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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采购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篇:选购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选购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选购行为,加强公司选购的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其次条 本规定是公司购置服务器、电脑、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 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依据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 全选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选购过程中的不正值行为发生。 二、选购申请 业务说明 第四条 1、公司各部门员工都可以作为选购申请人提交选购申请单。申请人填写选购申请表后,提交本部门经理审批。 2、选购业务分主自用商品选购和销售商品选购。
2、自用商品选购包括办公用品、配件、耗材、固定资产等。销售商品选购包括签定购销合同的商品,客户托付代购商品。 3、自用商品选购,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需提交行政部确认。行政部确认后,提交营销中心商务组发布选购信息。 4、销售商品选购,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需提交系统部指定人员确定配置清单。系统部确认后,提交营销中心商务组发布选购信息。 5、商务组发布选购信息给公司内部询价人员销售人员和选购部门、外部询价员。 6、对于oracle、D7i软件产品的选购,不执行此规定。 第五条 相关人员的责任 1、选购申请人: 1)选购申请人可以是各部门员工; 2)选购申请人负责填写完好的选购申请单;具体附件; 3)选购申请
3、人负责与系统部确认选购物品的配置、数量是否符合商务合同或项目要求及软件产品运行的要求。 4)假如客户与公司不签定商务合同,则选购申请人负责向客户索要托付代购函。 5)当销售选购的配置发生转变时,必需与系统部沟通后确定新的选购配置,并刚好通知销售部商务组人员。 2、部门经理:确认选购行为有效性。 3、系统部:明确选购物品的配置、数量符合合同、项目、产品的要求。 4、商务组: 1)负责补充选购申请单的编号、版本号;明确要求报价反馈时间; 2)负责收集、整理、提交客户托付函归档; 3)负责发布选购信息给内外部询价员、选购监管人员。 4)收到选购申请人的变动选购申请单的通知后,刚好通知内、外部询价员。
4、 第六条 其他说明 1、选购申请单编号规则:8位编码年份4位+月份2位+流水号2位。例如:2023 年9月销售部提交第一张选购申请单,该单据编号为20230901,版本号为1。 2、版本号规定:第一次提交的选购申请单版本号为1。假如中间有所改动,则版 本编号改为2。依次类推,每次配置清单的转变要求选购申请单编号不变,版本号依次变更。 第七条 审批流程:销售商品选购申请审批流程.doc,自用商品选购申请审批流 程.doc 三、选购报价 业务说明及要求 第八条 询价员在收到商务组发布的选购申请单后,自行询价,并填写选购报价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选购监管人员。 选购报价单。 第九条 相关人员的责任
5、1、询价员: 1)负责市场询价;具体填写报价单内容;在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发送给选购监 管人员进行比价。 2)负责审查最终供货商的资格供货实力和单位信誉。 2、商务组:当选购申请发生转变时,必需刚好通知询价员及监管人员。 3、监管人员:确保询价员报价通道畅通。 第十条 其他说明 1、销售商品需要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自用商品可供应增值税一般发票。 2、价值较高的商品,公司统一要求1-3年原厂商免费维护、一个月延期付款的账 期。 3、选购报价单中写明付款条件、可供应的售后服务、运输条件等参考内容。 4、内、外部询价员在填写选购报价单时,必需填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等 信息。 5、各询价员只有一次报
6、价机会,报价单一经发出,不允许修改。除非选购申请单 变动时,允许再次报价。 6、各询价员之间不允许打探对方价格,一经觉察,取消询价员报价资格。 四、选购比价 第十一条 业务说明及要求 1、比价原则:在相同付款条件、维护条件、运输条件下,选择报价最低者进货。 2、在规定报价时间结束后,选购监管员打印出来各询价员的报价表,汇总统计后 形成比价表,明确选购供应商。 3、发送确认信息给中标的询价员、选购部门、财务部、系统部或行政部。发送未 中标的通知给其他未中标的询价员。 4、选购监管员不能推断哪个报价中标时,假如是自用商品选购,则上报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批;假如是销售选购,则上报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审
7、批。 5、选购比价单和选购确认单 第十二条 相关人员的责任 1、选购监管员: 1)保持公允、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比价原则,选择供应商。 2)保存、整理询价员报价表和选购比价表,随时准备公司领导的检查。 3)刚好通知选购部门、财务部门进行选购。 2、选购部门:接到选购监管员的通知后,进行选购行为。自用商品的选购部门是 行政部,销售选购的选购部门是系统集成部。 五、选购入库 第十三条 业务说明及要求 1、选购部门在选购物品后,到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手续时,应提交采 购申请单,填写入库登记表.xls,并签字。行政部库存管理人员必需清点物品的是否与选购确认单一样。 2、假如是服务器等高端商品,
8、则由系统部确认选购物品与选购确认单是否一样,并在到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行政部以系统部签字确认的到货为入库根据。 3、选购部门凭行政部入库单,供应商供应的发票,自行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到财务 部办理付款事宜。如遇预付货款时,则选购部门凭选购确认单,自行填写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4、选购比价确认入库审批流程:选购报价比价确认入库审批流程.doc 第十四条 相关人员的责任 1、选购部门:严格按选购确认单进行选购。 2、行政部:负责核对入库物品与选购确认单是否一样。 3、系统部:负责核对所选购的高端商品是否与选购确认单一样。 4、财务部:负责核应付款手续是否起全:商务合同或托付代购函、选购确认
9、单、选购入库单、选购发票在数量、单价、规格、金额等是否一样。假如一样,则财务付款;假如不一样,则有权暂不付款。 第十五条 其他说明 1、选购过程中发生变更时,选购部门应刚好通知选购监管人员。由选购监管人员 确定是否重新选购询价或从其他供应商处选购,并书面通知选购确认表给选购部门、财务部、行政部或系统部。 2、选购付款的审批权限: 1)销售商品的付款:由选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提交财 务部审核后付款。假如单张选购金额超过2万元,则提交总经理审批。 2)自用物品的付款:由行政部门提交付款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财 务部审核后付款。假如单张选购金额超过1万元,则需提交总经理审批。
10、 3、选购付款审批流程:,流程.doc 六、奖惩 第十六条 公司经营者及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需支持公司选购流程的实施工 作,支持各询价员、选购部、选购监管员、系统部、行政部、财务部履行 本规定的所述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有权对违背本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部门举报。举 报行为必需供应相关证据。公司对举报人赐予爱惜,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对以下人员予以嘉奖:(一)降低选购本钱奉献突出的选购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果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三)举报违背本规定的选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四)为降低选购本钱做出突出奉献的其他 人员。嘉奖金额在5005000元
