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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 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 安委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 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 教训,着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 大火灾风险,切实加强我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 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全力维护全乡火灾形 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在 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
2、解重大风险的 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消防安全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级 负责的工作原则,着力摸清我乡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底 数情况,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 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 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 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努力维护全乡火 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 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 环境。二、整治时间4月5日起至9月20日。三、范围重点
3、此次治理范围为全乡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 一的村民自建房,特别是住宿人员达到10人或住宿房间达 到5间及以上的自建房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 的区域,重点治理下列8类情形:(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 屋;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的自建房其屋顶、围护结构、 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的。(二)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的自建房外窗、疏散 走道设置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影响逃生和灭 火救援障碍物的。(三)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 产、经营区域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以及“前店后住、下 店上住、夹层住人”等突出问题的。(四)
4、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 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的。(五)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 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 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的自 建房。(六)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 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 停放、充电的;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 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或未保持安全距离的。(七)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电焊,电气 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A)生产、经营、租
5、住的自建房有集中连片的区域性 火灾隐患的。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需结合实际和火灾特点, 细化或拓展治理范围和重点。四、任务措施(一)落实“十个一律”。一是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 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 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区域,未与居 住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用于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雨棚,一 律拆除。二是对堵塞防火通道的柴草、金属栅栏、防盗网以 及杂物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清除。三是居 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以及居住区域内房间未按规定进 行防火分隔的自建房,一律采用实体墙或防火门等进行有效 分隔。四是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6、,或在生产、 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一律搬 离。五是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 量不足的,一律按要求增设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六是对电 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一律搬移至室外安全地 带。七是对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私拉乱接电气线 路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 罚,并督促整改到位。八是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的生产、 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一律挂牌督办。九是对发 现的其他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律限期改正。十 是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自建房,一律减少居住人数,或停止生 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二)严格核查销案。
7、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严格按照“8类重点情形开展摸排,并于每周周四向乡应 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乡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 险隐患摸排表,由乡社会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汇总,报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 期整改,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程追踪整改情况,对整改完毕 的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 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三)强化技防措施。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一岗双责”的原则 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按照消 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辖区企业要对住宿
8、人员10 人或房间5间及以上的,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 简易喷淋设施;对住宿人员30人或房间15间及以上、且未 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按标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 灭火等消防设施;企业要结合场所实际,积极安装漏电保护 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 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 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四)夯实防控基础。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按照2022年度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 标责任书要求,明确消防网格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 摸排及日常宣传工作,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开展精准宣教。各村村委
9、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通过横幅、宣传栏、广播微信等载体,对农村用火用电用 气等消防安全常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 自救能力。(六)提升应急能力。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驻乡各单位 要根据行业特点,修订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火演练,提高 专业救援能力。五、工作机制(一)定期研判机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 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办公室, 负责统筹调度综合整治工作。定期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 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切实 可行的措
10、施办法,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开展。(二)分工负责机制。对自建房在生产、经营、租住活 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由各 行业分管领导负责指导整改。综治中心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 平安建设考核;党政办公室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正面宣传、舆 论引导。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和调度工 作以及对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定期召开 分析研判会议,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按期高质量开展;新农办 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建设,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地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 治力度,引导农民搞好室内环境卫
11、生,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杂 物;派出所加强自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摸底, 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打击 经营用自建房屋的无照经营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电器产 品和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三)分类整治机制。对存在消防隐患问题不属于8类 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各村村委会、驻乡 各单位、企业上报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自行组 织整改。对存在8类重点消防隐患的自建房,由经乡社会综 合治理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上报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督促进行整改。(四)督导考评机制。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乡 辖区各行业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
12、灾风险综合治理 工作的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 作进度,对进展缓慢、成效不好的村、站所、企业,通过点 名通报、下发督办单等形式,督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 按期推进完成,并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年终考核。(五)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监 督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 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上账、 整改、销号等治理工作弄虚作假的,及时通报、重点督办、。 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 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六、时间
13、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4月1日前)。各村村委 会、驻乡各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 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部署发动到 位,迅速启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摸排(2022年4月6日前)。各村村委 会、驻乡各单位、企业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 组,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全面摸 底排查。全面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及租户姓名、建筑层数及 面积、房屋间数、建筑及装饰材料、使用功能、容纳人数、 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三)建立基础台账(2022年4月8日前)。各村村委 会、驻乡各单位、企业根据摸排情况分类别建立健全工作基 础台账资料
14、,统一报乡社会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四)组织集中核查(2022年4月30日前)。乡社会 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村村委会、驻乡 各单位、企业摸排登记情况,组织专人对住宿人员10人或 房间5间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逐幢核查, 对照8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 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 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 清单,进行整改。(五)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9月15日前)。各村村 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对照列出的问题隐患清单和 整改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部门分行业推进整治整改
15、和核 查销案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六)进行总结提升(2022年9月20日前)。各村村 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要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 提高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 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 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 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二)增强工作合力。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细化工作任务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投 入保障机制,并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治理工作,自查自改火灾 隐患问题。乡属及驻乡各站所要严格按照方案职责任务,主 动担当、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全面营造共建、共治消防安 全的良好格局。(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企业 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城乡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 重点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 理纳入基础建设。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 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