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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3篇(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下面是我整理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法3篇(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供大家阅读。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法1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法(2023年8月2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8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市
2、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管理。本方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载体干脆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服务的下列广告:(一)利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户外场地、设施及其空间,以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实体造型等方式设置的广告;(二)利用建(构)筑物、水上漂移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三)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本方法所称招牌,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者其设施上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等识别标记的标牌、标记、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第三条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
3、规范,遵循平安、美观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第四条 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广管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拍卖方案的审定,探讨确定户外广告设置中的重大事项。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区城管部门根据本方法的规定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发区城管机构受市城管部门托付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划、建设、公安、交通、马路、林业和园林、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
4、理的相关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户外广告登记内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其次章 设置规划与规范第五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和具体规划。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依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限制的原则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应当依据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本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具体规划,报市广管委审定后公布实施。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划定严格限制区、适度限制区和重点展示区。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具体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详细要求,并规划适量的
5、公益广告点位。第六条 市城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会同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编制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并公布实施。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平安设施、交通标记的;(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平安设施、交通标记运用的;(三)阻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四)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的;(五)利用人行天桥、铁路立交桥、马路立交桥的;(六)在幼儿园、学校校内、国家机关、文物爱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建设限制地带内的;(七)危及建筑物平安或者利用违法建(构)筑物、危急房屋的;(八)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化、影
6、响绿化景观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设置的其他情形。禁止设置下列形式的户外广告:(一)高立柱广告、过街广告;(二)利用建筑物顶部设置实体广告;(三)利用沿街建筑立面采纳悬挂布幔或者张贴、喷绘、涂写等方式设置广告;(四)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采纳手持等方式设置流淌广告。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第八条 利用公共载体(含空间,下同)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载体运用权应当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拍卖方案经市广管委审定后,由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托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拍卖;拍卖未成交的,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交易。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在征得
7、载体产权人的同意后,由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通过协议方式收储其载体运用权并统一纳入拍卖范围。通过拍卖取得经营性户外广告载体运用权的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或者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载体运用权合同,由市城管部门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须要建设户外广告设施的,买受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建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用于宣扬自身服务与商品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供应下列资料:(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三)载体运用权证明;(四)现状图,设施设计图、效果图;(五)利用已有设施的,还应当供应设计
8、单位或者平安鉴定机构出具的平安证明。市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须要建设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根据规定要求建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不得影响平安驾驶。第十一条 主次干道沿街新建建筑或者立面改建,须要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在规划设计中预留户外广告位。第十二条 在高速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经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向市城管部门申请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9、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置临时户外广告:(一)省、市统一支配的重要会展或者重大活动,在活动期间和规定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二)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用于自身宣扬的围墙广告。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供应下列资料:(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设置形式和范围;(五)现状图和效果图;(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市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临时)。第十
10、四条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应当载明设置位置、形式、规格、期限、设施到期的处理方式等事项。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的,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后,其户外广告载体运用权终止,市城管部门应当刚好注销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除通过拍卖方式受让户外广告设置权外,电子显示牌(屏)设置期限不得超过7年,其他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3年。重要会展、重大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活动截止日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围墙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第十五条 拍卖公共载体运用权和收储的非公共载体运用权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用于支付拍卖和收储成本、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公益
11、广告等方面。财政部门每年应当支配相应收储费用。第十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每年连续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或者广告设置总量的百分之十。围墙广告公益内容不得少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户外广告设施在招商期间应当设置公益广告,招商内容可以与公益广告同时发布,且位于公益广告下方,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外广告面积的五分之一。公益广告由设置者负责制作和维护。第十七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批准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设置人应当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市城管部门备案。户外广告设施运用权确需转让的,应当到市城管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不履行变更手续的,由市城管部
