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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 第1章 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正确答案:ABC答案暂无 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
2、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正确答案:C考点环境侵权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村委会负有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当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其有权作为利害关系人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受害村民人身、财产受有直接损害,因此也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失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因此,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应选。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
3、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基于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给予适当补偿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论过错与否,加害人均应对环境污染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为无过错责任。C选项错误,应选。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
4、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环境污染致害案件中,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被推定存在的,受害方无需证明。加害方应对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主张进行举证。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 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什么?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瑞士民法典D.萨克森民法典正确答案:A法国民法典 税务局对丰润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此时该公司又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决定对其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欠缴税
5、款征收应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应优先于欠缴税款征收C两者之间无优先顺序,应按比例清偿D应以罚款、没收的所得来抵缴税款正确答案:A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A。 人民法院在审查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若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A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B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并不在案C起诉材料中缺乏主要证据的复印件D该案件曾被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正确答案:AB高法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6、:(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六)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7、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由此可见,只有在A和B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才会决定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在C情形下应通知人民检察院补送材料,在D情形下应看其是否有新的事实、证据:若有,则受理;若无,则不予受理。故选AB。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 第2章 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D因
8、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正确答案:AB 一日行人甲在路边不慎与乙某相撞,乙当即破口大骂。甲与之发生争执,乙拿出匕首相威胁。甲向不远处正在巡逻的巡警丙求救,但丙对此置之不理,致使乙在刺伤甲后逃走。甲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A撤销判决B变更判决C履行判决D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判决的类型。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了四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但实际上还有几种判决形式规定在行政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第56条规定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第57条规定的确认判决,具
9、体又包括两种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的判决和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本题中被告没有履行其保护公民人身权的法定职责,但是判决责令其履行已经没有意义,因此选D。 2022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持有乙电脑公司股份的3.78%,并与其关联企业丙幼儿食品公司和丁电子公司约定,由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2.56%和1.47%。这之后,甲公司继续收购,到3月28日,甲公司才下单收盘,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
10、过5%,并要求乙公司召开董事会。但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12.51%。乙公司董事会选举金某为董事长。金某上任后不久,即采取了下列行为:(1)甲公司董事长于某为购买豪华住宅,要求金某以乙公司的红旗轿车一部作质押,向不知情的王某借款100万元;(2)金某操纵董事会决定投资500万元研制开发一套游戏软件,只有董事王某反对。后来此套游戏软件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造成公司直接损失700万元;(3)与丁公司签订协议,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向其出售电脑配件,以帮助丁公司抢占市场份额。金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但都被董事会拒绝。问:(1)假如甲公司
11、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假如甲公司以此为由,对股民张某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的价格的70%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2)对乙公司因为投资开发软件所造成的损失,董事会是否要负赔偿责任?董事王某能否因其未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3)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做法正确吗?股东可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答案:上市公司的收购 (1)在收购要约有效的期限内,甲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其对股民张某的股份压价收购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收购要约中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
12、2)董事会要负赔偿责任。首先投资计划应由股东会做出决定,董事会没有决定权;其次,该项计划因为违法而被国家取缔,因此,董事会应对此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王某可以因其不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3)不正确。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当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
13、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D 甲国倡议并一直参与某多边国际公约的制订,甲国总统与其他各国代表一道签署了该公约的最后文本。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只有在2/3以上签字国经其国内程序予以批准并向公约保存国交存批准书后,该公约才生效。但甲国议会经过辩论,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议会的做法违反国际法B甲国政府如果不能交存批准书,将会导致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签署了该公约,所以该公约在国际法上已经对甲国产生了条约的拘束力D由于甲国拒绝
14、批准该公约,即使该公约本身在国际法上生效,其对甲国也不产生条约的拘束力正确答案:D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 第3章 2022年司法考试可以在网上报名的么地址又是多少网上报名已经介绍,你可以登录中国普法网了解详细内容 下列有关基金募集说法不正确的是:( )A基金募集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B基金份额的发售,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C基金募集期限由核准之日起起算D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0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款项正确答案:BCD基金的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0条规定:基金募集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所以A正确。第41条规定: 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
