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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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1篇关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B.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C.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不应加在坐标册中D.当界址点坐标册发生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E.界址点坐标册不得更改,应重新编制答案:C,E解析:对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

2、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加在坐标册中;当界址点坐标册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随后甲通知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随时可以撤销债权转让通知B.只有经过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C.只有经过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D.乙可以拒绝接受债权转让通知,仍然向甲作出履行,消灭债务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有经过受让人丙同意,甲才能够撤销债权转让通知。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意思不能决定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

3、人将债权转让情形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作出履行,以消灭债务。所以,如果甲通知乙后乙仍然向甲作出履行,不能发生清偿的效力,其债务不能消灭。沙河乡柳树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级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认定正确的是()。A.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沙河乡所有B.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沙河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C.林场土地归柳树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沙河乡所有D.乡办企业用地归沙河乡所有,林场土地归柳材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答案:D解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基本主体为村民集体所有

4、;次一级的有村内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如某村有三个生产队(互助组),每个生产队都可成为独立的所有权主体;高一级的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1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甲的死亡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经甲同意自行恢复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被宣告人的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下列各

5、项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

6、办理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B项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会造成影响,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属于绝对发生的是()。A.甲建房子获得房屋的所有权B.甲将其财产赠与乙C.甲将其祖传古董卖给乙D.甲通过继承获得房屋所有权答案:A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可以分为绝对的发生和相对的发生。其中绝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原始发生的;相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继受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中只有A项中属于绝对发生。田坎是指耕地中()的地坎。A.南方大于等于1mB.北方大于等于2mC.南方大于等于2m、北方大于等于1mD.北方大于等于2m、南方大

7、于等于1m答案:D解析:耕地中北方大于等于2m、南方大于等于1m的地坎(含耕地中田埂、地埂)称为田坎。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大于2时,可测算耕地田坎系数,用田坎系数扣除田坎面积;对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小于等于2的耕地中的田坎,须外业实地逐条调绘在调查底图上,内业面积量算时逐条扣除。对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申请行政复议。A.重庆市人民政府B.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D.国务院法制局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

8、行为属于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变更地籍测量的基础图件是()。A.原宗地草图B.土地利用现状图C.原宗地图D.原地籍图答案:D解析:变更地籍测量一般不进行控制测量及测绘地籍图,而利用原界址点或原控制点作为控制,利用原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2篇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分居二年以上答案:C解析:A项,调解只是离婚的一种程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B项,尽管某甲与某乙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但某甲与某乙已经办理

9、了结婚登记且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他们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D项,分居二年以上构成离婚事由的,还需该分居二年是因为感情不合造成的,而且即便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二年以上也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尚需经过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的机关有()。A.国务院的部、委员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E.沿海开放城市的市人民政府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

10、、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审核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期限()。A.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B.应与农地使用合同相符C.应满足使用者的需要D.无任何限制答案:A解析:土地权属性质的审核主要是对土地权利的性质、范围、内容、义务和限制等进行审核。土地使用期限审核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期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应与农地使用合同和国家有关政策相符。某市市政府为了引

11、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A.不可以。行政诉讼法并未列举行政奖励行为,因行政奖励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不可以。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甲并不具有强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绝履行行政指导所设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可诉的C.可以。因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不给予甲公民奖励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市政府的行为是可诉的

12、D.不可以。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市政府与甲之间是要约承诺的民事合同关系答案:C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列举的受案范围里没有列举行政奖励,但是在排除受案范围里也没有排除行政奖励的可诉性,所以根据概括性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奖励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本题中,有政府的行政奖励,才有外商的投资,使用奖励引导该投资的,有投资就应有奖励,所以该奖励的10万元,属于投资者甲公民的财产,所以,甲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某县城建规划局批准利华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4号楼前的空地新盖一栋住宅楼,与4号楼间距只有5米。4号楼的居民认为县城建规划局在已经建成的小区批准建房屋

