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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卷及解析1.齐某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约定不得转租。乙住一 段时间后,租得更合适的房屋,于是,未经齐某同意将房屋 转租给金某夫妇,约定租期三年。齐某因为换锁上门,才发 现房屋已经被转租,但未作任何表示。一年后,齐某因住房 需求,遂以乙擅自转租向法院主张乙转租行为无效,要金某 夫妇搬走。以下选项正确的有()oA.转租合同超过租赁期限的局部无效B.转租合同无效C.齐某可主张撤销乙和金某夫妇的转租合同D.可以追加金某夫妇为第三人【答案】:A|D【解析】:A项,原租期一年,承租人超过租赁期限转租的,超过期限【答案】:A|B|C|D【解析】:A项,在法治社会,合理的法
2、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 预测性和正当性。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 它的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B项,可预测性意味着作出法律决定的人在作决定的过程中 应该尽可能地防止武断和恣意。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将法律决 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且他们必须 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适用法律规范,如推理规那么和解释方法。 C项,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缓解这 种紧张关系通常借助法律解释的方法。D项,可预测性与正当性都是法治国家理当崇尚的价值目标。 8.甲、乙、丙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 收益颇丰,净资产到达1.7亿元,三人欲将公司转为股份公 司为将来公司上市
3、做准备,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变更后股份注册资本为2亿元,那么所增加的注 册资本可以由甲、乙、丙三人认购B.变更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那么所增加的注册资本 可向社会公开募集,但不能定向募集C.如变更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7亿元,那么公司不必另行 办理增资程序D.变更后发现原公司净资产计算有误,漏记了一笔1000万 元的对外债务,那么此差额的补足责任由甲、乙、丙三人连带 承当【答案】:A|D【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 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局部,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 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由此可见,股份公司 募集设立既包括向社
4、会公开募集,也包括面向特定对象的定 向募集。公司目前净资产到达1.7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2亿元,需要募集3000万元,既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也可以向原来的股东定向募集。C项,公司法第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 时,应当依法办理。此题中,变更组织形式为股份 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7亿元,变更公司形式 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增资程序来变更注 册资本。D项,公司法第93条规定,股份成立后,发起 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 人承当连带
5、责任。股份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 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 担连带责任。此题中,净资产计算有误,漏记了一笔1000 万元的对外债务,意味着净资产价值低于1.7亿元,发起人 应当承当连带责任。9.科鼎设立时,股东们围绕公司章程的制订进行讨 论,并按公司的实际需求拟定条款规那么。关于该章程条款,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股东会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股东B.公司解散需全体股东同意C.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出资比例行使D.全体监事均由不担任董事的股东出任【答案】:A|B【解析】:A项,公司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召
6、开股东会会议,应 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 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公司章程可以对 股东会会议召开的通知时间另外做出规定。B项,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 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加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为法定的最低标准,因此公司章程 可以约定公司解散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C项,公司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
7、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第48条 第3款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据此,公 司法特别将董事的表决机制确立为一人一票,属于强制性 法律规定,不容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表决权按所代表股东的 出资比例行使。D项,公司法第5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 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 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必,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组成的规定为强制性
8、规定,公司章程不能违背这一规 定。如果科鼎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而不能全由公司股东代表组成。10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以下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任命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的任期相同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答案】:D【解析】:AD两项,宪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 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人
9、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对相关问题的提案进行研究、提出意见,作为受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领导的工作机构,其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权力机 关,并没有作出最后决议的职权。B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5条的规定,全 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以下限制: 只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全国人 大常委会只能进行补充任命,也即当专门委员会人数缺乏时 才能进行任命;补充任命的对象有限制,仅限于个别副主 任委员和局部委员,不能任命主任委员。C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8条规定,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对于 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
10、组织和工作,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 见,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的任期不一定相同。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之所以被称作 临时性委员会,在于它的组成是由于某项工作的需要,如果 特定问题的调查任务一旦完成,那么该委员会就可以被撤销 了。11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 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局部产权,法院同意王 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 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D.李立撤回起诉后
11、,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 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答案】:A|D【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 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本 案中王强主张对该财产的局部产权,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 第三人提起诉讼。B项,必要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 讼标的同一,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且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 一确定的共同诉讼。王强既非共同原告,也非共同被告,而 是反对李立和陈山两个人,所以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CD两项,民诉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12、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 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所以,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 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 讼继续进行。12.甲公司获得一项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创造专利权后,将该技 术以在中国大陆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乙公司实施。乙公司付 完专利使用费并在销售含有该专利技术的手机过程中,发现 丙公司正在当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具有相同专利技术的手 机,便立即通知甲公司起诉丙公司。法院受理该侵权纠纷后, 丙公司在辩论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 的?()A.乙公司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债权,在不通知甲公司的情况 下不能直接起诉丙公司B.专利无效宣告前,丙公司侵犯
13、了专利实施权中的销售权 C.如专利无效,那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返还专 利使用费D.法院应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答案】:A|B|C|D【解析】:A项,在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在知识 产权侵权诉讼中享有不同的诉讼地位:独占许可合同中的被 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排他许可合同中 的被许可人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 普通许可中的被许可人通常不享有起诉权。此题中,甲公司 将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创造专利权在中国大陆以独占许可方 式许可给乙公司实施,独占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当事人单独起 诉。B项,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在实务中有不同做法,新近 的做法多倾
14、向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在专利无效宣告 前,不认为丙公司侵犯了专利实施权中的销售权。C项,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 并收取专利使用费。专利法第47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 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 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 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 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 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 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那么的,应当全部或者部 分返还。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
15、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假设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创造专利权 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 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辩论期间内请求 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1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 定,出现以下哪一情况时,不能再通过司法手段干预信用 证项下的付款行为?()A.开证行的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B.受益人交付的货物无价值C.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串通提交假单据D.受益人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答案】:A 局部无效。BC两项,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 但在6个月内
16、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 中,齐某发现转租的事实且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不得再 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也不得主张撤销转租合同。D项,因租 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法院可将金某夫妇列为无独立请求 权第三人。2.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 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 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 审。关于重审,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 应解除B.由于原判