11、之间。如有特殊奉献,则嘉奖金额上报总 经理办公会议探讨确定。 第十九条 对违背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赐予通报指责、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七、其他 其次十条 选购业务流程中商务组负责人暂定刘雅洁、监管员暂定潘琳。如遇人员变 动,则以公告通知公司员工。 其次十一条 本规定最终以公文流程形式实施。公文流转布署完成前,选购流程及 各类表格以邮件或传真形式传递。邮件方式传递时,是以转发形式依据各 审批流程来完成的,需保存原邮件包括附件内容。 其次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
12、布之日起实施。 其次篇:国家环境爱惜总局政府选购管理实施细 国家环境爱惜总局政府选购管理实施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环境爱惜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政府选购管理,规范政府选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心单位政府选购管理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本细则所称“政府选购是指国家环境爱惜总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称“选购单位依据政府选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运用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选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内或者选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
13、条 政府选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选购、部门集中选购和单位自行选购。 政府集中选购,是指将属于政府集中选购书目中的政府选购项目托付集中选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选购活动。 部门集中选购,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选购项目的选购活动。 单位自行选购,也称分散选购,是指选购单位实施政府集中选购和部门集中选购范围以外,选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选购项目的选购活动。 中心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及标准由国务院公布。 第四条 规划与财务司归口管理总局政府选购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总局和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简称“本系统政府选购管理具体规章制度; 二汇总编制本系统政府选购预算和政府选购实施支配; 三关心政府集
14、中选购部门实施政府集中选购; 四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选购项目; 五对本系统的政府选购活动实施管理; 六汇总编报本系统政府选购统计信息; 七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选购事项。 第五条 选购单位在政府选购中的职责是: 一编制本单位政府选购预算表部门预算组成部分; 二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状况,编制政府选购的实施支配; 三根据批复的实施支配,关心实施政府集中选购和部门集中选购; 四组织实施单位自行选购工作; 五依法验收选购货物并签订和履行选购合同; 六编报本单位政府选购统计信息; 七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选购的事项。 第六条 监察局全过程监督管理政府选购活动: 监察局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对选购单位、政府选购代理机构、供货
15、商、专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 选购单位到达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选购项目,应当接受公开招标选购方式。因特殊状况需要实行公开招标以外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等方式的,应当在选购活动前报规划与财务司批准。 第八条 选购单位政府选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和成交结果都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选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九条 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确实定,应当依据政府选购评审专家管理方法规定,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心单位政府选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其次章 政府选购预算和支配管理 第十条 选购单位编制下一财政部门预算时,将该财政政府选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政府选购预算表中单列,按预算管理关系逐级上报。
16、政府选购项目按国务院公布的中心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及选购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依据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规划与财务司汇总编制本系统政府集中选购、部门集中选购实施支配,各单位按要求编制本单位政府选购实施支配。 第十二条 各选购单位应当自下达部门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政府集中选购实施支配和部门集中选购实施支配报规划与财务司。 第十三条 依据预算管理程序调整或补报政府选购预算的,应当刚好调整政府集中选购实施支配或部门集中选购实施支配。 未列入政府选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政府选购项目,不得实施选购。 第三章 政府选购管理 第十四条 属于政府集中选购书目范围的项目,托付集中选购
17、机构组织实施。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编制支配。规划与财务司在部门预算批复后,根据政府选购预算表,组织各选购单位编制政府集中选购实施支配。 二签订托付协议。各选购单位与集中选购机构签订托付代理选购协议,确定托付代理事项,商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集中选购机构与选购单位制定实施方案。 四集中选购机构与选购单位共同组织选购,确定中标、成交结果。 五选购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选购合同。 第十五条 属于部门集中选购项目范围的,实行部门集中选购。 部门集中选购由规划与财务司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组织或托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细化部门集中选购项目。规划与财务司根据财政部下达
18、的部门预算,进一步明确本实行集中选购的项目,并下达各选购单位。 二编制支配。各选购单位根据要求,刚好提交本单位部门集中选购实施支配。 三制定方案。规划与财务司根据各选购单位上报的部门集中选购实施支配,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四实施选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五规划与财务司及有关选购单位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组织选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单位分散选购可以由项目运用单位自行组织选购,也可以托付集中选购机构或其他选购代理机构代理选购。 单位分散选购,要做到决策公开、程序规范、有效竞争、选购合同等文件档案保存完好。其中,符合
