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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摘要: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体现了我国社会高度民主和开放。近代以来,互联网迅速发展,言论自由也顺应时代潮流与网络结合,使得言论自由变得更加广泛。但从目前网络言论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来看,加强立法,完善现有法律中存在的不足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因此,只有加强法律规制,制定合理的互联网管制政策,才能充分体现刑法谦抑性的基本原则,体现法律保障,打击网络谣言,维护好宪法赋予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关键词:言论自由,互联网管制政策,法律保障On the freedom of speech in the Internet AgeAbstract:As a basic human
2、right, freedom of expression embodies the high degree of democracy and openness of our society. Since modern time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freedom of speech also conforms to the trend of the time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the Internet, making freedom of speech more extensive. Howe
3、ver, from the current social and legal problems caused by internet speech, it is an urgent problem to strengthen legislation and improve the existing laws. Therefore, only by strengthening the legal regulation and making a reasonable Internet control policy can we fully embody the basic principle of
4、 criminal laws modesty, embody the legal guarantee, crack down on the Internet rumors and safeguard the right of freedom of speech given by the constitution.Keywords:Freedom of speech, Internet control policy, legal protection目 录第1章 绪 论11.1课题的背景和意义1 1.1.1课题的研究背景1 1.1.2课题的研究意义11.2文献综述2 1.2.1国内研究2 1.2
5、.2国外研究2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2 1.3.1研究方法2 1.3.2研究内容3第2章 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42.1言论自由的内涵4 2.1.1言论自由的概念4 2.1.2言论自由的特点4 2.2网络时代言论自由内涵42.2.1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5 2.2.2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6第3章 网络言论自由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73.1网络言论自由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73.1.1宪法中的网络言论自由73.1.2刑事法中的网络言论自由73.2网络言论自由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7 3.2.1网络言论自由的司法实践现状83.2.2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9 第4章 其他国家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与司
6、法104.1德国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104.2德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司法104.3启示与借鉴11第5章 完善言论自由舆论管制的建议125.1技术支持125.2法律保障135.3行业自律135.4民众自觉14第6章 总结15参考文献16致谢17第1 章 绪 论1.1课题的背景和意义1.1.1课题的研究背景自古以来,在中国古代,言论自由被视为保护国家利益的一种正常而普遍的手段。古时候有叫尧的君王设立“诽谤之木”,在通要塞上竖立木牌,让有心想要说出谏言的人书写,表达自己的意见。今有通过网络,在家便可通过网络发表对政府的意见、建议等。时代的进步与通信工具的发展,我们逐渐摆脱了时空的束缚,网络又兼具匿名性、隐
7、秘性更方便了人们对言论自由的渴望。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互联网犹如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创造出有益于社会的价值,但也存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中国自有互联网以来就迅速发展,网民数量一举超越其他国家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的高效便捷,让互联网迅速成为人们沟通的交流方式,然而其心可诛的人通过互联网使不实的网络谣言四处扩散,过分的“言论自由”冲击社会秩序,导致不停地出现辟谣声明。一些超越人民底线的“言论自由”,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规制,加上网民法律意识浅薄,以至于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言论自由的弊端进行分析和调查,并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监督,完善互联网管制政策和法律保障。1.1.2
8、课题的研究意义 纵观我国网络的言论自由,虽然我国互联网起步较晚,但在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体系整体上来说是属于较为严苛的,我国现行的形势政策为宽严相济形势政策,这就意味着我国刑事法律体系朝着轻缓化的方向发展。网络世界不像现实世界,在现实世界用的是真名真姓,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真人。而在网络上大多使用网名,甚至不同平台不同网名。由于网络强大的匿名性以至于有人认为网络不受约束,可以随心所欲发表任何内容,包括侵害他人权益的言论。网络作为现实世界的延伸,作为一种媒介,在互联网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违法违规、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的,将继续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在网络上要遵守互联网行为准则,遵守
9、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要文明使用网络,提高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传播。建立互联网管理组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促进我国互联网发展,将网络言论自由积极一面释放出来,利用互联网进行民主治理,有利于消除腐败,有利于消除官僚主义弊端,有利于弘扬翁主任处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划的精神,有利于尊重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1.2文献综述1.2.1国内研究国内关于网络的言论自由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还是没有对我国网络言论自由各方面做出深层次的思考。近年来,相继有学者对网络的言论自由发表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我国中国传媒大学社科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王四新在其发表网络空间表达自由(20
