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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2. 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3. 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4. 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5. 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6.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保证工程
2、建设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工程建设投资利益最大化。7. 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综合效益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8. 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9.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10.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应着重于:合同分析;监理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索赔。11. 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步骤:取得监理任务(途径:a业主点名委托 b
3、 通过协商、议标委托 c 通过招标、投标,择优委托);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成立项目监理组织;资料收集;制定监理规划、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根据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向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12. 工程建设监理的责任:普通责任、违法责任(课本P15)13.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从业资格与资质制;合同管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工程质量备案制;工程质量保修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工程设计审查制。14.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满
4、足的条件:已经办理该工程建设用地批准程序;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建设,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16. 监理工程师是指在监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经过全国统一考试且考试合格,又经政府注册的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是建设监理单位的主要技术监理人员,有一定专业水平和工作实践经验、通过考试并注册的人员可以成为监理工程师。17. 工程建设监理是高技能的
5、技术服务,其服务水平和质量取决与监理工程师的水平和素质。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下列要素构成:较高的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18. 监理工程师是一种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并且只能在一家工程建设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需要办理延续注册。19.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
6、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20.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21. 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的特征:必须是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22. 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工程监理单位是技术密集型企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除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外,还必须具有与承担监理业务相适应的人员素质、监理手段、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等。23.
7、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具备的注册资本、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及工程监理业绩等。具体包括监理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注册资金。24. 资质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25. 注册资本 综合资质600万元 专业甲级300万元 专业乙级100万元 专业丙级50万元 26.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1)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
8、专业工程类别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2)专业资质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3)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任务。27. 按照相关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14个工程类别。工程监理企业可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工程类别资质。28. 工程建设强制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利
9、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项目总有自在3000万元以上的关系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29. 政府监理(督)的特点强制性、执法性、安全性、宏观性。30. 工程建设监理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1)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执行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监理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而工程质量监督则属于政府行为;(2)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行主体间的横向监督管理;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
10、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3)工程建设监理有明显的委托性,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4)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一般只限于施工阶段;(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工作依据不尽相同深度、广度不同工作权限不同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31.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是是存在于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甲乙双方之外的独立一方,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监督合同的执行,体现其公正性、独立性和合法性。监理单位不直接承担工程建设中,进度、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经济责任和风险。监理人员也不得在受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任职、合伙
11、经营或与其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不得参与承建单位的盈利分配。32. 监理费的构成: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利润。(详见课本p57)33.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34. 监理合同的形式: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信件式合同;委托通知单;标准化合同。监理合同的内容:签约各方的确认;合同的一般性叙述;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监理费用;业主的义务;业主的权利;监理企业的权利;总括条款;签字。35. 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其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
12、的组合体。36. 组织结构内涵包括:(1)组织结构的复杂性(2)组织结构的规范性(3) 组织结构的集权与分权。37. 组织构成(从上到下)由:(1)管理层次(2)管理跨度(3)管理部门(4)管理职能。38. 管理层次分为:(1)决策层(2)协调层(3)执行层(4)操作层。39. 管理跨度: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或部门数。40. 组织设计的依据:(1)组织战略(2)组织环境(3)组织规模(4)技术。41. 组织设计的原则:(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2)组织分工协调原则(3)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相统一的原则(4)责、权、利对等原则(5)材质相称原则(6)效益原则(7)组织弹性原则。
13、42. 建设监理组织形式:(1)直线制监理组织;优:机构简单、权利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专属关系明确;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业务和技能上是全能式人物。(2)职能制监理组织;优:职能制监理组织的目标控制的分工明确,各职能机构通过发挥专业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率;缺:总工程师负担减少,但容易出现多头领导,职能协调麻烦,主要适用于工程项目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工程项目。(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优:集中领导、职责分明、管理效率高、适用范围较广;缺: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容易产生矛盾,不利于信息情报传递。(4)矩阵制监理组织;优: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领导,具有较好的机动性和适应性,上下左右集权与分
