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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恒而达 股票代码:30094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engda New Material(Fujian) CO., LTD.)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厝柄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1 年 2 月 特别提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本公司”、“发行人”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2、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
3、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
4、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 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
5、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 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发行人核心产品重型模切工具主要用于箱包、鞋服等轻工业,以及汽车内饰件等领域的皮革、织物多层模切,未来发展取决于消费者对下游行业产品的消费需求;另一核心产品双金属带锯条被广泛应用于装备制造、建筑建材、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金属材料切削领域,未来发展依赖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因此发行人的产品受国民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较大。近几年,宏观经济
6、总体呈现增速放缓态势;若未来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甚至停滞、衰退,发行人产品所应用的行业将受到直接影响,进而会影响发行人产品及所处行业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可能对发行人产品最终销售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热轧钢卷、冷轧合金钢带、高速钢丝和冷轧钢带等。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内均超过 70.00%。由于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会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三) 供应商集中度高的风险 发行人的供应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
7、重超过 50%。如果发行人的现有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无法保障对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发行人将面临短期内原材料供应紧张、采购成本增加及重新建立采购渠道等问题,将对发行人原材料的采购、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 部分原材料主要通过进口采购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中的冷轧合金钢带的生产、制造需较高的科研、技术实力,国内产品质量及稳定性较国外产品有一定差距,因此发行人主要通过进口采购冷轧合金钢带。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进口的冷轧合金钢带金额分别为 3,355.98 万元、7,070.36 万元、3,063.64 万元和 1,874.32 万元,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6.5
8、0%、26.23%、13.92%和 16.78%,境外供应商所属区域及其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供应商所属区域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德国 16.78% 13.92% 23.52% 15.49% 英国 0.00% 0.00% 2.71% 1.01% 小计 16.78% 13.92% 26.23% 16.50% 发行人的冷轧合金钢带的境外供应商主要位于德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因新冠疫情影响而发生停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新冠疫情的影响而发生向公司延迟供货的情形,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的冷轧合金钢带供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冷轧
9、合金钢带亦不属于美国、德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对华限制出口种类原材料,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发行人的冷轧合金钢带供应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发行人的冷轧合金钢带供应商未来因新冠疫情停工、中国与境外供应商所属区域发生严重贸易摩擦或其他争端等各种原因无法保障对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发行人将面临高品质冷轧合金钢带供应紧张、采购成本增加及重新建立采购渠道等问题,将对发行人双金属带锯条产品的生产经营与销售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 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的风险 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可控性相对较弱,不利于直接掌握客户的需求信息,同时也可能使大型经销商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乃
10、至垄断区域市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合作期限较长,合作较为稳定。如果因为市场变化等原因致使重要经销商与发行人合作关系恶化或终止合作,则发行人存在丧失部分终端客户乃至区域市场的潜在风险,从而对发行人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发行人的销售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发行人销售给经销商即实现销售,发行人的经销商依靠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开发和维护下游终端客户。若发行人的经销商因开发、维护终端客户的成本有所提高,将导致经销商自身的盈利能力下降,可能对发行人产品最终销售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 存货规模较大、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及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710
11、.98 万元、17,129.80 万元、16,509.50 万元和 17,481.2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14%、49.68%、45.23%和 43.19%,存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04、1.81、1.57 和 0.71,呈逐年下降趋势。 发行人的产品系列、品类、规格较多,以预测销售和客户订单相结合的模式合理组织生产,为保证及时供货,故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同时,发行人生产双金属带锯条的原材料主要从国外进口,考虑运输周期、市场价格上涨的趋势以及集中采购获取相对优惠的价格等因素,结合自身资金情况,适时提高了进口原材料冷轧合金钢带的储备量,导致原材
12、料储备规模较大。发行人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如果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未来新项目不能如期达产,可能导致存货周转率进一步下降,从而使公司面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 (七)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试制等方面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新技术与新产品从研究到小批量生产,到最终实现产业化,周期相对较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由于研究选题方向错误、技术难题无法攻克、产业化无法实施、人才流失,或者是竞争对手率先开发出更先进的技术和产品等原因,从而导致开发工作中止或失败。新技术、产品开发失败将浪费公司资源,必然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增加公司的机会成本,对企业经营产生
13、负面影响。(八)技术、产品面临淘汰或替代风险 模切领域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导致公司现有模切工具产品受到冲击。目前,制鞋、箱包、服装、印刷等行业的模切方案主要是采用传统模切工具进行模切,随着激光模切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以及产品应用的不断创新,未来并不排除取代现有传统模切方式。公司如不能紧跟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增强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及时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存在被淘汰或替代的风险,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九)主要产品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缺乏可比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之一模切工具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36%、65.16%、64.22%和 48.56%,且不存在同行业可比上
14、市公司,无法对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缺乏可比性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63 号文,同
15、意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7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
16、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恒而达”,证券代码“30094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667 万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三) 股票简称:“恒而达” (四) 股票代码:300946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6,670,000 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6,670,000 股,无老股转让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6,670,000 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
