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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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1章 公民陈某在一次车祸中下落不明已满4年,其妻范某决定向法院申请陈某死亡,以便自己能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范某已准备申请结婚臀记时。陈某又重新出现,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范某不同意,人民法院应依法撤销死亡宣告B陈某的父母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而范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能撤销死亡宣告C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D陈某的死亡宣告撤销后,若范某尚未登记结婚,则陈某与范某的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自行恢复正确答案:ACD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

2、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故AC正确,B错误。宣告死亡的判决撤销后,该公民因死亡宣告而消灭的人身关系,有条件恢复的,可以恢复;原配偶在公民被宣告死亡期间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故D正确。司法考试秦的法律形式有哪些?秦的法律形式有哪些?制、诏决事比程、式廷行事你好,根据中国法制史关于秦的法律形式的表述,本题选择AD. 设本案中,甲乙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l0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A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B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C不能解除合同

3、,但可以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D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正确答案:A参见合同法第l67条。 甲乙两船发生碰撞,甲船损失120万元,乙船损失80万元。后经查明,甲乙两船对碰撞的发生均有过失,但因事故发生原因过于复杂,无法确定双方的过失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甲乙各自承担自己遭受的损失B甲可以向乙索赔20万元C乙可以向甲索赔40万元D甲可以向乙索赔40万元正确答案:B船舶碰撞的责任分担海商法第169条规定:“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4、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据此,船舶碰撞中,过失程度无法确定时,碰撞双方应当平均负担赔偿责任。因而在本题当中,双方应负担的损失均为(120+80)2=100万元。甲船因损失120万元,因而甲船可以向乙船索赔120-100=20万元,乙船除负担自己的损失外,还应当赔付给甲船20万元。故答案为B。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5、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正确答案:AB 朱某诉孙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孙某赔偿朱某损失5万元。孙某拒不履行赔

6、偿义务,朱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无金钱可供执行,法院遂将孙某仅有的某项财产拍卖得8万元。在执行中,发现并查实孙某已将该项财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6万元且尚未清偿,该银行现提出行使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银行应当优先受偿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C某银行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D某银行应先行向法院起诉,取得执行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比例受偿正确答案:A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2章 五、(本题22分)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22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22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

7、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

8、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22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22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9、?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正确答案:1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李某是原告,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2C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而当事人未申请则可以公开审理。本案当事人并未申请,故可以公开审理。C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李某不出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属于

10、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无特殊理由,均应亲自到庭。3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其在证据中不属于“自认”的范畴,因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4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因为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5A市检察院应当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对A市中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不能直接提出抗诉;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再审,但

11、是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已分割的,可以提出抗诉;对于未分割部分不能提出抗诉,只能由当事人另行起诉。6. 对案件进行胜诉分析的意见而未表明是个人意见;诋毁其他律师;向当事人暗示与法官的关系。 成都市化工厂从桂林市化工厂购买了12吨化工原料,由桂林某市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载重12吨的化工原料运输车运往成都市。当车辆行驶至丁县境内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农民严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交通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严某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与此同时,由于翻车致使成都市化工厂的化工原料损失并且影响了化工厂的生产,成都市化工厂也准备向人民

12、法院起诉。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严某应向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B严某只能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C成都市化工厂应向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D成都市化工厂不能向事故发生地起诉正确答案:ACD考点一般地域管辖答案及解析 A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正确,B项错误。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D两项正确。所以本题正

13、确答案为ACD。 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有如下条款:“因履行本合同及与履行本合同有关之事宜而发生之争议,应当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企业与丙企业合并,乙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丙企业承受。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仲裁协议不适用于丙企业B甲企业不可以依仲裁条款将丙企业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C甲企业可与丙企业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就争议提起仲裁D丙企业应当承担该仲裁协议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正确答案:DD。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使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审批后1

14、年内不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B审批后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C审批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或者间断使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D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该集体恢复耕种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

15、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因此,本题选D. 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A九卿会审B大审C朝审D秋审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