15、可以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所以B错误。第43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所以C错误。第46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D错误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
16、机关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正确答案:C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胡某故意杀人、盗窃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应当如何处理?( )。A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B全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C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的材料很回公安机关D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正确答案:B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
17、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第4款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A.国务院办公厅B.国家体育总局C.国务院法制办公室D.审计署bd第七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 第4章 根据村民
18、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向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B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C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D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居民公约,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正确答案:ACDA、C、D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2条第3款: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A项表述错误。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6条第2款: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B项表述正确。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27条第l款: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19、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C项表述错误。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15条第l款: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D项表述错误。无 在国际许可证贸易中,被许可方获得授权使用范围最高的一类许可证协议是:( )A独占许可协议B独家许可协议C普通许可协议D分许可协议正确答案:A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协议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其分为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分许可协议。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
20、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在上述分类中,独占许可协议的使用费最高,普通许可协议的技术使用费最低。 甲因生活琐事与乙发生矛盾,就想报复一下乙。一天,甲见乙一个人在街上行走,便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趁乙不备,狠狠地向乙的腿部猛打数下。乙当场倒地,抱腿挣扎。甲见乙痛苦难忍,顿生怜悯之心,便迅速将乙送往医院救治。虽经鉴定,乙被打成轻伤,但经医院积极治疗,乙痊愈出院,没有留下后遗症。如何认定甲的行为?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正确答案:B考点犯罪停止形态答案及解析 B。从题中可以看出,甲没有杀人的故
21、意,仅有伤害的故意。虽然甲积极将乙送医院治疗,使乙痊愈出院,但是,作为故意伤害既遂标志的危害结果一轻伤已经出现。所以,甲构成故意伤害既遂。要认定犯罪中止,必须要具备“有效性”,即不能出现作为既遂标志的危害结果。 司机甲某载着数十名乘客在一段山路上行驶时,突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块巨石,由于来不及刹车,甲某为了避免撞车的危险,紧急打方向盘,结果将路旁的乙某等三人撞死。经查,巨石是乙某等三人所放置,用于车辆停下时实施抢劫。那么甲某的行为:( )A是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B是紧急避险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C是防卫过当,应该承担刑事责任D是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正确答案:B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正
22、当防卫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备防卫意识,即防卫人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本案中,甲某并没有意识到乙某的不法侵害,只是具有紧急避险意识,并且符合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所以答案是B而非A。 李某购买某公司小汽车一辆,约定25万元价款分10次付清,每次付25万元。现李某已支付6次共计15万元,但第7期迟迟未付,现第8期付款又再次未能支付。则该公司可以:( )A要求李某一次性付清余下10万元价款B通知李某解除合同C退还李某已支付的15万元价款,收回汽车,并收取李某使用该汽车的费用D要求李某支付欠付的5万元及利息,并加收100%的罚款正确答案:ABC本题涉及分期付款买卖
23、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司法考试考试历年真题精选5章 第5章 张某、王某、李某合伙出资开办一食品加工厂(普通合伙企业),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由张某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张某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A为扩大生产规模购置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2万元B聘请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唐某作为工厂主抓生产的负责人C以工厂的名
24、义为朋友提供担保D为扩大生产规模购置房屋正确答案:BC考点合伙企业需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事项答案及解析 BC。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B项是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C项则是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都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合伙人全体同意的合伙事务的范围。 国务院证
25、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以下哪些权力?( )A现场检查权B查阅复制权C冻结银行账户权D限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权正确答案:ABCD根据证券法第180条的规定,四个选项均正确。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26、C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正确答案:ABCD 下列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C一方当事人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请中止执行且提供充分担保的,执行法院应当中止执行D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
27、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正确答案:ABCD参见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3、9、11条。 “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当由这个基础来说明”。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A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B在社会形态发生变化时,法律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而在同一社会形态里,经济基础的局部变化,则很难引起法律的变化C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既可能是进步作用,也可能是阻碍作用D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会成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生产关系进行限制、改造或消灭的工具正确答案:ACD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