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48766230 上传时间:2022-10-07 格式:DOCX 页数:67 大小:65.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docx(6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真题整理)1.甲、乙、丙三国生产卷钢的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 其产品,代表中国同类产业的8家企业拟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依我国反倾销条例,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缺乏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 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B.如甲、乙、丙三国的出口经营者不接受商务部建议的价格承诺,那么 会阻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C.反倾销税的履行期限是5年,不得延长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的临时反倾销税的,差额局部应 予补交【答案】:A【解析】:A项,反倾销条例第17条规定,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应特别包括下 述两个方面: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

2、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 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有足够的国内生产者的支持,在支持 求,共同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共同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依法 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不仅强化和提升了依法治国的实际成 效,也使社会主义道德在法治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B项,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 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社会主义道德准那么、各种社会组织合 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 由此可见,依法治国要求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 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

3、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C项,依法治国要求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 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 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 的生效裁决。D项,依法治国需要强化监督制约,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 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 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 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8.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不正确的选项是 ()o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国

4、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 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保护和整理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开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答案】:B【解析】:AB两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 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与政府,既是地方国家机关,也是自治机关。司法机关是地方国家机 关,但不是自治机关。

5、C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 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 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 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项,宪法第1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 化遗产,开展和繁荣民族文化。8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 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起诉廉价主义B.起诉法定主义C.公诉垄断主义D.私人诉追主义【答案】:B【解析】:AB两项,对于符合起诉条

6、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 诉,存在两种不同的原那么:一是起诉法定主义或起诉合法主义,即只 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安机关就必须起诉,不享有自 由裁量的权力,且不管情节;二是起诉廉价主义或起诉合理主义,即 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 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此题中,只要有足 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属于起 诉法定主义。CD两项,公诉垄断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 害人自诉;私人诉追主义那么将刑事案件的起诉权归于私人。9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

7、约 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 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答案】:A【解析】:独占专利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 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 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 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 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

8、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 用。因此,在此题中,在约定期间,乙公司在亚太地区不能再使用该 项新技术,但乙公司可以在其他地区使用该项新技术,也可以将该项 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亚太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使用,如在德国使 用。10 .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B.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监察委员会不对本 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工作报告C.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情况紧急的,可以在 技术调查之后补办批准手续D.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

9、个人的影响【答案】:A【解析】:A项,监察法第10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 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项,监察法第53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 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C项,监察法第28条第1款规定,监察机关调查重大贪污贿赂等 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 按照规定交给有关机关执行。D项,监察法第4条第1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 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非不受任何 影响,监察机关要接受相应上级机关的领导。

10、12.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 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 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 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应适用中国法B,应适用甲国法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答案】:D【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 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 在地法律。我国司法实践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第三人善意、有偿

11、取 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题中,陈某与李某没 有选择适用的法律,那么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陈某在 甲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故应适用甲国法。13.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 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 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

12、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 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 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此题中,钱某的 身份信息错误,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 以下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那么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答案】:A【解析】:法的渊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成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 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那么来

13、源的 那些资料。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我国法律的正式渊 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 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我国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有习惯、判例和政策。民法通那么第6条规 定的法律属于法的正式渊源,而国家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15 .李某因涉嫌屡次盗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某盗窃罪并 对其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进行追缴。以下哪些赃款赃物依法应当予以 追缴?()A.李某将盗窃所得的价值100万元却以10万元卖给古玩店的古董B.李某赠予其女友的价值一万元的金项链C.李某通过网络二手买卖平台将价值8000元而以600

14、0元转卖他人的 智能手机D.李某用于归还赌债的4万元盗窃赃款【答案】: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局部执行的假设干规定第11条 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 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予追缴: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 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 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 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 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 诉讼程序处理。A项,李某以

15、显然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卖古董,应当追缴。B项,李某女友系无偿获得该金项链,应当追缴。C项,通过二手平台转卖,物品价格属于正常折损,第三人善意取得 涉案财物,不得追缴。D项,归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清偿,应当追缴。16 .关于法的开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比照拟稳定的局部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 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答案】:B|C|D【解析】: 申请和反对申请的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二者总产量的50%以

16、 上,同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B项,第32条规定,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 诺的建议的,不阻碍对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C项,第48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 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 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D项,第43条第3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 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局部不 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 金额的,差额局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2.区公安分局以曹某涉嫌