10、16)一书中对言论的起源、性质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甘肃政法大学杨平教授在其论保护和限制言论自由(2016)一文中就这一言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保护的重要性进行系统的研究,阐述了言论自由限制的一般原理。在李艾宁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研究中,详细介绍了我国言论自由产生的背景,分析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现状,我国关于网络言论自由所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分析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背景,探究了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研究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问题,提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建议。除此之外,其他与网络言论自由有关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网络时代言论自由的特征分析和法律保障和限制,其主要
11、是温馨琼论网络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与限制一文。吴琦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文通过文献资料的研究方法和实际调查相结合,探讨网络舆情监测的对策和问题分析,以期对当前网络舆情监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审视并为网络舆情旅游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1.3.1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是指在互联网上搜索有关的文献材料,对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及其舆论监管进行分析,研究国外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相关法律规定,归纳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管理政策。(2)案例分析法。对我国相关刑事案例、民事案例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的网络言论自由应用到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漏洞,指出在现有的刑事法
12、律体系中,司法机关在考虑网络言论侵权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等司法活动中依然有不足的地方。(3)比较分析法。经过查阅大陆法系中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学术研究,选出比较有代表性的几种学说并进行比较分析,吸取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借鉴其合理有效的立法规定,为我所用。1.3.2研究内容第1章:绪论。本章介绍选题的研究背景,探讨网络的言论自由意义,将国内研究的简单状况列出,逐渐引入本文的主题。第2章:本章首先将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作简要的说明,接着对互联网时代新型言论自由进行介绍,使读者对网络言论自由有了基本的了解,并为下文关于网络言论自由与我国刑事法律体系提供相关资料。第3章:本章内容分别从网络言论自由在我国刑法和
13、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司法实践的不足进行了详细论述,总结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关于司法实践的问题。第4章:本章结合我网络言论自由出现的不足之处以及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就网络言论的法律保障和舆论监管,并就如何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第5章:总结。第2章 网络言论自由概述言论自由是一项最为基本的人权,体现我国社会高度民主和开放。它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愿望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不受政府的监督和限制,也不害怕政府的报复。公民有权通过不同的语言和形式表达自己对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思想和个人观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言论自由前所未有的广泛,言论与新型的互联
14、网媒介结合,因此,网络言论自由不同于传统的言论自由。2.1言论自由的内涵2.1.1言论自由的概念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人人享有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见,不受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也不必担心政府的报复。虽然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以不同的语言形式表达自己对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质疑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言论也不是言论自由的领域。2.1.2言论自由的特点 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是通过报纸、书刊、集会等方式实现,当时,除了广播电视台,纸媒是传播思想的最重要渠道,舆论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报纸编辑手中,一有观念不同,就绝无可能传播出去。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极大
15、受报纸、书刊的限制。2.2网络时代言论自由的内涵2.2.1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是现代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与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相比,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更不受报纸、书籍和杂志的限制。只要连接了互联网,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随时查看别人的言论。互联网上众多平台,通过不同的平台也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音像等,可以说互联网为言论自由提供了相当丰富和多样的形式。互联网上,言论的内容更加自由,随时随地接收外界信息、编辑信息,只要不触动违禁标准将不受影响,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所有内容的言论,互联网的出现显然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的束缚,单个人或者
16、组织将难以封锁住传播渠道,这种突破时间、空间技术将为言论自由创造更多空间。2.2.2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1)网络言论自由的真实性。在迅速发展的网络时代,虚虚实实的虚拟世界,在网络上并不是所有人都采取实名制,普通群众在各大社区、贴吧、微博等各种平台发表见解都是采取匿名的方式,因此在网络上大家都拥有一个虚拟的身份。由于虚拟网络的匿名性,在法律之外更添了一层保护,使网络另一边的我们无法熟知对方是谁,在此基础上也保护了我们发表言论之后产生的危险与威胁。这种匿名性更利于广大群众对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我们可以表达个人的看法和想法,以实现更多的言论自由。(2)网络言论自由的匿名性。人群大众由于
