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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 6月(下) 第 27卷第 12期(总第 392期) 财务 金融 我国众筹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朱玉东吴文佳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 266100) 摘要 众筹是一种社会大众通过互联网为企业或个人发起的项目进行小额投资的新型商业模式,其在我国发展时间 虽然不长,但己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我国众筹业的发展现状,并阐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 了推动我国众筹业的发展,应加强对众筹投资者的保护;重点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允许创新试点并考虑设计安全港标准;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民众金融认知观念。 关键词 众筹;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2、 F713.36 文献标识码 : A 1引言 众筹 ( CiDwdfimding)是大众筹资的简称,它借助互联网平 台将大量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汇集在一起,为某项共同认可的项目、 事业或者个人进行融资(投资 ) 。通常情况下,企业或个人通过 互联网介绍自身项目与筹资需求,大众继而根据情况选择自己感 兴趣或未来预期良好的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并从项目人那里获得 一定的回报。在我国,中小型初创企业及个人从不缺乏极具建设 性的创意灵感,但由于资金短缺,很多优秀创意无法顺利转化为 创新成果。融资难、融资贵向来是我国潜力型中小企业成长当中 的难言之痛,而众筹作为一种新兴且高效率商业运作方式,对缺 乏资金的中小企
3、业意义巨大。据第三方资讯机构网贷之家统计, 截至 2016年 4月底,我国共有 332家众筹平台,主要集中在北京、 上海、广州 等一线城市,而仅当月全国众筹平台筹资额度就达到 14.76亿元,较 3月环比增长4.76%。 由于众筹业发展前景广阔,其相关研究也日益丰富。刘经纬 从众筹融资价值出发,提出众筹在不同行业间发展的经验。于延 磊对比了国内外的众筹发展历程,以 Kfckstarter平台为例,对比 分析了国内外众筹融资平台发展现状,并提出借鉴措施。施慧洪 通过研究各类型众筹的具体案例,分类总结了多种典型众筹产品。 田英巧通过对杭州市中小商户开展问卷调查,分析了商户对众筹 的态度以不同态度背
4、后的真实原因。刘姝姝着重从监管角度入手, 对 我国众筹融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总体上,己有文献从不同角 度研究了众筹模式发展的相关问题,但主要集中在众筹的发展历 程与国外众筹的剖析上,与我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研究很少。基 于此,本文拟对我国众筹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探讨,分析其存在 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众筹业发展建议。 2我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 众筹是社会大众通过互联网相互沟通联系,并汇集资金支持 由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起的筹资活动,也是当今最热门的互联网金 融模式之一。在己有的众筹活动中,投资者不仅是利用自有资金 投资,还把自己切身放入到项目的设计、生产或 者销售中,这样 筹资者也可以通过对众筹结
5、果的分析,进一步修改创意或者是解 决技术难题,使产品更能适应市场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 不再是纯粹的消费者,而是兼有生产者的角色,成为 “ 产消者 ” 。 这种方式重塑了经济生产主体与生产方式、企业创新模式与组织 模式,是社会经济结构的一种变革。以美国 Kfckstoter平台为例, 其一般流程如下:首先,在平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项目发起人 需要在融资项目的包装、融资目标的设定、融资期限的规定等方 面进行恰当的设计;然后,平台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则进行审核, 包括实际应用价值, 额度等方面,如果不合格,项目发起人需要 重新修改,直至合格;接着,该项目可以通过平台向投资者展示 并募集所需资金,项
6、目发起人也可以通过人脉等多渠道进行宣传, 以期项目能够提前完成融资目标;最后,出资人通过在平台上阅 读项目的具体细节,根据自己的知识与经验,判断该项目是否值 得投资,投资渠道为金融机构资金支付。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筹 集到的资金超过预期目标,金融机构则会扣除 3%-5%的服务费, 然后将剩余资金转给众筹平台,众筹平台在收取完服务费用后, 按照既定规则将剩余资金转交给项目发起者,并进行事后监督。 如 果募集到的资金额度低于预期,则这些资金会全部返还给出资 人,平台与金融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此次众筹项目也宣告失 败。 当前众筹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社会捐赠类、物品回报类、 P2P借贷类与股权类。社会
7、捐赠类似于公益活动,没有实质性奖 励,因此这种捐赠的主要动机是社会性的,包括教育、社团、宗教、 健康、社会等方面,额度通常不高。基于奖励或者事前销售的物 品回报类众筹是当今众筹界最广泛与主流的形式,投资人通常会 获得非金融性奖励作为回报,如 2015年膳魔师在淘宝发起 “ 大 圣归来 ” 保温杯众筹项目,众筹成功后,投资者会得到这款主题 保温杯作为回报。投资者在参与此类众筹时除了希望产品或者服 务被生产出来外,获得产品的折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P2P类与 股权类众筹与物品回报类有许多相似之处,根本区别在于该类众 筹的回报方式是现金或者公司股权,此类融资行为受法律的诸多 限制,操作不规范就会有非
