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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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i-Tech Moulds&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

2、”,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证网( )、中国证券网( )、证券时报网()、证券日报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 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创业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

4、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5、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及存在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产品和发出商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存货金额也逐年增长。由于模具属于定制化产品,需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加工,根据生产经验,从设计、生产、试模、测

6、试、交付到最终验收的整个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期末存货余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9,265.59 万元、 24,160.30 万元和 30,076.18 万元,其中在产品、发出商品合计占全部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5.36%、91.53%和 92.63%。 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且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公司合作多年且信誉实力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长,若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

7、账款余额分别为 11,452.24 万元、11,954.48 万元和 16,881.5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1%、34.96%和 37.06%,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3.99%、82.35%和 73.53%。 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模式所决定。公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其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商业信誉良好,为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坏账风险较小。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也将有所增长,若该等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

8、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 34.41%、33.78%和 29.86%(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后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为 27.32%;剔除熔喷布模具业务以及剔除运费因素影响后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为 30.40%),毛利率整体平稳略有小幅波动。伴随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各项因素带来的销售价格的调整,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四)技术研发与创新风险 随着汽车塑料模具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产品功能越来越复杂,客户对汽车塑料模具供应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9、同时,新材料、新工艺、3D 打印技术和其他新制造技术的出现,在为传统制造、加工产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促使公司必须紧跟行业技术趋势,在产品、技术、工艺等方面持续研发创新。若公司未来在技术进步和产品研发升级上创新能力不足,未能迎合市场需求变化,将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五)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技术档次及加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但项目实施后形成的产能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存在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进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因市场变化而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使实际的项目投资收益小于估算值。因此,公司本次募

10、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2019 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在我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复产、限制人流、物流、居家办公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部分客户、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受到延期开工、人流防控以及物流不通畅的影响。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可能会对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及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1、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1、 同意海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2、。 2、 海泰科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海泰科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654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301022”;本次公开发行的 1,60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2 日起

13、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2 日 (三) 股票简称:海泰科(四)股票代码:301022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400.00 万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600.00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600.00 万股,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数量 0 股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600.00 万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800.00 万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全部采用

14、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方式。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除上述(十)、(十一)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限售安排。 (十三) 公司股份可

15、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孙文强 2,004.9551 31.3274% 2024 年 7 月 2 日 王纪学 1,132.1147 17.6893% 2024 年 7 月 2 日 李勤 358.4560 5.6009% 2022 年 7 月 2 日 刘奇 357.9098 5.5923% 2022 年 7 月 2 日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82.0764 4.4074% 2022 年 7 月 2 日 赵冬梅 282.0764 4.4074% 2022 年 7 月 2

16、 日 任勇 161.4667 2.5229% 2022 年 7 月 2 日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47.0127 0.7346% 2022 年 7 月 2 日 类别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0127 0.7346% 2022 年 7 月 2 日 杨智明 36.5564 0.5712% 2022 年 7 月 2 日 马丽 32.2933 0.5046% 2022 年 7 月 2 日 张铁荣 32.2610 0.5041% 2022 年 7 月 2 日 张铁强 25

17、.8088 0.4033% 2022 年 7 月 2 日 小计 4,800.0000 75.00% 2022 年 7 月 2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 1,600.00 25.00% 2021 年 7 月 2 日 合计 6,400.0000 1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

18、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030034 号),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5,195.54 万元和 5,934.60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Hi-Tech Moulds& Plastics Technology Co., Lt

19、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56900818M 注册资本(发行前):4,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9 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塑料机械及配件、自动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制品、检具;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模具维修,技术服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20、。公司坚持以注塑模具为本,不断提升模具制造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为现代制造业提供注塑模具和塑料零部件产品。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邮政编码:266111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证券部董事会秘书:梁庭波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电子邮箱:service 网站: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 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

21、例 持有债券情况 1 孙文强董事长、 总经理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2,004.9551 - 2,004.9551 41.7699% 不适用 2 王纪学董事、副 总经理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1,132.1147 - 1,132.1147 23.5857% 不适用 3 马丽 董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32.2933 - 32.2933 0.6728% 不适用 4 任勇 监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161.4667 - 161.4667 3.3639% 不适用 5 刘奇 监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357.9098 - 357.909

22、8 7.4565% 不适用 6 陈涛 董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7 丁乃秀 独立董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8 刘树国 独立董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9 张美萍 独立董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10 李玉宝 监事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11 梁庭波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2019年8月至2022 年7月 - - - - 不适用 注 1:间接持股数量系本次发行前间接持股数量; 注 2:上表部分数字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

