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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头沟区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目 录1总则11.1指导思想11.2基本原则11.3工作目标11.4编制依据21.5适用范围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2.1区防汛指挥部22.2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42.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42.4防汛专项分指挥部52.5防汛分指挥部112.6村(社区)防汛工作组122.7 社会单位123总体要求123.1落实责任制133.2落实防汛预案133.3落实抢险队伍133.4落实物资储备143.5落实避险措施143.6落实隐患排查153.7加强宣传教育153.8加强培训演练153.9加强应急值守163.10落
2、实防汛资金163.11加强信息报送163.12加强监督检查174 监测预报184.1监测与预报184.2预防行动195 预警与响应355.1预警分级与发布355.2防汛预警响应375.3防汛预警响应调整与结束626 应急处置与救援626.1事件分类分级626.2分级响应676.3处置措施726.4响应结束737社会动员与信息发布737.1社会动员737.2信息发布748恢复与重建748.1灾后救助748.2总结评估758.3水毁工程及设施修复758.4居民住房重建与修复768.5保险与补偿769 保障措施769.1技术保障769.2制度保障7710 附则7710.1奖励与惩罚7710.2预案管
3、理7711 附件78附件1.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79附件2.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88附件3.预警标准90附件4.雨量等级表93附件5.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图94附件6.门头沟区防汛应急事件处置流程图95附件7.门城地区积滞水隐患点管控措施及责任分工表96附件8.门头沟区河流水系图98附件9.门头沟区洪涝历史简介992门头沟区防汛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
4、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提高指挥决策、预报预警、社会动员能力,不断提升防汛应急处置和管理水平。1.2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1.3工作目标坚守“不死人、少伤人”的防汛工作目标,全力防范化解
5、重大洪涝灾害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1.4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门头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其他突发事件应对、防洪、气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各单位三定职责与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门头沟区人民政
6、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汛指挥部”)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防汛应急工作。2.1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政委由区委书记担任,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分管水务部门的副区长和协助分管应急部门的副区长分别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副区长、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和京能集团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区防汛指挥部领导、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视情况每年调整更新,并另发文件。区防汛指挥部下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区防汛
7、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5。区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本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3)指导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各镇(街道/管委会)防汛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4)负责防汛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指挥本区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区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调配
8、防汛抢险救援应急物资;(6)负责组织本区汛情对外发布;(7)组建防汛抢险救灾专家队伍,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2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含交通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防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教委、区城指
9、中心、区环卫中心、区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服务中心、清水镇、斋堂镇、雁翅镇、王平镇、妙峰山镇、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大台街道、城子街道、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京能集团、中铁京西(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区供电公司、中关村门头沟区管委会、永定河流域(北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歌华有线等。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见附件1。2.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防汛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区防汛办执行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防汛办主要职责:承担
10、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道)及管委会防汛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区级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协调本区一般及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防汛预警响应启动建议,为区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服务;完成区防汛指挥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4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专项分指”)包括: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抢险专项分指挥部、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11、、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中铁京西公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等11个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宣传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本区各类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区属各类媒体加强防汛知识宣传,协同气象部门及时动态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弹性工作、
12、错峰上下班、非必要不出门”等社会提示信息;负责组织、指导区委网信办对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做好防汛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建立与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自媒体协同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向社会展示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过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情;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区水务局牵头组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全区河、湖、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
13、施;承担水情、山洪的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工作;依权限负责洪水调度、统筹组织堤坊巡查与抢险,负责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负责指挥处置城区排水排涝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保障防汛抢险物资供应;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水情信息、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区水务局牵头组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流域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14、职责。负责在区防汛指挥部、市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和区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的领导下,对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防汛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防汛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抢险队伍体系、抢险物资体系、应急处置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永定河流域(门头沟段)内雨情、水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巡堤查险、防洪抢险等相关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市永定河流域防汛指挥部及区水务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协调落实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撑;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防汛应