8、法集资的嫌疑, 2012年 10月 15日, 名为美创公司原始股份的众筹项目出现在了淘宝网,经过两轮募 集,共募集资金 120万余元,可最终该融资行为被判定为不合规, 公司退还了全部款项。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 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所以此类众筹模式的成熟运作 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3我国众筹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众筹最早出现在我国是 2011年 7月,其标志是名为 “ 点名 时间 ”的众筹网站正式上线。总体而言,众筹业不足 6年的发展 历程相比于我国其他传统产业要短很多,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 多问题也迫切需要
9、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3.1对投资者保护亟待加强 投资者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筹资人与众筹平台两个方面。一是 筹资人的欺诈违约风险 。众筹融资高度依赖互联网,而网络平台 固有的匿名性与信息不对称性使投资者难以获得项目筹集人的真 收稿日期 2016-06-03 作者简介 朱玉东 ( 1991-),男,安徽淮北人,硕士研究生,研宄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吴文佳 ( 1991-),男,山东泰安人,硕士研宄生,研宄方向:农 业经济理论与政策。 -103- 财务 金融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 6月(下) 第 27卷第 12期(总第 392期) 实信息,在这种背景下,欺诈发生概率会大幅提升,项目违约
10、风 险易发多。美国众筹平台 Prosper在初期接受信用评级较低 ( 520 分以下 ) 的筹资者,并且对欺诈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平台整体 违约率曾一度高达 30%,而后通过严格的准入门槛,整体违约率 降至目前的7%。美国最大的物品回报类众筹平台 Kickstarter中 约有 71.1%的项目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产品或服务,平均延误时 间为 1.28个月。二是众筹融资平台的运营风险。虽然各家众筹网 站基本己建立起各自模式化的流程与标准,但项目最终能否上线 更多是依靠某一团队的经验判断,对风险的判定也基本取决于平 台方,中间存在着 极大的利益寻租空间。而不同团队本身审核能 力参差不齐,对风控、操
11、作的把握也各异,如果项目属于前沿性 的高科技产品,还会碰到诸如缺乏鉴定标准的非标准化风险。另 外,众筹本身是互联网平台,其安全性与保密性一直受到诸多诟 病,系统的非正常运行或投资者个人信息泄露均会给投资者带来 风险。 3.2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规范 有关知识产权规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上线 的众筹产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于平台对众筹产品的审核 具有知识与时间的局限性,可能许多产品在上线之时就己经侵犯 了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而侵害从开 始到被发现需要一个过程。 可能在若干年后,项目负责人被告知该产品侵犯了某产品的知识 产权,并且未来该产品越成功,这种隐患就越大,公司遭受的损 失也越严
12、重。二是许多创意类的众筹产品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没 有做到位。部分众筹产品的核心是创意或者点子,甚至是一些奇 思妙想,但是这些创意很多时候并不受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 如果参加众筹,那么这些信息就会被表达的较为详细,但这也意 味着这更容易被复制、模仿甚至盗窃,可能某项目产品还在众筹 之中,但一些有实力的投机者己经开始进行产品的模仿,并抢先 原创者投入市场,这对众 筹项目无疑是一种毁灭性打击。例如在 2013年 8月,外接按键 Piessy在 K ickslarter启动了众筹项目, 最终获得了 695138美金的支持,并预计在 2014年春季发货。但 2014年 3月,奇虎 360与小米公司在
13、Prcssy正式量产前抢先发 布了类 Prcssy产品 “ 智键 ” 与 “ 米键 ” ,并且价格更加便宜,比 Piessy更早进入市场,后来 Piessy创始人尝试诉诸法律,但最终 不了了之。 3.3部分众筹模式的发展受法律限制 目前,法律的限制主要集中在财务回报类与股权类众筹,在 不同国家, P2P借贷与股权类众筹的合法性大相径庭。例如日本、 以色列等国上明确禁止 P2P借贷类与股权类众筹融资,而英国、 南非、巴西、突尼斯等国因为欠缺对 P2P借贷类众筹的明确定义 而不予监管。我国目前对于这一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还没有明 确的适用监管规则,但是以李克强总理为代表的新一届政府多次 明确表示支
14、持互联网金融创新,支持 “ 互联网 +” 的发展思路。 例如在 2015年 7月 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 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股权众筹融资大众、公开、 小额的发展方向,且股权众筹业务划归证监会监管,之后 在多时 间节点进行修订、说明、解释,并积极督促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 支持众筹发展,使其有法可依。 3.4参与者的信息化水平及认知观念仍需提升 目前,我国普通民众对于众筹的认知程度还有待提升,主要 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众筹在国内市场发展时间只有五六年, 属于一种新鲜事物,大部分民众对此仍然较为陌生,这种偏中高 端的新型互联网方式没有被更多的人了解。第二,我国互联网与
