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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1章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B.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履行C.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D.我国的担保物权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E.担保物权人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答案:A,B,E解析: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权的履行为目的的限制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就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所利用的是物的交换价值。保证属于人的担保,不属于担保物权。甲在某玉器店购买了一个手镯
2、,手镯的标签标明该手镯系以新疆和田羊脂玉所造。某日,甲的朋友看到该手镯,认为该手镯并非新疆和田羊脂玉,为此,甲将手镯送到鉴定部门鉴定。经鉴定发现该手镯并非由玉所造,而是由翡翠所造。鉴定后,甲因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没有找玉器店处理此事。距鉴定时间13个月之后,甲找玉器店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后,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满足,因为该合同纠纷没有超过诉讼时效B.甲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满足,因为已经超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间C.甲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满足,因为甲的利益受到了损害D.玉器店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E.甲与玉器店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答案:B,D解析:玉器店隐瞒
3、手镯非新疆和田羊脂玉所造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因此,甲与玉器店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享有撤销权。甲应于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即自鉴定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而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不得()。A.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B.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C.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D.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
4、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据此,只有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关于控制网的施测编号方法的规定,下列叙述正确的有()。A.测区内不许有两个点具有相同的点号B.点号不允许跳漏C.不允许同一个控制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点号D.点号要便于使用,不会混淆E.编号要有一定的规律答案:A,C,D,E解析:B项,点号允许跳漏。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有:( )A.对行政机关根据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和解B.和解应提交书面和解协议C.和解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D.和解应在
5、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达成答案:B,C,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的审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故A项的说法错误。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2章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如果甲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应采取的方式是()。A.宣告婚姻无效B.调解C.离婚D.撤销结婚登记答案:C解析:A项,尽管
6、甲与乙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但甲与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他们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B项,调解只是离婚的一种程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D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题中甲乙二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中并不存在胁迫,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A.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只能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D.先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如果仍然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案:C解析: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7、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1982年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A.按村委会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B.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C.按家庭人口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用地面积标准D.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户用地面积标准答案:B解析:参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
8、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A.自期间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B.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C.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D.自提出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答案:B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说法正确的是()。A.有无地上建筑物不影响抵押B.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C.应当办理抵押
9、登记,不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抵押人无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该条规定修改了原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使得担保法中在此处的对抗效力变成了生效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中均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才能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
10、使用权出让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3章甲的母牛走失,被乙拾得。在乙饲养期间,母牛生下一头小牛。乙为饲养这两头牛共支付草料费200元,并造成误工损失300元。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A.小牛归甲,乙有权要求甲支付200元B.小牛归乙,乙有权要求甲支付200元C.小牛归甲,乙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小牛归乙,乙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当适当管理、通知以及报告与计算义务;本人负有偿付该费用的义务,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
11、益范围为限。本题中,管理人应当归还作为孳息的小牛,而本人则有支付因管理而付出的500元必要费用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关于相邻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相邻关系是一种独立的权利B.从属于不动产C.从属于动产D.从属于地役权答案:B解析: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占有人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者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当予以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依存于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或者使用权关系,其实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适当扩张或者限制。它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而只是所有权的扩张或者限制。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
12、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大桥的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C.某劳动局规定其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该局鉴证D.某劳动局对辖区内某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E.行政立法行为答案:A,C,E解析:本题主要是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不同。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适用性。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区别是:就相对人而言,行为的影响是直接的和确定的,还是间接的和不确定的。如果是前者,就是具体
13、行政行为;如果是后者,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刘某于2022年取得某三层小楼二层和三层的所有权,该一层2022年转让给了一个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于2022年将一楼改做仓库使用,并封死了一、二楼间通行的楼道。刘某争论无效后遂自行在后墙搭建简易楼梯作为通道。2022年该楼梯被作为违法建筑拆除。刘某遂再次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建筑公司表示,若要打通通道,需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本案中()。A.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B.应由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C.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应将楼道恢复原状D.建筑公司的权利在先,故刘某无权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E.建筑公司对该楼梯享有专有权答案:A,C解析:依据物权法
14、第七十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共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没有达成约定时,各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都应享有法定的权利。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的共有权,影响到了刘某的正常生活,应负责将楼道恢复原状。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使被征地农村生活水平()。A.大大提高B.有所提高C.不因征地而降低D.不会降低 答案:C解析:2022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创新了征地制度,其中在征地补偿的法律原则上,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使被征地农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纠正了长期以来的一个误
15、解,以为达到原有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就是最高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4章依照我国法律,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A.城市市区B.城市规划区C.城市市区和郊区D.城市建成区及其边缘地区答案:A解析:城市市区、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建成区内或城市建成区边缘,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该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全部变为建设用地的,国家可以依法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16、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A.违反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后所实际获得的利益B.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合同得到履行时能获得的全部利益C.没有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全部收益D.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乙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付了转