17、职务侵占罪为由将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 批准对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曹某构成侵占罪,不予刑事处分。曹 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判决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曹某请求国家赔 偿。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区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B.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C.因为曹某没有受到刑事处分,国家不予赔偿D.曹某申请国家赔偿的,应领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A项,中国的法的现代化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而不是自发的、自 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内生型法的现代化。B项,法的传统是指世代相传、辗转相承的有关法的观念、制度的总 和。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 称,是社会意识的特一种殊形态。一个

18、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经常随着 国家制度和政权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但人们的法律意识相比照拟稳 定,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因此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得 以延续。C项,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 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 其具有被动性和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 治、经济变革。D项,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参照西方资产 阶级法律体系和司法体制,为其后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开展提供了条 件。17.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

19、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那么,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局部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答案】:D【解析】:D项,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 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A项,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而事实 上关于宪法与国际条约的效力位阶,以及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 题,在理论上也是存在争议的。B项,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

20、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这是对宪法修改 提议主体、表决程序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的相关内容。C项,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组成,没有附那么。宪法的修正 案是宪法的组成局部,但它并不是宪法附那么的内容。18.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 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分;该条第 1款规定了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 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 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

21、节严重”和“情节特别 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 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 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对此,以下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那么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C.第4款的规定可以防止法条重复表述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答案】:A|B|C【解析】:AC两项,准用性规那么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 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那么。第4款规定“依照第 1款的规定处分”,表达的是准用性规那么,并可以防止法条重复表述

22、。 B项,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 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对第4款的解释,联系的是相关司法解释对刑法其他条款中“情节严 重”的解释,并与此保持统一,属于体系解释。D项,法院的解释背后,隐藏的是对解释结果公正的追求。19.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关于两者的 关系,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A.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那么、内容等做了比拟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

23、,是 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答案】:A【解析】:A项,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至上原那么、人人平等原 那么、三权分立原那么以及联邦体制,几乎没有对于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 化政策的规定。B项,公民的文化权利最早表达在德国1919年的魏玛宪法中。该宪法第118条规定,德国人民,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有用语言、 文字、印刷、图书或其他方法,自由发表其意见之权,并不得因劳动 或雇佣关系,剥夺此种权利。CD两项,文化制度包括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 理职权和文化政策等内容。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那么、内容等 作了比拟全面和系统的规定。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开展社会主 义的教育

24、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第46条第1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0.某省人大选举实施方法中规定:“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 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本行政 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间相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百 分之三十。”关于这一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是选举权的平等原那么在选区划分中的具体表达B. “大体相等”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异“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是对前述“大体相等”的进一步限定D.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答案】:A|B|C【解析】:A项,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权既着眼

25、于机会平等,同时也重视实质平等。 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大体相等,是选举权平等性原那么的表现。 B项,“大体相等”并不是完全相同,所以其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 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异。C项,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允许存在差异,但是不能存在太 大差异,30%就是对该差异的限定。D项,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是选举权普 遍性的要求,但该省人大选举法的该规定主要表达的是选举权平等性 原那么,并不涉及选举权普遍性的原那么要求。21.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 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 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

26、。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 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 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 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以下哪一断案方法?()A.春秋决狱B. “听讼”、“断狱”“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答案】:C【解析】:C项,“据状断之”是强调证据的重要性,即根据证据定罪。此题中, “发棺视尸,其钉尚在”说明张泳运用了 “据状断之”的断案方法。A项,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那么,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 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 处分。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

27、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B项,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 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D项,九卿会审是明清两朝的司法制度。明朝的九卿会审,又称圆审。 凡特别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根据皇帝的诏令,可由九卿会审, 即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开I、 工六部尚书共同审理,最后由皇帝审核批准的制度。清朝的九卿会审 制度,沿袭自明朝。凡遇特别重大的案件,皇帝常命六部尚书、大理 寺卿、都察院长官(左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等高官会同审理。22.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 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

28、。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 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丧失 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以下哪一事项 属于国家赔偿范围?()A.2000 元B. 5000 元1万元C. 30万元【答案】:B【解析】:ABD三项,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处分款、罚金、追 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 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 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

29、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 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 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 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 偿金;(六)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 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 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 12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7项(现为第36条第8项)规定

30、 的直接损失包括以下情形:(一)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 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二)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 损坏的;(三)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 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执行上述款项的,贷款本金及 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四)保全、执行造 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 常性费用;(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直接损失。因此,此题中的误工损 失2000元与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均不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但因查 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丧失5000元,属于国家赔偿范围。C项,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