15、 智能电子移动终端的普及程度虽然逐年提升,但民众对互联网的 -104- 开发使用整体上仍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大部分人只是用来浏览 网页、听歌、看电影等,培养民众使用互联网理财等高端功能仍 然任重道远。第三,大部分众筹投资的回报不是货币形式,而是 实物形态甚至是一些精神价值,这一方面受用户真实需求影响, 另一方面受收入支出观念支配,但其本质问题还是我国国民收入 还不够高,这就需要进一步提升收入,拉动内需。 4我国众筹业发展建议 4.1加强对众筹投资者的保护 众筹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投资者的理性与信心,其对投资 者的保护应当放在首位,如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他们会将资金放入风险更低,收
16、益更稳定的金融产品上,众筹业 的繁荣也只是 昙花一现,所以投资者权益保护应是规范众筹发展 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在此,可以借鉴美国 JOBS法案针对投资 者权益保护机制制度设计,重点加强筹资人的信息公开,对投资 者进行定期教育并告知存在的风险,对众筹平台可能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行为进行限制,定期监督抽查众筹平台的运营状况等。另 外,众筹平台应当会同有关信用分析部门建立立体化的大数据平 台,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惩戒及约束机制,加强对众筹平台的金 融监管,强化审计工作。众筹平台也应当积极从 BAT (百度、阿里、 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学习经验,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合作 ,及时 发现问题,提升自律意识,定期公
17、开企业信息,接受外部监督。 4.2重点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更是极具升值空间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会极大损害创业者的热情与权益。所以,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发起人在众筹时对项目原理 及实现方式描述不要太过细致,突出可行性与创新性,尽量描述 项目的创造性价值与应用优势,而对核心技术层面要适当保留。 第二,发起人在众筹时要提前做好商标保护工作,至少做到未提 交申请商标保护的名称暂不公开使用,以免被有心之人提前抢 注,中小企业及 创业团队应对公司或产品域名也提前做好布局。 第三,团队应当提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核心技术的发明专 利保护,提前布局保密措
18、施,以免未来陷入知识产权的争斗漩涡。 众筹平台也应当积极提升自己的审核能力,并借助网络大众发现 问题,对众筹产品严格审核,必要时应请教该领域专家学者,集 思广益,如果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要严禁上线,并采 取相关措施,如果是原创性产品,应当积极为其提供知识产权保 护咨询服务。 4.3允许创新试点并考虑设计安全港标准 我国历来偏好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模式,其同样适用于众 筹,在不违 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众筹试点对现有法律 法规进行合理的部分突破,进而继续反思总结。长期以来,我国 民间金融处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状态,但民间金融恰恰反映着最 真实的市场需求,所以可以尝试划定一个合理界限,
19、明确民间金 融的合法与非法,使处于合法标准下的众筹模式可以更好的发挥 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作用。我国可以吸收借鉴美国 JOBS法案相关 规则,在众筹融资与非法集资之间划分明确的区分标准,即确定 一个 “ 安全港 ” ,众筹平台、筹资人可以自行判断其行为是否合 法,从而继续或修正接下来的发展步骤。 4.4加快信息化建 设,提升民众金融认知观念 信息化建设不仅有利众筹工作的规模与活跃度,更决定着其发 展深度与运作效率。所以,我国应当加快建设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尤其 是农村地区的网络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居民的电 子商务服务系统,推动整个经济
20、区的信用服务、(下转 P106) 财务 金融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 6月(下) 第 27卷第 12期(总第 392期) 投资额分布最多的前五个地市是郑州 ( 573.63亿)、周口 ( 202.63 亿)、漯河 ( 143.74亿)、新乡 ( 101.64亿)、商丘 ( 78.42亿 ) , 这些地市占总数量的 73.33%,投资额分布比较集中、不均衡。 5加快 PPP模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建议 5.1尽快完善PPP模式相关法律法规 PPP模式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需要以合同、协议的形 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 PPP范围进行界定,明确政府和社会