19、公开招标条件的选购活动,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选购方式。 第十七条 选购单位要加强政府选购基础管理工作,对日常开展的工作资料及状况刚好纪录,并妥当保管好以下报告含附件和批准文件: 一因特殊状况对到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选购项目需要接受公开招标以外的选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状况需要选购非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四补报的政府选购预算及政府选购实施支配。 第四章 政府选购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十八条 规划与财务司依据政府选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权限,对选购单位的政府选购实施备案和审批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选购备案事项包括: 一政府选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二经批准后接受公开招标
20、以外选购方式的执行状况;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回复看法。 其次十条 政府选购审批事项包括: 一因特殊状况对到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选购项目需要接受公开招标以外的选购方式的; 二因特殊状况需要选购非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四补报的政府选购预算及政府选购实施支配。 审批事项应当经规划与财务司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五章 招标投标管理 其次十一条 选购单位提出的招标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经规划与财务司批准后执行。 其次十二条 选购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实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具
21、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实力,须托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状况,报规划与财务司备案。 其次十三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当纪录,并存档备查。 其次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选购单位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22、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中标结果经规划与财务司批准后公布。 其次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其次十六条 在招标选购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缺乏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选购预算,选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选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选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其次十七条 对政
23、府选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选购预算和政府选购实施支配的编制和执行状况; 二政府集中选购书目和部门集中选购项目的执行状况; 三政府选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状况; 四政府选购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十八条 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选购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涉及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其次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觉察选购单位、招标选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违背政府选购法、招标投标法行为的,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刚好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环境爱惜行
24、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运用国家环境爱惜总局支配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办理的政府选购的管理,可参考本方法。 第三十一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清华高校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 清华高校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工作,根据清华高校博士后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博士后科研流淌站的设立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淌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育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具有确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老师; 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担当国家重大探讨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探讨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
25、费,并能为博士后供应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试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淌站。 二设立流淌站的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流淌站的设立,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由拟设立流淌站的院、系所提出申请,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院、系所及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一院、系所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学校已设立的流淌站一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对担当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
26、 二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 具备招收博士后探讨条件探讨课题落实、经费足够的在职在岗教授或探讨员。学术水平高、有重大或前沿项目、探讨经费足够的副教授或副探讨员招收博士后,须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三、博士后的类型 一一般博士后:经学校和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招收的博士后。具体包括: 1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 2企业博士后:学校流淌站与已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探讨工作在企业开展。 3在职博士后: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并能够全时脱产来校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的人员。 4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学校自筹经费招收的