13、是违法的。4号楼居民对规划行为不服而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审查规划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是否对4号楼前空地拥有合法权益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因此小区内所有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住在县城其他小区的人也可以就此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规划行为是利华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C.4号楼居民虽不拥有4号楼前空地的所有权,但是违规在这里建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通风等权利,因此具备原告资格D.由于当时批准建设的小区规划是统一整体,房产商提供的规划图是对小区整体环境的承诺,现在违反以前规划建房,影响了全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家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E.4号

14、楼居民可以推选出代表进行代表人诉讼答案:C,D,E解析:A项,原告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其他小区居民除了特殊情况,都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原告。B项,规划行为对小区居民的利益产生实际影响。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包括()。A.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B.告诫C.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D.申请E.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答案:A,B,C解析: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是指各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通用的程序,也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阶段、告诫阶段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阶段。申请和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都是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步骤。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批准。A.乡级

15、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市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李永宏于2022年离家出去打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下列做法合乎法律规定的是()。A.如果李永宏的父母要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而他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永宏死亡B.如果他的妻子也同意宣告李永宏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宣告李永宏为失踪人,然后才能宣告李永宏死亡C.假如人

16、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一位打工的同乡告诉他的妻子,一次在公共汽车上看见李永宏,但未同他打招呼,他妻子于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D.假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李永宏寄了一笔钱回家,他的妻子正准备同他人结婚,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而李永宏父母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E.如果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其子被他人依法收养,撤销宣告死亡后,李永宏可以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答案:A,D解析: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是有顺序规定的,不能违反顺位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撤销宣告死亡也必须经利害关系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划拨国

17、有建设用地使有权是国家依()而获得的权利。A.经济权利B.行政权利C.法律强制手段D.政治手段答案:B解析: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利进行土地资源配置的方式,土地使用人为获得该种权利首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3篇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可以以行为作为其客体的是()。A.物权B.债权C.人格权D.继承权答案:B解析: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大多数是物;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继承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物或者其他债权债务以及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利,其客体具有多样复

18、杂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方式出让。A.协议B.招标C.拍卖D.划拨E.挂牌答案:A,B,C,E解析: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无期限的,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有期限的,因此划拨不属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宗地图主要描述的内容有()。A.宗地位置B.界址点线C.测量坐标D.相邻宗地关系E.相邻街坊关系答案:A,B,D解析: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图件。它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对界址点坐标进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其他的地籍资料也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张三的甲地与李四

19、的乙地南北毗连,张三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南边的风景,与李四约定:李四不得在乙地上建造高层建筑,张三为此每年给李四4000元作为补偿,期限10年。两年后,张三将甲地分作南北两块,南边的一块卖给王五,北边的一块卖给赵六。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A.张三仍享有地役权B.王五和赵六共同享有地役权C.赵六单独享有地役权D.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E.地役权消灭答案:A,B,C,E解析:张三与李四的约定属于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张三为地役权人。物权法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三与李四的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因此仅

20、在二人之间发生效力。张三转让甲地后,其上的地役权也随同转让。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部分土地上继续存续。本题中,甲地分割后,王五的土地与乙地仍相邻,仍涉及地役权问题,而赵六的土地与乙地不再毗连,地役权是否存续与赵六无关,因此应由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接受委托的来源中,()将是未来发展的主要途径。A.被动接受B.主动争取C.强制得到D.自我申请答案:B解析:主动争取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走出门主动争取为他人提供代理服务。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主动争取将是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的主

21、要途径。要求土地登记代理人应有主动争取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市场开拓意识,不断提供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赢得更多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A.签证B.鉴证C.盖章查询D.批准答案:B解析:当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鉴证。鉴证是要查询机构出具有关土地权利情况或变动情况的证明,说明查询结果的来源,表明查询结果的权威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所特有的

