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HNSPXH 000.002-2021 混合坚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_HNSPXH 000.002-2021 混合坚果.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T/HNSPXH000.002-2021混合坚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坚果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坚果、籽类为主要原料,添加干果、蜜饯等,经挑选、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坚果、籽类占比不低于50%的混合坚果。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的坚果、籽类及其混合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
2、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物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782蜜饯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坚果、籽类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3.1.2干果应符合GB16325的规定。1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坚果籽类含量/(g/100g)50取200g左右产品,挑出坚果与籽类食品,称其质量,与产品总质量比值。水分/(g/100g)15GB5009.3a酸价(以脂肪计
4、)(KOH)/(mg/g)3.0GB5009.229a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熟制0.5GB5009.227生干0.08铅(以Pb计)/(mg/kg)0.2GB5009.12a黄曲霉毒素B1/(g/kg)5.0GB5009.22注:a仅检验产品中的坚果、籽类部分;其中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酸价、过氧化值不作要求。项目a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210GB4789.3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25g)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4789.10第二法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微
5、生物指标混合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性状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性状从样品中取出适量,倒入洁净白瓷盘中,在室内自然光下观察其性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气、滋味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气、滋味,无哈喇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T/HNSPXH000.002-20213.1.3蜜饯应符合GB/T10782和GB14884的规定。3.1.4其它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3.5净含量
6、及允许短缺量预包装食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3.7其它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2T/HNSPXH000.002-20214检验规则4.1原料入库要求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4.2组批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4.3抽样一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于20个独立包装或500g样品进行检验。
7、4.4出厂检验4.4.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4.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的检验。4.5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主要原料产地或原料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4.6判定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
8、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标签5.1.1产品运输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及国家有关规定。5.1.2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5.2包装5.2.1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5.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漏。5.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5.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夏季开袋后请冷藏,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3T/HNSPXH000.002-2021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