23、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持股情况,公司不存在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孙文强先生和第二大股东王纪学先生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31.3274%和 17.6893%,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 49.0167%。孙文强先生和王纪学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为一致行动人。 因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24、控制人的简历情况如下: 孙文强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加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青岛三和实业有限公司技术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就读;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青岛琴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青岛科技大学担任教师;200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今历任海泰科模具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 王纪学先生:1

25、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历任青岛海尔模具公司 CAD/CAM 工程师、C3P 技术中心副主任、质量部、制造部、项目部、采购部部长;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青岛海科模内装饰有限公司监事;200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曾任监事;2004 年 1 月至今任海泰科模具副总经理,历任董事、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兼任泰国海泰科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文强 王纪学 17.6893% 31.

26、3274%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者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800.00 万股,本次发行 1,600.00 万股 A 股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40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万股) 占比 数量 (万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孙文强 2,004.9551 41.7699% 2,004.9551 31.3274% 自上市之日起锁

27、定 36 个月 - 王纪学 1,132.1147 23.5857% 1,132.1147 17.68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 李勤 358.4560 7.4678% 358.4560 5.6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刘奇 357.9098 7.4565% 357.9098 5.592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82.0764 5.8766% 282.0764 4.4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赵冬梅 282.0764 5.8766% 282.0764 4.4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

28、月 - 任勇 161.4667 3.3639% 161.4667 2.52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0127 0.9794% 47.0127 0.73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0127 0.9794% 47.0127 0.73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杨智明 36.5564 0.7616% 36.5564 0.57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马丽 32.2933 0.6728% 32.2933 0.50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29、 - 张铁荣 32.2610 0.6721% 32.2610 0.50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张铁强 25.8088 0.5377% 25.8088 0.40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 小计 4,800.0000 100.00% 4,800.0000 75.00%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600.0000 25.00% 无限售期限 - 小计 - - 1,600.0000 25.00% - - 合计 4,800.0000 100.00% 6,400.0000 100.00% - - 注 1: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战略配售的情况。注 2:公

30、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总数为 32,009 户,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孙文强 2,004.9551 31.32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362 王纪学 1,132.1147 17.68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363 李勤 358.4560 5.6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124 刘奇 357.9098 5.592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125 赵冬梅 282.0764

31、 4.4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126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82.0764 4.40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127 任勇 161.4667 2.52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个月 128 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0127 0.73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9 常州清源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0127 0.73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10 ZHI MING YANG 36.5564 0.57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合计 4,709.64 73.

32、5880% 注:杨智明证券账户名称为 ZHI MING YANG。 发行人不存在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6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32

33、.29 元/股。 三、 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34.82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5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经审计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34、。 本次发行规模为 1,600.00 万股,均为网上发行。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5,981,752 股,认购金额为 516,050,772.08 元。放弃认购数量 18,248 股。本次发行网上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8,248 股,包销金额为 589,227.92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 0.11%。 根据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11

35、088161%,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9,001.85938 倍。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6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45,287.55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17 号。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376.45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 保荐及承销费用:4,881.59 万元; 2、 审计及验资费用:739.62

36、万元; 3、 律师费用:377.36 万元;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33.96 万元;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43.92 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本次共发行 1,600.00 万股,每股发行费用为 3.99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287.55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2.5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07 元(以 2020 年

37、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030034 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3 月 31

38、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之“(二)2021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一

39、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城阳支行 532909252310818 2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 802060200745657 3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171132409 4 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市南支行 69050078801300001273 二、

40、其他事项 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服务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服务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本公司接受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 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股权)购买、出售或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41、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9、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 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业务以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本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 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七节 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 0755-23976353 传真 0755-23970353 保荐代表人 刘小东、徐慧璇 联系人 刘小东 联系方式 0755-2397635

42、3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认为:海泰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海泰科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作为海泰科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自公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43、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将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指定刘小东、徐慧璇作为海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刘小东: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7 年 9 月 15 日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主要参与了物产中大吸收合并物产集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物产中大公司债、中金岭南非公开发行、张家界非公开发行、光弘科技非公开发行、圣阳股份非公开发行、达瑞电子 IPO 等项目。 徐慧璇: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5 年 9 月 7 日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主要参与了德尔未来可转债项目、华中数

44、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金岭南非公开发行、金证股份非公开发行、中航精机重大资产重组、中集 B 股转 H 股、物产中拓非公开发行、振华重工非公开发行、雅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正泰电器 IPO、浙富股份 IPO、雅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山东黄金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孙文强、王纪学承诺如下: 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规定,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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