31、人身侵权的行政 赔偿范围)或者第条(人身侵权的刑事赔偿范围)规定情形之一,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抱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 慰金。此题中,执行归还债款的法律文书错误只会侵犯杜某的财产权, 而不可能侵犯其人身权,因而不会导致精神损害赔偿。【拓展】国家赔偿里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前提是侵犯了受害人的 人身权,而非财产权,且受害人遭受了精神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因 此,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权、精神损害与严重后果缺一不可。23.张某涉嫌诈骗罪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在3日内讯问了张某两次,但只在第二次讯问时才告知其有权委

32、托律师、亲友等人 担任辩护人。张某遂委托了王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王律师向甲县公安 局提出了会见张某以及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请求。关于本案,以下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县公安局在第二次讯问张某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符合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B.对于王律师的会见请求,甲县公安局批准其会见张某并派员在场, 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表现C.甲县公安局告知张某有权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充分保障了张某的 辩护权D.假设甲县公安局以阻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王律师本案的有关情况,那么 侵犯了王律师的诉讼权利【答案】: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及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

33、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 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答案】:B|C【解析】:AB两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实定规那么为后置原那么:作出最后一个 错误的法律文书的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区法院为最后一 个作出错误的法律文书的机关,因此,由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C项,本案中,区法院错误作出有罪判决,且曹某有受到实际羁押(刑 拘和批捕),国家应当承当赔偿责任。D项,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 领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3.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 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

34、物。乙信以为真, 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 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 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 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 托辩护

35、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 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因此,侦查机 关在第一次讯问时就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B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 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 48小时。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 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本案只是普通的诈骗案,辩护律师三证齐

36、 全即可要求会见,无须批准。C项,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而不得委托非律师的人员担任辩护 人。因而,张某在侦查阶段不能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D项,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 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 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因此,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享有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权利,侦查 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案件有关情况。24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以下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B.

37、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答案】:D【解析】: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 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包括五个方面:坚持科学立法,构建 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 行政;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形成

38、 守法光荣的良好气氛;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 制。D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这与西方 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 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表达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 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 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A项,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 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

39、的必要前提。 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需要、集中表达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 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 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B项,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 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 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

40、切 实做到依法行政。C项,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 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 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 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 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 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 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以下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

41、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表达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表达【答案】:A|B|C【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BC两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本应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 专项为非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的非司法化,一些国家称之为转向处 置。该处置方式能防止刑事诉讼的消极性作用,从而给予犯罪未成年 人实质性的保护。D项,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 人自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即在对刑事

42、犯罪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26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那么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 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那么,对于刑法分那么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 “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 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答案】:B【解析】:B项,同类解释规那么,即当刑法语词含义不清时,对附随于确定性语 词之后的总括性语词的含义,应当根据确定

43、性语词所涉及的同类或者 同级事项予以确定。因此,对于刑法分那么中的兜底性条文,即在 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 性质进行同类解释。A项,刑法用语具有相对性,同一词语在不同环境下具有不同的含义。 具体到此题,刑法分那么中的“买卖” 一词,既包括购买并卖出, 也包括为出售而购买。将“买卖”解释为“购买并卖出”,而将“为 卖而买”的行为排除在外,并不符合刑法本意。C项,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 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 范围之内。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散布之,属于刑法明 确规定的诽谤行为。

44、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 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是随着犯罪手段的 开展而对刑法作出的相应的不超出法条原有含义的解释,属于扩大解 释。D项,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在于:从用语含义上说,扩大解 释没有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而类推解释超出了用语可能具 有的含义。从概念的相互关系上说,扩大解释没有提升概念的阶位; 而类推解释是将所要解释的概念提升到更上位的概念作出的解释。 从实质上说,扩大解释的结论在公民预测可能性之内;类推解释那么超 出了公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此题中,将盗窃骨灰解释为盗窃尸体超 出了公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由“骨灰”到“尸体”的解释方法属于

45、 罪刑法定原那么所禁止的类推解释而非扩大解释。27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 核心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 都直接表达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 扣押以及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 本人权和自由D.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 实现【答案】:A|B|C【解析】:A项,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具有重要地位。这

46、些 表达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者宪 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B项,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 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那么和程序等规定,都直接表达 了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 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C项,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 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D项,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 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 现。28.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47、.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 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 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 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 裁定【答案】:D【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试行)(以下简称高检规那么) 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 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 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 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

48、罪是指刑法分那么第9章规定的渎 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 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非法 搜查案(刑法第245条);刑讯逼供案(刑法第247条);暴力取 证案(刑法第247条);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248条);报复 陷害案(刑法第254条);破坏选举案(刑法第256条)。根据刑 法第248条第2款,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 被监管人的,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据此,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 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属于虐待被监管人案,应由检察院 侦查,而不是监狱侦查。B项,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 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 检察院处理。C项,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 外执行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