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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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椒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排查重点问 题大类排查重点问题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对应条款排查结果是否存在 问题殖业发展、压减畜禽产能、扩大禁养范 围的情况。(七)关于其 他区域18.将铁路、公路两侧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不涉及该项 内容19.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椒江农场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中,将椒江农场划定为禁 养区。是20.将自然灾害多发地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21.将其他无法律法规依

2、据的区域划定 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3.椒江区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情况禁养区划定法律依据分析家法律法规依据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 规,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3.1.2 地方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 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

3、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四)设置畜禽养殖 场、肥料堆积场、厕所。3.1.3 禁养区划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及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畜禽禁养区划定标准 如下:(一)已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农村饮用水 水源保护范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二)风景名胜区;(三)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四)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3.2 椒江区禁养区划定调整情况根据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

4、划定方案的通知(椒 政办发(2016) 155号),对照国家排查要求所列超过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的21类问题开展的排查结果,本次椒江禁养区 划定做如下调整:1 .取消限养区划分方案;2 .取消将未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农村饮用水取水点周边 划定为禁养区;.取消在城市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外划定禁养区;3 .取消将工业特色园区、工业规划区、工业开发区、产业集聚 区、乡镇集镇规划区、乡镇特色园区等区域及周边划定为禁养区;4 .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居民区、文 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范围进行调整,根据调整后的范 围划定禁养区。具体见表3.2-1 o表3.2-1椒

5、江区禁养区划定调整情况汇总表序号禁养区名称划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禁养区范围是否需依 法调整拟调整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 范围备注1海门、白云和葭芷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否海门、白云和葭芷 街道建成区是台州市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椒 江园区)、台州市椒江三山工业 园区以及超出各镇(街道)文化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范圉海门、白云和 葭芷街道居民 区和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范围调整2洪家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否洪家街道建成区是超出各镇(街道)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洪家街道城居 民区和文化教 育科学研究区 等人口集中区范围调整3下陈街道畜禽规模养殖

6、污染防 治条例否下陈街道建成区是超出各镇(街道)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下陈街道居民 区和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范围调整4三甲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否三甲街道建成区 区是超出各镇(街道)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三甲街道居民 区和文化教育范围调整序号禁养区名称划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禁养区范围是否需依法调整拟调整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范围备注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5冷水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否冷水坑水源保护区是冷水坑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6山湾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否山湾塘水源

7、保护区是山湾塘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7百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否布里水源保护区是豕里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 区8龙潭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 水源保护条例否龙潭豕水源保护区是龙潭禾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9凤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否凤凰水源保护区是凤凰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序号禁养区名称划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禁养区范围是否需依法调整拟调整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范围备注水源保护条例10大岩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否大岩里水源保护区是大岩里水源保护区/未划定

8、为饮用水源保护 区11龙门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否龙门头水源保护区是龙门头水源保护区/未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12井马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井马水库饮用水 源保护区是井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区划分方案(2015年),该区域已 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明珠里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 水源保护条例否明珠里水库水源 保护区是明珠里水库水源保护区/未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水仓里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否水仓里水库水源 保护区是水仓里水库水源保护区/未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序号禁养

9、区名称划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禁养区范围是否需依法调整拟调整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范围备注水源保护条例15椒江农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否椒江农场是椒江农场/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为 禁养区无法律依据16黄泥坑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黄泥坑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否/黄泥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区划分方案 (2015年)划定17大小浦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大小浦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否/大小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台州市饮用水水 源保护规划 (2016-2020)划定18南磊坑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10、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南磊坑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否/南磊坑水库饮 用水水源保护 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区划分方案 (2015年)划定19玻璃坑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玻璃坑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否/玻璃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 水环境区划分方案 (2015年)划定20章安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是章安街道建成区否/章安街道居民/序号禁养区名称划定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禁养区范围是否需依法调整拟调整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范围备注治条例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21前所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是前所街道建成区否/前所街

11、道居民 区和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22大陈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治条例是大陈镇建成区否/大陈镇居民区 和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4 .调整后椒江区禁养区划定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及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椒江实际,下列 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禁养区: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畜禽禁养区.jy01-01黄泥坑水库:黄泥坑水库饮用水源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47平方公里。1 .jy01-02大小浦水库:大小浦水库饮用水源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23