16、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为朝审。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A房地产咨询机构B房地产经纪机构C房地产职业培训机构D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0 分 :暂无正确答案:暂无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3章 某甲将其自己所有的一处房产出租给某乙,乙又将该房屋偷卖给不知情的某丙,丙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后丙与甲为该房产所有权发生纠纷,丙将乙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甲经人民法院同意参加诉讼。后丙经人民法院准许撤诉。本案应如何处理?A更换甲为原告,乙作为被告,诉讼继续进行B甲作为另案原告,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C甲作为另案原告,乙作为另案被告,丙作为第三人

17、,诉讼另行进行D甲作为另案原告,乙、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正确答案:D42D 诉讼参加人 甲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后,原告撤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本诉的原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故D项正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处理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下列哪种情况除外?( )A继承权纠纷B干涉婚姻自主权的C房屋买卖纠纷D对行政机关就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参见行政复议法第6条。 老王和小林合作开发完成一个软件。小林欲将该软件出租给某网络公司使

18、用,遂与老王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老王未提出任何理由,但坚决不同意出租。后小林自己与该网络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允许网络公司使用其软件4 年,网络公司支付使用费8 万元,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因该软件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使用,软件的著作权由老王和小林共同享有B.因该软件的著作权由老王和小林共同享有,两人应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C.因老王不同意出租,故小林无权独自行使著作权将软件出租给网络公司使用D.因老王和小林是软件的合作作者,小林收取的8 万元使用费应分给老王一半正确答案:ABDA、B、D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

19、,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软件著作权应由二人共同享有,A选项正确;两人应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B选项正确;老王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小林将该软件出租,但小林应将出租所得收益合理分配给老王,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1.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委托作品是指作为受托人的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要求而创作的作品。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解决,没有订立合同或合

20、同没有明确约定的,为保护作者权益,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作者本人。2.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另外,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3.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须注意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载体的关系,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与作品的著作权是相区分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此规则也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等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

21、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展览权,此外的其他权利仍由著作权人享有。4.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身份不明的作品是指作者不具名或不写其真实姓名的作品。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作者不明的作品,只有作品是原件,且必须是合法持有人才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就是终生加死后50年。 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

22、限合伙人。但是丙常常随甲乙参与一些合伙事务辅助工作,某日丙在一次商务聚会上认识了某水果批发公司的总经理丁,交谈中丙得知水果不久将大幅度涨价,遂自己作主以食品厂的名义与该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丁并不知丙实为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将此事告知甲乙,二人坚决表示反对。则下列有关该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该水果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事务执行权,而甲乙又拒绝承认B该水果买卖合同有效,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若该笔交易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则丙应赔偿该损失D若甲乙认为目前加工厂确实需要购买水果,对丙的做法表示赞同,则丙仍承担无限责任正确答案:A考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

23、执行 讲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该水果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因此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有效,故A项错误。根据第76条第1款的规定,丙应对该笔交易承担与甲乙同样的责任,即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B、D两项正确。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C正确。 甲从A地购得面值2万元的假币,然后携带假币乘坐火车到B地。甲在车上与几个朋友赌博时被乘警发现,乘警按规定对甲处以罚款,甲欺骗乘警,以假币交纳罚款,被乘警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罪?( )A

24、购买、运输假币罪B诈骗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D赌博罪正确答案:AC购买、运输假币罪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甲购买假币2万元,并携带假币从A地到B地,属于运输行为,且达到购买、运输假币罪的起刑点2000元以上,构成刑法第217条规定的购买、运输假币罪。同时其在火车上赌博的行为不符合赌博罪的特征,不构成赌博罪,只是一般的违反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时,欺骗乘警,意图用假币交纳罚款,是一种变相的使用假币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所以AC正确。 有偏预期理论认为远期利率应该是预期的未来利率()。A、与购买力风险补偿的差额B、与购买力风险补偿的累加C、与流动性风险补偿的累加D、与流动性风险补偿的

25、差额你好,请到相应版块提问 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4章 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A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B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C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的D有涉及证券的发行或其他对证券、期货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时,非法获得信息并买入或卖出该证券的正确答案:D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规定了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

26、重的,即构成本罪:(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在1997年刑法中规定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后经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6条对其进行过一次修订,现在又于结合该条

27、规定,A、B、C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D项构成的是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B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C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D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正确答案:ADA对,行诉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

