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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民健康档案制度居民安康档案制度1 安康档案存放制度 1、档案存放要整齐、干净,留意防潮、防火。 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晰。 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名目,按时间挨次,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 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 5、档案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补整、裁减、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安康档案记录治理制度 1、填写档案一律用碳素水笔或毛笔,制止圆珠笔或铅笔,应清晰、精确。 2、编制好案卷名目,档案袋或档案首页各项应记录完整,不准空项。 3、严格登记,严格手续。各项内容必需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20xx版)规定的内容执行。 安康档案阅读治理
2、制度 1、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确需外借(本单位科室)得经办理登记手续。 2、阅读当事人不得将档案损毁、拆散、调换,如违反按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别状况,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治理员要准时催还。 安康档案调取治理制度 1、凡需调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前方能调取。 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惜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晰,如发觉遗失或损坏,应准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
3、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带离档案室。 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居民安康档案制度2 一、加强信息化建立。准时精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治理相关信息。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安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安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治理设计,使全部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依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准时总结阅历、发觉问题、改良工作。
4、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标准,定期对计算机进展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居民安康档案制度3 一、效劳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效劳内容 1.居民安康档案内容 居民安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安康体检、重点人群治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效劳记录。 (1)个人根本状况包括姓名、性别等根底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根本安康信息。 (2)安康体检包括一般安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安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状况、安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治理记录包括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治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治理记录
5、。 (4)其他医疗卫生效劳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安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气构承受效劳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并依据其主要安康问题和卫生效劳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效劳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效劳(调查)、疾病筛查、安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气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并依据其主要安康问题和卫生效劳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安康治理和预防接种效劳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效劳专项
6、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3)在医疗卫生效劳供应过程中建立的安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安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安康档案。 3.居民安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安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安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依据复诊状况,准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效劳时,应事先查阅效劳对象的安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效劳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效劳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全部的效劳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准时归档。 三、效劳流程 四、
7、效劳要求 1.安康档案治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根据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当保管安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康档案治理工作,保证安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安康档案。安康档案应准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安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留意爱护效劳对象的个人隐私。 4.统一为居民安康档案进展编码,采纳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根底,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安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
8、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标准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精确,书写标准,根底内容无缺失。 6.安康档案治理和效劳人员在使用、治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安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安康档案时,必需向安康档案治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治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考核指标 1.安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安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安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安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效劳标准要求的有 居民安康档案制度4 1、以家庭为单位
9、,建立居民安康档案。 2、安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干净、美观和标准有序,实行计算机治理。 3、档案必需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检查记录,发觉问题准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档案如有破损,应准时修补或复制整理。 5、资料治理人员应准时登记已经猎取的各种信息,并进展分析统计,准时反应。 6、非档案治理人员,不得随便翻阅已经建档的各项资料。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7、档案保管应实行专用柜架,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等设施。 8、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居民安康档案制度
10、5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爱护和利用档案。安康档案要采纳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规律性、精确性、严厉性和标准化。 2、中心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安康档案,居民安康档案治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安康档案安全。居民安康档案要按编号挨次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需登记,用后准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治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便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供应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安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安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治理,不得有死档、空档消失,要科学地运用安康档案,每月进展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展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安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到达保管期限的”居民安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方法,制止擅自销毁。 【居民安康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