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合同管理优秀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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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一、概念一、概念1、合同、合同 合同是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合同是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 2、合同法、合同法 合同法是适用于合同的最重要的法律合同法是适用于合同的最重要的法律,是调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法律,

2、基本法律,1999年年3月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们共表大会其次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自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自1999年年10月月1日起先施行。日起先施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3、合同的类型、合同的类型v 按合同法分类,合同有:买卖合同、供应合按合同法分类,合同有:买卖合同、供应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等。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等。4、合同的

3、形式、合同的形式v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二、合同法律关系二、合同法律关系v1、法律关系、法律关系 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民事、行政、劳动、经济、建设工程法律关系。如民事、行政、劳动、经济、建设工程法律关系。v2、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

4、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3、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参与合同法律关系,依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参与合同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担当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享有权利、担当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人、其他组织。法人需具备的法人需具备的4个条件:个条件:a.依法成立;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及相关的办公场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及相关的办公场所;所;d.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

5、法规概述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财(多指借款合同、贷款合同)、行包括物、财(多指借款合同、贷款合同)、行为、智力成果(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为、智力成果(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同)。合同法律关系内容:合同双方具体的权利合同法律关系内容:合同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 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合同法律关系的产

6、生、变更和终止产生:合同签订即产生。产生:合同签订即产生。变更:三要素发生变更则产生合同变更。有变更:三要素发生变更则产生合同变更。有主体变更、客体变更,从而必定导致内容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从而必定导致内容变更。终止:终止:a.自然终止:合同顺当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自然终止:合同顺当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 都完成了合同内容。都完成了合同内容。b.协议终止:主体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协议终止:主体双方协议解除合同。c.违约终止: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终止: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三、代理制度三、代理制

7、度1、代理的定义、代理的定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担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担当。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2、种类、种类托付代理:依据被代理人的托付授权而产生。托付代理:依据被代理人的托付授权而产生。如:公民托付律师代理诉讼,业主托付监理公如:公民托付律师代理诉讼,业主托付监理公司代理其监理业务(监理合同属于托付代理,司代理其监理业务(监理合同属于托付代理,代理人为监

8、理公司,被代理人为业主,第三方代理人为监理公司,被代理人为业主,第三方为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干脆规定而产生的代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干脆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如:父母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理。如:父母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指定代理:依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产指定代理:依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产生的代理。生的代理。多在一方没有民事法律实力状况下运用(如夫多在一方没有民事法律实力状况下运用(如夫妻双方一方卧病在床)。妻双方一方卧病在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3、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

9、名义进行民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形式: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代理权限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代理权限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对无权代理行为,对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不担当法律责不担当法律责任。任。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规定: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能担当民事责任。理人才能担当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

10、行为人担当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担当民事责任。但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但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未表示否认的视为同意。未表示否认的视为同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四、担保制度四、担保制度1、担保及其目的、担保及其目的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使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样而实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爱护措施。一样而实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爱护措施。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履

11、行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2、担保的方式、担保的方式 保证:一种约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保证:一种约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约定时,保证人依据约定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约定时,保证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或担当责任的行为。债务或担当责任的行为。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对抵押财产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状况下,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占有状况下,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作为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

12、卖该财产的价款作为赔偿。赔偿。如:把现住的房子作为抵押买另一套房子。如:把现住的房子作为抵押买另一套房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质押:将动产或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质押:将动产或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担保债权的履行。可以移交的有动产(财、物)和权利(可以质可以移交的有动产(财、物)和权利(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汇票、存款单、股份、商标专押的权利凭证,汇票、存款单、股份、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用权、专利权等)。留置: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多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多用于保管合

13、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中,甲方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接受留建筑中,甲方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接受留职权不交付工程。职权不交付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定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应给付对方定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应给付对方确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可收回或抵确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可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不返还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定金。设计合同常用(业主和设计单位),数额一设计合同常用

14、(业主和设计单位),数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标价的般不超过合同标价的20。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律法规概述五、保险制度五、保险制度 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建筑上的保险包括建筑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建筑上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其次节其次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其中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其中分则中第十六章为分则中第十六章为“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共有十,共有十九条,特地对建设工程中的合同关系作了规定。九条,特地对建设工程中的合同关系作了

