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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蒸湘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一、划定依据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2399 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标准HJ/T 81-202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2023 年 1 月1 日施行、关于进一步标准我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23189 号及关于印发衡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衡农联202315 号 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分六大类: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划定为一级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划定为二级禁养区。2. 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2、区、缓冲区范围内,划为一级禁养区,制止建设畜禽养殖场。3. 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依据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其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划为一级禁养区,制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缓冲区域划为二级禁养区,制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场。4. 城镇居民区县级以上城市、坐落在市级城市的县级区和建制乡镇街道的城市建成区内划为一级禁养区,制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5. 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内划为一级禁养区。6.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在衡阳市范围内的湘江干流沿岸陆域500 米范围划为一级禁养区。二、划定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畜
3、禽禁养区划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安康协调进展的有机结合。依据畜禽养殖不同种类对自然环境和条件的差异性要求,结合区域河流水系、地形地貌及土壤类型特征,综合考量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综合承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进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进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有效推动。二科学合理原则畜禽禁养区的划定是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底划定的,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列入禁限养区范围进展特别保护的其他区域等边界确定方法和范围划定原则为依据,严格依据保护目的和需要,科学合
4、理设置边界范围。三协调全都原则畜禽禁养区划定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进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构造调整相全都。四强制执行原则畜禽禁养区划定后,必需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控措施。三、应划定畜禽禁养区的各类区域识别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识别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打算的通知国发202317 号、环境保护部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2353 号、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划定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5、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依据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标准HJ/T 338-2023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23176 号,衡阳市蒸湘区无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 自然保护区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范围内,制止建设养殖场。其范围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
6、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依据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依据调查及相关部门核实,蒸湘区无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 风景名胜区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制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制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依据调查及相关部门核实,蒸湘区无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4. 城镇居民区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 争论区依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
7、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进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城市、乡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制止建设区域边界范围内,制止建设养殖场。经调查,本次禁养区划分对蒸湘区雨母山镇、鹰岭镇、蒸湘街道、红湘街道、联合街道等共 2 镇 3 街道进展划分。5. 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 争论区依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进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经调查及与相关部门核实,蒸湘区内的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全部包含在蒸湘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故
8、本报告不再单独划定蒸湘区文化教育科学争论畜禽禁养区。6. 依照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识别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2399 号文件要求,应“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根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治理,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进展。”依据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布的关于印发衡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衡农联20
9、2315 号,在衡阳市范围内的湘江干流沿岸陆域 500 米范围划为一级禁养区。本方案已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进展禁养区识别,现对蒸湘区依照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进展畜禽禁养区识别。依据调查及相关部门核实,蒸湘区范围内无湘江干流。7. 小结综上,本技术报告对蒸湘区内的城镇居民区及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进展畜禽禁养区划定。四、划定结果一划定结果汇总1. 蒸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1) 划定方法依据对蒸湘区城镇居民区识别结果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23 99 号第五章的规定,确定蒸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
10、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边界范围。(2) 具体步骤依据蒸湘区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并结合土地利用现状等资料,本技术报告划定将蒸湘区城市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外、城市规划区、乡镇集镇规划区、乡镇特色园区等区域及周边、工业特色园区、工业规划区、工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划定为蒸湘区城镇居民区畜禽禁养区,蒸湘区辖 2 镇雨母山镇、呆鹰岭镇3 街道蒸湘街道、红湘街道、联合街道 等,总计:21.73 km2。详见表 4-1。2.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划定结果依据蒸湘区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并结合土地利用现状等资料,蒸湘区城镇居民区的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面积总计 21.73 km2,本方案将蒸
11、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划为畜禽养殖一级禁养区,共有六个区域组成,分布状况详见蒸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分布图。3. 禁养区划定结果依据划定结果,结合边界条件,对重复区域进展合并,依据就高不就低原则,共划定禁养区 1 个,划定面积为 21.73 km2。及蒸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面积为 21.73 km2。蒸湘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汇总见表4-8。五、禁养区分布1.畜禽养殖现状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9 号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衡阳市的畜禽养