17、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 新指定举证时限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 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D.假设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 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那么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 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除外: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 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 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 付款义务;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14
18、 .甲国公司在乙国投资建成地热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投了保。1993年,乙国因外汇大量外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 施,使地热公司虽取得了收入汇出批准书,但仍无法进行货 币汇兑并汇出,甲公司认为已发生了禁兑风险,并向投资担 保机构要求赔偿。根据相关规那么,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乙国中央银行已批准了货币汇兑,不能认为发生了禁兑风 险B.消极限制货币汇兑也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畴C.乙国应为开展中国家D.担保机构一经向甲公司赔付,即代位取得向东道国的索赔 权【答案】:B|C|D【解析】:AB两项,导致货币汇兑风险的行为可以是东道国采取的积极 行为,如明确以法律等手段禁止货币的兑换和转移,也可以
19、是消极地限制货币兑换或汇出,如负责业务的政府机构长期 拖延协助投资人兑换或汇出货币。C项,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4条关于合格的东 道国的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在开展中国家会员国境 内所作的投资予以担保。D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8条第1款规定,在对 被保险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后,本机构应代位取得被保险 人对东道国和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兑投资的权利或 索赔权。担保合同应包括关于代位的条款。15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 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 假设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 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以
20、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答案】:A【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 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此题中,由于英国 公民迈克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所以,宣告死亡的问题应该 适用中国法。16 .经常居住于英国的法国籍夫妇甲和乙,想来华共同收养某 儿童。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必须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B.甲、乙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C.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D.假设发生收养效力纠纷,应适用中国法【答案】:B【解析】:A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方法第8 条规定,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
21、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 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因此,甲、乙并不是必须 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B项,收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 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 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 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 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 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C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
22、收养的 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 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 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此题中,甲和乙的经常居所地在英国,被收养人的经常居所 地在中国,所以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收 养的效力应适用英国法。17.U9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 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以下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 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那么该厂不承当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
23、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那么不承 担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A项,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 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当责任。另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社会 关系,而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 受服务的人。钱某并非消费者,因而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请求赔偿。B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 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C项,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 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如
24、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损害系操作不 当导致,那么生产者不承当赔偿责任。D项,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当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 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 陷的存在的。此规定为生产者的免责事由而不适用于销售者 的免责。18.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 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 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 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 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
25、。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 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以下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 法院【答案】:A|B【解析】:ABC三项,民诉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 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 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 题中,原告朱某住所地为A市东区,
26、婚后一直居住在A市东 区。被告刘某住所地为A市西县,婚后离开住所地住A市东 区,后又工作于南县,起诉前其经常居住地为南县,原告朱 某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即A市东区人民法院管辖, 也可由被告住所地管辖,由于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致,因此应当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即南县人民法院管辖。 西县为被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D项,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 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 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 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此题中,西县法院为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认
27、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19.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的董事长,依公司章 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 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 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 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当全部赔偿责任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答案】:B【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本法第45
28、条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董事。 公司法第45条2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此题中,虽然彭兵任期届 满,但在董事会改选出新的董事长之前,彭兵仍然是公司的 董事长。另外,因为新的董事会成员尚未产生,原董事会成 员也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项,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此题中,公司董事 长彭兵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当赔
29、偿责任。本 题中,董事之间相互推诿,造成100万损失,应共同承当赔 偿责任。D项,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钟某性情暴躁,常殴打妻子柳某,柳某经常找同村未婚男 青年杜某诉苦排遣,日久生情。现柳某起诉离婚,关于钟、 柳二人的离婚财产处理事宜,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损害赔偿B.针对钟某家庭暴力,柳某不能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C.如柳某婚内与杜
30、某同居,那么柳某不能向钟某主张损害赔偿 D.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那么钟某可以向柳某主张损害赔偿【答案】:C【解析】:AB两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 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的。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答案】:D【解析】:AB两项,发回重审以撤销全部原判为条件,但所谓撤销全部 原判,只是针对原裁判的法律效力而言的,与原审审判过程 中的审判行为、诉讼行为无关。C项,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据此, 原审的独任审
31、判员李法官不能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D项,民事诉讼法第00条第2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 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 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因此,二审法院只能在查清事实 后改判。3.甲是X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2019年8月6日甲与田 某约定:甲从田某处借款1000万元用于X公司与Y公司的 合作工程。2019年8月7日田某出示汇款凭证,并出示次日 X公司收到汇款并汇款给Y公司的凭证。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甲与田某的借款合同于2019年8月8日成立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 权
32、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此题中, 对于钟某家庭暴力,柳某有权向其主张损害赔偿,且该损害 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 17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 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法 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 稳定地共同居住。此题中,如柳某婚内与杜某同居,那么其夫 妻双方均有过错,均不能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21
33、 .根据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以下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进行主动审查B.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应按程序报全国 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设区的市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市所在 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国务院备案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 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 议案或者建议【答案】:A|B|C|D【解析】:A项,立法法第99条第3款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 动审查。B项,第98条第3项规定,