12、门注销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第十八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批准的期限内归设置人全部;除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公共利益须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拆除、遮盖或者损毁。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有效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公共利益须要确需拆除的,市城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设置人限期拆除,并赐予相应补偿。第十九条 广告设置人应当对其设置和运用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设施的平安、整齐、完好,对单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投保平安保险并定期进行平安检测;对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景观或者平安的户外广
13、告设施,应当刚好予以更新或者修复。其次十条 市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建立户外广告经营者信用档案。第四章 招牌设置管理其次十一条 设置招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间距;(二)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运用;(三)与建筑物的建筑风格相统一,与市容景观和四周环境相协调;(四)根据规定配置夜景光源;(五)同一建筑物上设置的招牌,应当统一设计要求、统一规格;一个主体一般只能设置一个招牌;(六)内容限于名称、字号、标识,不得利用招牌推介商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七)禁止利用建筑物楼顶设置实体招牌;(八)禁止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设置招
14、牌;(九)禁止在沿街建筑立面、橱窗内外通过干脆书写、悬挂、粘贴等方式设置招牌。其次十二条 招牌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申请取得设置技术要求。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应当依据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结合建筑物实际状况,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设置技术要求。重点地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招牌设置应当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其次十三条 须要变更招牌的设置位置、规格、形式的,招牌设置人应当向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机构)重新申请取得设置技术要求。其次十四条 招牌设置人应当对招牌进行定期维护,保障运用平安;保持招牌整齐、美观、完好,用字规范;招牌残缺、污损的,应当刚好更换、修复。其次
15、十五条 招牌设置人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的,应当自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或者被注销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原设置的招牌。第五章 法律责任 其次十六条 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设置载体运用权,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户外广告载体运用权合同终止,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即行失效。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在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后90日内未按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即行失效。其次十七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并根据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二)设置户外广告或者招牌不符
16、合要求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户外广告设置人或者招牌设置人逾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限期改正、自行拆除义务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无法确定设置人、设置人下落不明或者设置人拒不协作调查的,城管部门可以通过在新闻媒体、设置现场发布公告等形式督促设置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其次十八条 因设置和运用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倒塌、坠落、漏电等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担当民事责任。设置人有权要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设计者、制作者或者施工者依法赔偿损失。其次十九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的行为,应当由其他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罚的,
17、从其规定。第三十条 城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或者发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行为的,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城管部门应当刚好进行调查,并将处理状况告知举报人。第三十一条 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方法规定,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各县(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8日市政府发布的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法(市政府令第96号)同时废止。广
18、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法2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方法(修订征求看法稿)(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创建整齐、美丽的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法。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发布登记、内容审查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
19、广告的行为,包括:(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扬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本方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记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
20、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方法。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并对招牌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违反本方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依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限制地带设臵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扬的自
21、设性户外广告,不须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第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原则,逐步应用网络技术在线行使行政审批、监管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管理职能,并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便利公众查询和监督审批、执法状况。说明:本条是对市区两级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提动身展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的工作要求。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和招
22、牌”三字,使本处表述与前文一样。第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坚固、平安,不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不阻碍交通和消防平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提倡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其次章 规划与规范第七条 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突出 本市国家
23、中心城市形象、美化优化城市景观、主动营造商都氛围,体现户外公益广告的发布需求,确定对全市户外广告的总量和布局进行限制,确定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区域及规划指引。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等空间布局以及分类限制图。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组织编制,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详细要求。经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户外广告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原审批程序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说明:本条是对各层次户外广告规划制定主体及编制原则的说明。1
24、、修订稿接受市规划局的看法,将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编制单位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本次修订依据历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精神,将“突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形象、美化优化城市景观、主动营造商都氛围”的原则写入管理方法,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3、为凸显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对户外广告设臵的宏观指导作用,在管理层次上使不同层次的户外广告规划和技术管理文件之间能够分工明确、各司其责,本次修订将专项规划应当“对全市户外广告的总量和布局进行限制,确定允许或者禁止设臵户外广告的路段、区域及规划指引”,修改为“确定全市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等户外广告空间布局以及分类限制图”,理由有
