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常见题(附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常见题(附答案).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考试卷二甄题精选常见题(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 此,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 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参考答案】:A2、甲受镇政府委派,担任镇办企业厂长,该镇所在电力维修站要求 该厂赞助20万元,并许诺双方五五分成。甲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给 20方元。维修站得
2、款后,按照约定,给甲10万元,并开具收到20万元 的发票,给甲做账。甲构成何罪?()A、受贿罪B、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考点】贪污罪【解析】甲某实质上是一种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给其他单位赞助数额,侵吞本单位财物的行 为,因此,构成贪污罪。19、甲男与乙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打架、 分居。乙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县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 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甲、乙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2 个月后,乙女想起她的一件祖传玉器被甲男占有,该玉器系乙女结婚后 其父所赠,后来乙女给了甲男。乙女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法 院判
3、决也未涉及此物。乙女如想要回玉器。可以。A、上诉B、申诉C、申请再审D、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问题,该案中离婚判决已经生效,玉器这一财产未经处理, 只能另行起诉来解决这一财产。该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玉器未经审理,不能申诉或申 请再审,A、B、C项都不正确。此题只要考生理解上诉、申请再审的要求、特点就可以解答此题。20、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 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 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 如何处理?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
4、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10【参考答案】:D【解析】:详解不当得利分为给付的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给付的不当得利中,原 那么上须返还所得利益,假设系因不法原因给付,那么不须返还。受损人故意使自己受损而为给付,意图成 立某种债的关系,系恶意相对人,所为给付为不法原因给付,不受法律保护。如,在他人墙壁上贴瓷 砖,以自己草料喂他人之马,街头流浪小孩强行给路人擦皮鞋等,此类行为假设双方有合意,那么构成合 同关系,假设无合意,那么系不法原因给付,受益人无须返还所受利益。因此,A选项错误。本案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在无因管理中需要有为被
5、管理人利益的 意思,但是此题中洗车人进行洗车工作不是为了王先生的利益,而是为 了赚取洗车费,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B选项说法错误。同时本案也不构成合同关系,停车场工作人员与王先生并没有通过 合意达成合同,所以不构成合同关系,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一般观念,此时王先生无需支付5元钱,所以D选项说法正确。21、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价格条件FOB天津。 根据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2000,以下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中国甲公司应负责安排运输事宜,并应在货物在天津上船后向乙 公司及时发出通知B、货物虽在天津上船,但天津并不是交货港,交货地在美国的目的 港C、货物的风险在天津货物装船越过船舷时
6、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双方 的费用分界线也在于此D、美国乙公司有义务为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投保【参考答案】:C【解析】:您所在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答案解析。22、12、曾凡有一子曾伟伟12岁,曾某要出国学习一年,遂委托其 妹曾敏(即曾伟伟之姑母)照看曾伟伟一年,曾凡和曾敏二人约定:由曾 凡每月支付给曾敏监护费2000元;假设出现曾伟伟之侵权,曾凡、曾敏依 2 : 8之比例分担赔偿责任。6个月后,曾伟伟将同学王小军打伤,花去 医疗费1万元。问王小军的父母应如何主张该费用请求权?11A、向曾凡主张2000元,向曾敏主张8000元B、向曾凡、曾敏任何一人主张1万元C、向曾凡主张1万元,而后曾凡向曾敏主张8
7、000元D、向曾敏主张1万元,而后曾敏向曾凡主张2000元【参考答案】:C【解析】:评析:解析:此题中并未交待曾敏在监护中有无过错,故不能推定曾某、曾敏承当 连带责任,故B错,D项亦无依据。关键在于:曾某、曾敏之内部约定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此时应 理解为监护人仍应对第三人承当全责,而后再依其与受托人的内部协议追究受托人应承当的份额。23、需要保全证据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证据可能灭失,二是A、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B、证据在以后难以取得C、证据持有人是外国人D、证据为案外人掌握【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 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
8、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24、我国担保法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效力采用什么原那么?A、登记生效主义B、登记对抗主义C、意思自治D、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参考答案】:A【解析】:见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1225、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 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 给科研单位造成1. 2万元的实际损失,问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损 失费。A、4万元B、5万元C、14万元D、1. 2万元【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合同法第114条。26、甲的哥哥1997年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甲 与乙于
9、1998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因 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 翻盖,共花费6万元。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依法, 该房屋所有权应:()A、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 结婚B、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 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D、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涉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个人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婚 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为夫
10、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题中,甲取得该房屋是在 婚前,因此为婚前个人财产。1327、海南某农场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一项菠萝买卖合同,并约定在 买方所在地交货,但在运输途中由于遇到百年不遇的洪水,耽误了行程, 致使到货时菠萝已腐烂过半,那么,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货物毁损灭失的 风险应如何承当?A、由于不可抗力,农场不承当违约责任,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 应由其承当B、农场承当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同时承当违约责任C、农场可免除违约责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双方负担D、农场不承当违约责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应由销售公司承当【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
