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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1篇下列有关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说法,错误的是()。A.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指导B.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现行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C.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实现地籍管理的信息采集和存储D.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适应现代地籍管理制度建设的需要答案:C解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指导,以现行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地籍管理的业务运行模型,实现地籍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储、处理、分析、管理与应用,满足地籍管理流程化办文模式的工作需求,适应现代地籍管理制度建设的需要。关于中华人民
2、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明确指出,征收主要是()的改变。A.所有权B.使用权C.转让权D.收益权答案:A解析: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是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是所有权的改变。甲地刘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 )A.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乙地铁路运输法院C.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答案
3、:A,C,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原决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依据行诉解释第3条、第8条规定,答案应为ACD。某高等院校学生钱某考试作弊,但学校一直未予除名,钱某在毕业时,学校不颁发毕业证书,钱某于是向市教育局申请复议,关于市
4、教育局的处理意见正确有()。 A.不予受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B.不予受理,因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C.应当受理,因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D.应当受理,因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E.应当受理,因为学校属于受委托的组织答案:C,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提起行政复议。第十五条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甲、乙、丙三人共有2间厂房、300万元现金以及1艘游
5、艇,现三人决定分割。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二人认为自己应当各得一间厂房,剩下的现金和游艇由丙获得。而丙则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一间厂房及50万元现金,其余由甲、乙二人平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三人的出资额无法确定,应当认定各占13份额B.法院只能在甲、乙提出的方案和丙提出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C.法院若认为实物难以分割,可以采取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分割D.如果采取变价的方式分割房屋,三人均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首先,对集合物的共有应当认定成立单个的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车辆及设备上分别成立按份共有。又根据物权法第104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
6、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出资额的应当视为等额享有,选项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0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采取协议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时应当采取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割。但法院在判决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时,当事人分割方案仅为参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因甲乙丙三人的共有成立在单个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均有优先购买权,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下列关于土地权利制度说法正确的是()。A.前苏联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B.美国大部分的公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但联邦政
7、府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公益事业,需要占用州属公有土地的,无须交付使用费C.加拿大现行土地所有制为联邦公有、省公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D.日本现行的土地所有制主要有国家所有、公共所有、个人与法人所有这几种形式E.新加坡的土地所有制主要有国有制和私有制两种形式答案:A,C,D,E解析: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公益事业,需要占用州属公有土地的,也要通过交换或购买取得。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担保物权具有独立性 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E.担保物权属于价值权答案:C,E
8、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附随性。所以选项A错误。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为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所以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所以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有()。A.原告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B.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证据原件或者原物的C.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交答辩状的D.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E.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有权调取的答案:A,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9、有权调取证据:(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甲是房屋的所有人,其将房屋出租给乙。由于甲急需用钱,甲便将房屋卖给了丙。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仍然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其租赁权可以对抗丙。此时发生的是()。A.债权让与B.债务承担C.合同权利义务的意定概括移转D.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定概括移转答案:D解析:买受人丙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还承受了该房屋上原已存在的乙的租赁权,仍然需要履行原来的合同。也就是说,丙承受了甲在租赁合同中的地位,承受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此时发生的是合同权利
10、义务的概括移转。这种概括移转并非是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而是基于合同法对租赁合同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为法定的概括移转。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2篇下列不能设置职能部门的人民政府是()。A.省级人民政府B.市级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乡级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部门权限的行政机关是指就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所设的厅局、市级人民政府所设的局、县级人民政府所设的科局。它们在该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就该级人民政府的某项专门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我国乡镇人民政府不设职能部门。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说法错误的是()。A.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
11、一律予以撤销B.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D.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因此,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并不是一律予以撤销。关于取水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取水权的享有须向国家
12、缴纳一定的取水费用B.由于咸水无法饮用,所以其不属于取水权的客体C.取水权是一项法定用益物权D.取水权的享有需经过特定的法律特许手续答案:B解析:只要是在我国领域之内,无论地上水还是地下水,也无论是咸水还是淡水,都一律属于我国国家所有,都是取水权的客体。王某系A县人,当兵3年,在部队服役期间因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一次。后江某退伍回到县里,县民政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发放安置费,并将其安排在该县某酿酒厂工作。县民政部门的这一行为()。A.属于内部行政行为B.不属于行政行为C.属于行政给付行为D.属于行政奖励行为答案: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一般包括