15、规定。一、建设工程合同概念一、建设工程合同概念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其次节其次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种类1、依据合同计价形式分类、依据合同计价形式分类总价合同总价合同a.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定死,风险性较大,可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定死,风险性较大,可在可变因素较少的状况下运用。在可变因素较少的状况下运用。b.可调整总价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可调整状可调整总价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可调整状况有三种:况有三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

16、官方公布的价格变更;官方公布的价格变更;一周内由于非承包人缘由造成停水、停电引一周内由于非承包人缘由造成停水、停电引起施工无法进行大于起施工无法进行大于8小时。小时。c.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其次节其次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单价合同:以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单价合同:以实际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结算款的合同。实际的工程量有施工单位上报,结算款的合同。实际的工程量有施工单位上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酬金主要指奖金。酬金主要指奖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

17、工程项目管理其次节其次节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2、依据完成承包内容划分、依据完成承包内容划分 勘查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查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等。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等。3、依据承包范围划分、依据承包范围划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勘查、设计、施工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勘查、设计、施工一条龙)、阶段承包合同、专项承包合同等。条龙)、阶段承包合同、专项承包合同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1、订立施工合同的条件、订立施工合同的条件(1)

18、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支配;)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支配;(3)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齐全;)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齐全;(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落)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落实;实;(5)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v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主要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名称,工程概况、地址、主要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名称,工程概况、地址、内容、项目批准号、资金来源、工期、

19、质量标准,内容、项目批准号、资金来源、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生效日期,订立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生效日期,订立日期、地点,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地点,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其次部分:通用条款其次部分:通用条款 也叫框架协议,主要是一些框架性、通用也叫框架协议,主要是一些框架性、通用性的条款,比较粗。性的条款,比较粗。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也叫附属协议,这一部分更重要,针对性也叫附属协议,这一部分更重要,针对性强,比较细,通用条款想不到的可附加在专用

20、强,比较细,通用条款想不到的可附加在专用条款中。条款中。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到、全面,不要遗漏。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到、全面,不要遗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二、合同中止与解除二、合同中止与解除 施工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施工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假如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担当经济责任,任何一方假如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担当经济责任,以此促进双方较好的履行合同。以此促进双方较好的履行合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合同中止合同中止 由于国家政策

21、的变更,不行抗力以及承发包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不行抗力以及承发包双方之外的缘由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状况发双方之外的缘由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状况发生,这样必定造成合同中止。生,这样必定造成合同中止。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中,承发包双方在工作中不协调、合同履行中,承发包双方在工作中不协调、不协作甚至冲突激化,使合同履行不能再坚持不协作甚至冲突激化,使合同履行不能再坚持下去,或发包人严峻违约,承包人行使合同解下去,或发包人严峻违约,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承包人严峻违约,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承包人严峻违约,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这样就会产生合同的解除。除权,这样就会产生合同的解除。建筑工

22、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终止 由于合同中止或解除都是在合同还没有履由于合同中止或解除都是在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时发生的,必定导致承发包双方的经济行完毕时发生的,必定导致承发包双方的经济损失,这样就产生了索赔。损失,这样就产生了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四节第四节 建筑工程索赔建筑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大部分是施工索赔。建筑工程索赔大部分是施工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施工索赔一、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合同规定,对并非由于自过程中,依据法律

23、、合同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合同对方或第三方担当责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合同对方或第三方担当责任的状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赐予补偿任的状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赐予补偿的要求。的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施工索赔一、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主要指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索赔主要指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同样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索赔,同样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通常叫做反索赔。通常叫做反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二、施工索赔的分类二、施工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事务所处合同状态分类、按索赔事务所处合同状态分类正常施工索赔正常施工索赔 这是最

24、常见的索赔形式。这是最常见的索赔形式。工程停、缓建索赔工程停、缓建索赔 工程因不行抗力(如自然灾难、地震、斗争、工程因不行抗力(如自然灾难、地震、斗争、暴乱等)、政府法令、资金或其他缘由必需中暴乱等)、政府法令、资金或其他缘由必需中途停止施工引起的索赔。途停止施工引起的索赔。解除合同索赔解除合同索赔一方严峻违约,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引起的一方严峻违约,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引起的索赔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二、施工索赔的分类二、施工索赔的分类2、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分类、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分类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履行的合同中找到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履行的合同中