17、排的股票数量:50,000,000 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无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姓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18、发行股份 林正华 44,200,000 66.30% 2024 年 2 月 8 日 壶山兰水 2,050,000 3.07% 2022 年 2 月 8 日 林正雄 1,500,000 2.25% 2024 年 2 月 8 日 沈群宾 1,000,000 1.50% 2022 年 2 月 8 日 恒而达之 500,000 0.75% 2024 年 2 月 8 日 林素媛 500,000 0.75% 2024 年 2 月 8 日 陈丽容 250,000 0.37% 2024 年 2 月 8 日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股份 16,670,000 25.00% 2021 年 2 月 8 日 项目 股东名
19、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姓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网上发行股份 合计 66,670,000 100.00% - 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及其亲属孔夏祥、黄永革通过壶山兰水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上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为 2024 年 2 月 8 日。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463.61 万元和 7
20、,201.1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070.44 万元和 6,131.84 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的第一项标准,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gda New Materials (Fujian)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林正华 成立日期 1995 年 11 月 20 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21、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 6,66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各种高强韧多金属复合新材料及刀带、刀片、锯条、锯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锯切加工与技术服务;智能化装备工部件的研制与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从事金属切削工具及配套智能数控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33 金属制品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公司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厝柄工业区 邮政编码 351142 联系电话 0594-2911366 传真号码 0594-2989339 互联网址 h
22、ttp:/www.hengda- 电子邮箱 zqbhengda- 董事会秘书 沈群宾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林正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88.40%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林正华、陈丽钦夫妇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 89.40%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林正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2 月出生,小学学历, EMBA 在读。199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职于恒达机电,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恒而达董事长兼总经理。1978 年至 1995 年,林正华先生
23、开始随父学习金属制品生产的生产和加工技术,并进行金属制品加工的关键技术热处理工艺的技术探索。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林正华先生发现国内用于鞋服箱包行业使用的重型模切工具完全依赖进口且价格昂贵,于 1995 年出资创立公司,组织并带领技术研发团队攻克了重型模切工具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工艺与装备的关键技术,成功研发生产了重型模切工具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1998 年至今作为发明人林正华先生先后获得了“一种刀模钢淬火生产线、淬火方法及刀模钢加工方法”和“一种双金属带锯的加工工艺”等发明专利。林正华先生深耕金属切削工具领域二十余年,在金属切削工具及其配套智能数控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方面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
24、经验。 陈丽钦,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6 年 2 月出生,高中学历。199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职于恒达机电,担任监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恒而达董事。 本次发行后,林正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66.30%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林正华、陈丽钦夫妇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 67.05%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25、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情况 1 林正华 董事长、总经理 2018.10-2021.10 4,420 102 4,522 90.44% 无 2 陈丽钦 董事 2018.10-2021.10 - 25 25 0.50% 无 3 林正雄 董事、副总经理 2018.10-2021.10 150 - 150 3.00% 无 4 沈群宾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8.10-2021.10 100 - 100 2.00% 无 5 傅元略 独
26、立董事 2018.10-2021.10 - - - - 无 6 王占军 独立董事 2018.10-2021.10 - - - - 无 7 陈工 独立董事 2018.10-2021.10 - - - - 无 8 黄福生 监事会主席、技术研发部经理 2018.10-2021.10 - 2 2 0.04% 无 9 黄青山 职工代表监事、模切工具分厂厂长 2018.10-2021.10 - 2 2 0.04% 无 10 施相江 监事、工程设备部经理 2018.10-2021.10 - - - - 无 11 郑志通 副总经理 2018.10-2021.10 - 75 75 1.50% 无 公司董事、监事
27、、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平台 在持股平台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1 林正华 董事长、总经理 恒而达之 50.00% 0.50% 壶山兰水 37.5610% 1.54% 2 陈丽钦 董事 恒而达之 50.00% 0.50% 3 黄福生 监事会主席、技术研发部经理 壶山兰水 0.9756% 0.04% 4 黄青山 职工代表监事、模切工具分厂厂长 壶山兰水 0.9756% 0.04%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平台 在持股平台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 郑志通 副总经理 壶山兰水 36.5854% 1.50% 上述表格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
28、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为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通过控股股东林正华转让股份方式对林正雄、沈群宾实施直接股权激励,并通过壶山兰水对公司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实施间接
29、股权激励。 (一)2018 年 6 月,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 2018 年 6 月 6 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股东林正华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 9.5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林正雄、沈群宾、侯德兴和壶山兰水。同日,林正华与林正雄、沈群宾、侯德兴和壶山兰水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林正华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 9.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475 万元)以 2,517.50 万元转让给林正雄、沈群宾、侯德兴和壶山兰水。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在参考公司净资产基础上,由股权转让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林正华转让给林正雄、沈群宾、侯德兴和壶山兰水的股权价格为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5
30、.30 元。 2018 年 6 月 6 日,恒达机电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为实施股权激励进行的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转让价格(万元) 林正华 壶山兰水 205.00 4.10% 1,086.50 林正雄 150.00 3.00% 795.00 沈群宾 100.00 2.00% 530.00 侯德兴 20.00 0.40% 106.00 合计 475.00 9.50% 2,517.50 其中壶山兰水是公司核心骨干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莆田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
