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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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管理制度Q/CSG217013-20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23-1-30 实行2023-1-30 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四)向谈判对象提供谈判文献。谈判工作组向供应商发出“单一来源采购 邀请函”并提供谈判文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重要技术规定、谈判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作出规定。(五)组织实行谈判。供应商提交报价文献后,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 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认谈判对象的技术商务条件以及报价。谈判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六)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报告。谈判工作组根据谈判评审情况和供

2、应商的最后 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献且价格合理的原则,向各单 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报告并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报告应经谈 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四节询价采购第二十条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个采购项目直接向至少3家或3家 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文献邀请其应答和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拟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来自资料搜索网第二十一条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一)制订采购方案。需求单位(部门)负责提出询价采购需求,并说明采用询 价采购的因素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涉及以下重要内 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询价采购的理由、询价对象

3、的产生办法、询价人员的 组成方式、评估成交的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属于第四条第(一)、(二) 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属于第四条第(三) 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经各级监察部门审核后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 标领导小组批准。(二)编制询价文献。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询价文献。询价 文献重要由技术文献和商务文献组成。询价文献应当明确技术规定、报价须知、 报价文献规定、协议条款以及评估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成立询价工作组。在开展询价之前,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 案成立询价工作组,成员涉及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单位)等采购人代表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

4、等方面的专家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二。属于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情形的,专家应从公司评标 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四)拟定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应具有相应的能力且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条 件,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至少不低于三家,询价工作组负责按照批准的采购方案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五)向询价对象提供询价文献。询价工作组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邀请函” 并提供询价文献。“询价采购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重要技术规定、报 价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作出规定,并规定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密 封的报价文献。被邀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平等的条件下获取

5、询价文献。合理拟定供应商准备报价文献所需要的时.间。从询价文献发出之日至规定的 报价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六)组织实行询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文献后,询价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 对供应商的报价文献进行比较。询价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应当规定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报价文献;2、应当规定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献的所有技 术和商务规定做出承诺;3、询价工作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4、询价内容发生变动的,询价工作组应当保证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与询价的供应商;5、报价文献应当在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由询价工作组全体人员共同开封并记录。询价

6、比较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七)编制询价采购报告。询价工作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献,按照质量和服 务满足询价文献规定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提出询价采 购报告并推荐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报告应经询价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 字。第五节成交结果的认定和执行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审核采购报告。属于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报告经审核后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 办公室审批拟定成交供应商。属于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报告 经审核后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标领导小组审批拟定成交供应商。第二十三条拟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采购部门向成交

7、供应 商发出成交告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告知所有参与谈判/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第二十四条 根据拟定的成交结果,各单位采购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 毕协议的签订。第二十五条非招标采购活动所形成的采购文献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 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更或销毁,以接受检查监督。第六节零星采购第二十六条对单批且同类的常规物资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且不易形成批 量的物资,可以采用零星采购。第二十七条零星采购由总部各部门和各单位自行组织实行,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一)提出采购申请。需求部门(单位)负责提出零星采购申请并提交采购部rjo(二)实行采购工作。采购部门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比价选择,拟定成 交供

8、应商。(三)费用结算。采购部门按规定完毕费用结算工作。第七节组织纪律第二十八条严格控制非招标采购范围,必须招标的不得规避招标。第二十九条所有参与非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禁有下 列行为:(一)与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二)明知本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不 积极回避的;(三)收受供应商、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向供应商透漏谈判(询价)文献的评审、成交供应商的推荐等情况;(五)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行下列限制合法竞争的行为:(-)违法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

9、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组 织参与谈判(询价)采购;(二)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三)其他限制合法竞争的行为。第三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公正、有效的投诉解决机制,监察部门应及时受理 投诉、举报并依法依纪查处。来自资料搜索网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重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供应商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处:(-)取消采购成交资格;(二)严禁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公司系统任何采购活动;(三)将有关信息记录到供应商信息中。第四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

10、之日起执行。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 总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薛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管理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供应商的资格规定避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三节单一来源采购薛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询价采购借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成交结果的认定和执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零星采购第七节 组织纪律嘴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附则避误!未定义书签。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采购 方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切实提高非招标采购工作的公

11、开性 和透明度,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方式 的管理活动。公司控股、参股单位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 式取得货品、工程、服务所采用的具体办法,涉及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 询价采购,以及零星采购。第四条下述范围的货品、工程和服务合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询 价采购方式:(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且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

12、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 通过两次招标失败,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的;来自资料搜索网(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内,但 涉及招标投标法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上述第(二)、(三)规定的情形中,属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长招 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规定范围的,应事先经项目审 批政府部门核准。第五条对单批且同类的常规物资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且不易形成批量的物 资按照零星采购方式组织实行。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供应商,涉及物资供应商、工程承包商和服务商。第七条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行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主体合格