27、一般博士后。 学校激励招收世界著名高校毕业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外籍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 二校内博士后:学校博士毕业生申请到学校相同一级学科流淌站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经学校批准招收的博士后。 四、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得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 2.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探讨,在职人员必需全时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 4.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流淌站作一般博士后可申请作校内博士后。 二申请者应向设立流淌站的院、系
28、所供应如下书面材料: 1.申请清华高校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报送; 2.两位本领域专家举荐信留学回国或外籍博士至少供应一封国外教授专家举荐信 3.说明其探讨实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等材料。 五、招收博士后的程序 一各院、系所公布招收博士后的信息,申请者网上申请。 二各院、系所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教研室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批阅,并提出看法。 三院、系所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科研实力、学术水平、综合素养进行考察可参考清华高校博士后申请人考核方法,择优招收。 四院、系所为面试通过的待进站人员发放给待进站人员的信,院、系所根据待进
29、站人员确认的进站时间,通知其准备进站审批材料。京外人员应到清华高校校医院进行体检。 五院、系所向校博管办报送申请材料如下: 1.拟录用博士后登记表 2.申请清华高校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和报送 六院、系(所)招收不同身份申请人员的补充说明: 1.企业联合人员:与企业联合招收的人员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院、系所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查,并将商定的联合培育博士后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审核。 2在职人员:人事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人员不能办理户口迁移。3.外籍及港澳台人员:院、系(所)必需到学校国际合作与沟通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入境等手续,并应为外籍博士后缴纳医疗保险。 六、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 一学校每月集
30、中办理博士后进站报批手续寒暑假除外,各院、系(所)应在每月最终1个星期一将进站审批材料交博管办,进站报到时间一般在次月上旬。留学回国、企业联合、二站、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办理进站不受时间的限制。 二拟进站人员应供应的书面材料如下详见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 1.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举荐信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办公室证明和博士学位论文辩论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 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看法 7.流淌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看法表 8.流淌站审批看法表 9.清华高校博士后探讨人员协议书 托付培育、定向培育、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
31、员,必需提交其托付单位、定向培育单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同意全时脱产从事博士后探讨工作的函。与企业联合招收人员的材料详见企业联合人员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外籍人员的材料详见外籍及港澳台人员进站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览表。 三各院、系所须认真审核进站审批材料,填写博士后进站材料审核表并与进站审批材料一起交到博管办。 四经博士后管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博管办为拟进站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拟进站人员依据通知要求刚好来校办理进站手续。 七、博士后在站管理 一博士后的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即来校报到日期当月算起满24个月。特别需要可以申请提前、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
32、2申请提前出站:若确因博士后提前完成了探讨工作,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应少于21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一个月将提前出站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对于批准提前出站的博士后,则从批准出站日期次月起,不能接着享受在站博士后待遇。博士后提前或延期限申请一次。 3申请延期出站:若确因学校科研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至多三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两个月将延期出站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延期期间博士后子女上学问题依据清华附属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延长期间博士后不能接着
33、享受学校的工资、医疗等博士后待遇,博士后的工资、住房等待遇根据延期报告审批看法解决。 4申请二期博士后:若确实因为学校探讨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博士后可以在本流淌站作二期博士后,博士后与合作导师须提前两个月将二期博士后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并重新签订清华高校博士后探讨人员协议书,二期博士后工作期限为一年至两年。合作导师须依据学校招收博士后需交经费标准交纳日常经费,博士后待遇不变。 二博士后中期考核 1、各院、系所每年对进站一年左右博士后的工作进度、实力水平和综合素养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考清华高校博士后中期考核方法试行,评出优、良、中、差四个
34、等级。考核结束后,各院、系所将清华高校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交博管办,并入个人档案,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评价告之博士后本人。 2、各院、系所考核结果为“优的博士后人数不超过当次中期考核总人数的10%;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中的博士后各院、系所要与其谈话,了解状况和分析缘由,以促使其进一步提高等;对考核结果为“差者予以退站。 3、中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则为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为“中及以上等次的则为考核合格。对考核合格者将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次年的1月起执行。 四其它 1、博士后进站两个月之内应进行开题并签订科研合同一式四份,院、系所保存一份用于博士后出站评审,交博管办一份备案,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各一