17、其网络强大的匿名性,在各种媒体下的言论尺度更加宽广的同时,一些言论的真实性也要大打折扣。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浅薄,不负责任的发表言论,甚至侵害个人、社会甚至国家的利益。基于网络的高效,这些一经传播的言论就会像病毒一般传播,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也正因为言论的不可控,所以行为人标人群大众发表的言论在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也必须对其言论负责,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3)网络言论自由的广泛性。我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加之手机越来越普遍,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互联网用户。2019年8月30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北京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据统计,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54亿,普及率为61
18、.2%。随着互联网的高效便捷,言论自由越来越广泛,网民关注的问题也涉足生活、社会。基于网络的覆盖,人们只要动动手便可突破时间、空间的束缚,在互联网的世界没有空间的限制,千里之外也可以清楚掌握即时资讯。(4)网络言论自由的互动性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自由,是通过报纸、书刊、集会等方式实现,这些低效的方式既不能确保言论的传播也难以保证隐私,缺少互动的可能性。而与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相比,网络通信的速度要快得多。所有信息发布后,所有论坛第一时间收到最新消息,网络公民也可以随时随地发表意见。进行即时的互动。网络言论自由的互动性也很好体现在社会民主、法治监督上,政府的所作所为都受到网络言论自由的监督,正是因为可
19、以自由的发表不同的意见,网民的人身又难以受到威胁,从而敢言客观评价,实施民主监督,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有重要推动作用。第3章 网络言论自由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在控制网络言论犯罪方面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但在刑法规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只有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找出我国现行刑法对网络谣言的规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更有针对性、更精准、更有针对性,完善法律规制中的不足,它能有效规制网络谣言,充分体现刑法谦抑的基本原则,保留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秩序。3.1网络言论自由在我国立法中的体现3.1.1宪法中的网络言论自由在宪法方面,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20、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包含了言论自由的内容,充分说明了我国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权作为我们的基本权利,是不能剥夺的。然而言论自由也有其法律限制,我国法律明确的表示,在行使其言论自由时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因此在网络上侵害他人权益也要受到法律的追责。3.1.2刑法中的网络言论自由中国近年来对于网络舆论越来越重视,对于滥用言论自由的现象,危害个人、社会、甚至国家的行为,此外,中国还发布了一项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的认定和授权的法律标准,并正在加大打击力度。虽然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但是这大多规制网络运行安全的问题,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方面还比较
21、少的。但对于网络言论自由,刑法第221条、第243条、第246条、第29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诬告陷害、诽谤、伪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伪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言论犯罪也可构成刑事犯罪的。网络言论不仅使得受害者在虚拟网络受到伤害,这种伤害更延伸到现实世界,在此基础上面对侵害,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通过各种法律规制,制约网民的言论,但制约也力度不应过大,否则违反宪法的规定。3.2网络言论自由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3.2.1网络言论自由的司法实践现状我国刑事立法长期以来都注重保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而对个人利益的保护力度较小。就网络言论侵害个人权益而言,受害者作为
22、普通人对于网络言论侵害无能为力,取证困难,使得被害者无法通过自身去维护自身权益。利用网络发布不实言论,实施网络诽谤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恶性犯罪。在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事件中,它所造成的社会损害也是巨大的。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模糊不清,又缺乏网络言论下的司法活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监管机关对网络言论监管不力。3.2.2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近年网络作为言论传播的重要方式,网上各种造谣盛行,这些谣言要么是充满漏洞的社会问题,要么是欺骗公众的虚构阴谋。对于这种故意违法的行为,不仅要揭露、打击,而且要依法处理,使违法的谣言制造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诸多好处的同时,也深受侵犯人的
23、尊严、隐私甚至网络犯罪的伤害。其中,网络谣言是网络滋生的产物之一。可以说,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共威胁,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具有多种行为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巨大。范冰冰的名誉受到网民“男女关系混乱”的谣言和范冰冰“范妇金莲”的名声的严重影响,导致范冰冰的社会声望下降。经过几次庭审,范冰冰赢得了这场官司。造谣者不仅要在社交平台上发表道歉信,同时还要赔偿范冰冰16万元。与造谣者的赔偿相比,造谣者造成的范冰冰名誉下降造成的损失显然更重。显然网络言论造谣的成本低,是导致造谣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面对此种网络谣言,我国又缺乏网络言论下的司法活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司法机关应正确解释刑法,适
24、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严格遵守合法性原则。谨慎解释不应该无限期地或类比地延伸,这将影响公民的预测。同时,法律的“翻译”人员和应用者应不断提高法律解释水平和专业水平。在正确适用刑法和案件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科学地运用正确的解释程序,对刑法的规定进行解释和适用。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导致造谣事件较多的原因之一。对于受到网络谣言侵害的人们,对于自身权益没有清楚的认识,即使少部分人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也因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而望而却步。在司法实践中,更应便捷、高效处理此种案件。而在立法方面,应制定法律,限制滥用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为,组织听取民众的意见,加强对立法的监督。在立法方面推动司法实践发