25、二:一是明确专项规划通过编制空间布局规划和划定分类限制区域,来限制全市户外广告设臵总量和布局;二是强调专项规划对下一层次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将微观的限制要求放在下一层次规划解决,使户外广告规划管理体系保持应有的敏捷性和适应性。第八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4 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的编制主体进行说明。1、本次修订通过修改设臵规范名称、增加“技术”二字,进一步明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的性质和作用,是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的技术标准。2、在本
26、次修订中,将原来的主持编制部门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理由如下:(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是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应当由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2)上海、杭州等城市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均由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容和绿化管理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依据市领导在赴两地考察总结报告上“要充分借鉴两地管理模式”的批示看法,本次修订从理顺设臵管理机制动身,对设臵规范的编制主体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九条 编制户外广告
27、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应当征求建设、环保、公安、工商、质监、平安监管、交通、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看法,并实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看法。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建由城市景观、规划管理、平面设计、结构平安和户外广告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城市景观规划专家和公众询问委员会,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编制供应技术询问,并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修订和大型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方案提出询问看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定。说明:本条规定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城市景观规划专家和公众询问委员会。实践证明,由于城市建筑形式和
28、功能多样、区域商业文化特色差异显著,在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和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技术规范 时应当充分听取城市景观、规划管理、平面设计、结构平安和户外广告等领域专家的看法。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专家论证、公众参加的方式综合社会各方看法后将户外广告规划及其设臵技术规范报市政府审定。其中,“户外广告规划”是指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臵规划。第十条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时,应当在待规划区域内发布征求社会公众看法的公告。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征求社会公众看法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在此期间内,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场地全部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
29、门提交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户外广告位置及设施在建筑物上的详细位置;(二)户外广告位置所属物业权属(归属)证明文件;(三)其他需供应的文件、资料。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全部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的意愿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统一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设臵规划程序和规划申请资格的一般性规定。本条规定的在编制户外广告设臵规划时征集所规划区域行政相对人的规划意愿是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是对户外广告设臵规划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它加强了设臵规划与被规划区域行政相对人的互动,最大程度地结合规划点位的业主或其授权人的设臵诉求,有利于规划的落地实施。1、规划公告时
30、间定为30日,主要是对规划周期和规划申请收集时间两者权衡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公告内容将对规划申请的提交期限作详细规定,该期限将依据涉及规划区域的面积和建筑物密度调整,面积较大、密度较高的区域,应当适当延长收集材料的时间,但最短不得短于30日。2、参照广东省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将公开出让的标的物定义为户外广告位臵运用权;参照第18条 规定,将规划申请人统一表述为“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设施、场地全部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3、本条中还规定了提交规划申请书时应当一并提交的材料,这些材料主要作用是表明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规划意愿、对运用权公开出让的详细要求,以便下一步开展规划和公开出
31、让时结合考虑。第十条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一)在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爱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记性建筑的建筑限制地带内的(招牌除外);(二)利用城市桥梁和立交桥的;(三)利用建筑物屋顶的;(四)利用临街玻璃的;(五)危及建筑物平安或者利用危房、违章建筑的;(六)利用交通平安设施、交通标记的;(七)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平安设施、交通标记运用的;(八)延长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的;(九)阻碍无障碍设施运用的;(十)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的;(十一)阻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十二)法律、法
32、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二条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不得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优化区中的商业性建筑或者商住型建筑可以利用临街玻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但不能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说明:第十一、十二条主要提出了禁止设臵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情形。修订稿中对第十一条第四项(“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的”)作局部修改,禁止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中的建筑物利用临街玻璃设臵户外广告和招牌,在不影响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功能的前提下,允许优化区中的商业性建筑或者商住型建筑利用临街玻璃设臵户外广告和招牌。理由如下:依据陈建华市长的指示,谢晓丹副市长在2
33、023年3月带领由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法制办和市政府探讨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考察团,赴上海、杭州两地对城市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进行考察。事后考察组结合两地阅历及我市的管理实际,向市政府提交了考察报告。报告中对我市今后户外广告管理政策的调整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调整现行规划管理文件,对部分位臵适度放宽限制。在优化设臵区域适度放宽玻璃幕墙等户外广告设臵政策是其中之一。本次调整涉及的区域,其详细设臵条件将在规划管理文件中进一步细化。第十三条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
34、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二)显示屏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35米;(三)禁止朝道路来车方向设置;(四)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说明:本条是新增的关于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规范。以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臵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亮度大,没有规范管理将成为城市一大光污染源,对行人和居民日常生活影响构成不利影响,甚至影响道路行驶平安,有必要在设臵路段、位臵、开启时间等方面予以规范。本条结合我市已发布实施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作了上述规定。此外,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照明照度、亮度及色调要求还应当符合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的要求,以避开形成光污染。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禁止利用招牌设施发布广
35、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第三章 查询与审批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监管的依据。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示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以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信息,并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便利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设置人在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前,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供应查询服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并应当向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任何单位和个