11、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由出卖人承当,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当,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题中双方 约定在买方所在地交货,处于运输途中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责任均未发生转移,因此卖方农场应承当 货物损失的风险责任,但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 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不能免除责任”,农场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当违约责任,但应承当货物毁损的风险,只有A选项正 确,BCD选项错误。28、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分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 处分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分人甲的陈述申辩。
12、以下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 说法是正确的?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分决定, 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分决定 无效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分决定 不能成立【参考答案】:c1429、董某因住房紧张而申请建房,村干部批给他一处八间房的宅基 地,后董某在房基上开工建房,但村委会以董某未经审批和不需要建房 为由出面制止。董某以宅基地已批给自己使用和持有县政府颁发的房屋 确权证为由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县土地管理局并经同意,限董某于1
13、个月内撤除已建房屋,董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请问谁应是行政诉 讼的被告?()A、村干部B、村委会C、县土地管理局D、县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中除行政相对人董某外,共涉及ABCD四项中的四个主体,何者为被告的问题, 其实就是何者是本案中真正有权限期董莱撤除已建房屋的问题。本案中“村委会报告县土地管理局, 并经同意”作出了限期撤除的决定,这说明村委会是受县土地管理局的委托才作出处分决定的,因此 处分决定应是以县土地管理局的名义作出的。所以,承当法律责任即作为被告的也应是县土地管理局。 A项村干部属公民个人,而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必须是一个组织,首先排除;B项村委会是一个基层 群众性组织,
14、在本案中又未被授权,因而也不是行政主体,也予排除;D项县人民政府是有权确认土 地使用权、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机关,但不是有责令限期撤除权的机关。30、以下行为中,应当以包庇罪论处的有:()A、明知是犯罪的人,帮助其毁灭证据逃避制裁的B、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 户的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的D、旅游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 报信,情节严重的【参考答案】:D1531、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 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 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
15、规范规定又应适 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以下哪 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参考答案】:B【解析】:反致、转致、间接反致的概念是历年的常考知识点。这种题难度不大,只要搞清反 致、转致、间接反致的基本含义,完全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正确判断,掌握这个知识点的最简捷的 方法是画图法。反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反致是指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 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广义的反致包括以下几种 分类:(1)狭义的反致,是指对于某
16、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 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 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运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这种 反致又可以称做直接反致。(2)转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 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 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3)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按 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 定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甲国法,甲国 法院因此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16根据以上分析,此题的法律适用流程是先由法院地国丙国指向甲国, 再由甲国指向乙
17、国,又从乙国返回丙国,属于间接反致情况,所以应选 B项,不可选A、C项。而选项中的双重反致是英国的判例开展的一种特别的反致 理论。其意思是说,英国法院受理设住所于外国的当事人的案件,应适 用该当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院在受理该案时将适用的法律。因此D 项不可选。32、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过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 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与丁的诉 讼中,甲放弃“通达商场”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 甲的这一行为的效力如何?A、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B、甲放弃债权的行为局部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C、甲放弃债权
18、的行为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发生法律效力D、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 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 请求或者成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所以此题答案选Ao【注意】:此题存在争议,有些学者认为D为此题正确答案。争议 的关键点在于题干中的合伙组织能否认定为合伙企业。司法部的答案认 为,题干中的合伙组织应当认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 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 的限
19、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甲作为负责人,其放弃债权的行 为有效。33、农民赵某与周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赵某将其所有的一头马卖 与周某。合同成立后交付该马前,母马产下一小马,那么该小马应归谁所 有?17A、赵某B、周某C、赵周二人所有D、由人民法院裁定【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合同法第163条规定34、张甲、王乙、李丙为兴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甲欠刘丁人民 币20万元,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刘丁在不满足于用张甲从兴旺合伙企 业分得的收益归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怎样做?A、代位行使张甲在兴旺合伙企业的权利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甲在兴旺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 清偿C、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
