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4534640 上传时间:2022-11-2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支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开展,依据国家科技进步法和科技部有关文件精 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甘肃省内注册设立并运营,聚焦科 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 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其主要功能为:(-)开展科学研究。聚焦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围绕科学技术前沿、经济 社会开展、国家平安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开展

2、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 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二)开展技术创新。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开展需求, 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究开发活动,强化产业技术供给,提高产品附加 值和市场竞争力。(三)开展成果转化。联合多元化投资主体,构建专业化转移体系,完善成 果转化体制机制,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和育成,开展成果对接沙龙活动, 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园区、投资机构充分对接合作,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 转化。第三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的原那么,举办单位(业 务主管单位、出资人)应当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引导 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

3、服务,防止功能定位泛化,防止无 序跨领域扩张。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开展,组织申报、 认定、评估和动态管理,制订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支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 (州)、县(区)积极引进、培育、推进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协调解决发 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五条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甘 肃省,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二)具有明确业务开展方向。以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开展为目标,围绕我省 新兴产业集群和传统产业升级重点领域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在

4、基础研究、应用基 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方面特色鲜 明。(三)具备一定研发条件。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 施,在甘办公和科研场所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 值一般不低于300万元。(四)具有稳定研发人员和投入。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30%且不少于15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 且不低于200万元。(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工程获得的 经费等。(六)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5、实行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等内部管理 制度,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灵活的 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七)对特色鲜明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组织认定。第六条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程序如下:(-)自评申报。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对照本方法和申报通知,自评符 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表填报 及有关证明材料上传。(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各国家级高新区为本辖区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 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出具推荐函,与申报材料一并

6、提交至省科技厅。(三)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 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 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视实际情况选择局部申报单位进行现场 考察。(四)公示发布。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认定 意见,经厅务会研究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由省科技厅发文公布。第三章绩效评价第七条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新型研发机构相应支持,评 价主要内容:(-)主营业务收支情况,科技研发、成果转让转化等科技服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启主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所属领域前瞻性技术工程所需的研发费

7、用 支出等情况。(二)承当各类国家和省级科研工程、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促成科技成果 在甘转移转化等情况。(三)孵化、引进企业数量,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四)利用已形成的基础研究成果或对外购买重大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进 行二次开发所需的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试验及燃料动力 等费用)。(五)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引进专职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科 研启动资金、薪酬,以及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市场聘用的专职人员薪酬支出等情况。(六)中试研发平台建设、产业战略研究、技术转移能力提升、国际科技合 作交流等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产生的支出等情况。(七)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日常管理

8、运行、文化环境完善等方面情况。第四章支持措施第八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各类国家和省级科技工程、创新基地和人才 计划,参与揭榜挂帅等科研工程招标。对上一年度以第一承当单位获得国家科技 计划立项(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5类计划)在甘实施的工程(课题),且工程(课 题溢金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按10%给予工程承当单位奖励, 奖励额度可达300万元。第九条 支持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独角兽企 业、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等,到甘肃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其新增研 发仪器设备的10%,给予最高可达2000万元资助建设经费。第十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不同创新领域、环节智

9、力劳动特点自主制定 具体收入分配激励方法,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满足科技创新人才的个性化激励需要,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新 型研发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研发选题,动态设立调整研发单元,灵活配 置科研人员、组织研发团队、调配科研设备。第十一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构建多元投入体系,在举办单位投入的基础上, 吸引企业、金融与社会资本、高校院所等共同投入,通过建立基金会、接受社会 捐赠、设立联合基金、探索技术入股、开展成果交易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科研工程等扩大收入来源。第十二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一流人才团

10、队,通过全职聘用、双聘双 挂、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支持与高水平高校院所、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人才交流合作机制,丰富人才激励 手段,柔性引进产业急需科技人才。鼓励高校院所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协,同创新 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第十三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代工新模式,针对特定企业的技 术需求,组建专门研发团队,面向市场需求主动开展定制化”技术研发,形成研发代工方与企业方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利益捆绑,促进新 型研发机构创新服务能力与企业竞争力有效结合。第十四条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在完成岗位任务的前提下到新 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并

11、参与相应的收入分配,按规定带工程或 成果离岗到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返回原单位时工龄连续计算,待遇和聘任岗位等 级不降低。第十五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依法依规享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第十六条每年对现有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前5名的每家给予最高 不超过200万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各市、县(开发区)给予一定配套支持。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新型研发机构原那么上实行理事会、董事会(简称理事会)决策制 和院长、所长、总经理(简称院所长)负责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出资方协议制定 章程,依照章程管理运行:(-)章

12、程应明确理事会的职责、组成、产生机制,理事长和理事的产生、 任职资格,主要经费来源和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收益管理以及政府支持的资源类 收益分配机制等。(二)理事会成员原那么上应包括出资方、产业界、行业领域专家以及本机构 代表等。理事会负责选定院所长,制定修改章程、审定开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财务预决算、薪酬分配等重大事项。(三)法定代表人一般由院所长担任。院所长全面负责科研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内控管理和监督,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理事会负责。第十八条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报告机构开展、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年度绩效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3、,取消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机构法人资格被依法终止的。(二)绩效评价结果为连续2次不合格的。(三)逾期未报送绩效评价材料的。(四)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经核实严重影响评价结果的。(五)未按要求参加科技统计、严格财政资金管理的。(六)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分的。(七)因其他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的。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甘肃省新型研发机 构。第二十条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对发生违反科技计划、 资金等管理规定,违背科研伦理、学风作风、科研诚信等行为的新型研发机构, 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激励创新、允许失误、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有关单 位和个人在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中出现偏差失误,但未违反党纪法规,勤勉尽责、 未谋私利并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视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在审 计、检查中出现对相关政策理解不一致时,及时与政策制定部门沟通调查澄清。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自2022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 23日止。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甘肃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的指导方法 (试行)(甘科计规20202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