12、平方公里。2 .jy01-03南磊坑水库:南磊坑水库饮用水源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22平方公里。3 .jy01-04玻璃坑水库:玻璃坑水库饮用水源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 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0平方公里。4.2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畜禽禁养区Ljy04-01海门、白云和葭芷街道:海门、白云和葭芷街道城镇建 成区,面积为38.25平方公里。2 .jy04-02洪家街道:洪家街道建成区,面积为4.43平方公里。3 .jy04-03下陈街道:下陈街道建成区,面积为1.50平方公里。4.jy04-04三甲街道:三甲街道建成区,面积为0.6

13、3平方公里。5.jy04-05章安街道:章安街道建成区,面积为1.37平方公里。6.jy04-06前所街道:前所街道建成区,面积为2.09平方公里。7.jy04-07大陈镇:大陈镇建成区作为镇政府所在地,面积为0.33 平方公里。目录1 .调整目的与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1 调整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L2调整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法律法规错误!未定义书签。122相关法规、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23地方相关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2 .椒江区现有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现有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3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3 .椒江区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1 禁养区划定法律依据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3.1.1 国家法律法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3.1.2 地方法律法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3.1.3 禁养区划定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2 椒江区禁养区划定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4 .调整后椒江区禁养区划定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畜禽禁养区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畜禽禁养区.错误!未定义书签。5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椒江区调整后的禁养区统计

15、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1椒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调整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椒江区调整后的禁养区统计表禁养区 类型编号禁养区名称划定依据禁养区范围调整后禁养区面积(平方 公里)备注(一)饮 用水水源 保护区畜 禽禁养区jyOl-OI黄泥坑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黄泥坑水库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0.47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 区划分方案(2015年)划定jy01-02大小浦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大小浦水库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0.23根据台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2016-2020)划定jyOl-()3南磊坑水库畜禽规模养

16、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磊坑水库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0.22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 区划分方案(2015年)划定jy()l-04玻璃坑水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玻璃坑水库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1()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 区划分方案(2015年)划定(二)城 镇居民区、文化 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jy04-01海门、白云和 葭芷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海门、白云和葭芷街道 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 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域38.25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jy04-02洪家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洪家街道居民区、文化

17、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4.43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区域畜禽 禁养区口集中区域jy04-03下陈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陈街道居民区、文化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1.50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jy04-04三甲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三甲街道居民区、文化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0.63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jy()4-05章安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章安街道居民区、文化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1.37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jy04-06前所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前所街道居民区、文化

18、 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2.09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jy04-07大陈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大陈镇居民区、文化教 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 集中区域0.33根据城镇建成区规划、土地利 用现状等划定附图1椒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调整后)L调整目的与依据调整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 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 “坚决走规模化科学养殖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老路”的决策部署, 我区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对禁养区划分 进行调整

19、,编制调整方案。1.1 调整依据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订;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1年;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7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8动物防疫法,1997年;9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订;10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1年;11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年;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订。相关法规、文件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 20

20、09);3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 55号);5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 735 号);6关于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限养政策排查整改的通知(浙环函(2019) 305号);7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椒政办 发2016/55 号)。8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养殖的区域从其规定。L2.3地方相关资料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浙政函 (2015) 71 号);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

21、案(2005)(浙政办发 2005) 109 v);2.椒江区现有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分析2.1 现有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井马、,水仓里、黄泥坑、大小浦等4座水库;明珠里、冷水坑、山湾塘、春里、龙潭禾、凤凰、大岩里、龙 门头、南磊坑、玻璃坑等10座万方以上山塘。这些水库、山塘及其 集雨区均为禁养区。1 .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的地区。海门、白云、葭 芷、洪家等四个街道,所有区域均为禁养区;三甲街道、下陈街道、 章安街道、前所街道、大陈镇的城镇居民区及城镇居民区外的所有学 校、幼儿园、医院、科研单位等周围300米范围内均为禁养区;台州 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属于三甲

22、、下陈、农场的区块为禁养区。2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2.2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 办土壤函2019735号)的要求,排查针对的重点问题分为21项, 具体如下:(一)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准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1 .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外划定禁养区。2 .将未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农村饮用水取水点周边划定 为禁养区。3 .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不排放污染 的养殖场列为禁止对象。(二)关于自然保护区.在实验区内划定禁养区。4 .在保护区外划定禁养区。(三)关于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名胜区