36、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烂尾楼设置公益广告免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但应当严格根据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商业广告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烂尾楼须要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的,其位置运用权应当公开出让。说明:本条依据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发布户外广告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对第一款作了如上修改,使广告经营单位对户外广告设臵和发布的流程更加清楚。另外,本条其次款是对不纳入户外广告设臵规划、但是颁发户外广告设臵证的工地围墙和烂尾楼设臵商业性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规范。过去,烂尾楼设臵户外广告纳入临时户外
37、广告审批管理。由于临时户外广告的设臵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且不得续期,既不符合烂尾楼的外立面整饰美化须要,也使其户外广告设臵质量很难得到提升。本次修订结合创文宣扬的工作要求,将烂尾楼纳入工地围墙序列统一管理,使其设臵期限得以超越三个月的期限,以利于烂尾楼的外立面整饰美化。由于烂尾楼商业户外广告的体量较大、对城市景观影响显著,公众关注度很高。2023年初媒体披露中水广场烂尾楼的户外广告设臵问题就引发了公众热议,纷纷质疑为何不公开出让,实现公允公正公开管理。为此,建议烂尾楼的商业性户外广告公开出让;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规范中,将特地针对烂尾楼商业广告提出相关设臵要求。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招牌应当严格
38、根据招牌设置规范设置。招牌内容超出本单位名称、字号、标识,附带商业内容的,或者设置地点不在本单位经营地、办公地的,视为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招牌设施更改为广告设施的,应当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提前更改。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三)户外广告设施全景电脑设计图;(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全部权、运用权证明文件;(五)与户外广告设施相适应的平安措施证明材料;(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供应的其他材
39、料。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补正的,视同撤回申请。申请人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确定。对符合设置要求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并将审批信息登录于户外广告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予以公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七条其次十条 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 限自批准
40、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类户外广告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第十八条其次十一条 因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节日庆典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设置临时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人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所在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供应下列材料:(一)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举办活动或者交易会、展销会的文件;(四)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形式、范围和期限的书面说明;(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说明:本条规定了临时户外广告审批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考虑到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公共庆
41、祝活动可能须要发布临时户外广告,本次修订增加了“节日庆典”的情形,并增加“设施”二字使语义更加明确。第十九条其次十二条 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确定,对符合设置要求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并将审批信息登录于户外广告电子信息检索系统,予以公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批准的设置期限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其次十条其次十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
42、的申请人,应当在发布前持户外广告设置证、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和其它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户外广告登记证批准的发布期限应当在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限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抄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发布临时户外广告也应当向工商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依据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不管是长期还是临时发布户外广告,都应当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其次十一条其次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人名称依法变更的,应当自名称经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户外广告设置证原
43、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其次十二条其次十五条 利用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允竞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位置运用权。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涉及公交站场、候车亭的,还应当会同交通部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户外广告位置运用权出让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支配运用,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社会公益广告等方面。利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全部的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参照本条第一款执行。户外广告设置人有严峻违反本方法行为的,自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公示该违法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户外广
44、告位置运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第四章 设置与维护其次十三条其次十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根据批准的地点、详细位置、形式、规格、数量、制作材质、灯饰配置、结构图、全景电脑设计图等要求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根据原审批程序办理设置变更手续。(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雷、防风、抗震、防火、电气平安要求,符合设置规范;运用电子显示装置的,应科学限制其亮度,避开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三)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平安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施工平安和设施坚固。(四)设施上标明户外广告设置证的文件号等审批辨别标识。(五)自批准设置之日起60日内设置完毕;逾期未设置
45、完毕的,其户外广告设置证即行失效。(六)设置完毕后,版面空置(不包括已发布招租广告)不得超过20日。说明:本条规定了户外广告设臵的一般性要求。其中第四款增加了“等审批辨别标识”,是借鉴上海为每个户外广告牌建立电子档案和识别标记的阅历,为我市今后实现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信息化管理预留空间。其次十四条其次十七条 设置招牌除遵守本方法其次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内容仅限于本单位的名称、字号、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经营服务的信息;(二)地点仅限于在本单位办公地或者经营地;(三)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应当先由该场所或者建筑物的全部人或者管
46、理人整体规划设计、制作;(四)体量、规格与所附着的建筑物大小比例适当,与相邻招牌的高度、形式、造型、规格、色调等和谐统一。其次十五条其次十八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平安检测和检查;,发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刚好实行防范措施,马上整修或者拆除。遇台风、暴雨等异样天气状况,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其中,设置期满两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根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进行平安检测,并向 户外广告设置证审批机关供应具有结构平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平安检测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设置人应当马
47、上整修或者拆除。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达到设计运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建设、整修、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实行平安保障措施并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平安监督检查,发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说明:本条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平安维护责任主体和义务。广州多雨潮湿的气候简单引发户外广告设施锈蚀,成为台风季节的平安隐患。本次修订增加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臵人“发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刚好实行防范措施,马上整修或者拆除”的义务。并增加规定了设臵期满两年的,设臵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向户外广告设臵证审批机关供应具有结构平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户外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