14、权达到最优结合,有利于培养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缺:纵横协调工作量较大,容易产生矛盾。43.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与范围(3)组织结构设计(4)制定工作流程。44.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1)合理的专业知识(2)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3)合理的年龄结构45. 监理员应履行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以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构成或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
15、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46.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协调的工作内容:1、内部协调:(1)人际关系的协调(2)组织关系的协调(3)需求关系的协调。2、与业主的协调3、与设计单位的协调4、与承包商的协调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47. 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1)会议协调法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业工地会议(2)交谈协调法(3)书面协调法(4)访问协调法(5)情况介绍法。48. 监理大纲也称监理方案,它是监理单位在业主开始委托监理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业主进行监理招标过程中,为承揽监理业务而编写
16、的方案性文件。一是使业主认可大纲中的监理方案,从而承揽到监理业务;二是为今后开展监理工作制定方案。49. 建筑建设监理大纲是在工程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由各投标单位进行编制的。为使监理大纲的内容和监理实施过程紧密结合,监理大纲的编制人员应当是监理单位经营部门或技术管理部门人员,也应包括拟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大纲是项目监理规划编写的直接依据。50.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
17、性文件。51.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又称监理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实施细则,起到指导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的开展的作用。52.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原则:(1)分阶段编制原则;(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原则;(3)动态性原则。53. 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的依据:(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其他工程建设合同;(5)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6)工程实施过程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7)监理大纲。54. 监理规划编制的要求:(1)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构成应力求统一;(2)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应
18、有针对性;(3)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5)监理规划应当把握工程项目运行的脉搏;(6)监理规划需分阶段编写;(7)监理规划需审核。55. 工程建设监理的核心是工作规划、控制和协调,控制是指目标动态控制,即对目标进行跟踪。控制具有一定得目的性,且是一种动态过程。56. 控制的基本环节工作: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等基本步骤。57. 控制的方式:控制方式是指约束、支配、驾驭被控制对象行为的途径和方法,是控制的表现形式。监理控制的方式可以按照不同的方法来划分。按照被控系统全过程的不同阶段,控制可划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
19、控制信息的来源可划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按照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可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按照控制措施制定的出发点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 控制类型的划分是人为的,是根据不同的分析目的而选择的,而控制措施本身是客观的。58. 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性措施,以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59. 主动控制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是一种前馈式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被动控制是一种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是一种反馈控制,是一种闭环控制。60. 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对于有效的控制而言都是必要,两者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控制过程就是这两种控制的结合,是两者的辩证统一。61.
20、 工程项目的目标体系主要体现为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62. 实现目标控制必须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合同、组织四种措施。63. 工程建设目标分解应遵循的原则是:(1)能分能和 (2)按工程部位分解(3)区别对待,有粗有细(3)有可靠的数据来源(4)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64. 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之间既存在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统一的方面,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65. 工程建设总投资,一般是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生产性工程建设总投资包括建设总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两部分;非生产性工程建设总投资只包括建设投资。66. 建设投资由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
21、、预付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组成。67. 工程建设投资的特点:(1)工程建设投资数额巨大.(2)工程建设投资差异明显(3)工程建设投资需单独计算。(4)工程建设投资确定依据复杂。(5)工程建设投资确定层次繁多。(6)工程建设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68. 投资估算的审查:(1)审查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的可信性。(2)审查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与规定、规划要求的一致性。(3)审查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费用数据的符实性。69. 设计概算分为三级概算,即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工程总概算。70. 施工图审查的方法:(1)逐项审查法.(2)标准预算审查法。(3)分组计算审查法。(
22、4)对比审查法(5)筛选审查法。(6)重点审查法。71. 工程量计算量方法:均摊发凭据法估价法断面法图纸法分解计量法。72. 施工阶段进度的控制原理:系统控制原理动态控制原理信息反馈原理弹性原理封闭循环原理网络计划原理。73. 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者不同可分为:建设单位质量控制、承包单位质量控制、政府质量控制。74.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提高质量意识.(2)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预防为主。(3)坚持质量标准,以实测数据位依据。(4)坚持以人为核心的质量控制。(5)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监理方法。75. 经济合同的三要素:主体经济合同的第一要素;标的经济合同的第二要
23、素;权利义务经济合同的第三要素。76.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77. 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之后即发生的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78.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若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力,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有关诉讼时效规定是如下:(1)普通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别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其中包括下述民事权利: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我国最长的诉讼时效。79. 工程建设合同的特征: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投资和程序上的严格性。80.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纠纷管理。81. 监理信息管理就是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