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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1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21.5 事件分类分级31.6 预案体系32 组织体系32.1 应急指挥机构32.2 现场工作组62.3 应急专家组73 预警与信息报告73.1 预警73.2 信息报告84 应急响应84.1响应分级84.2 响应行动94.2.1 三级响应行动94.2.2 二级响应的程序104.2.3 一级响应行动114.3 现场处置措施114.4 信息发布114.5 应急结束124.6 后期处置124.6.1 善后处置124.6.2 救援总结125 准备与支持125.1 通信与信息保障125.2
2、 应急队伍保障135.3 应急专家保障135.4 应急装备保障135.5 财力支持136 预案管理136.1 预案演练136.2 预案修订136.3 预案解释146.4 预案实施142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武宣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7)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号)(9)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1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15)省(区、市)人民政
4、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1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7)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9)武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武宣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1)武宣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2)武宣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3)武宣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4)武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5)武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应急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内部工作安排。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依法规范、科技支撑;预防
5、为主,平战结合。1.5 事件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4个级别。1.6 预案体系本预案向上与武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宣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宣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宣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宣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武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武宣县地质灾害应急预
6、案等相衔接。2 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武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县应急局在应对一般以上(含本数,下同)灾害指挥部领导下,设立县应急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指 挥 长:局长副指挥长:副局长成员单位:文秘宣教股、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减灾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监督管理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防汛办、县防灭火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文秘宣教股:接收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指示,传达上级和局领导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负责县应急局的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突发事件现
7、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承担信息获取和报送。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指挥系统的运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预警和发布预警、灾情信息;协助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应急调度,协调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应急委办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
8、、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引导专业社会救援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灾减灾股: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各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挥部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台风、冰霜
9、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台风应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预警和发布预警;协助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洗矿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过程)、医药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过程)、化工(含石油化工)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股:指导协调交通、建筑、电力
10、、水利、邮政、电信、农林、旅游、教育等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协助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52.2 现场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县应急局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和督导救援工作。为更好衔接相应的专项预案,融入各级人民政府因突发事件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设立5个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相应级别的不同,具体设立的应急小组的数量可随之变化,具体由指挥部确定。各应急小组的职责:(1)抢险救援小组。由主管相应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应业务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接相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
11、救援指挥机构中的抢险救援组工作。(2)后勤保障小组。由主管相应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文秘宣教股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接相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中的后勤保障组工作。(3)群众疏散安置保障小组。由主管相应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救灾减灾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接相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组、群众生活保障组、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救灾捐赠组、物资设备供应等组工作。(4)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小组。由主管相应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文秘宣教股相应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接相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中的信息发布组和宣传报道组工作。(5)综合协调小组。由主管相应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
12、,文秘宣教股、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减灾股、综合监督管理股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接相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中的除前述各小组已对接工作组外的工作组的联络协调工作和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处理工作以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临时指定给县应急局的工作。协调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3 应急专家组县应急局设立县安全生产专家库,根据救援需要,抽调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3 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警(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我局收集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
13、分析和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我县按照自治区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如下标准: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
14、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2)发布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结果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我局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我县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3.2 信息报告县应急局接到一般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业务股负责人作口头、电话或者短信报告外,按规定1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上
15、报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和县委值班室、县人民政府值班室。事故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发单位名称、地址、性质等;(2)事发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3)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 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县应急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应急局应急响应一般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三级、二级、一级。县应急局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1)发生在乡(镇)行政区的级突发事件时,县应急局启动三级响应。(2)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的级突发事件或较严重的级突发
16、事件时,县应急局启动二级响应。(3)发生级以上突发事件时,县应急局启动一级响应。4.2 响应行动县应急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局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核实确认后,按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向局长提出启动何级响应的建议,最终由局长决定启动响应级别。4.2.1 三级响应行动局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后,立即按本预案启动三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作出如下应急处置:(1)局长指令文秘宣教股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应急处置意见。(2)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研究决策。(3)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决定是否建议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三级响应,局领导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县相应专
17、项预案三级响应的建议。(4)分管业务副局长(或相应事件业务股负责人)组织率文秘宣教股、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管理股、救灾减灾股等相关人员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县有关部门配合支援,视情况决定是否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5)如已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三级响应,按该专项预案规定进行应对。4.2.2 二级响应行动局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后,立即按本预案启动二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作出如下应急处置:(1)召开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拟定应对方案,研究是否需要提出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二级响应的建议,局领导向县人民政府主
18、管领导提出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二级响应的建议,向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汇报情况,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并指令应急指挥中心调集专业救援队伍、救援装备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2)相应事件业务股立即联系相应类别的应急专家赶赴事故灾害现场,并负责收集整理事故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研究决策。(3)文秘宣教股安排交通工具,通知相关人员集中待命。(4)局长或指定副局长组织率文秘宣教股、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管理股、救灾减灾股、相应事件业务股等相关人员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相邻地区政府)配合支援;落实县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5)相应的事故
19、灾害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后,县应急局各应急小组立即响应,进行对接。如已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二级响应,按该专项预案规定进行应对。4.2.3 一级响应行动局长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后,立即按本预案启动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作出如下应急处置:(1)文秘宣教股立即用电话或当面向局长和班子成员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局长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一级响应的建议,向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汇报情况,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并指令应急指挥中心调集专业救援队伍、救援装备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2)相应事件业务股立即联系相关专业救援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并负责收集整理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研究决策。(3)
20、文秘宣教股安排交通工具,通知相关人员集中待命。(4)局长组织率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人员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县有关部门(相邻地区人民政府)配合支援;落实来宾市和县领导指示,进一步采取处置措施。(5)相应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后,县应急局各应急小组立即响应,进行对接。如已启动县相应专项预案一级响应,按该专项预案规定进行应对。4.3 现场处置措施发生一般以上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等抢险救援程序。4.4 信息发布一般事件的信息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跨我
21、县行政区域的一般事件,由我县和相关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必要时,由来宾市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县应急局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小组协助县委宣传部做好发布事故信息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来宾市和我县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移动新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5 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消除后,相应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宣布终止应急
22、响应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4.6 后期处置4.6.1 善后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清理和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理、人员安置补偿、保险赔付、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4.6.2 救援总结救灾减灾股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写出报告。5 准备与支持5.1 通信与信息保障全局人员通讯联系应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股室要建立应急联络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件应急救援提供支持。5.2 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建立全县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
23、援队伍情况,确保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的有效性。5.3 应急专家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可以参加事故救援的专家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专家情况,确保应急救援专家信息的有效性。5.4 应急装备保障救灾减灾股根据不同(领域)的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掌握可以调用的应急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库,建立调用工作机制。5.5 财力支持文秘宣教股应做好本局每年用于事故应急救援事务的规划预算,保障本局对事故应急救援事务处置的资金。6 预案管理6.1 预案演练应急指挥中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进行相应的评估工作。6.2 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组织预案修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安全生产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其他情况。6.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解释。6.4 预案实施本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中心进行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