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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20.10 CCS X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5732022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追溯 BDB15/T 2573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向春、任妍娜、霍志清、侯敏、赵千秋、温雅迪、霍晓东、杜晓丹、杨佳慧、陈爱国、聂晋彬。DB15/T 25732022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追溯 1 范围
2、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追溯、追溯信息登记、追溯信息管理、追溯标识与载体、追溯应用、追溯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中追溯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904 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33993 商品二维码 GB/T 35290 信息安全技术 射频识别(RFID)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3.14.14.24.34
3、.4DB15/T 25732022 市场宜建立或使用统一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并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在保障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的同时满足管理部门、消费者等不同类型用户的差异化需求。追溯系统宜与电子结算系统实时同步。市场开办者应对入场销售者应用追溯系统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出场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追溯码情况进行检查。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宜引导消费者使用手机 APP 进行结账并及时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行扫码,了解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5 追溯信息登记 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信息 5.1.1 食品信息 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食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日
4、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销售地点、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5.1.2 食用农产品信息 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进货日期、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供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销售地点、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4.54.64.75.15.25.3DB15/T 25732022 信息采集 6.1.1 入场销售者采集的信息应全面反映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际情况。6.1.2 市场开办者应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对信息采集的真实、完整,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相关图片(图像)应清晰,符合追溯管理要求。6.1.3
5、 入场销售者应实时采集 5.1 中符合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特征的信息进行记录。6.1.4 不合格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处置后应实时采集 5.2 中的信息进行记录。6.1.5 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应按照 5.3 中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 6.2.1 在保障采集信息安全、真实、完整的前提下,追溯信息的传输宜采用自动化、信息化的方式进行。6.2.2 各追溯节点应按需求做好追溯信息共享,并明确追溯信息的使用权限。信息保存 6.3.1 追溯参与方应保存追溯相关信息,并有备份。6.3.2 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追溯宜采用信息化的手段记录和保存信息。6.3.3 信息化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应少于食品保质期满 6 个月
6、,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2 年。食用农产品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6 个月。6.3.4 建立追溯所采集的信息应从技术上、规范上、制度上保证不能随意篡改。因数据录入错误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应保存修改的原始信息,并注明修改原因。6.16.26.36.47.27.38.1DB15/T 25732022 入场销售者知悉供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后,应当利用追溯系统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供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供货者开展召回工作。市场开办者发现入场销售者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利用追溯系统及时采取有效措
7、施,管控有关食品,确保相关入场销售者停止经营,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市场开办者通过追溯系统巡查和线下检查,发现入场销售者未及时录入相关追溯信息的,应督促其及时录入。9 追溯评价与改进 市场开办者应定期或不定期以演练或第三方评价的形式组织开展追溯评价,确保追溯能够持续正常稳定运行。应及时查找评价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必要时可更改追溯系统,以确保追溯能够持续满足目标。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不正确的工作方法;修改追溯相关文件;增补或更改追溯信息以实现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性;完善追溯所用资源与设备;重新学习相关文件,有效进行人员管理和培训活动;加强上下游组织之间的交流协作与信息共享。8.28.38.49,19.2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