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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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 第1篇 2022年在省外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的2022应届毕业生可以再云南申请司法职业资格吗?理论上是可以的,具体还请咨询云南省司法局。 毕业在即,为方便论文写作,张某与李某二位同学分别出资4000元、2000元合伙购买了一台电脑。2022年3月2日电脑出现故障后交由王某修理,花去修理费600元。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60U元修理费B王某有权请求李某支付600元修理费C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400元修理费、李某支付200元修理费D王某有权请求张某、李某各支付300元修理费正确答案:ABCD60ABCD 共有人的

2、对外债务承担物权法第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关于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规定和纳税程序B申请减税、免税、退税C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D合法权益因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而受侵害时,请求国家赔偿ABCD纳税人的权利选项A正确。税

3、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选项C、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何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解除保险合同?A甲公司和乙保险公司订立一批车辆的运输保险合同,后甲公司因资金紧张。提出解除合同B甲为父亲丙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人寿保险,因过失甲未告知乙公司丙患有心脏病的事

4、实,一年后乙保险公司知晓提出解除合同C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3 年后甲公司感觉该项支出过大,遂提出解除合同D甲为5 岁的儿子丙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后甲谎称丙死亡,请求乙公司给付保险金,乙保险公司知晓真相后提出解除合问正确答案:AA依保险法第15 条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该法第50 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根据上述两法条,除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5、。因此,A 项不能解除,C 项可以解除,故A 项符合题意,当选。该法第16 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

6、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B 项中乙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该法第27 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43

7、 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D 项符合保险人享有解除权的法定条件,不选,而A 项当选。 第 100 题 夏天午睡时,辛某和其他两人要进入李某家的房子内盗窃,其他两人托着辛某从一个不大的窗子向房子内钻,辛某只有头部从窗口进入屋内时,李某发现后大声呵斥,并用手按着辛某的头向外推,但辛某仍用力向屋内钻,李某拿来一根木棒击打辛某的头

8、部,致辛某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正确答案:A辛某入室盗窃,在主人李某发现呵斥并向外推的情况下,仍强行向屋内钻以取得李某家的财物,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不过当。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庭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未向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何处理A应当延期审理B应当中止诉讼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拘传C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

9、法在司法考试中是重头戏是真的么嗯,刑法很重要。 下列关于法和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的论述正确的为()。A.法与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B.法具有阶级性,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则不具有阶级性C.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虽主要反映原始社会氏族长老的利益和意志,但并未成为社会上一部分人谋取特殊利益的手段D.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则只能依靠社会舆论来保证实施ABA.法与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B.法具有阶级性,原始社会的习惯规范则不具有阶级性 病人甲在注射室输液时,医院突然

10、停电。甲的吊瓶注射液快输完,护士乙摸黑从床下拿起一瓶注射液给甲挂上后离去。但是,护士乙在黑暗中拿的是一瓶装满水(有病员用来暖手的)的吊瓶,致甲死亡。后经查,甲患绝症,濒临死亡。护士乙的行为:( )A与甲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B存在过失C构成医疗事故罪D构成非法行医罪正确答案:BC过失犯罪本案关键在于乙是否存在过失。从常理来说,作为医院的护士,给病人输液时应该看清所输的液体是否是给该病人用的,虽然案中出现医院停电的事实,但是,作为护士应该还是有一定的职业要求的,起码应提前把要输的吊瓶准备好,给病人换药后要观察一下病人的反应,而不是在黑暗中挂上即离去。应该说乙的行为导致甲的死亡,是有过失的。所以,B

11、C项正确。注意:尽管甲当时身患绝症,濒临死亡,就算正常输液还是会死亡,但是,只要当时甲是活着的,就足以认定为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选A。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 第2篇 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C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规范的性质,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D刑法是刑法这一部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正确答案:A考点法律部门解析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

12、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单独构成一个法律部门,只有当调整莱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达到一定数量并且具有相当重要的法律地位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故A不正确。 2022年司法考试什么时间报名?什么时间考试?报名已经结束,考试在九月 下列依法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免权的机关是?( ) A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直辖市人民政府 D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依地方组织法第44条第(十一)项的规定,B项当选。 下列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政策是法的正式渊源 B在实行法治的国家,政策也是起作用的 C政策有时

13、可能反映国家意志 D政策具有灵活性,法律具有保守性正确答案:BCD政策尤其是执政党的政策,指导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但它不是法的正式渊源。故A项 错误;现代各国的政治基本上都是政党政治,政治纲领的提出及政府的产生与更替都通过政党的活动来实 现,因此政策在一定层面上有利于实现法治,故B项正确;政策主要包括政党政策和国家政策,国家政策 具有国家意志性,故C项正确;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往往随形势变化而随时调整,法律一般在较长时 间内保持不变,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故D项正确。因此,B、C、D项当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三种,才能算是法

