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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婴儿衣服(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 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 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 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 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目的地1婴儿衣服1批每次接到订货通 知后7天内供货 到采购人指定地 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 二医院指
2、定地点2技术资料全套3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二、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整体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整体服务方案,特别是零星、 分批次供货方案;出现缺货、断货等应急情况的方案及解决措施。3、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提供详细可行的措施方案。4、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对交货后出现不合格的货物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在有效期内上门服务以及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5、具有详尽的供货方案(包括备货、运输、供货等)三、招标技术要求3.1 招标数量备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件)预算单价(元)1婴儿内衣100008.52
3、婴儿棉衣5000223婴儿帽子100002.54婴儿夹衣750020如投标人分项报价超过各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投标。,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否则将视为废标。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如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即视为合同完全 履行完毕,双方的合同将自动终止。2. 2招标技术要求(1)面料要求:棉衣和夹衣面料均为40支精梳棉、密度133*72平织,里料为32支的精梳棉, 棉衣中层填充物为140克聚酯纤维,袖口和领口为螺纹95%棉+5%氨纶,婴儿内衣采用全棉针织印花 面料,婴儿帽子采用全棉针织印花面料,帽边采用针织螺纹面料。(2)投标时提供面料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GB18401-2010
4、(A类)要求,具体检测项目及标准如下:检测项目单位标准要求检测项目单位标准要求异味无甲醛含量Mg/kg20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禁用耐水色牢度(变色)级23-4水洗尺寸变化率(直向)%2-7.0耐水色牢度(变色)级23-4水洗尺寸变化率(横向)%f-8. 0-+2. 0耐唾液色牢度(变色)级三4纤维含量%棉100耐唾液色牢度(变色)级24(3)面料手感柔滑舒适,抗静电。(4)款式与做工:参考采购人样衣,免费设计,满足采购人式样要求。(5)中标后采购方可以有微小修改的权力,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满足并提供免费设计样衣。(6)颜色要求物品名称颜色要求单位婴儿内衣多种颜色供选择件婴儿棉衣花色件婴儿
5、帽子花色件婴儿夹衣多种颜色供选择件2. 3其他要求1 .在采购总额内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2 .投标样品投标时请带样品1套(提供样品1套),样品需贴有标签,注明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可以提供 现有产品作为样品(材质须和采购要求一致),中标后必须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并明确中标后 提供产品的尺寸。五、商务要求.付款方式1.1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完成整个项目、办理结算手续并支付 至结算价100%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2 签订合同后,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
6、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 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 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分批验 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合同因故无法 履约或无法完全履约,出现预付款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时,乙方或出具预付款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及 时向甲方返还超出部分的预付款金额。1.2若乙方未提供预付款保函,按货物分批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具备实施条件后 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2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方式报总价,提供分项价格。单
7、价中应包含设计费、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制造费、购 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质检费、验收费、税金和其它费用等。总价=2 (货物综合单价*货物数量)。3 .交货 3. 1 .交货期:每次接到订货通知后7天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如采购金额达到协议金额或协议期满,即视为协议完 全履行完毕,双方的协议将自动终止。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
8、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 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4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
9、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1.5 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 的后果承
10、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如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
11、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1.11 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 其他说明1.12.2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 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 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 可以
12、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 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L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 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7 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L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
13、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 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 等归采购人所有。1.1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
14、料与供应商无关。二、采购文件1.1.1 文件组成1.1.2 一章 招标公告1.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6 第四章评标办法1.1.7 第五章采购合同1.1.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9 补充文件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3 采购文件的质疑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
15、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 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16、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 为收到质疑日。2.4 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5 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 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 写偏离表。3.2 投标文件组成321报价文件(1)开
17、标一览表;(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
18、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 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 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
19、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必须提供下述1)、2)、3)三个文件中的至少一个:1)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20、(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32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 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5)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6)供货清单;(7)产品性能说明;(8)技术规格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表;(11)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
21、准)以来同类产品业绩。(12)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方案(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3 投标文件的编制3.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32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 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 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
22、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 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33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 章等均视为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 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3.4投标报价 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1.1.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 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1.1.3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所投标项只允
23、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5 投标保证金3.5.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6 投标文件有效期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 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进行。3.6.3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4.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4.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24、,进行内容修改。修改 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4.2.2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 回其投标。4.3 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4.4 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 开标准备第一章招标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26第五章采购合
25、同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2 开标流程(两阶段)5.2.1 开标第一阶段(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 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 成功后,原电子加
26、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 的利害关系。5.2.2 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 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 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
27、核实。5.3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5.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5.3.2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3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 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4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5 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
28、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 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 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 审。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9、作出响应。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 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4 投标文件的澄清5.4.1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5.4.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 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 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
30、原则及顺序如下:(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 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 予以确定;(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
31、表的报价不一致的, 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6 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7 无效标5.7.1 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
32、标资格条件的;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 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未实质
33、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1)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5.7.3 报价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 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
34、规定盖章的;3)开标一览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 无投标报价的;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书 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9)未
35、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2)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5.8 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
36、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9 评标5.9.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9.2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5.10 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项 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5.11 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2 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
37、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13 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 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14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4.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38、(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14.3 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 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14.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 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14.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39、章,否则不予受理。5.14.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4.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 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4.8 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15 发出中标通知书5.15.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5.16 签订合同5.1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 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40、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16.2 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 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6.3 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 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17 采购代理服务费5.17.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5.17.2 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17.3 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下浮20%收取。中标金额P (万元人民币)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
41、00以下P*1.5%100-5000.4+P*l.l%500-1000L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第四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 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2、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 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三、评标纪律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 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
43、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 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 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 委员会以外。7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 真实、专业、诚恳
44、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 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 .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12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 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标程序1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 .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 .采购代理机构按
45、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4 )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5 )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 小组组长。6 )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 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7 )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
46、本情况 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8 )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 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 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 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 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 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 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