31、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4MA31QNLNXQ 出资总额 1,086.5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天妃路 60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俊锋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8 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本次股权激励后,壶山兰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方俊锋 普通合伙人 26.50 2.4390% 2 林正华 有限合伙人 795.00 73.1707% 3 张兴伟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4 孔夏祥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5 林志侠 有限合伙人 10.60
32、 0.9756% 6 郭明泽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7 黄青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8 黄国海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9 黄永革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0 蒋万春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1 黄国平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2 黄德苏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3 方正林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4 黄福生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5 陈建兴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
33、6% 16 王美同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7 戴维芳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8 徐剑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19 徐剑水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0 周义珍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1 林正国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2 苏剑雄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3 郑志伟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4 张金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5 李文龙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26 谢峰森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34、27 陈建东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合计 1,086.50 100.00% (二)2018 年 9 月,侯德兴离职并转让股权 2018 年 9 月 26 日,恒达机电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侯德兴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 0.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转让给林正华。同日,侯德兴与林正华签署莆田市恒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侯德兴将其持有的恒达机电 0.4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 万元)以 10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正华。 2018 年 9 月 27 日,林正华向侯德兴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106 万元。 2018 年 9 月 28 日,恒达机电就上述股权
35、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2018 年 12 月,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张兴伟离职并转让份额 2018 年 12 月 26 日,林正华向郑志通转让持有的壶山兰水 36.5854%份额,转让价格为 397.50 万元;同日,张兴伟因离职而将其所持有的壶山兰水 0.9756% 份额按 10.60 万元转让给林正华。 本次转让完成后,壶山兰水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以及份额持有人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实缴出资(万元)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在发行人处现任职务 1 林正华 有限合伙人 408.10 37.5610 董事长、总经理 2 郑志通 有限合伙人 397.
36、50 36.5854 副总经理 3 方俊锋 普通合伙人 26.50 2.4390 证券法务部经理 4 孔夏祥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人力行政部外联经理 5 林志侠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财务部经理 6 郭明泽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销售经理 7 黄青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职工代表监事、模切工具分厂厂长 8 黄国海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工程师 9 黄永革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工程设备部经理 10 蒋万春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主管 11 黄国平 有限合伙
37、人 10.60 0.9756 带锯分厂厂长 12 黄德苏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主管 13 方正林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美工刀分厂厂长 14 黄福生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监事会主席、技术研发部经理 15 陈建兴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工程师 16 王美同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17 戴维芳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18 徐剑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模切工具分厂段长 19 徐剑水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模切
38、工具分厂段长 20 周义珍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模切工具分厂段长 21 林正国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22 苏剑雄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别 实缴出资(万元) 持有合伙份额比例(%) 在发行人处现任职务 23 郑志伟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24 张金山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25 李文龙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工程设备部技术员 26 谢峰森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技术研发部项目员 27
39、 陈建东 有限合伙人 10.60 0.9756 质控部经理 合 计 1,086.50 100.0000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壶山兰水的出资额及出资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四)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和员工实施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自上市之日起)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林正华 44,200,00
40、0 88.40% 44,200,000 66.30% 36 个月 壶山兰水 2,050,000 4.10% 2,050,000 3.07% 12 个月 林正雄 1,500,000 3.00% 1,500,000 2.25% 36 个月 沈群宾 1,000,000 2.00% 1,000,000 1.50% 12 个月 恒而达之 500,000 1.00% 500,000 0.75% 36 个月 林素媛 500,000 1.00% 500,000 0.75% 36 个月 陈丽容 250,000 0.50% 250,000 0.37% 36 个月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 - 16,67
41、0,000 25.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66,670,000 100.00% 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及其亲属孔夏祥、黄永革通过壶山兰水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发行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总数为 33,341 人,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自上市之日起) 1 林正华 44,200,000 66.30% 36 个月 2 壶山兰水 2,050,000 3.07% 12
42、个月 3 林正雄 1,500,000 2.25% 36 个月 4 沈群宾 1,000,000 1.50% 12 个月 5 恒而达之 500,000 0.75% 36 个月 6 林素媛 500,000 0.75% 36 个月 7 陈丽容 250,000 0.37% 36 个月 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6 0.03% 无 9 李秀芳 500 0.00% 无 10 李伟勇 500 0.00% 无 合计 50,021,236 75.03% 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及其亲属孔夏祥、黄永革通过壶山兰水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未安排保
43、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亦不存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及其他战略配售情形。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 29.45 元/股。 三、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32.02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24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