20、伙企业的债务D、直接变卖张甲在兴旺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参考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 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AC选项不符 合法律规定,不中选。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缺乏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 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 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中选。债权人只可请求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而不能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
21、财产份 额用于清偿,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35、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18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B36、刘某欲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钩蓄意报复 同班同学江某。事先在图书馆查得其致死量为1015mg。某日,他向江 某的水杯里投放了 200mg硫酸亚铉,但效果不明显。次日,为验证硫酸 亚轮的毒性,他把与其有过节的同学陆某作为试验对象,“看他死得了 死不了,死不了病症又如何“,一次性在陆
22、某的奶粉里投入了 300n)g的 硫酸亚鸵。经法医鉴定,江陆二人均已构成轻伤。刘某对陆某下毒时的 主观态度以及构成的犯罪可以认定为:()A、直接故意;故意杀人罪B、间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C、直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D、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D【考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投放危险物质 罪的区别【解析】行为人对于江某的主观心理为直接故意,而对于陆某那么为间接故意,从其话语中“看 他死得了死不了”可以得知行为人认识到了可能带来死亡结果,但是主观上不是积极的追求,也不是 希望防止,而是带有消极的放任的心态。另外,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害公共平安的犯罪,行为人的 犯罪行为并
23、没有危害公共平安。37、责任期间内,因以下哪种原因造成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承 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也不负举证责任?A、战争或武装冲突B、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C、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的193、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晚,乙撬门侵入 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考点】预先安放“危险装置”与正当防卫【解析】在实践中一般认为,预先安放“危险装置”,只要是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只要不造成 公共平安的威胁,就可以认定为成立正当防卫。4、某案,被害人刘某在
24、大街上因为小事与王某争吵,争吵过程中, 王某拔出水果刀朝着刘某的腹部捅了一刀,然后逃跑,经鉴定构成轻伤。 刘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以下说法中正 确的是:()。A、公安机关应当立案B、轻伤害是自诉案件,所以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法院起诉C、公安机关应当要求被害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否那么便不立案侦查D、公安机关应当等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再立案侦查【参考答案】:A【解析】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事案件”。这局部案件属于可以提起自诉的情形,自诉并非此类案件唯一的选择。在本案中,刘某到 公安机关报案,意味着他愿意采取公诉形式,
25、因此公安机关只能以公诉案件立案侦查。立案并不要求 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同样也不要求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因此BCD均错误,只有A正确。5、以下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D、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 理船舶中的过失【参考答案】:B【解析】:海商法第51条: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以下原因之一造 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 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 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
26、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 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 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 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 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 应当负举证责任。依此,B项是正确答案。38、王峰有房屋一套,租给马元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4年。在 第3年的时候,王峰不幸去世,接着,马元也不幸死亡。该租赁房
27、屋由 王强之子王强继承,其要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而先前与马元一起 居住的妻子刘梅不愿意,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王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王强是房屋的新所有人B、王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应当给刘梅以适当补偿C、王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刘梅依原租赁合同继续承 租,并且租赁使用权对新房主继续有效D、王强无权收回房屋,应当与刘梅再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参考答案】:C【解析】:测试点是租赁优先权。此题牵涉两个问题,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和承租人的死亡问题。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 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
28、的,与 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依此,C项为正 确答案。2039、甲欠乙1000元钱,乙欠丙1000元钱,乙丙之间就乙对甲的债 权转让事项达成了一致,并通知了甲。关于乙丙之间债权转让的以下说 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果甲不履行债务,那么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当违约责任B、如果甲不履行债务,那么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当违约责任C、如果甲不履行债务,那么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承当违约责任D、丙可以撤销该债权转让通知【参考答案】:B【解析】: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
29、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 人不发生效力。”此题中乙与丙协商进行了债权转让,即将乙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了丙,然后对债务人 甲进行了通知。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乙不得再向债务人甲请求给付,甲也不得再向原债权 人乙履行债务。甲丙成为新的当事人,据此分析,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债权让与除受让人同意 外,该让与通知一经通知,不得撤销,D选项错误,故此题应选B选项。40、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借贷50万元,利 息为m%,贷款期限为3年半。甲公司使用借款1年后,欲提前归还此 项贷款。按照法律规定,以下的正确表述是哪项?A、甲公司不能提前还款B、甲公司须与乙银行协商,经乙银行同