21、资本的权利、义务、责任及 风险,对 PPP项目中土地政策、资金政策、准入退出条件、争 议补偿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只有通过这种 法律法规的约束,才 能保障各方权益不受侵害,为社会资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和 发展环境。 5.2选择适合 PPP具体形式 政策制定部门应准确把握,并结合本地房市场发展现状及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 PPP形式。如 果保障性住房市场供不应求,建议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与社会资 本合作共同新建保障性住房,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供给量。 如果商品房市场积压严重,存量房过多,政府可以通过回购商品 房,转换为保障房的方式,这样既去除商品房的存库压力,同时 也较好
22、地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5.3加强政府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其他 PPP项目最大不同之处在于项 目一般投资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收益低,资金较大,单单依 靠项目本身收益,项目投资方很难的有稳定的投资回报。项目要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策制定部门必须提供特许协议以外的激励 和补贴。 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社会资本需要承担开发建设风险、融 资风险及市场运风险,政策制定部门需要在项目前期设计中,充 分考虑社会资本的投入、成本及收益,制定一些激励政策,如通 过土地捆绑开发、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补贴等优惠政策,政府部 门应破除部门壁垒,结合起来,群策群里建立一个
23、合理的激励机 制。 6结语 合理的风险分配方案可以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更好地吸引 私人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由此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改 变民众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主导的模式下的效率低下的映象。 PPP模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后,政府部门由原来的服 务提供者,变为合作监督员、指导员以及合作者。这样政府部门 可以把有限的精力用在裁判员的角色上,更好为河南房地产市场 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障河南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可持续 发展。 参考文献 1 孔扬 .PPP模式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运用研究一以深圳保 障性住房为例 CJ1时代金融, 2015 (05). 2 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 fPP)研究
24、专业委员会课题组 .运用 PPP机制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建议 CJ1经济研究参考, 2014 (13). 3 栾世红 .中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研究 D .辽宁大学, 2015. 4 蒋睿琳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 PPP模式研究 D.云南大 学,2013. (上接 P104)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为我国众 筹服务发展夯实基础。与此同时,相关单位要开展有关众筹等新 投资方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面向年轻一代,尤其是受过高等 教育的知识群体,在关注物质回报的同时加强精神价值等高级形 式的宣传推广,整合多渠道资源,循序渐进,最后促成众筹业的 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M oUbkE. The
25、 dynam ics of CIDW dfiinding: An expbiatory study. JbumalofBusinessVenlumg , 2014, 29(1) 2 JegefevriQ 1e S, Valanciene L. C om parative A nasdsof iie W ays C row dfiinding is Prom o ted. Procedia -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 2015, (213) 3 刘经纬 .浅析众筹融资的发展和对中小企业的意义 CJl商场现 代化 .2014 (25). 4 于延磊 .国内外众筹
26、发展的对比分析 11电子商务 .2015 (1). 5 施慧洪 .众筹的典型模式及案例分析 CJ.商业经济研究 .2015 (16). 6 田英巧 .众筹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以杭州中小商户为例 11 现代商业 .2014 (36). 7 刘姝姝 .众筹融资监管模式的发展,监管趋势及对我国的启 示 J.金融与经济 .2014 (7). 8 李雪静 .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 CJ1上海金融学院学报 .2013 (6) (上接 P102) 参考文献 1李露 .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倒 U型关系研究 一一 基于企业 风险承担的中介效应 01江苏社会科学, 2016(03). 2王永 .关于资本结构柔性若干问题的思考 m.商业经 济,2005 (12).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