35、份。 2进站前未发放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进站半年之内必需向博管办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以未获得博士学位按退站处理,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博士后应补交教化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博士后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博士后的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第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在第一站进站起薪执行16级薪级工资。具体详见清华高校关于博士后探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清校发64号。 二住房 博士后住房配备基本家具、电器、电话等设备,具体事务由校房地产管理处依据清华高校博士后租借周转房管理方法执行
36、。 三医疗待遇 在站博士后的医疗待遇依据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偶、子女的随流 1在站期间博士后落短期常住户口。随博士后一起流淌的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办理暂住证,博士后持院、系所介绍信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换取介绍信,去中关村派出所办理。 2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可到博管办开具配偶随流证明,必要时可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开具博士后探讨人员配偶流淌证明,博士后配偶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办理借调、停薪留职、调动等手续。学校人才沟通中心可关心博士后配偶在校内找寻临时性工作。 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配偶如以借调或停薪留职方式随博士后流淌,在此期间其
37、医疗、调资、职称等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博士后子女入学、入园依据学校事业编制教工子女入学、入园的规定以及附属学校、幼儿园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持博管办介绍信等材料办理入学、入园手续。博士后子女为北京市户口,附属学校不再接收其入学。 5博士后办理出站时,可凭国家人事部介绍信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在职博士后待遇 在职博士后不享受学校的住房补贴待遇,其医疗待遇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负责。对于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并且不供应工资停发证明的,学校将不为其发放工资。对于人事关系隶属单位在北京市的在职博士后,学校不负责解决其子女入学或入园问题。
38、 六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和深圳探讨生院招收的博士后的工资、住房、医疗以及子女入学、入园等待遇由企业和深圳探讨生院负责。 九、博士后出国 博士后在站期间,若确因博士后探讨工作需要出国,须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办理短期出国进站后两个月和出站前两个月内一般不能申请办理出国: 1根据探讨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博士后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探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沟通,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2若确因合作探讨项目需要,出国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博士后,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需要签订博士后在站短期出国合作探讨协议,并报博管办备案。 上述两种状况出国的相关手续同学校教职工,由院、系
39、所审批后到国际合作与沟通处办理。对于出国逾期30天以上不归并未办理延期手续者,由院、系所报博管办,按自动退站处理。博士后出国期间起、停薪由院、系所报人事处劳资科。 3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探望配偶或旅游应尽量利用假期,相关手续办理与教职工相同。 二出站后出国:博士后出站后出国,必需将本人的人事关系和户口转出学校,到当地办理出国手续。博士后本人的人事关系应转到家庭所在地人才流淌中心,户口迁至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十、科研资助 一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供应资助。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心财政拨款。博士后科学基金设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方式。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从事自主创新探讨的科研启动或
40、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博士后增加创新实力,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探讨实力突出的博士后的资助。 博管办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确定递交申请表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8月,博士后须按博管办通知的时间刚好进行网上申请,并将书面申请表交院、系所。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依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和配套方法执行。 二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是江苏省中大集团资助的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用于相关专业的博士后从事科学探讨,具体方法见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按博管办通知时间申请。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适合申请其中的小额度自然科学基金、留学回国启动基金适合留学回国博士后、其它校内外基金均在院、系
41、所和科研院办理。 四财务处对博士后所申请到的各种基金的运用,均应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但经费运用时应有博士后本人及其合作导师两人的签字,具体方法见清华高校博士后探讨人员经费管理方法。 十一、博士后出站 一自博士后在人事处报到当月计起满24个月即为应出站时间。经申请并获批准提前出站、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的人员,其应出站时间为被批准出站时间。博士后应按规定时间刚好办理出站手续。 二博管办在博士后应出站时间前两个月将清华高校博士后探讨人员离校通知单发给院、系所,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转交博士后,以便博士后及其合作导师做好出站准备工作。 三博士后工作期满,须提交博士后探讨报告和个人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院、系所负责组织博士后期满科研工作的评审,评审须聘请35名校内外专家,一般有一名校外专家,一名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成员,评审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业务实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参考清华高校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试行方法,并做出考评看法,考核结果记入其个人档案。 四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合作导师和院、系所应做好出站博士后的就业举荐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