28、,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C错,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D对。 艾伦河流经甲、乙、丙三国领土,在丙国人海,三国缔结条约规定艾伦河全程对三国船只开放,其他国家船只未经沿河国同意不得在该河流上航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 )A艾伦河全程河段为三国所共有B艾伦河是一条国际河流C艾伦河在入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丙国领土D艾伦河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正确答案:CC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都流经多国领土,流经各国的河段都是各该国的领土,所以选项A 错误。若无特殊规

29、定,多国河流一般只对沿河国开放,非沿河国船舶未经沿河国许可不得在该河上航行,根据题目所述,艾伦河属于多国河流,所以选项B 错误。国际河流一般对各国船舶开放,特别允许各国商船无害航行,而艾伦河并非国际河流,所以选项D 错瀑。河流在人海口处冲积而成的岛屿属于“自然添附”,新增土地属于丙国领土,所以C 正确。 甲国公民廖某在乙国投资一家服装商店,生意兴隆,引起一些从事服装经营的当地商人不满。一日,这些当地商人煽动纠集一批当地人,涌入廖某商店哄抢物品。廖某向当地警方报案。警察赶到后并未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而是袖手旁观。最终廖某商店被洗劫一空。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对此事件的 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30、) A该哄抢行为可以直接视为乙国的国家行为 B甲国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C乙国中央政府有义务调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当地警察的渎职行为 D廖某应首先诉诸于乙国行政当局和司法机构,寻求救济正确答案:CD外交保护;国家责任可归因于一国而成为该国国家行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国家机关的行为;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3国家官员的行为;4在一国指示、指挥或控制之下实际上代表该国行事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5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东道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6上述可归因于国家行为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人员的行为,一般地也包括他们以此种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时的越权行为或不法行为;7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不视为

31、该国的国家行为,但正在组成新国家的叛乱运动的行为,将被视为该新国家的行为;8一个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家时,相关国家对于其各自相关的行为承担单独或共同责任。可见,选项A中的哄抢行为不能视为国家行为,故A错误;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于本国国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对所在国提出的赔偿要求。行使外交保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该国民或法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所在国的侵害;2该所在国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国际义务,应-3承担国际责任的行为;3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且未获合理补偿。可见只有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后,廖某才能请求甲国行外交保护权,故B错误,C、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D。

32、大学生甲在某检察院进行毕业实习,分配给检察官乙指导。一天,甲随乙外出办案,恳求佩带乙的手枪,乙碍于情面,最终同意,并嘱其不要乱动枪支。二人正在路边餐厅吃饭,突然听到一片喧嚣,只见一人匆忙从身边跑过,后边有人大喊“抓小偷”,并拼命追赶,甲起身就追,边跑边掏出手枪,高喊道:“快站住,再跑就开枪了!”见那人仍然猛跑,甲跑动中甩手一枪,那人应声倒地,子弹击中那人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检察官乙应当如何处理?A警告、记过、记大过B不作任何处理C降级、撤职或开除D批评教育正确答案:C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90、91条规定,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枪支借予他人或者使枪支丢失、被盗、被骗而造成危害社会后

33、果,应当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发现丁某依然生存。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A配偶再婚B原配偶再婚又离婚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D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姻关系正确答案:ABC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既然在配偶尚未再婚的情

34、况下,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则原配偶是否同意恢复在所不论。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5章 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正确答案:D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

35、、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6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故D项说法错误。 林甲和林乙系亲兄弟,两家因在林甲家原宅基地上堆

36、放杂物等琐事产生矛盾,关系长期不和。某日,林甲因为宅基地的事情在其门口不提名地谩骂,林乙认为是骂自己的。随后,林乙将其大儿子林丙、二儿子林丁等人召集到家中,提出准备与林甲家打架,并具体安排如何打架骂人,并提出不要使用“家伙”。后林乙到林甲家南侧的土路上谩骂,两家发生吵骂继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林丙掏出事先藏在身上的匕首朝林甲的颈部、胸部、腹部、背部捅刺5刀,将其捅倒在地,又见林丁等人与林甲的女婿在林甲家东侧的河沟内厮打,遂持匕首过去朝其胸部、背部捅刺3刀,后被村民拉开。林甲被捅刺后当场死亡,其女婿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脱险。林丙作案后潜逃。结合上述材料,依据刑罚理论,试论述现行刑法如何认定危害结果超