17、让费,不久,乙公司就同一块土地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丙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在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拥有这份土地的使用权B.丙公司拥有这份土地的使用权C.甲乙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合法的,而乙丙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合法D.甲公司有权依合同法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E.登记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答案:B,D,E解析: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遵循登记要件主义,未经登记,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本题中,甲乙之间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但是没有进行登记,合同有效,但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甲公司
18、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丙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了登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丙享有土地使用权。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E.戊、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答案:A,C解析: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A项,继承法第
19、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BCDE四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甲村与乙村相邻。1989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2022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
20、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22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B.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2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C.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D.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
21、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甲村与乙村之间1989-2022年间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2022年以后续期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不能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张某只负有不在2022年至2022年间开设砖窑的义务。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5章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乙交付甲一套黄金饰品作质押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
22、甲归还该饰品。如乙到期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质权。质押合同中,禁止当事人签订“流质条款”。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下列关于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的范围,表述有误的是()。A.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B.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土管部门受理
23、C.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国土资源部受理D.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答案:C解析: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自行恢复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C.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答案:A解析: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
24、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后由()依法进行土地权利的变更。A.建设局B.县级人民政府C.原土地登记机构D.接受申请的国土资源部门答案:C解析: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甲公司拟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
25、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最高额抵押 C.甲公司和乙银行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D.该抵押权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乙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浮动式财团抵押。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所以选项A、B错误。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浮动抵押若办理登记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所以选项D正确。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6章对土地总登记之外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是(
26、)。A.全面登记B.初始登记C.设定登记D.其他登记答案:B解析:没有试题分析设定抵押时,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面的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我国采取的原则是()。A.房地分离主义B.房地一体主义C.区别对待主义D.意思自治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该规定体现的是房地一致原则。某商场为招揽顾客,承诺“假一赔十”,顾客王某遂购买假手机五部,价值一万五千元,并向商场索赔,商场认为其并非消费者,拒绝赔偿。但在王某声称要向
27、法院起诉时,遂同意赔偿人民币15万元,则()。A.商场有权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B.商场得以王某胁迫为由主张其单方民事行为无效C.商场得以王某乘人之危为由撤销其单方民事行为D.商场应予赔偿答案:D解析:本案中商场所作出的单方民事行为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理应自成立时生效。因惧怕对方以合法手段解决纠纷而作出的民事行为不是“因受胁迫而作出的民事行为”。下列不属于恢复原状的条件的是()。A.受害人的请求B.侵权前的原本状态的资料齐备C.采用这一方式比采用金钱赔偿更为便利D.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造成违法的后果答案:C解析: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
28、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割或毁损而遭到破坏后,若有可能恢复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以恢复财产原状的一种赔偿方式。恢复原状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需要有受害人的请求;侵权前的原本状态的资料齐备;侵权后能够恢复到原本状态的;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进行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不会造成违法的后果。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申请行政复议。A.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B.该派出机关C.设立该派出机关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D.中央人民政府答案:B解析: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其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29、。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7章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6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地10.21亩(6806.66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2000年经土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2664亩(6844.3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2022年5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后,又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优惠,以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另与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在位于上述地块北侧的耕地6.58亩(4386.66平方米)租
30、赁协议书,将此地和胶合板厂土地共同建设瓜果批发市场。问题: 1.王某现在应办理何种登记手续? 2.王某应办理的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答案:解析: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王某现在应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利用类型由原来的工矿仓储用地变为了商服用地。 2.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程序为: (1)由需要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权属文件资料。 (2)由土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土地权利人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要件,是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依据,因此也是土地登记人员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时审核的重点。 对于国有土
31、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否为城市规划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有批准权的部门签发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还应审核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查其内容是否一致,印章是否齐全。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登记人员应审核其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是不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签发的。 不管是国有土地的用途变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涉及已登记地类变化,还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申请人提交的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都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进行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不涉及土地
32、权属的变更,因此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项包括: 在土地登记簿上注册登记重新填写相应的宗地面积; 更改土地归户卡,主要是其上的“用途”一栏; 更改土地权利证书的相应内容。农村土地调查时,资料准备主要包括收集()、基本农田资料、已有的土地调查资料及土地管理有关资料等。A.遥感资料B.基础地理资料C.界线资料D.权属资料E.地质资料答案:A,B,C,D解析:农村土地调查时,资料准备主要包括收集基础地理资料、遥感资料、界线资料、权属资料、基本农田资料、已有的土地调查资料及土地管理有关资料等。调查准备工作做得越细、越周到、越充分,调查的质量和效率就
33、越高;未准备充分就开展调查,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增加不必要的返工和重复工作。解除合同的,除了应当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外,还应当()。A.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B.有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C.人民法院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裁决合同解除D.有解除行为答案:D解析: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合同并不能自行解除,一般还需要有合同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才能发生解除的效果。解除行为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一是有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除了当事人的解除行为外,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作出裁决而使合同解除。下列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法的有:( )A.由于甲欠赵某维修款,赵某将
34、机器留置B.钱某通过其姑姑的遗赠获得了名画的所有权C.孙某在工作坊中购买了刚刚制作的陶艺工艺品D.李某取得出租房屋所得到的租金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A选项中,赵某获得机器留置权,而留置权并非所有权,故A项不当选。B选项中,钱某通过遗赠获得名画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故B选项当选。C选项中,工艺品在制作出来这一刻其所有权由制作者原始取得,孙某购买工艺品属于继受取得,故C选项当选。D项中的刘某取得孳息是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故D项当选。本题正确选项为BC。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A.半年B.一年C.二年D.五年答案:C解析: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