25、找到条款依据。通常,合同内索赔的处理比较简洁。条款依据。通常,合同内索赔的处理比较简洁。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索赔所涉及的内容难于在合同条款及有关协议索赔所涉及的内容难于在合同条款及有关协议中找到依据,但可能来自民法、经济法及政府中找到依据,但可能来自民法、经济法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所赐予的权力。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所赐予的权力。道义索赔道义索赔索赔的依据无论在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找不到,索赔的依据无论在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找不到,发包人为了使自己的工程得到很好的进展,处发包人为了使自己的工程得到很好的进展,处于怜悯、信任、道义而给与的补偿。于怜悯、信任、道义而给与的补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26、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二、施工索赔的分类二、施工索赔的分类3、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目的分类 这是最常用的分类方法。这是最常用的分类方法。工期索赔:因为工期延长而进行的索赔。包工期索赔:因为工期延长而进行的索赔。包括两种状况:括两种状况:a.工期延误:由于一方过失导致工期延长;工期延误:由于一方过失导致工期延长;b.工期延期:主要由于第三方缘由导致工期拖工期延期:主要由于第三方缘由导致工期拖后。后。如在地基开挖过程中发觉古墓、文物。这种如在地基开挖过程中发觉古墓、文物。这种状况下,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状况下,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因为费用增加而引起的索赔。费用索赔:因为费用增加而

27、引起的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二、施工索赔的分类二、施工索赔的分类4、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 承包人对某一事务的损失提出的索赔。承包人对某一事务的损失提出的索赔。综合索赔综合索赔 又称一揽子索赔,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又称一揽子索赔,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将施工过程中未得到解决的或对发包人算前,将施工过程中未得到解决的或对发包人答复不满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综合提出一答复不满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综合提出一次索赔。次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一)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一)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1、发包

28、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场地、创建施工施工条件造成违约;场地、创建施工施工条件造成违约;2、发包人没有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供应应、发包人没有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供应应供应的材料、设备造成违约;供应的材料、设备造成违约;3、发包人没有实力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发包人没有实力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付工程款造成违约;4、工程师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工程师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久拖不定造成违约问题久拖不定造成违约5、工程师工作失误,对承包人进行不正确订、工程师工作失误,对承包人进行不正确订正、苛刻检查等造成违约正、

29、苛刻检查等造成违约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二)合同变更与合同缺陷(二)合同变更与合同缺陷1、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施工方法变更 工程师的指令工程师的指令 假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改换假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改换某些材料、实行某项措施进行某种工作或暂停某些材料、实行某项措施进行某种工作或暂停施工等,则带有较大成分的人为合同变更,承施工等,则带有较大成分的人为合同变更,

30、承包商可以抓住这一合同变更的机会,提出索赔包商可以抓住这一合同变更的机会,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是指承发包当事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缺陷,是指承发包当事人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进入实施阶段才发觉的,合同本身存在的、现时已很进入实施阶段才发觉的,合同本身存在的、现时已很难再作修改或补充的问题。难再作修改或补充的问题。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常发觉有如下的状况: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常发觉有如下的状况:(1)合同条款用语模糊,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合同条款用语模糊,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益;(2)合同

31、条款中存在漏洞,对可能发生的状况未做预)合同条款中存在漏洞,对可能发生的状况未做预料和规定;料和规定;(3)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冲突,不同条款对同一问题的)合同条款之间存在冲突,不同条款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规定不同;(4)由于合同签订前没有把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进)由于合同签订前没有把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进行沟通,导致双方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样而发生合同行沟通,导致双方对某些条款理解不一样而发生合同争吵;争吵;(5)对合同一方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对合同一方要求过于苛刻、约束不平衡,甚至发觉某些条款是一种圈套,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觉某些条款是一种圈套,某些条款中隐含着较大风险。建

32、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 无论合同缺陷表现为哪一种状况,其最终无论合同缺陷表现为哪一种状况,其最终结果可能是以下两种状况:结果可能是以下两种状况:(1)双方当事人对有缺陷的合同条款重新说)双方当事人对有缺陷的合同条款重新说明定义,协商划分双方的责任和权益;明定义,协商划分双方的责任和权益;(2)双方各自依据本方的理解,把不利责任)双方各自依据本方的理解,把不利责任推给对方,发生激烈的合同争议后,提交仲裁推给对方,发生激烈的合同争议后,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机构裁决。总之,施工合同缺陷的解决往往是与施工总之,施工合同缺陷的解决往往是与施工索赔及解决合同争议联