22、()功能,将两层图形数据进行叠加,从而产生一个新的要素层。A.空间分析B.数据输出C.查询统计D.元数据管理答案:A解析:空间分析是诸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此类GIS系统所特有的功能,将两层图形数据进行叠加,产生一个新的要素层的操作,其结果是原来的要素被分割、剪断、套合,然后生成新的要素。新要素综合了原来两层要素所具有的属性。根据民事权利的分类,下列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A.合同当事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B.受害人请求致害人赔偿损失C.继承人放弃继承权D.合同当事人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答案:C解析: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果的权利。形成权有两个构成条件:单方行使;引起民事法

23、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而债权为请求权B.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C.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不以物为限D.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任意主义,债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答案:D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很显然,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是一种意定主义。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4篇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

24、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A.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些卖掉B.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

25、C.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自己加以修缮D.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E.撕毁书籍答案:A,B,D解析: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通过()功能来进行流程调整和数据归档管理。A.地籍档案管理B.系统维护C.数据处理D.元数据处理答案:B解析:维护人员可通过系统维护功能对用户的操作权限、审批范围、口令密码等进行调整和修改;数据字典的维护;对日期、审批单位等系统参数进行定制和设置;日志管理;可以进行流程调整,数据库结构调整、输入输出表格的

26、定制和调整和数据归档管理。下列()不属于土地利用权范畴。A.土地所有权B.土地使用权C.土地租赁权D.土地抵押权答案:A解析:土地利用权体系是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的总称。下列关于土地注销登记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有()。A.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申请人为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届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原国有土地承租人D.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国有土地权利灭失的,申请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因自然灾害等造成集体土

27、地权利灭失的,申请人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E.土地使用权出租终止,申请人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抵押终止的,申请人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答案:A,B解析:A项,集体所有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申请人为原集体土地所有权人;B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地籍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应用,而直接应用主要发生在地籍工作和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A.计划B.执行C.行政D.反馈答案:C解析: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应用是指需要应用的部门从地籍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获取没有加工过的地籍信息为自己所用。直接

28、应用主要发生在地籍工作和土地管理的行政过程中,应用的方法主要是查询检索统计。首级地籍控制网的精度,要保证四等以下各等级控制点相对于上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cm。A.1B.3C.4D.5答案:D解析:首级地籍控制网的精度,要能保证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以及四等以下各等级控制点相对于上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5cm。下列关于无名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合同B.无名合同不能与有名合同同时存在C.无名合同应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进行处理D.无名合同的行使还应该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和当事人的意思等答案:B解析: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

29、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对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其次应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规则以及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进行处理。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包括()。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C.土地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D.债权人宣告破产E.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事由答案:A,B,C,E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土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5篇征收耕地的,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该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30、)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A.二B.三C.五D.六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关于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前者是以国家所有者为出租人;后者是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出租人B.前者属于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后者属于土地使用权部分权能的传来取得C.前者发生在二级土地市场;后者发生在一级土地市场D.前者作为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作为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答案:C解析:从交易实务的角度讲,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在一级土地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发生在二级土地市

31、场。关于土地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B.土地所有权的原始取得须经政府确认C.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缴纳出让金等方式获得D.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能改变的答案:B解析:土地所有权的取得须依法律规定,而不得约定。这意味着,首先,土地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必须依法律规定,经政府确认。其次,土地所有权具有不可交易性,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出让、不可改变的;集体土地除了被依法征收而成为国有土地外,其所有权性质也是不能改变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是()A.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次要债务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32、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次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当事人一方不适当履行债务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产生法定合同解除权: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AC两项不符合上述条件,而D项中当事人一方不适当履行债务不一定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土地使用权,最长不超过()年。A.40B.50C.60D.70 答

33、案:B解析: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为使地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应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工作()的作用。A.广泛性B.基础性C.公共性D.公益性E.实用性答案:B,D解析:地籍管理信息化应促进国土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增强地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地籍管理工作的效率,使地籍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的作用,推动地籍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某公司2

