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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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消费税税收基础目录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 征收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率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纳为5个类别: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

2、、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人、税目和税率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具体纳税人为: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以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

3、纳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以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4.零售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由销售企业或个人纳税。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税目和税率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消费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是个体户的除外)3.

4、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4.零售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5.批发环节。从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税。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人、税目和税率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一)税目 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我国的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税目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烟。下设3个子目:(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小提示:卷烟的问题可分成三个层次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每箱150元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5、。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人、税目和税率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一)税目 2.酒及酒精 下设6个子目:(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6)酒精 酒精包括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小汽车

6、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率人、税目和税率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二)税率 消费税实行的税率有定率和定额两种具体内容。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一)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包括销

7、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小提示: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3.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

8、费品销售价格的,应以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三)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受托方如果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的,则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小提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已税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9、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要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三)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这里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

10、实际成本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金)。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从量定额的计算方法 我国目前仅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消费税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纳消费税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算方法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其应纳税

11、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用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扣除范围包括: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

12、的已税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为原料生产的摩托车;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把柄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石脑油;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第三节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

13、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小提示: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第四节第四节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

14、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第四节第四节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二、纳税期限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

15、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白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第四节第四节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三、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外有规定的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

16、消费税税款。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之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3.进口应税消费税的,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货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换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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