13、行政许可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奖励行为、行政征收行为、行政给付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行为等。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收益权能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收益权能()。A.只能由所有人行使B.只能由非所有人行使C.只能由用益物权人行使D.既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行使答案:D解析:物权的收益权能是可以由所有人或者非所有人行使,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一个明证。王某原为某村村民,后来转到县城工作,随后其全家也均转为
14、城市户口,王某在该村的四间草房由其兄居住。后来村里另行给其兄安排了宅基地,并将四间草房推倒,将该处宅基地分给了他人。王某得知后,多次与村委会交涉无果。后王某起诉到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房屋虽是王某的,但地属于集体,集体有权处理其房屋B.村委会的做法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C.村委会如需收回宅基地,应先征得王某的同意D.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不能物尽其用,况且王某已经为城市户口,无权再享有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E.村委会无权处理王某的房屋答案:A,D解析:自然人个人所有的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依赖国家或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才能产生。农村居民依法建造、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房主只享
15、有使用权,该使用权依法不受侵害。本题中,王某虽转为城市户口,但是其在农村的房屋所有权还应受到保护。与此相应,王某虽非村组织成员,但村组织还是应该为其提供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权,使其房屋所有权得以保留和变现,如果村组织需要收回宅基地,应先征得王某的同意,并给予适当的补偿,无权任意拆除其房屋。下列关于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的范围,表述有误的是()。A.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B.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土管部门受理C.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国土资源部受理D.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
16、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答案:C解析: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当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未及时更新或地形地籍要素与现状不符时,应及时进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并对地籍图进行()。A.补调B.追测C.调整D.修补测答案:D解析:当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未及时更新或地形地籍要素与现状不符时,应及时进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并对地籍图进行修补测,更新地形信息和相应的权属信息,并对图形数据与相应的属性数据进行整理。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的说法,错误的是()。A.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六十年C.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D.特
17、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长于七十年答案:B解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3篇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甲公司为建设百货大楼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B.乙公司为建设游乐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C.丙开发商为建设高档别墅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D.丁文化公司为开发旅游区而取得某片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上述用地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均应采取出让方式,而不
18、能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作为部门规章,()不但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登记、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土地权属案件的依据。A.农村土地承包法B.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C.土地管理法D.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答案:D解析: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印发全国执行后,在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中发挥了积极和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该规定不但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登记、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土地权属案件的依据。AC两项属于国家法律,B项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有D项属于部门规章
19、。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对其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时应依照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进行,这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A.指导功能B.解释功能C.约束功能D.补偿功能答案:B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是对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依据。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时,必须对其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阐明含义。如果在这一活动中,遇有多种解释,则应依照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进行取舍。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均不应与民法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就不得采用。这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是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下列关于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滥用职权可以是出于过失而导致B.行政失职可以是一种作为形式的
20、行政违法C.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都与行政职权的行使相联系D.行政滥用职权和行政失职都只发生在裁量权范围之内答案:C解析: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都与行政职权的行使相联系,但两者仍有明显的区别:主观方面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必须出于故意;而行政失职既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违法形式不同。行政滥用职权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而行政失职是一种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发生的权力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裁量权范围之内;而行政失职既可能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领域,也可能发生在羁束权领域。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
21、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A.签证B.鉴证C.盖章查询D.批准答案:B解析:当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鉴证。鉴证是要查询机构出具有关土地权利情况或变动情况的证明,说明查询结果的来源,表明查询结果的权威性。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有()。A.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B.有权提起行政复议C.由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D.当事人申请E.与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答案:A,C解析: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者由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
22、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必须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必须是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活动。关于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义务,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为代理人利益而进行活动B.及时报告活动展开情况C.亲自代理D.及时接受本人指示答案:A解析: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需要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进行活动,并亲自进行代理,及时报告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接受被代理人的指示。关于侵权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A.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B.侵权责任具有补救性和制裁性的双重性质C.侵权人只有具有主观过错时才对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D