14、律上享有完全权利能力的人。B.罗马法上已有法人概念和术语的存在。C.罗马法上的物是指除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有形的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源于罗马私法上自由人地位平等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源于罗马私法上自由人地位平等的原则正确答案:A,D 下列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哪些是正确的?A凡为我国的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与外国人结婚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

15、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正确答案:ACD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限制基本权利是指确定基本权利的范围,使之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超过限度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具体表现为对基本权利主体和基本权利具体活动形式的限制。具体地说,限制基本权利主要包括:(1)剥夺一部分主体的基本权利;(2)停止行使某种基本权利;(3)出于社会公益,对基本权利特殊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如对公务员的政治活动、军人的政治权利进行限制等。限制基

16、本权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除了宪法本身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其他法律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限制。如法官法第l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由此,选项B是错误的。 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下列哪

17、一选项是正确的?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正确答案:C 新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可以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兼职正确答案:ABCDA、B、C、D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

18、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50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因此,C项正确。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

19、职。因此,D项正确。参考93题 下面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6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 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的理解正确的说法是:( )A应当是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的上年度B应当是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时的上年度C应当是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D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是指作出维持决定时的上年度正确答案:C根据国家赔偿法解释第6条规定,赔偿法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

20、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所以,只有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 第3篇 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正确答案:AB 秦朝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下列关于秦朝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秦律中规定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B、秦朝统治者为了标榜“为政以仁”,

21、在法律中规定了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C、秦朝的死刑执行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弃市、腰斩、车裂、枭首、凌迟、具五刑等等D、秦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B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未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可见,A项的叙述是正确的。,B项中,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它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是汉律儒家化的典型表现,所以B项的叙述是错误的。对于C项,秦朝的死刑执行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有弃市、腰斩、车裂、定杀、枭首、族刑

22、、具五刑等等,而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始于五代时的西辽,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可见,C项的叙述也是正确的。对于D项,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法经而非秦律,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于某向公安机关控告刘某诈骗,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立案决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于某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原机关申请复议B.于某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C.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立案通知应当由检察委员会决定D.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应抄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正确答案:C:C :刑事诉讼法第110 条规定:“人

23、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如无特殊规定是都是向原作出决定机关申请。A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

24、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B 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C 错误。同法第37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制作通知立案书,送达公安机关,同时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D 正确。只有C 符合题意,应选。 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

25、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正确答案:ACD并非所有社会劳动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其特征是:(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是职业劳动、集体劳动、工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非个人劳动、农业劳动和家庭劳动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故ACD项的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 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自然终止?( )A货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而造成

26、全损,保险人向其给付了全部的保险金额后,尽管保险单的有效期还未到,该保险合同也告终止B因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而终止保险合同C保险单的有效期限已届满,而保险标的没有出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D被保险的货物因保险事故之外的原因灭失而使保险合同终止正确答案:CA错,该情况应属于因合同已履行而终止的情况,而不是自然终止。B错,该情况属于违约终止。C所描述的保险期满标的没有出险,属于自然终止的情况,C正确。D错,该情况的终止是由于货物灭失的原因不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 2022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

27、年3月5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正本提单持有人只能依提单追究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责任,无权要求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赔偿责任B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C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免除交付货物的责任D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正确答案:BCD考点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责任问题答案及解析 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

28、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元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A错误。第3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正确。第8条规定:“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正确。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选项D正确。 下列关于一人公司的说

29、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A一人公司既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B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可以一次足额缴纳,可以分期缴纳C不论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BC一人公司制度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见,公司法没有规定一人股份公司,根据企业形态法,定主义,一人公

30、司不应当包括一人股份公司,所以A项错误。法律对一人公司规定了更高的最低资本额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所以B项错误。法律只是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而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而未一律限制“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所以C项表述错误。所以ABC应选。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一人公司完全为一个股东控制,极易出现财产混同的现象,所以公司法要求股东对于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证明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则推定为公司的财产不独立

31、,并苛责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正确 张某以胡某故意伤害提起自诉,则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案件可以调解B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判决宣告后,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D如果本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由院长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正确答案: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根据高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

32、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综上,选项ACD都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是由行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因而只能根据行为人行为的环境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确定法律责任的有无和重轻。此种观点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理论?( )。A规范责任论B历史责任论C环境责任论D社会责任论正确答案:D考点法律责任解析环境责任论是一个干扰项,没有这一说法。道义责任论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论基础,它假定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有控制自已行为的能力,有自觉行为和行使自由选择的能力,由此推定,违法者应对自己出于自由意志作出的违法行为负责