15、急抢险专项分指挥部:由区人民武装部牵头组建,区人民武装部主管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武装部,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牵头组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
16、具体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应急调查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预防行动工作;组织对威胁险村险户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查、调查、监测和治理等工作;指导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据工作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工作;会同气象、应急等部门发布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配合各镇(街道)政府、各防汛分指挥部、相关单位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建,区住房城乡
17、建设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管范围内本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全区人防工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院落等安全度汛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在建工地的防汛责任制及防汛预案方案;指导督促城镇居民房屋的安全检查和解危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及低洼院落进行抢险抢修及群众转移;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道路交通防汛
18、专项分指挥部:由区交通局牵头组建,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降雨天气本区道路交通安全运行保障及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工作;负责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封路措施,负责组织、指挥道路积水排除、交通疏导、道路塌陷等险情的抢险和修复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及公交运营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及防汛预案方案,督促公交运营单位按照预警要求及时停止危险区域的公共交通运输;负责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
19、的人员,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积水、灾害调查、处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区城市管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城市生命线的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负责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
20、做好城区道路推水、扫水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设施受损、处置措施、抢修结果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定,并在专项分指挥部防汛应急预案中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旅游系统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的预防行动及防汛安全工作,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防汛责任制及防汛预案方案。指导全区旅游景区及各镇(街道)防汛分指挥部做好
21、旅游景区的预警、关闭、避险、转移、安置、警示、人员疏导等工作,督促各景区、民宿和民俗户按照预警要求及时停止接待并快速疏散转移游客,确保游客安全;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的防汛警示标识、预警设施、避险地点的建设;负责按照预警要求落实停止一切户外文化活动、文艺演出活动等指令;做好旅行社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各镇(街道)防汛分指挥部做好民宿、民俗旅游村和民俗户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京能集团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京能集团牵头组建,京能集团负责防汛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任指挥,办公室设在京能集团。负责组织本集团所属范围内各单位的防汛全面工作
22、,建立健全集团防汛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负责本单位所属范围内单位及职工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职工疏散、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门头沟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等。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中铁京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由中铁京西公司牵头组建,中铁京西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指挥,办公室设在中铁京西公司。负责本公司、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工程各承建单位及所属各工区(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各承建单位”)的防汛全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及各承建单位的防汛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负责本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和职工的防汛救灾
23、、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工疏散、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避险转移等情况;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门头沟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5防汛分指挥部防汛分指挥部共14个,分别为清水镇、斋堂镇、雁翅镇、王平镇、妙峰山镇、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大台街道、城子街道、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和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防汛分指挥部,防汛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道/管委)、管委行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防汛第一责任人。各防汛分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全面做好本辖区防汛工作;明确承担本辖区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
24、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辖区防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防汛组织体系、责任制体系、应急指挥体系等;负责编制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所属各村(社区)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方案,健全防汛预案体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的防汛工作,落实镇(街道/管委)、社区(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负责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及时启动避难(转移安置)场所,做好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安全提示信息等,加强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防汛安全责任制和防汛应急预案方案的落实,按照“七包七落实”要
25、求,提前安排包村干部驻村(社区)指导开展防汛工作;负责辖区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山洪易发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水库、河道、塘坝、旅游景区、民宿及民俗户等防重点部位的群众避险转移工作;负责辖区内险村、险户、危旧房屋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沟道、雨水管涵等雨水通道的清障工作,保障行洪河道畅通。负责及时启动自主响应,指挥本辖区防洪排涝抢险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群众避险转移等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6村(社区)防汛工作组各村(社区)成立防汛工作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在所属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防汛
26、应急抢险机制,组织落实村(社区)防汛应急预案及各项防汛汛措施;负责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村(社区)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组织处置各类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提前组织群众避险转移,并及时向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处置措施、群众避险转移等情况,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区防汛办报告有关情况;完成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7 社会单位有防汛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3总体要求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每年5月15日前落实并完成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等工作
27、,并将落实情况报区防汛办。3.1落实责任制行政首长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防汛第一责任人。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完善防汛组织机构和防汛责任体系,将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责任人;河道、水库、塘坝、闸站、险工险段、避险点、地质灾害点、山洪沟道、城市内涝区域等防汛重点部位要逐一落实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建立专项分指挥部与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与沿河各镇(街道)防汛分指挥部、政府与企业、单位与个人、村(社区)与居民条块结合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充分发挥镇长、村长、河长、街巷长的基层