23、.侵权案件中,受害方有权请求侵害方支付违约金E.认定侵权责任时,应当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答案:A,B解析: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补救性和制裁性的双重性质。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将其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是指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责任,是指并不需要具备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所应负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某权利人拥有的建筑面积为146平方米,本栋建筑物占地面积1032平方米,分摊基底面积为46.40平方米,
24、则本栋建筑物总面积为()平方米。A.4256B.4000C.3500D.3247 答案:D解析: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4篇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享有的权利有()。A.占有权B.使用权C.抵押权D.部分收益权E.处分权答案:A,B,D解析: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够对其进行处分,此外,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是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或者转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监教场所用地属于()。A.特殊用地B.其他土地C.教育用地D.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答案:A解析: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类特殊用地中包括的二级地类有:军事设施用地、
25、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和殡葬用地。若某公司发生分立或者合并,该公司原有的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A.均归于消灭B.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债权、承担债务C.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承受债权与债务的主体D.根据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加以确定答案:B解析:按照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提出。A.3日B.5日C.10日D.15日答案:C解析:
26、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属于表见代理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有()。A.所谓代理人并没有代理权B.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C.代理人主观上为善意D.客观上存在着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E.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答案:A,B,D解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知,表见代理必须满足以下要件:所谓代理人并没有代理权;相对
27、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客观上存在着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王叔和李叔均系大良村村民,两人同在一块山场上采摘八角果实,后因八角树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王叔以李叔采摘的八角树属于其享有林权的山场为由,向林业和草原局申请裁决。林业和草原局裁决确认李叔采摘的部分八角树属王叔享有使用权的山场范围,李叔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请撤销林业和草原局裁决的同时,还要求认定王叔采摘了属于他的八角树并请求判令赔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李叔的诉请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B.李叔的诉请虽然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合并审理C.如一并审理李叔关于行政及民事的诉
28、请,程序上仍应以行政及民事的归类和案号分别作出判决D.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分开审理或合并审理答案:A,B,C,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和征用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因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引起的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人民法院决定一并审理的,当事人不得对该民事争议再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申请可以对民事争议一并审理。注意:“合并审理”与“一并审理”的区别。关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变更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三种权利的变更
29、登记有日常性B.三种权利的变更登记有个别性C.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也可以进行变更登记D.变更登记主要指权利主体的改变、客体的部分改变及部分内容的改变答案:C解析: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土地登记。变更登记是以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为基础,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不可能进行变更登记。关于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A.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B.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C.行政立法等同于权力机关的立法D.行政立法必
30、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答案:C解析:行政立法虽然具有立法的性质,但它不同于权力机关的立法。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其遗产10万元,应当首先在下列哪些成员中分割?( )A.其子乙B.其父丙C.其妻丁D.其弟戊答案:A,B,C解析:本题涉及法定继承人及其顺序问题。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其子乙、其父丙、其妻丁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弟戊为第二顺序继承人。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5篇2月3日,刘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以刘某复议
31、申请已过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对该不予受理的决定,刘某可通过以下哪种途径寻求救济?( )A.作出拘留决定前,县公安局应为刘某举行听证B.复议机关为市公安局C.对不予受理刘某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D.对不予受理决定,刘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案: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9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否则该流转()。A.无效B.不成立C.附条件成立D.有效答案:A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
32、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自人民公社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原农民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国家所有。A.接受农民集体馈赠B.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C.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D.占用但没签订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E.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答案:A,B,C,E解析:除了以上四项之外,还包括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已购买原集体所有建筑物的。下列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进行受理的有()。A.土地侵权案件B.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案件C.土地
33、违法案件D.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E.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案件答案:A,B,C,D解析: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的案件包括:土地侵权案件;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E项属于目前涉及比较多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批准。A.乡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市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4、。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承包人的权利主要有()。A.生产经营自主权B.自由转让的权利C.土地最终处分权D.产品处分权E.土地收益权答案:A,D,E解析: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取得对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占有;有权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承包人有权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向发包人交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转包权;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根据集体组织
35、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A.代位继承B.转继承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答案:B解析: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之一就是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此外,代位继承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不存在于遗嘱继承中。本题中,被继承人甲先死亡,在遗产分割前,其继承人乙也死亡,乙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转由乙的儿子丙继承,这是转继承,