25、展。第4章 其他国家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与司法4.1德国言论自由的立法在德国,互联网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德国基本法规定,人人有权表达和传播自己的观点,信息可以通过书面或其他视觉方式获得,不受批准渠道的阻碍。基本法也指出,没有事前审查。为了保护网络安全,德国通过了信息和通信服务法。信息和通信服务法有三项职能:第一,它允许技术阻止非法内容的传播。其次,创建网络警察,实时监控有害内容。第三,对于伤害儿童的言论视为犯罪。在西方国家中,德国是第一个通过反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的国家。4.2德国言论自由的司法 在德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种利益冲突时有一定的偏向,就涉及儿童色情方面,偏向受害者。在司法实践中,
26、法院普遍将人的尊严上升到较高位置,倾向于受害者,有利于保护受网络言论侵害的受害者。4.3启示与借鉴我国作为互联网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在网络监管、管理的方面我国与国外相比是较为严苛的,但是在互联网政策方面仍与德国有所差距。近年来我国也成立了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机构,特别是对于网络内容的传播,中国互联网协会也有必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和措施来控制网络传播的内容。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众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互联网的法规。然而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实现的效果却并不能让人满意。我国在专门设立的互联网管理机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在管理方面存在只注重审批、忽视了管理。多个部门参与互联网的监管,模糊不清的监管范围,在各个地
27、方重复,导致费用支出高但效率低下。互联网管理机构在一些领域尚未触及,存在管理漏洞,如个人数据保护、青少年保护等。管理上的缺位,必然导致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影响力低下。我国虽然作为人口大国,但高素质管理人才十分匮乏,人才的匮乏也是掣肘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实施。缺少交流,对某些网络内容管理过于严苛,妨碍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和信息知情权的行使。虽然已有较为完善法律体系,但管理部门的这些问题将导致人们对现有法律认识出现偏差。与德国相比,在网络内容控制立法方面,我国立法滞后,规定过于宽泛,可执行性差。对于网络上实施侵权行为人难以追责,对于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形式规定也不尽完善,存在大量争议。例如:制造虚假险情、流行病
28、、灾情、警情,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传播,或者明知是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拘留,被判处刑事或者社会监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将这一罪行描述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如何定罪量刑,假若只是抽样举证是非常不规范的。中国应了解自己目前保护和评价言论自由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我们不仅要依靠立法和法规,还要依靠技术和行业自治,发挥行业的控制作用。第5章 完善言论自由舆论管制的建议5.1技术支持互联网作为高科技的产物,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是必须的。网络技术是控制网络越轨行为和非授权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控制网络舆情的一般可能性是
29、通过技术过滤信息,删除过滤不良信息,实时发现和跟踪网络,有效屏蔽不良信息,实现绿色网络,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网络舆论,使用积极的网络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也需要技术支持,它们相辅相成,共同清洁互联网环境。作为一个新兴的互联网强国,中国的互联网正在迅速发展,网络上内容良莠不齐,网络谣言肆意散播,侵害人们的人身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人认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世界,即是无法律、无国界、无法管制的。由于互联网上强大的匿名性,导致监管困难,面对如何准确定位侵权者,就需要一支有互联网技术的网络顶尖人才。只有吸纳优秀人才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广和采用先进技术,才能提升我国的技术。慢慢实现网络实名制,实名制的前提首先
30、要保证网民的隐私不会被窃取、泄露。在这方面,应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隐私的保护,消除被窃取、泄露的潜在危险。只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消除网民心中的顾虑,相信网络实名制能够顺利实施的。现如今我国手机卡以基本实现实名,同时如果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可以为警察提供线索和依据。5.2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体系,法律作为保障。如今我国的网络管制立法上不能单纯停留在宏观层面,应该以解决众多的问题为主,适应多变的社会,实现法律的可操作性。通过法律的微观把控,制定更细致的法律法规,解决网络凸显的问题,保障个人信息、人身安全。针对网络舆论导致的网络暴力,我们必须予以阻却,制定解决方案。
31、在实施法律手段时,要注重控制和导向,而不是封锁言论。网络立法的目的是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制定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引领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除中国外,其他国家也有许多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法规,我国也可以参考国外的法律法规,吸收他国的优秀经验,转为自身成果。 虽然宪法明确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总的来说较为笼统,对于法院审理而言存在巨大漏洞,使得法官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缺乏衡量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公民的言论自由,伤害法律神圣的形象。因此要立法分明,减少不必要的立法冲突,确保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保障,避免重复管理。5.3行业自律在我国互联网土壤上,许多的优秀互联网企业