28、防汛作用,形成区、镇(街道/管委)、村(社区)三级防汛责任制体系,实现防汛指挥机构和责任制体系的全覆盖。3.2落实防汛预案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一专项一案、一部门一案、一流域一案、一镇(街道/管委)一案、一村(社区)一案、一点一案的要求,从大概率和大影响洪涝灾害两维度出发,不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预案间的衔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形成全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承担防汛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3.3落实抢险队伍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防汛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
29、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应急抢险专项分指挥部负责协调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专项分指挥部要充分整合抢险队伍、装备设备,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抢险队伍,并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各防汛分指挥部要建立本辖区应急抢险队伍,指导各社区(村)建立防汛应急分队,并加强辖区应急抢险队伍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工作。保障城市运行的单位或工程建设企业要结合各自需求组建响应人数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3.4落实物资储备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本区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区水务防汛专项分指负责做好区级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前开展物资
30、清查,建立完善物资调度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其他专项分指、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根据职责分工和防汛抢险工作需要,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台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提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能力。3.5落实避险措施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相关防汛专项分指以及有关单位要按照“七包七落实”要求,落实低洼地区、危旧房屋、山洪易发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存在防洪风险的旅游景区、水库库区及下游河道淹没等风险区域的群众避险措施,制定群众安全避险预案。各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和有关单位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
31、,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区防汛办备案。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对留守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明确责任人。3.6落实隐患排查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对河道、水库、闸坝及险工险段、排水设施、危旧房屋、积滞水点、地下空间、山洪易发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防洪风险的旅游景区、有高堆土或深基坑的施工工地、养老设施及各类学校等“一老一小”场所、高挡墙等重点部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单位,建立防汛隐患台账,落实工程及非工程整改措施。对于汛前无法完成工程措施治理的防汛隐患要落实
32、应急度汛措施。3.7加强宣传教育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广播、手机客户端、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共交通移动媒体、公共交通广告等媒体,普及防汛知识,发布防汛信息,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进村庄、进公共场所,努力实现社会宣传全覆盖。3.8加强培训演练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防汛指挥长、防汛工作人员及社区(村)负责人进行防汛培训,提高各级干部防汛应急处突能力。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预
33、案等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培训一次。区防汛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桌面推演)。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也有结合实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集中训练。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社区(村)及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结合实际,汛前及时开展人员避险演练。3.9加强应急值守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汛期按照“在岗、在职、在责、在状态”的要求,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和汛情会商监测,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加强信息资源交流共享。3.10落实防汛资金区防汛
34、指挥部、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日常运转、信息化建设、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水毁工程修复、抗洪抢险救灾等所需经费,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门头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本区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相关规定申请和使用。3.11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至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汇总全区防汛工作信息及时报市防汛指挥部。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
35、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自主启动和终止防汛预警响应时,应向区防汛办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启动防汛黄色(级)及以上防汛预警响应时,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按照“零报告”与“一小时一报”要求向区防汛办报告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等。当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和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结束后报送综合情况。涉及人员死亡(失踪)信息
36、由区防汛办负责统计报送。区防汛办应及时向区委总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及区应急办报告。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社会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区防汛办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防汛突发险情和隐患,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3.12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采取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防汛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水毁工程修复、预案编制、培训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避险转移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问题及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区防汛办加强对各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镇(街道/管委
37、)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防汛有关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 监测预报4.1监测与预报区气象、水务、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按职责和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洪水、山洪、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有关信息,并同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加强与相邻县、区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预报和信息共享。4.1.1气象监测预报区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与区应急管理、水务、规划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
38、共享共用。4.1.2水文监测预报区水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河道、水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城市内涝监测预报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风险预警指标,按照职责和权限提前向相关对象发布风险预警;建立城市积水内涝风险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提出停工、停业、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建议。4.1.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完善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的村(社区)、公路和旅游景区等局部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科学设定地质灾