33、系在一起的。索赔及解决合同争议联系在一起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不行预见性因素(三)不行预见性因素1、不行预见性障碍、不行预见性障碍 不行预见性障碍,是指承包人在开工前,不行预见性障碍,是指承包人在开工前,依据发包人所供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现场依据发包人所供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现场资料,并经过现场调查,都无法发觉的地下自资料,并经过现场调查,都无法发觉的地下自然或人工障碍。然或人工障碍。如:古井、墓坑、断层、溶洞及其他人如:古井、墓坑、断层、溶洞及其他人工构筑物类障碍等。工构筑物类障碍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

34、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2、其他第三方缘由、其他第三方缘由 指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所发生的问题对指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所发生的问题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其表现的状况是困难多样的:工程施工的影响。其表现的状况是困难多样的:(1)正在按合同供应材料的单位因故被停止)正在按合同供应材料的单位因故被停止营业,使正须要的材料供应中断;营业,使正须要的材料供应中断;(2)因铁路部门的缘由,正常物资运输造成)因铁路部门的缘由,正常物资运输造成压站,使工程设备迟于安装日期到场,或不能压站,使工程设备迟于安装日期到场,或不能配套到场;配套到场;(3)进场设备运输必经桥梁因故断塌,使绕)进场设备运输必经桥梁因故断塌,

35、使绕道运费大增。道运费大增。假如上述状况中的材料供应合同、设备定假如上述状况中的材料供应合同、设备定货合同及设备运输路途是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货合同及设备运输路途是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或约定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或约定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四)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四)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 通常指干脆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某些国家政策、法规通常指干脆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某些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常见的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有:的变更。常见的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有:(1)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由工程造

36、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格调整;(2)建筑材料的市场价与概预算定额文件价差的有关)建筑材料的市场价与概预算定额文件价差的有关处理规定;处理规定;(3)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国家调整关于建设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4)国家有关部门的工程中停止运用某种设备、某种)国家有关部门的工程中停止运用某种设备、某种材料的通知;材料的通知;(5)国家有关部门在工程中推广某些设备、施工技术)国家有关部门在工程中推广某些设备、施工技术的规定;的规定;(6)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国家对某种设备、建筑材料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的规定等。的规定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

37、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 明显,上述有关政策、法规对建筑工程的造明显,上述有关政策、法规对建筑工程的造价必定产生影响,承包人可依据这些政策、法价必定产生影响,承包人可依据这些政策、法规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规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三、施工索赔的起因(五)合同中止与解除(五)合同中止与解除 由于种种缘由引起的合同的中止与解除必由于种种缘由引起的合同的中止与解除必定会引起双方损失,也就会引起索赔。定会引起双方损失,也就会引起索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四、施工索赔的费用分析四、施工索赔的费用分析 施工索赔

38、费用,是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索赔费用,是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的承包人应当得到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的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的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四、施工索赔的费用分析四、施工索赔的费用分析依据索赔起因及其费用构成特点,施工索赔费依据索赔起因及其费用构成特点,施工索赔费用可分为:用可分为:1、工程量增加费、工程量增加费 2、施工延误损失费、施工延误损失费 3、加速施工、加速施工 4、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损失费、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损失费 5、中止与解除合同损失费、中止与解除合同损失费 6、国家政策、法规变更影响的费用、国

39、家政策、法规变更影响的费用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1、施工索赔程序、施工索赔程序(1)索赔事务发生后)索赔事务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赐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天内赐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人进一步补

40、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务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当该索赔事务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务终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务终了后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41、(3)、()、(4)规定相同。规定相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2、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意向通知书(1)索赔事务发生的时间、地点或工程部位;)索赔事务发生的时间、地点或工程部位;(2)索赔事务发生的双方当事人或其他有关)索赔事务发生的双方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人员;(3)索赔事务发生的缘由及性质,特殊说明)索赔事务发生的缘由及性质,特殊说明并非承包人的责任;并非承包人的责任;(4)承包人对索赔事务发生后的看法,特殊)承包人对索赔事务发生后的看法,特殊应说明承包人为限制事务的发展、削减损失所应说明承包人为

