些水资源得到合理调配与充分利用,所以,农业水利工程建立与进展必不行少。其
41、中,泵站作为水利工程系统重要组建成分,其实际进展运行的安全治理应受到农业行业重视。尤其是现代农业建立进程不断加快背景下,各种先进浇灌技术和系统正渐渐成为确保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如若相关泵站消失故障,那对应农作物地区极易发生雨水淹泡或浇灌水量过多现象,进而严峻影响该地区所生产农作物产量。由此可见,农业水利工程中泵站的安全治理和后期维护多么重要。张芮编著的中国农业水利工程历史与生态文明建立讨论,就中国农业水利工程为讨论目标,从秦汉、隋唐及明清这三个顶峰进展期,具体分析、探究了我国农业水利工程兴衰进展历程,并就农业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进展更深层次地探究,且所获理论成果具有较高参考借鉴价值。对此,本文将
42、在全方位阅读、学习该书整体内容条件下,分析国家农业水利工程中泵站运行、安全治理方面所存问题,并从创新优化视角动身,探寻、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和路径。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xx年12月出版的中国农业水利工程历史与生态文明建立讨论,在简述中国农业水利在秦汉、隋唐与明清时期进展历程根底上,究其根本地剖析了我国农业水利工程在近现代时期的进展成就,从事物进展具有两面性视角切入,明确表示生态文明是当代农业水利工程改革进展的全新起点目标,并以加快实现这一进展目标为主题,全方位探讨符合当代农业水利工程运行需求的生态文明构建方案与策略,旨在为人们提升农业水利工程进展水平,促进农业水利的生态文明进展供应指引正确、可行
43、的理论方向。由整体理论框架构建特征和详细内容构造来看,本书严格遵循群众读者阅读思维与习惯,将全数内容分为上、中、下三大篇章:上篇主要向人们阐述国家农业水利演化和进展历程,加深其对农业水利根本学问和理念的认知;中篇介绍、说明中国近现代农业水利工程实际进展状况和进程,以此为人们进一步讨论农业水利工程实践、应用形势奠定理论根底;下篇则是叙述推动农业水利生态文明建立的对应学问与内容,以便为人们构建生态化的农业水利工程体系供应理论参考。就整体内容不难看出,本书理论结合实际,构造科学严谨,表达恰当合理,可读性和应用性极高,值得人们深读。近年来,南水北调水利工程的顺当竣工和运行,明确呈现出利工程是合理调度水
44、资源,进一步稳固防洪抗灾效果的重要工程。而泵站作为水利工程系统主要根底组建局部,可对农业地区生活用水、农田浇灌、水资源再利用等,发挥重要作用。就此可知,确保泵站的安全治理运行,对有序开展相应农业水利工程极其关键。因此,讨论农业水利工程中的泵站进展,对提升农业生产、进展水平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泵站是一种具备肯定压力与流量的装置,其所带来气压、液压动力,能很好地为各种机械带来充分运转力,从而支持相应机械将自身运作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机体组建层面可知,泵站主要是由泵、油箱及电机等三个主要局部组成,此外,泵站的正常运转还深受众多帮助设备的帮助,如充水设备、供水设备、排水设备、空气压缩设备、供
45、油设备及通风设备等。前述设备支持泵站运行过程中,其实践应用需依据实际状况进展实时增减。农业水利泵站的构建应时刻遵循统一规划原则,对自然与社会经济进展规律给予足够敬重前提下,利用现代化高新科技技术,将有用性泵站工程技术推广至更宽广的农业生产范围,以助力农业水利工程实现可持续进展战略目标。农业水利工程中,对应泵站的建立与运行治理进程,深刻影响着农业水利工程运作效率,并从侧面对农业生产水平凹凸产生极大作用。所以,由客观科学视域切入,农业水利工程负责方构建泵站系统时,既要严格遵从总体规划,以实际状况为依据,分期执行、逐步推动,还要重视泵站系统适用性,依据国家产下国情和现代农业水利工程进展需求,提升泵站的现代化建立水平,以此全力保证泵站运行的可持续性,进而为更好地促进农业水利资源的合理配置供应坚实根底保障。整体而言,泵站的科学建立和有序进展,是农业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