30、意后方可还款C、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并按ni%支付3年全部银行利息D、甲公司可以提前还款,并可要求银行减息【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12、甲欲将其对乙享有的金钱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 等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甲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乙B、甲转让其债权,应当征得乙同意C、甲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D、甲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只有不专属于甲的才转
31、移给 王某【参考答案】:a,d【解析】:此题涉及债权转让问题。依合同法第80条、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当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敌此题选 项为ADo3、以下关于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委托合同可用书面形式,也可用 口头形式B、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而委托合同必须事前订立C、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D、授权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诺成性法律行为【参考答案】a,b,d【考点】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解析】委托合同产生于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一致的
32、意思表示,而委托代理来源于委托单方 的委托授权行为,故C正确。授权行为亦可用口头形式,A错;委托合同亦可事后订立,B错;授权 行为不是实践性法律行为,D错。4、在甲公司举办的商品展销会期间、消费者李某从标明参展单位为 乙公司的展位柜台购买了一台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气,使用时发现有 漏电现象,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展销会已经结束,李某先后找到甲公司、22乙公司,才得知展销会期间乙公司将租赁的局部柜台转租给了丁公司, 该电暖气系由丁公司卖出的。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可以向谁要求赔偿?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参考答案】:a,b,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
33、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 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 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由此可知,此题中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丁公司、柜台的出租者乙 公司、展销会的举办者甲公司要求赔偿,所以ABD选项正确。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 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 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34、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 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由此可知,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 只有在因缺陷商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时候,消费者才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 要求赔偿。此题中显然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未受损害,因此不得向生产者丙公司请求赔偿,C选项错 口 i天o5、乙居住甲的房屋,对该房屋的窗户进行了改装,甲起诉乙,要求 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并且停止
35、对窗户进行改装,在诉讼过程中,甲放弃 了租金的请求权,要求法院判令停止对窗户进行改装并解除租赁合同, 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本案的诉讼标的,在诉讼请求变更前后没有发生变化;B、甲要求乙支付租金是给付之诉;C、甲要求乙停止对窗户改装是确认之诉;D、甲要求解除合同是形成之诉;【参考答案】:A,B,D23【解析】:考点1:诉讼标的是双方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变更前后的诉讼标的均为 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考点2:给付之诉是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包括积极的给付 之诉和消极的给付之诉;确认之诉是要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形成之 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判决
36、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6、基于公共利益平衡的考虑,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及权利行使要 给予合理的限制。为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制度,根据该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甲公司于200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 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条件请求实施专利许可,甲公司一直未予以 许可。2004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 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B、甲公司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了实施乙公司实用新型专 利的附属专利强制许可。如果乙公司提出申请,专利局可以给予乙公司 实施甲公司该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C、取得实施专利
37、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是可 以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收取合理的使用费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 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卜。、八【参考答案】A,C,D【解析】考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讲解:根据专利法第51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创造或者实用新 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 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创造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创造或者实用新 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
38、予实施后一创造或者实 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根据本条,8选项是正确的。第48条第1项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 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创造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24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 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A错误。第56条:取 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 人实施。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第58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 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