32、扎根茁壮成长,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适宜发展的环境,而适宜发展的环境则需要国家、民众来营造。为创建和谐、在健康的互联网环境下,中国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由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科研和教育机构等70多家互联网公司联合主办。共同构建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自律机制,规范互联网从业人员,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和谐健康发展。后来政府还制定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现公约已有一千五百多家参与互联网。大会主管也是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实施和组织公约所涉及的范围十分之广,包括互联网服务、应用服务、信息服务、网络产品服务和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公约的基本原则是爱国主义、法治、公平和诚信。其目的是促进互联网的
33、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法明确指出,网络侵权人侵权时,受害人可以告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防止侵权,避免损失扩散。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未采取有效行动的,应当承担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增加的责任。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犯罪人明知自己的网络服务侵犯他人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损害被害人权益的,应当与犯罪人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该法条,再一次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谣言等不法行为有阻断义务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世界,但不是无法律、无国界、无法管制的,它也受到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控。而实现互联网和谐、健康的环境,与众多互联网公司的自觉是离不开的,唯有共同努力,依靠行业自觉才能实现。5.4 民众自觉在对事实真相
34、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要把网上的网络谣言予以转发,大多数人利用我们民众心中的正义、善良转播网络谣言。正因为我们对事情不清楚,将谣言转发,导致网络谣言散播迅速,无形之中扩大了网络谣言的影响力。作为网民,我们应该提升自身素养,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面对网络不法言论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通过法律使造谣者受到法律的惩罚。民众作为网络的使用者,我们应该学会辨析身边的网络谣言,近年来各种造谣不断,真真假假,受网络言论伤害的人越来越多,越需要民众有一双分辨网络谣言的双眼。作为网络言论的受害者,他们可以根据网络谣言造成的损害程度,选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网民的我们应遵守网络规则,绝不做损害网络文明、网
35、络道德、网络和谐的事,坚决反对网络谣言,养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习惯。文明上网,不讲错话,积极参与网络法制宣传,发现网络谣言时及时发挥监督作用,积极举报网络不法行为。第6章 总 结言论自由作为写进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我国社会高度民主和开放,言论自由是进步和发展的先导。只有保证言论自由,才能保证国家的进步和发展。中国网络言论立法、司法上还是有所欠缺,法律法规中已知并实施的,仍有一些法律法规不适当,对一些网络行为的界定过于武断,难以服众,实行的过程中可操作性难以令人满意。司法实践中,网络侵权、网络淫秽等不法行为屡屡出现,正因为缺乏正确的具体规范和规定,导致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网络时
36、代的言论自由与传统的言论自由相比,这种新型方式其特点上更具匿名性、广泛性、互动性。我国法律应对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作出调整,制定属于网络时代言论自由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社会深受网络谣言影响,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我国应更加重视网络传播的规律,主导法律和适用法律,但不能违法。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有利有弊,通过网络,在法律规范内实现更广泛的言论自由,让网民参与政治生活,以主任翁精神为社会做贡献。我国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制度,有法可依,权力制约权力,以防权力不受限制,将信息放在太阳底下,拓宽各种信息来源的渠道,让所有人共享政治信息,又要多推到政治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从传播途中堵塞住谣言的传播。在网络时
37、代的言论自由更广泛的情况下,我们应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296-297.2杨平.论言论自由保护及其限制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2016,21(2).8-9.3王四新.网络空间表达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179.4李爱凝.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45马启花.论网络时代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与限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2(01).84-87.6张雨,敖双红.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以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为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3).7庞在辛.
38、论网络言论自由权D.山东大学法学院,2011.35-40.8刘艳红.网络时代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M.中国社会科学,2016.9陈国飞.网络言论自由限制的宪法界限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7. 10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吴琦.法制与经济.2019(10)致谢本论文能够顺利完成,我最需要感谢的就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傅懋兰老师。我历时将近两个月时间终于把这篇论文写完了,在这段充满奋斗的历程中,带给我的学生生涯无限的激情和收获。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障碍,都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度过了。在查找资料的时候老师、同学给我提供了很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尤其要强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傅懋兰老师,在写开题报告的时候就给我指出了我的错误,让我走少歧路。面对我的错误,老师也给予了谅解。同时,我也要感谢本论文所引用的各位学者的专著,如果没有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启发和帮助,我将无法完成本篇论文的最终写作。至此,我也要感谢我的朋友和同学,他们在我写论文的过程中给予我了很多有用的素材,也在论文的排版和撰写过程中提供热情的帮助!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论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批评和指正!在此再向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法政系的全体老师致以最真诚的感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