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案例92.ppt

上传人:qwe****56 文档编号:69936370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PPT 页数:5 大小:3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92.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92.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法规案例92.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法规案例92.ppt(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成员:090206011127杨浩 房建1班090206021132杨智 房建2班案例详情宛南二建与恒源器材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宛南二建承建恒源器材厂集资单元楼工程。合同签订后,宛南二建将该工程交由方伟功负责施工。方伟功以个人名义将该工程发包给方永根等人,方永根又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南玉红等人。南玉红在施工中,其所雇民工张艳龙在工作时触电受伤。19991999年年3 3月月经河南省新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宛南二建支付张艳龙各项赔偿款28万余元。宛南二建不服,诉至新野县人民法院。20012001年年3 3月月案例详情20052005年年1111月月新野法院裁定宛南建筑公司为被

2、执行人。后与张艳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张艳龙赔偿款273000元。南玉红作为张艳龙的雇主,对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义务,南玉红没有尽到该义务,对张艳龙在施工过程中触电受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宛南二建在承建恒源器材厂集资单元楼工程后,将该工程交由方伟功施工,方伟功以其个人名义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方永根,方永根再次将其所分包的工程包给同样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南玉红。案例分析宛南二建在施工中疏于管理,致使工程层层分包,方伟功、方永根明知接受其分包的下手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而分包,违反法律禁止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规定,宛南二建、方伟功、方永根与造成实际损害的雇主南玉红具有共同的过错,应当与南玉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例分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汇报体会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