39、害预警指标,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视情加密巡逻监测,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指导协助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周边群众快速转移工作。永定河流域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与各沿河镇(街道)防汛分指挥部、水库闸坝管理单位加强管辖区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汛情、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并及时通报下游及周边地区。各镇(街道)防汛分指挥部加强对辖区内防汛重点部位与灾害易发区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全区各类防汛公众提示性信息由各单位负责拟定,商区防汛办后,由防汛宣传专项分指挥部安排统一发布。4.2预防行动4.2.1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24小时平均降雨量接近或超2
40、00毫米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1)区气象部门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提前12-24小时发布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与区防汛指挥部天气会商,降雨开始后,每1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1次降雨情况及降雨预测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及相关科普信息。(2)区水务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河道、水库和山洪沟道水情,分析研判水库、河道来水风险,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库、河道雨洪调度,提前发布洪水预警、山洪灾害和城区积水内涝风险预警,提出山洪沟道封闭及人员转移避险、堤防抢险力量及物资调度等建议并指导属地落实,在积滞水隐患点(下凹桥)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及时开展应急
41、排水作业。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山洪、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措施及落实情况。(3)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提前24小时发布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安全提示信息;增派调查人员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明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和区域管制意见并指导落实,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防御措施及落实情况。(4)区交通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根据气象预警建议,指导本区公交运营企业制定或调整公交运营计划,必要时采取区间、停驶等措施,及时停运危险山区公交线路;通过道路电子显示屏及公交车、车站显示屏发布强降雨提示信息;组织公交运力及时疏散滞留人员;向区防汛指
42、挥部报告公交停运等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5)区城市管理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对水、电、气、热、油等管线的巡检巡修,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城市生命线应急保障措施并指导落实;在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出现积水及时开展排水作业;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6)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加强在建工程、老旧平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防汛工作,明确建筑工地停工及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地下空间等防汛措施及人员转移意见,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7)区文化旅游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全部景区关闭、民宿和民俗户停业、游客劝返、停止户外文化活动
43、、文艺演出及其他文旅活动等措施并指导落实,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8)区宣传部门组织各媒体加强防汛预警、社会动员、避险防灾等的宣传与引导,通过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等宣传渠道播报安全提示等信息,组织本区“弹性上班、错峰上下班”等社会提示信息的发布;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信息发布及宣传意见。区委网信办适时关注和引导舆情。(9)区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准备,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加强防汛工作并做好避险转移及应急抢险准备,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抢险队伍协同及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意见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10)区公路部门做好公路应急抢险准备,加强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在
44、积滞水隐患点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道路积水时及时开展抽排水作业,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抢险情况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11)区教育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危险校舍排查和解危工作,明确学校停学、停课措施并组织落实,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12)区体育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停止一切室外体育活动及室内大型体育活动的措施并指导落实,协调落实登山、探险、徒步、骑行、涉水运动等相关人员的劝返工作,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13)区人防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关停措施并指导落实,做好人防工程的防倒灌工
45、作,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14)区园林绿化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明确关闭所属公园、林场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落叶清扫、主干道路旁的树木加固工作,及时清理影响河道行洪树木和城区倒伏树木,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15)区科信部门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通信服务保障准备,组织落实紧急情况下通讯保障措施,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16)区防汛指挥部依据气象预警建议,提前1-2天组织全网会商,部署全区防汛工作。根据各防汛专项分指和行业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前发布启动防汛橙色或红色预警响应,滚动开展会商调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提示。(17)各镇(
46、街道/管委)防汛分指挥部落实区防汛指挥部及各行业部门的防汛要求并结合本辖区实际部署防汛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防汛隐患再排查,落实包保责任和“七包七落实”措施。组织开展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提前封闭泥石流沟通、野山野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加强抢险队伍和物资准备及预置工作,明确避险措施,提前疏散辖区景区、民宿、民俗户的游客和驴友、散客,停止辖区所有户外商业、文化、体育、休闲、游园等活动,疏散人员;提前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18)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强化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19)驻区部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的准备和预置工作。(20)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准备保障
47、工作。(21)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合理安排停工、停业、停课相关工作,并做好本单位防汛工作及相关人员避险安排。(22)志愿者等社会抢险救援力量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充实强化属地基层防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党员、团员和在册志愿者作用,依托镇(街道/管委)及村(社区)组织防汛志愿者队伍,启动广泛参与防汛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23)社会公众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根据区属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风险提示或通知公告调整出行计划,减少或避免出行,合理储备生活物资,做好避险准备。4.2.2当预测未来3天内将发生全区24小时平均降雨量接近或超150毫米但小于
48、200毫米时,应采取以下预防行动:(1)区气象部门提前1-2天提出预警建议,提前6-18小时发布暴雨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与区防汛指挥部天气会商,降雨开始后,每1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1次降雨情况及降雨预测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风险提示及相关科普信息。(2)区水务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密切监测河道、水库和山洪沟道水情,分析研判水库、河道来水风险,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库、河道雨洪调度,明确水库、河湖提前调度计划;提出山洪沟道封闭及人员疏散转移、堤防险工险段力量、物资预置意见,提前发布洪水预警、山洪灾害和城市积水内涝风险预警,在积滞水隐患点(下凹桥)预置排水抢险力量和设备设施,及时开展应急排水作业。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山洪、积水内涝等防御应对情况。(3)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部署本行业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