13、、程序规范、 有效竞争和客观评审”的原则。第八条非招标采购和零星采购工作应具有下列条件才干开展:(一)项目须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审批;(二)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贯彻;(三)可以提出采购所需的技术、商务规定;(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具有。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及各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是非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重要职责是:(一)审议和批准有关非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审议和批准重要非招标采购项目的实行方案;(三)研究决定公司非招标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公司及各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平常工作,贯彻招标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对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第十条

14、公司物资部在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具体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有 关非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非招标采购的管理程序;(二)组织实行公司物资非招标采购工作;(三)指导和检查公司各单位的非招标采购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在本单位非招标采购方面的具体职责 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有关 非招标采购管理的实行细则;(二)组织实行本单位非招标采购工作。第十二条需求单位(部门)负责提出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需求,负责相关 的技术工作。第十三条法律部门或法律归口管理部门对非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提供法律 保障,提出

15、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监察部门或监察归口管理部门对非招标采购活动全过程实行监督, 受理非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非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 处。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一节供应商的资格规定第十五条 被邀请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 件:(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规定,可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

16、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节竞争性谈判采购第十六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邀请一般三家以上,但不少于两 家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谈判文献进行协商谈判,择优拟定成交供应商及产品或 服务的采购方式。第十七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一)制订采购方案。需求单位(部门)负责提出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并说 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因素。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 涉及以下重要内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竞争性谈判的理由、谈判对象的产生 办法、谈判人员的组成方式、评估成交的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属于第四 条第(一)、(二)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17、。属 于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经各级监察部门审核后报各级招标领导 小组办公室和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二)编制谈判文献。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献。谈 判文献重要由技术文献和商务文献组成。谈判文献应当明确协议条款以及评估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献不得规定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以及具有 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谈判文献内容重要涉及:1、供应商须知;2、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3、技术和商务规定;4、对供应商报价的规定及其计算方式;5、评估的标准和方法;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时间;7、供应商提交报价文献的时间和地点安排;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

18、资信证明文献;9、供应商应当提供的保证金数额或其他担保方式;10、谈判日程安排;11、协议条款和格式;12、其他有关事项。(三)成立谈判工作组。在开展谈判之前,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 案成立谈判工作组,成员涉及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单位)等采购人代表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二。属于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情形的,专家应从公司评标专 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四)拟定谈判对象。谈判对象应具有相应的能力且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条 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般应在三家以上,至少不少于两家。谈判工作组负责按 照批准的采购方案邀请符合资格条件

19、的供应商参与谈判。(五)向谈判对象提供谈判文献。谈判工作组向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 函”并提供谈判文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应对采购项目的需求、重要技术规 定、谈判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作出规定。被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平等的条件 下获取谈判文献。合理拟定供应商准备谈判文献所需要的时间。从谈判文献发出之F1至规定的 谈判开始之日,一般项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开展谈判前,各单位对己发出的谈判文献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工作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被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六)组织实行谈判。供应商提交报价文献后,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 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分

20、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批准的情况 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和其他信息。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谈判工作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献的有效性、完整性、对谈判文 献的响应限度进行审查,未对谈判文献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 的具体谈判过程;2、谈判工作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拟定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按照 顺序分别进行谈判;3、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工作组应当保证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 与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工作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应当按照谈判文献拟定的内容、程序和评 估标准等进行。谈判工作组在谈判过程中,假如认为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21、有报价明显不合理、 减少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告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谈判工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七)限时最后报价。谈判工作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谈判情况,可规定供 应商进行多轮报价,但必须保证每个供应商得到均等的机会。谈判工作组应当规定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 及有关承诺,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八)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谈判工作组应当根据谈判文献拟定的评估成 交标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报价和售后服务综合评议最优的原则,对供应商提出的

22、最后报价及承诺进行评审,向各单位招标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告并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报告应经谈判工作组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第三节单一来源采购第十八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就某个采购项目与单一供应商进行 洽谈,拟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 础上进行,遵循下列基本程序:(一)制订采购方案。需求单位(部门)负责提出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并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因素。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涉及 以下重要内容:采购范围、标包划分、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单一来源对象、谈 判人员的组成方式、评估成交的标准、

23、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属于第四条第(一)、 (二)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属于第四条第 (三)款规定情形的,采购方案经各级监察部门审核后报各级招标领导小组办公 室和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二)编制谈判文献。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献。谈判 文献重要由技术文献和商务文献组成。谈判文献应当明确谈判须知、技术规定、 报价文献规定、协议条款以及评估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成立谈判工作组。在开展谈判之前,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采购方案 成立谈判工作组,成员涉及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单位)等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三分二。属于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情形的,专家应从公司评标专家 库随机抽取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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