33、,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责难。规范责任论认为,法律体现了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导和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 它对符合规范的行为持肯定(赞许)的态度,对违反规范的行为持否定(不赞许)的态度。否定的态度体现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中,这种责任就是法律规范和更根本的价值准则评价的结果,因此,行为的规范评价是法律责任的本质。只有社会责任论认为违法行为的发生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确定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 第4篇 如果王东没有在支付令要求的期限内清偿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则支付令产生法律效力。下列关于支付令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支付令确定,产生与判决相等的效力B

34、法院可以直接据此作出责令王东清偿债务的判决C赵阳可以申请法院作出责令王东清偿债务的判决D赵阳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正确答案:A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A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的说法中,哪项是错误的?( )。A情况紧急,不立即公示催告将会

35、给申请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B申请人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有人C申请宣告无效的票据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D申请公示催告的原因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正确答案:A民诉意见第22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故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1款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故CD两项正确。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2年试卷二第70题)

36、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D.是专属干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正确答案:ABC 伍君开办了一家粮食加工厂,2022年5月他从某地粮库低价购买到30吨霉变大米。为了将这些大米作为优质米高价出售,伍君指使工人将米用水清洗后晾干,再掺人某种对人体有毒的工业用矿物油。对于伍君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由于该行为未造成任何危害,不构成犯罪B构成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C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未遂D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正确答案:

37、D本题考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特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该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或者销售明知有毒、有害的食品的行为,就成立犯罪既遂,不要求发生任何危害与危险的结果。因此,本题中伍君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既遂。该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未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仅仅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且后者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第 70 题 公务员在离职后有哪些

38、从业限制? ()A公务员李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B公务员陈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C公务员张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D公务员赵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正确答案:BC本题考查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限制。公务员在职期间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对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种权力的惯性和影响力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渗透性,即便在公务员本人离开机关后的一段时间内

39、仍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对公务员离职后一段时间的从业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务员法第102条的规定,BC项的表述正确,所以应选。 某校学生因对老师不满,欲加害老师。遂买了刀子,准备趁夜间到老师家中施以伤害。但在途中想起自己可能坐牢,心中害怕,于是放弃了作案的打算并去公安局自首。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该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且情节轻微,故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则在不起诉决定书中,对该学生最精确的叫法应该是什么?( )。A被告人B犯罪嫌疑人C犯罪人D被不起诉人正确答案:D没有提起诉讼,该学生便不可能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在检察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的称谓,在作出决定之后,犯罪嫌疑人要么转

40、化成被告人,要么转化成被不起诉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称为犯罪人。因此ABC都不对只有D正确。 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气(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何法?( )A民法通则B产品质量法C合同法D民法通则或产品质量法正确答案:B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案中,王某从商场购得一电暖气,放置一年半后因漏电而受伤,此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问题,对此依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应适用产品质量法,而不适用民法通则。故王某起诉,要想获得法院支持,必须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故本题正

41、确选项为B。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正确答案: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正确答案:A2022司法考试考试试题题库7篇 第5篇 作家赵某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另类局长,其主人公原型取自本

42、县卫生局的已故局长钱某,并把钱某塑造成情场高手,不忠于家庭的形象。对此,法律可以如何救济?( )A钱某已经去世,主体资格消灭,法律无须给予救济B钱某的近亲属可以自身的精神利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侵权之诉C钱某的近亲属可以钱某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侵权之诉D钱某的近亲属提起侵权之诉应以钱某为原告正确答案:B考点自然人死亡后的利益保护问题解析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既不享有财产权,也不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等。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学者的见解,侵害死者人格利益(如隐私、名誉、肖像等)的行为实际上侵害了社会公奂利益和死者近亲属的经济和精神利益,应该给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

43、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此处的近亲属依司法解释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且,死者的近亲属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是以死者的名义进

44、行。据此,正确的答案应为B选项。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正确答案:ABD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A赵某将其与乙公司洽谈业务时获得的信息告知了乙公司的竞争对手B张某退休后将原工作单位的食品配方在报纸的专栏上公布C李某是某旅行社的经理,后到另一家旅行社工作,同时带走了客户名单D王某将本公司的食品

45、配方告知了自己的亲戚,后者利用此配方开设了一家食品厂正确答案:ABCD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故ABCD四

46、项均应选。 甲和乙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争议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借款到期,乙未履行借款义务。甲忙于公务一直未予理会,借款到期两年半之后甲向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就在仲裁庭开庭前三天,乙遭遇山体滑坡意外身亡,其子丙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了乙的遗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可不予受理B仲裁委应依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受理申请并作出裁决,仲裁活动不考虑诉讼时效C仲裁庭应当取得甲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D仲裁庭应当取得丙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被申请人正确答案:ABCDABCD。仲裁委应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丙应当作为被申请人继续参加仲裁。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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