34、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 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C项,第98条第4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 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 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 案。D项,第100条第3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35、例同宪法或者法 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 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 议审议决定。22 .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 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以下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A.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B.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C.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D.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答案】:A|C【解析】:A项,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 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对A公司的未到期债权在破 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可以申报
36、。BC两项,企业破产法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 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乙对A公司 附有条件的债权和丙对A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均可以申报。 破产债权的申报原那么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D项,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 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 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 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 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据此,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不 必申报。2
37、3.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 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 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 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以下哪一做法是 正确的?()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答案】:D【解析】: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 书送达问题假设干规定第10条的规定,除本规定上述送达 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 、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 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因此,可以采用
38、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 书送达问题假设干规定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假设该 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 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假设该受送达人所在国 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 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 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且为关于 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成员国 的,人民法院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因此,如果受 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
39、议,同时其所在国 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那么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的原那么,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 理。B项,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第1项的规定,如送达 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阻碍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 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 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假设干规定第8条第1款规 定,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 达。因此,题述案情可以邮寄送达。C项,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 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 民,不能是驻在国或第三国的国民,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24.某国甲公
40、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 “FOB (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那么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当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 由甲公司承当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当责任【答案】:C【解析】:A项,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2010)的规定,FOB 术语下,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除应由买方支 付的以外,卖方必须支付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需要办理海
41、 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 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因此,甲公司没有义务订 立货物运输合同。B项,FOB术语自货物于船上交付之时起,买方要承当货物 灭失或损失的全部风险。因此,风险自“船上交货”时转移, 而不是“越过船舷”时转移。C项,FOB术语中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相 关行业惯例,所售类型的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卖方应该 按照有关货物运输所要求的方式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订立 合同前已经通知卖方特殊的包装要求。因此,如果未按照同 类货物通用包装造成损失的,甲公司应承当责任。D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1 款的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
42、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 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 在订立合同时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 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 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那么根据货 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二)在任 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因此,如 果该批设备侵害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应当承当 侵权责任。25.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进入清 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
43、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 定组成清算组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那么不得补充申报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 行【答案】:A|B|C|D【解析】:A项,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规定而解散的,应当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 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 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据此,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 组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算,公司股东无此权利。B项,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
44、7项的规定,清算组在清 算期间行使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权利。但清算组本身 是一个多人组成的组合,不太方便直接参与诉讼,因此公 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2款规定,公司成立清算组的, 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 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由此可知,应当由清算组 负责人而不是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C项,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 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解释 (二)第13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
45、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 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完毕。因此,债权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 充申报。D项,公司法第186第1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 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法解释(二)第 15条第1款规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 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因此,法院组织清算时,清算方案应当报法院确认而不是备 案。26.某基金管理公司在2003年曾公开出售一只
46、名为“基金利 达”的封闭式基金。该基金原定封闭期15年,现即将到期, 拟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继续运行。关于该基金的转换,以下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A.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B.转换后该基金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或政府债券C.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该转换事宜的决定应经有效表决 权的1/2以上通过D,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复制该基金的相关会B.甲与田某之间不构成借款合同C.甲与田某的借款合同于2019年8月6日成立D.田某不能要求X公司与甲某共同清偿债务【答案】:C【解析】:AC两项,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所有合同签订即成立生效, 甲与田某8月6日达成约定,借款合同即告成立。B项,借款合同
47、,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 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 货币的合同。此题中,甲与田某约定甲从田某处借款1000 万元,属于典型的借款合同。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 题的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 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当责任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4.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 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答案】:B【解析】:A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8条规定,按照基金合同
48、的约 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可以转换运作方式 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第86条第4款规定,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据此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需要报证监会 备案而不是经证监会核准。B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8条规定,开放式基金应当保 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 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据此,“基金利达” 由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后,应当保持一定比例的现 金或政府债券。C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6条第3款规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V2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 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