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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承包经营合同(通用15篇)酒店承包经营合同1 甲方(发包方):_乙方(承包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证件号码:_证件号码: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基本状况 1、承包对象:_ 2、承包范围:_ 3、承包形式:_ 4、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二、承包费用 1、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共计为_元,签订本合同时交纳_元押金,人员正式入场筹备试业前交纳_元押金。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相关费用后七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2、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_元。包括场地租金
2、。每月10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 3、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置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头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时间内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扬、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全部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依据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5、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商定的款项由乙方依据商定时间以现金和甲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全部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看法,但应告知全部权转移状况,全部权转移后,财产全部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担当
3、甲方担当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需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需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担当,不得以此为借口增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担当。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需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
4、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修理,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确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修理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担当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全都,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
5、品的平安及使用状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平安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担当,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担当。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行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六、要求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义务使用甲
6、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承包期满,流淌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 1、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将承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状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
7、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_营业场所,其中经营主楼面积_平方米及简易房屋_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_万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全部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看法,但应告知全部权转移状况,全部权转移后,财产全部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
8、的权利,担当甲方担当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需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需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担当,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担当。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需合法经营
9、,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修理,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确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修理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担当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全都,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
10、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平安及使用状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平安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全都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行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托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其次款其次条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准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
11、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准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确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_至_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
12、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甲方将以下标的承包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号的新建(在建/已竣工验收合格未交付使用/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楼房一栋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楼房共层(已建层)。该楼房(实测/猜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房用途为,结构为。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发包,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南至, 西至:,东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全部的千伏
13、的变压器一台、配电室以及变压器至配电室以里的供电线路。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用途 其次条乙方承包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酒店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转变本合同其次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承包期限 第四条乙方承包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四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承包费为元/年。 第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实行以下第项规定的数额计算承包费用: 1、甲方的在建工程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的装修、装饰期
14、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2、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待2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3、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已实际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待1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第七条甲、乙双方全都同意实行以下第项规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用: 1、承包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其次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
15、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其次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承包费;其次年的承包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承包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承包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逾期交纳承包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当用
16、现金足额交纳承包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状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承包费。 第九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承包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担当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因特殊缘由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承包费时,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担当相应责任。 六承包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承包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
17、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在经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依照本合同商定交付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依据乙方的承包经营需要以及要求予以建设。需要依法变更规划、设计、施工单位时,相关手续由甲方依法予以办理并负担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承包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承包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全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
18、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修理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供应乙方承包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供应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人员的签字。 第十四条交接项目缺项时
19、,应当依据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供应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供应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供应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供应的手续、资料存在严峻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
20、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消逝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担当该项目修缮、修理、改造的费用; 3、酌情削减当年5%-15%的承包费用。 七承包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位置、部位以及
21、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平安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托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供应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看法,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依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看法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乙方依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22、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看法或回执。 甲、乙双方依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看法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平安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乐观予以协作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
23、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其次十条乙方承包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准备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其次十一条乙方有权自主准备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包的时间、范围。 其次十二条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法院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
24、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连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其次十三条甲方供应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全部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全部权归乙方,原甲方供应的变压器全部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相互予以协作,否则应担当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担当损失赔偿责任。 其次十四条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状况下
25、,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其次十五条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全部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关心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其次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税费负担 其次十七条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其次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依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消防、平安保卫、房屋设施
26、修缮、计生管理 其次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依据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平安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平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平安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期
27、间,甲方转让乙方承包标的的全部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承包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法院裁定将乙方承包标的拍卖给第三方全部时,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关于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后财产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全都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法院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28、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依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行抗力致使合同的确无法连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不足一月依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全部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
29、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全部;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全部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全部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并依法依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承包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
30、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平安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承包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赐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托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峻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31、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承包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承包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峻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峻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隐瞒了承包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承包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
32、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实行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峻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头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赐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接受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和战斗,致使合同无法连续履行时; 2、乙方经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连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政府城
33、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包的承包标的,致使合同无法连续履行时。 十五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约金数额为年承包费的,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担当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包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承包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承包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并依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费金额双倍计算月承包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
34、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担当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承包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平安。 第四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租赁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承包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担当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
35、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乙方承包标的至大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洁净、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乙方承包期间依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峻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其次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托付具有相应
36、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全部权归甲方。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连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
37、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_年_月_日 乙方: _年_月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正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酒店内全部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询问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支配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支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供应旅
38、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供应,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担当。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酒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酒店各部门乐观协作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协作乙方杜绝和打击酒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酒店内部全部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长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长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酒店推广和经营酒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
39、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赐予乙方供应全年优待价格;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供应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供应旅游品牌询问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供应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供应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亮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连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 三、合作方式: 黄山市内散客拼团线路游、酒店小包价旅游、会议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全部业务利润的(对客报价成本)对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
40、其他 1、合作期间内,不得变更协议或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患病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准备并供应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续约合同;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精确无误的理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并于20xx年7月1日签署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xx年_月_日_xx年_月_日
41、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杭州余杭美凯大酒店有限公司将美凯大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达成以下商定。 其次条甲方将美凯大酒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关心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及与营业证照相关文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其次章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xx年04月1日起至20xx年03月31
42、日止。 第六条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为了照看乙方的实际经营状况。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数为80万元;其次年起按承包金基数的20%递增计96万元;第三年按20%递增计115.2万元;第四年按20%递增计138.24万元;第五年按20%递增计165.888万元;连续递增4年; 第八条双方商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执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万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需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条双方商定乙方支付承包资产押金为100万元。合同期满时如数退还或作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虑到乙方初次营业需要调整,投入较多的费用进行整
43、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xx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依据合同商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给乙方经营。 二、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全部权,并享有监督权。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消遣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五、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缘由所发生的员工损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平安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