12、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标准为:故本技术报告以上述养殖专业户以上,下同养殖规模为标准,定义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养殖专业户;未到达上述养殖规模的则定义为散养户。截止 2023 年,蒸湘区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21 个,养殖种类有肉鸡、蛋鸡、生猪等,蒸湘区的畜禽养殖主要分布在雨母山镇和呆鹰岭镇。蒸湘区的规模化养殖场中生猪有13 户,圈舍清粪方式全部承受人工干清粪的方式,圈舍通风方式 100%承受开放式;原水存储设施类型全部为水泥池,原水存储设施池口方式中 12 户为封闭式,1 户为开放式;尿液废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中全部养殖场均承受肥水贮存的方式,其中有 10 户承受了厌氧发酵的方式且有厌氧发酵池进
13、展处理,10 户中有 1 户承受了好氧处理的方式,3 户承受了固液分别的处理方式;有 1 户牲猪养殖场尿液废水处理利用方式为肥水利用、沼液还田、鱼塘养殖和直接排放,9 户生猪养殖场承受了肥水利用、沼液还田和直接排放的处理利用方式,另有 2 户生猪养殖场承受了肥水利用和直接排放的处理利用方式; 13 户生猪养殖场中有 10 户养殖场的粪便处理工艺为堆肥发酵和生产沼气,仅有 2 户养殖场简洁堆置贮存,10 户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方式承受农家肥、沼渣还田及场外丢弃,仅有2 户承受农家肥和场外丢弃,经过统计核算,蒸湘区13 户生猪养殖场中有 6 户受纳水体为蒸水, 6 户收纳水体为柿江,1 户未排污。蒸
14、湘区的规模化养殖场中肉鸡有7 户,圈舍清粪方式承受人工干清粪的方式,圈舍通风方式为开放式;肉鸡未产生废水,粪便有 1 户承受简洁堆置贮存的处理工艺,6 户承受堆肥发酵的处理工艺;7 户肉鸡养殖场粪便处理利用方式均为农家肥和场外丢弃。蒸湘区的规模化养殖场中蛋鸡仅有1 户,圈舍清粪方式承受人工干清粪的方式,圈舍通风方式为开放式;原水存储设施类型为水泥池、开放式;尿液废水简洁堆置贮存,承受肥水利用和直接排放的方式进展尿液废水处理;粪便存储设施防水防渗,粪便处理工艺为堆肥发酵,蛋鸡养殖场的粪污外排受纳水体为蒸水。2.禁养区分布状况依据上述划定结果可知,衡阳市蒸湘区共有一级禁养区1 个,无二级禁养区,其
15、中一级禁养区总面积为 21.73 km2,主要为蒸湘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争论区畜禽禁养区, 共由六个区域组成,具体详见附图,集中分布在3 街道蒸湘街道、红湘街道、联合街道,其中雨母山镇、呆鹰岭镇畜禽禁养区主要分布在镇政府所在地及镇政府周边区域。六、禁养区治理与保障措施一根本要求一级禁养区:制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二级禁养区内制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养殖小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已经建成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逐一争论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养
16、殖小区名单,依法关闭或搬迁,对于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赐予合理过渡期,避开清理代替治理,严禁实行“一律关停”等简洁做法;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关闭或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排放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二管控措施1.治理要求(1) 对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现有养殖场小区,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国发202317 号中关于“三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之规定,应于 2023 年底前完成清理,清理方式如下:对于同意关闭的,签订关闭协议,明确关闭时限。(2) 对于在本次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之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自觉坚持“谁污染 、谁治理”的原则,遵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17、GB 18596-2023的要求,杜绝污染物直排,建设完备的粪便、养殖废水及病死畜禽暂存设施,自行实行粪污生物消纳等综合利用配套措施或托付外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展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于规模以下的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假设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则不得擅自扩大养殖量至规模化养殖。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打算国发202317 号中关于“三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之规定,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因此鼓舞规模化以下的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展适度集中,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进展;鼓舞承受“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可由蒸湘区爱卫办制定全区畜禽粪
18、便治理方案,并指导建设一批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试点工程,或者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暂无条件集中收集处理的,可就地推广农牧结合种养模式。按“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的原则,应用“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 在禁养区范围以外,、改、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畜禽产业进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 术标准HJT812023的要求,布局合理,选址适当;区发改、环保、农业、国土、住 建、林业等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工程时,应
19、严格履行环境 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报同级农业部门备案,实行污 染物集中治理,总量掌握;凡未经环保部门进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 化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应加强禁养区范围以外环境的综合整治,严禁在禁养 区范围以外倾倒、堆放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严防私自建、改建、扩建养殖场。2.禁养区保障措施(1) 明确责任分工畜禽禁养区划分是保护和改善我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障畜牧业持续安康进展的有效举措。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要依据职能要求,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
20、养殖小区分布,严格审批,落实监管责任,促进畜牧业持续安康进展。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依据属地治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对冲突问题突出、区域位置敏感、污染轻严峻、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意见较大的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实行关停、搬迁,对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通过产业构造调整升级、市场调整、 型农村社会建设等逐步予以淘汰、标准。区发改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区财政局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关停、搬迁供给必要的工作经费;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用地的监管,依法办理畜禽养殖用地审批手续,查处未经审批乱占乱建畜禽
21、养殖用地案件。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的统一监视治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治理制度,查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效劳,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治理,推行科学适用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做好养殖场、养殖小区监视治理工作。其他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协作做好相关工作。(2) 严格行政执法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各镇街道 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的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和打击违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违法占地、未批先建及养殖污染等行为。对于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各相关部门不核发养殖行
22、业相关证件手续。(3) 完善鼓励机制对于乐观协作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规划实施并主动关停、搬迁的养殖场,如要求在养殖规划区建养殖场的,优先赐予支持。(4)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播送、网络、短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养殖场建设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生疏,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充分发挥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划分工作全程跟踪、全面报到,对违法建设、治污设施不到位等造成水质、环境严峻污染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予以曝光;对污染治理达标排放、零排放、生态养殖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赐予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让群众理解支持划定工作,并主动参与。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假设下载后翻开特别,可用记事本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