23、外划定禁养区。5 .将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古迹、一般景点、旅游风 景区、旅游度假区及周边划定为禁养区。6 .将非核心景区内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不排放污染的养殖场列 为禁止对象。(四)关于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在城市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外划定禁养区。7 .将城市规划区划定为禁养区。8 .将工业特色园区、工业规划区、工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 乡镇集镇规划区、乡镇特色园区等区域及周边划定为禁养区。9 .将行政村、自然村、乡政府所在村划定为禁养区。(五)关于禁止对象10 .将省级政府规定的养殖场规模标准以下的养殖专业户、散养 户列为禁止对象。(六)关于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限制

24、养殖业发展11 .将未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且不属于城镇居民集中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 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区域的河流岸带及两侧、湖库周边、地下水水 源地等划定为禁养区。12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标准、环境污染 严重的区域划定为禁养区。13 .违反法律法规划定限养区等限制养殖业发展、压减畜禽产能、 扩大禁养范围的情况。(七)关于其他区域.将铁路、公路两侧划定为禁养区。14 .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15 .将自然灾害多发地划定为禁养区。16 .将其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区域划定为禁养区。2.3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结果

25、对照国家排查要求所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的 21类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存在第3、10、12、19 条等四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的问题,涉及关于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关于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关于其他区域等三大类问题。3.将未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农村饮用水取水点周边划定 为禁养区。10.在城市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外划定禁养区。12.将工业特色园区、工业规划区、工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 乡镇集镇规划区、乡镇特色园区等区域及周边划定为禁养区。19.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具体见表2.3-1 o表2.3-1国家排查要求所列21项重点问题

26、排查结果汇总表排查重点问 题大类排查重点问题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对应条款排查结果是否存在 问题(一)关于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1.将准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2.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外划定禁养区。无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划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为禁 养区否3.将未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农村 饮用水取水点周边划定为禁养区。井马、水仓里、黄泥坑、大小浦等4座水库;明珠里、 冷水坑、山湾塘、春里、龙潭春、凤凰、大岩里、龙门 头、南磊坑、玻璃坑等10座万方以上山塘。关于印发调整畜

27、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中,将未划定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农村饮用水取水点周边划定为禁养区。是4.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实现粪污 全量资源化不排放污染的养殖场列为禁 止对象。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二)关于自 然保护区5.在实验区内划定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6.在保护区外划定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三)关于风 景名胜区7.在风景名胜区外划定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8.将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古 迹、一般景点、旅游风景区、旅游度假 区及周边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9.将非核心景区内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 不排放污染的养殖场列为禁止对象

28、。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四)关于城 镇居民区和 文化教育科 学研究区等 人口集中区10.在城市建成区、镇政府所在地外划 定禁养区。海门、白云、葭芷、洪家等四个街道,所有区域均为禁 养区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中,将海门、白云、葭芷、 洪家等四个街道,所有区域划定为禁养区,超出城市居 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是三甲街道、下陈街道、章安街道、前所街道、大陈镇的 城镇居民区及城镇居民区外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 科研单位等周围300米范围内均为禁养区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

29、5号)中,三甲街道、下陈街道、 章安街道、前所街道、大陈镇的城镇居民区及城镇居民 区外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科研单位等周围30()是排查重点问 题大类排查重点问题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对应条款排查结果是否存在 问题米范围内均划定为禁养区,超出城市居民区和文化教育 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范围。台州市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属于三甲、下陈、农场的区 块为禁养区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中,将台州市经济开发区 范围内,属于三甲、下陈、农场的区块划定为禁养区, 超出城市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

30、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范围。是11.将城市规划区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12.将工业特色园区、工业规划区、工 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乡镇集镇规划 区、乡镇特色园区等区域及周边划定为 禁养区。经区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及各工业集聚区块(包 括园区及区块的规划控制范围)关于印发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6) 155号)中涵盖了工业园区及各工 业集聚区块,无法律依据是13.将行政村、自然村、乡政府所在村 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五)关于禁 止对象14.将省级政府规定的养殖场规模标准 以下的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列为禁止对 象。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六)关于以 改善生态环 境为由限制 养殖业发展15.将未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 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且不属于城镇居民集中区和文 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区域的河流岸带及两侧、湖库周边、地 下水水源地等划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1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环境质量达不 到功能区标准、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划 定为禁养区。无不涉及该项内容否17.违反法律法规划定限养区等限制养不涉及该项内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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