36、而不是代位继承,且丙是按照遗嘱继承的。下列事实中,能够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A.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B.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C.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D.依合同支付货款后合同被撤销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况有: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期前清偿;明知无债务的清偿;不法原因的给付。乙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付了转让费,不久,乙公司就同一块土地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丙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现在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37、。A.甲公司拥有这份土地的使用权B.丙公司拥有这份土地的使用权C.甲乙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合法的,而乙丙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合法D.甲公司有权依合同法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E.登记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答案:B,D,E解析: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遵循登记要件主义,未经登记,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本题中,甲乙之间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但是没有进行登记,合同有效,但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丙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了登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丙享有土地使用权。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6篇下列不属于直接补偿的特点的是()。A.补偿效果直接
38、、快速B.受害人必须作出享受补偿义务机关所给予的特殊利益的行为才能实现补偿效果C.无需借助受害人的行为D.补偿义务机关的给付行为一次完成答案:B解析:受害人必须作出享受补偿义务机关所给予的特殊利益的行为才能实现补偿效果属于间接补偿的特点。ACD三项都是直接补偿的特点。甲建筑公司中标负责为乙县人民政府盖办公大楼,楼盖好后,乙届期未能偿还工程价款,为此甲以乙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A.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属于乙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C.是乙与甲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应该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答案:D解析:甲建筑公司与乙人民政府之间是
39、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建筑公司和政府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该民事关系也就应该由民法来调整。地籍信息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不包括()。A.权属调查的资料B.地籍测量的成果C.农村土地调查的资料D.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必要资料答案:C解析:高质量的空间几何数据与可靠的属性数据是地籍管理的重要保障,应将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过程中所形成的必要资料和成果按照设定的数据格式,建立地籍信息数据库。行政机关批准甲公司在一块荒地建楼群,甲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合同。后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并由丙公司继续建该楼群。后来行政机关又取消了该许可,则可以起诉的有()。A.甲公司B.乙公司C.丙
40、公司D.建筑公司E.乙公司和丙公司答案:C,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丙公司承受了甲公司的权利继续建该楼群,所以行政机关的行为影响到了丙公司。而建筑公司与被撤销的许可之间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也可以起诉。地籍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应用,而直接应用主要发生在地籍工作和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A.计划B.执行C.行政D.反馈答案:C解析: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是指需要应用的部门从地籍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获取没有加工过的地籍信息为自己所用。直接应用主要发生在地籍工作和土地管理的行政过程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征收权属于()。A.私法意义上的权利B
41、.公法意义上的征收C.私法意义上的征收D.公法意义上的权力答案:D解析:关于征收权的界定,其中涉及到国家强制力以及国家主权的运用,体现的是公权力。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故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诉讼请求B.裁定终结诉讼C.裁定中止诉讼D.裁定驳回起诉答案:D解析: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命题的目的是考查对行政裁定适用范围的掌握。原告所起
42、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选D项,排除ABC项。本题解答应参见行诉解释第26条、第69条、第101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合同法可以适用于一切合同B.外国人在中国签订的合同不应适用中国的合同法C.保证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D.收养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甲于2022年4月在东区购得一工业用地,购入地价款为1000万元,缴纳契税30万元。2022年10月,甲将
43、该土地转让给乙,转让价为1100万元。假设甲能提供该土地购入发票等原值凭证,同时已知甲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总额为6.15万元。问题:甲在转让时应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答案:解析:(1)甲能提供该土地购入发票等原值凭证,因此应按据实清算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2)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具体如下: 扣除项目金额=1000+(30+6.15)=1036.15(万元); 增值额=11001036.15=63.85(万元); 增值率=63.85/1036.15=6.16%50%,适用30%税率;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3.8530%=19.155(万元)。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7篇我国
44、的地役权和国外的地役权是有所差别的,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内外地役权的差别的是()。A.地役权概念界定的差别B.地役权主体规定的差别C.地役权客体规定的差别D.地役权不等于相邻权答案:D解析:我国立法在借鉴西方民事立法的基础上,区分了地役权和相邻权,即国内外的民事立法都承认地役权与相邻权两者之间存在着区别。面积量算方法一般分为解析法和()。A.蒙绘法B.图解法C.复制法D.缩放绘制法答案:B解析:面积量算方法一般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种。其中,图解法是在地籍图上量取求积所需元素或直接在地籍图上量取面积的方法。土地权属调查表上应填写的内容包括()。A.土地所有者名称B.图幅号、宗地编号C.宗地图D.
45、宗地草图E.双方指界人签字盖章答案:A,B,D,E解析:权属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现场应将权属调查的结果填写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土地权属调查表上填写的内容有:土地所有者名称,重要界址点位置和主要权属界线走向描述,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说明,图幅号、宗地编号,双方指界人签字盖章,宗地草图,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我国国有土地属()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A.全民B.政府C.国务院D.全国人大答案:A解析:我国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代表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其他机关、
46、单位、公民个人都不能成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C.丙无权继承遗产D.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E.分配遗产时不用对丁予以照顾答案:A,B,C,D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47、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题中,郭大爷女儿的儿子甲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代位继承郭大爷的遗产。B项
48、,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3条第3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女婿乙在配偶死亡后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可以多分遗产。C项,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丙与郭大爷没有扶养关系,不在继承人范围之中。DE两项,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养子丁依法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因其丧失劳动能力,可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甲村集体将A块土地分配给了张某作为其宅基地。后某公司在该村投资建厂,需要修建一条公路用来运输建筑材料,该公路正好经过张某的宅基地。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村集体和公司签订地役权合同时,公司就取得了地役权B.公司要想获得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