37、出共同预谋犯罪范围的行为?对超出共同预谋犯罪故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1观点正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1000字。正确答案: 甲某是商人,趁从澳门进货的机会,夹带600张淫秽光盘入境销售,获利2万余元。张的行为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B走私淫秽物品罪C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D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正确答案:B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认为是走私犯罪的兜底条款,是走私武器弹药罪、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以及走私毒品罪以外的走私行为。题目中由于行为人

38、走私的淫秽光盘,故选B。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成立要求不带有走私性质。 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妇女和丈夫不能成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B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后果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C行为人偷看妇女洗澡的,应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D在公共场所做淫秽动作,即使不强迫妇女观看,也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正确答案:B14.答案:B 考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构成讲解:关于A项。首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主体不限于男性,妇女同样可以成为本罪的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这一点与强奸罪不同;其次,丈夫仍然可以成为本罪的

39、主体。例如,丈夫在公共场所强行扒光妻子衣裤的,仍然可以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因为丈夫的这种行为明显伤害了妻子的性的羞耻心和性的决定权。故A 项错误。关于B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并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系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故B项正确。关于C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行为方式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因此,偷看妇女洗澡的行为,不能成立本罪。故C项错误。关于D项。解释同上述C项,本罪的成立要求必须是“强制”的行为,在公共场所做淫秽动作,只有强迫妇女观看的,才可以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论处。故D项错误。 马克思主义

40、法学认为,法律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历史的过程,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主要表现在下面哪些方面?( )A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调整的发展过程B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C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法律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律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律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D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从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正确答案:ABCD略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规定对于航次租船合同来说是强制性的?( )。A出租人的适航义务B出租人不得绕航的义务C承租人不得解除合同D出租人的装货义务正确答案:AB航次租船合同的强制性规定 海商法第

41、94条规定:“本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本章其他有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航次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海商法第47条规定了承运人的适航义务,第49条规定了承运人不得绕航的义务。而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租人相当于这两条中的承运人。故也负有这两项义务。C、D项在第47条和第49条中没有规定。故答案为A、B司法考试考试答案7章 第6章 下列哪些民事诉讼案件法院不可以按撤诉处理?( ) A金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韩某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张某

42、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黄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正确答案:B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43、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归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某人民检察院在对某贪污案件的侦查临近终结时,发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另外还涉嫌严重的受贿罪。依照法律规定其侦查羁押期限应重新计算。那么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应履行什么程序?( )。A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B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决定

44、C直接作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决定D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移送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应当由侦查部门提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移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由此可见,D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于对羁押状态进行合法性审查属于审查批捕部门工作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公安机关的备案还是本院侦查部门的意见,只要与羁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都要经过其仔细审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0条)

45、。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晚潜入胡某家申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B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将其手机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但不应数罪并罚 C丙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

46、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D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正确答案:ABD抢劫罪、抢夺罪与罪数理论选项A中甲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甲将高某打成重伤的行为。不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应当数罪并罚。在实施抢夺时,行为人是乘人不备,这样可能使 被害人被拽倒棒伤,甚至致死。行为人抢夺后逃离现场,也有可能将他人撞倒摔伤。由于这种情况不是行 为人故意

47、使用暴力造成的,故不能以抢劫罪论处。选项B中乙实施抢夺致人重伤,同时构成抢夺罪和过失 致人重伤罪,属于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转化型抢劫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 威胁。“当场”是指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或者刚一逃离现场即被人追捕的过程中。选项C中 丙逃离盗窃现场即被李某追赶,丙在翻墙逃逸时踹了李某一脚,这种暴力是很轻微的,不足以构成人身伤 害,不应当认定为是当场使用暴力。所以丙不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 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有关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 物行为的定性的规定,本题中丁从背后用力拉妇女田某的皮包袋,试图将皮包抢走。这种行为是抢夺行 为,因为它针对的是物而非人。在田某警觉后拽住皮包带不放的时候,丁为了抢走皮包,突然对摩托车加 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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