39、费的裁决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专利 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并非终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7、以下商标,哪些可以经核准注册而受到法律保护?A、商品商标B、服务商标C、集体商标D、证明商标【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此题考商标的法定类型。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 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8、2007年3月5日,甲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约定1年后还本 付息,甲以其写字楼一栋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 2008年4月19日,甲公司
40、破产,破产清算时该写字楼也一同被列入破 产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公司的写字楼应当列入破产财产,所有债权人平等受偿B、甲公司与银行的抵押合同已经生效C、该抵押合同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银行对该写字楼有优先受偿权25【参考答案】a,b【考点】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解析】物权法区分了债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 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 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第180、187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 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此题写字楼
41、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虽然生效,但是抵押权 并未设立。因此选项CD错误,应选AB。9、以下关于简易程序适用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 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B、法院对王某与李某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上 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C、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发现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 的,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计算D、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 结【参考答案】:C,D【解析】:此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民诉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
42、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 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 定。”据此,第二审不适用简易程序,B项适用简易程序错误。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 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 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据 此,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 个月内审结。”据此,D项正确。另外,
43、解答此题应当注意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的法 院只为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程序级别为一审。特别注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三类:起 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10、某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资料,因 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遂与某科技大学签订技术合同, 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科研经费,付酬10万元,并派5名技校 毕业生协助参与开发工作,主要是整理资料,购买器材等,但对开发出26的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约定。科技大学由食品工程系刘教授与化 学实验室研究员负责开发工作,最后成功开发出速溶咖啡新产品
44、的生产 方法。以下表述正确的有: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该公司与某科技大学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某科技大学C、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D、如果申请专利,对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可以作 为两件申请提出【参考答案】B,C,Dn、张飞与林玉是大学同学,2000年双方在中国上海订婚,2001年 林玉取得法国国籍,后二人于2002年3月在德国举行了合法婚礼,蜜月 刚过,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林玉于2002年5月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 讼,中国法院在认定二人婚姻关系的有效性时,不能适用以下哪些国家 的法律?A、中国法律B、法国法律C、新西兰法律
45、D、德国法律【参考答案】:A,B,C【解析】:我国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 地法。此题婚姻缔结地在德国,因此应当适用德国法律。12、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200元价格出卖。乙经与 丙协商,最后以250元成交。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只能取得200元的利益27B、甲可以取得250元的利益C、乙的行为是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D、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参考答案】:B,D【解析】:合同法第418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 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 效力。
46、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 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因此,此题乙以高于甲约定的价格将表 卖出的,因没有事先约定,委托人甲可以取得全部利益即250元,而行纪人可以按月约定增加报酬, 委托人并没有限制价格不得高于200元,乙没有违约,此题应选BD, AC选项错误。13、催促程序中,送达支付令可采取的方式有:()A、委托送达B、留置送达C、邮寄送达D、公告送达【参考答案】A,B,C【解析】ABCo14、甲大学、乙网络公司双方
47、于2000年8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次日,甲大学向乙网络公司交付房屋,乙网络公司向甲大学交付房 屋价款5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一个月后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9月16 日,甲大学、乙网络公司双方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在此期间,乙网络 公司将房屋租与何某居住,并获租金5000元,甲大学得知后,要求乙网 络公司将2000元交给甲大学,乙网络公司拒绝,双方发生纠纷。以下表 述正确的选项是:A、该房租5000元应归甲大学所有B、该房租5000元应归乙网络公司所有28C、如果甲大学在9月底才向乙网络公司交付房屋,从9月16日至 9月底,甲大学将房屋租与他人,所获租金应归甲大学所有D、在选项C所述情况下,该
48、租金应归乙网络公司所有【参考答案】:B,C【解析】:孳息归属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目标的物交付时起转 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63条规定: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 归买受人所有。”确定租金的所有权归属关键要看房屋是否交付。在房 屋办理登记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仍属甲大学,但8月16日,甲大学已 将房屋交付于乙网络公司,故这期间的5000元房租应归乙网络公司所有。 同样,9月16日到9月底,甲大学、乙网络公司已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房屋所有权已由甲大学转归乙网络公司,但房屋尚未交付,因此,此期 间租金归甲大学所有。综合上述分析,选项B、C两项是正确的。考查孳息的所有权问题,此题极易引起混淆,孳息一般是随所有权 的转移而转移,而在买卖合同中那么是依交付,切记!第133条在第九章“买卖合同”中的地位,犹如第107条在第七章 “违约责任”中的地位。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