42、限制事务的发展、削减损失所实行的行动;实行的行动;(5)写明事务的发生将会使承包人产生额外)写明事务的发生将会使承包人产生额外经济支出或其他不利影响;经济支出或其他不利影响;(6)提出索赔意向,注明合同条款依据。)提出索赔意向,注明合同条款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五、施工索赔的处理索赔报告索赔报告 是承包人提交的要求发包人赐予确定经济是承包人提交的要求发包人赐予确定经济赔偿或延长工期的重要文件。索赔报告通常包赔偿或延长工期的重要文件。索赔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括以下内容:(1)标题;)标题;(2)索赔事务叙述;)索赔事务叙述;(3)索赔理由及依据;)索赔理由及依

43、据;(4)索赔值的计算及索赔要求;)索赔值的计算及索赔要求;(5)索赔证据资料。)索赔证据资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存在的误区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致可分以下几点:1.当索赔事务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当索赔事务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2.项目经理和

44、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存在的误区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目无充分理由。4.只留意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只留意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刚好作最终索赔报告。的证据收集和刚好作最终索赔报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存在的误区索赔是一种合法

45、的正值权力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值权力要求。在合同履行中,双方都会力图削减对方对自在合同履行中,双方都会力图削减对方对自己的索赔,因此应主动的预防被索赔事务的发己的索赔,因此应主动的预防被索赔事务的发生,并在对方提出索赔时细致评审索赔报告,生,并在对方提出索赔时细致评审索赔报告,抵制其中的不合理成分。业主防范索赔的主要抵制其中的不合理成分。业主防范索赔的主要措施有:措施有:1)严格限制工程变更。)严格限制工程变更。2)尽量不要干扰施工速度。)尽量不要干扰施工速度。3)刚好处理工程变更问题。)刚好处理工程变更问题。4)刚好支付工程款。)刚好支付工程款。5)快速处理合同争端。)快速处理合同争端。

46、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索赔不成功时怎么办?索赔不成功时怎么办?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双方在最敏感的问题上,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双方在最敏感的问题上,由于利益立场不同,常常会发生争议。由于利益立场不同,常常会发生争议。合同法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假如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调解,解解决合同争议。假如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都是须要花费人力、财力的。相对仲裁或诉讼都是须要花费人力、财力的。相对而言,除不得已或数额较大者,最好是和解或而言,除不得已或数额较大者

47、,最好是和解或调解。调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从合同法规定可以看出,解决施工合同争从合同法规定可以看出,解决施工合同争议的的处理方法有:议的的处理方法有:v 1)双方和解)双方和解v 2)由第三人调解)由第三人调解v 3)仲裁)仲裁v 4)诉讼)诉讼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仲裁、仲裁 仲裁是由仲裁机关对争议进行裁决,解决合仲裁是由仲裁机关对争议进行裁决,解决合同纠纷。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若选用仲裁,应当双方自愿,达双方当事人若选用仲裁,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协议可以在合同

48、中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协议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在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约定,也可在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有仲裁协议的,发生争议后不应向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发生争议后不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使一方起诉,法院也不受理。只能在起诉,即使一方起诉,法院也不受理。只能在仲裁协议无效时,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仲裁协议无效时,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院才会受理。按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书自作出按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书自作出3日起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无异义,应当马上执行。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无异义,应当马上执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2、诉讼、诉讼v 凡申请法院解决

49、争议的,按民事诉讼法规则凡申请法院解决争议的,按民事诉讼法规则进行。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3、仲裁与诉讼选择、仲裁与诉讼选择 一般状况之下,选仲裁较合适。仲裁无效或一般状况之下,选仲裁较合适。仲裁无效或只能诉讼才能解决争议时,只好选择诉讼。两只能诉讼才能解决争议时,只好选择诉讼。两种途径相比,仲裁的好处:种途径相比,仲裁的好处:1)须要的费用比较少;须要的费用比较少;2)需用时间和人力较少;需用时间和人力较少;3)不需用聘请律师;不需用聘请律师;4)不用公开审理,对公司方面影响较小。不用公开审理,对公司方面影响较小。总之,仲裁或诉讼都不是解决争议的好方总之,仲裁或诉讼都不是解决

50、争议的好方法,只能是解决争议的最终方法。承包商主要法,只能是解决争议的最终方法。承包商主要应靠协商方法解决争议。应靠协商方法解决争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一、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行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规章制度,实行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爱护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爱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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