34、022年6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位于某市某区某路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600m2,用途为工业,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2022年5月,该公司拟以其所使用的国有出让土地作抵押,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为验证该公司土地状况的真实性,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现该银行委托某土地登记代理公司代理查询该宗地的土地登记结果。问题: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应如何完成土地登记资料的代理查询工作?答案:解析:该土地登记代理公司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代理人通过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了解委托人的意图和查询目的。主要是通过土地登记机关查询有关权属资料,验证该公司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真实性,并查证有无其他抵押登记手续。 (2)与

35、委托人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3)根据确定的查询内容,向土地登记机关提出查询申请。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填写查询申请书,明确查询对象和范围主要为位于该市某区某路号土地的登记状况,通过查询土地登记卡,即可了解有关登记状况。 (4)委托人根据该银行的要求,查询位于该市某区某路号土地登记卡等土地登记资料,记录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坐落、土地面积、土地权属状况、有无抵押登记等状况,并可复印有关土地登记资料。为保证查询到的土地登记资料的权威性,土地登记代理人可以申请土地登记机关在有关土地登记资料复印件上加盖鉴证公章。 (5)土地登记代理人将查询到的土地登记资料提供给该银

36、行,完成土地登记资料的代理查询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凡是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已经结婚的,婚姻无效B.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不能结婚C.监护关系人间不能结婚D.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答案:D解析:A项,婚姻法规定,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未治愈的人所进行的结婚无效,但是其他情形,如曾经患有此类疾病但在结婚时已经治愈的人的婚姻是有效的。B项,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能否结婚,我国法律不加禁止。C项,关于监护关系人间能否结婚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未明文禁止,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D项,禁止相奸者结婚已不符

37、合现代社会的客观情况,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下列关于地籍的说法错误的有()。A.地籍是以建设用地作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B.具有准确性、现势性的特点C.以税收为惟一用途D.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特征E.地籍调查成果具有丰富的属性描述和强烈的时态性答案:A,C,D解析:A项,地籍是以宗地作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C项,地籍以多用途功能为目标;D项,地籍调查成果具有显著的空间特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6篇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A.国家机关用地B.公寓大厦建设用地C.军事用地D.公益事业用地E.国家重点扶持的

38、能源用地答案:A,C,D,E解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下列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关于合同转让,说法正确的有()。A.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B.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合同的内容C.所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D.具体转让行为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E.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权利的转让答案:A,B,C,D解析: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转让不同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和合同权利

39、义务的概括转移。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有效期申请,在()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A.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B.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C.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D.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C.

40、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答案:A,E解析: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A项能引发施工合同债;E项能引发买卖合同债。而BC两项情形中没有合同法律关系;D项可能产生侵权之债。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执行,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A.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C.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D.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

41、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2022年3月28日,毕某病逝。3月31日,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A.3月28日B.3月31日C.4月2日D.4月5日答案:A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

42、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地籍数据具有的特征包括()。A.时态性B.先进性C.相关性D.多源性E.复杂性答案:A,C,D,E解析:在进行地籍数据建库和系统开发前,需要从总体上来考察地籍数据所具有的规律性特征。地籍数据具有的特征包括:空间性、时态性、相关性、多源性和复杂性。权利质权可以设定在()上。A.仓单B.提单C.著作权人身权D.专利署名权E.应收账款答案:A,B,E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以仓单、提单、债券、存款单、汇票、支票、本票、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出质设立质权。

43、该条就是关于权利质权的规定,其中,只能在“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上设立权利质权。专利署名权属于人身权,不能设立质权。根据土地分类(试行),下列土地中不属于一级类的是()。A.建设用地B.农用地C.未利用地D.工矿仓储答案:D解析:根据土地分类(试行),一级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类。D项属于建设用地,为二级类土地。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7篇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44、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C.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答案:C解析: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质权合同为成立即生效的合同,即为诺成合同,自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权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以书面的方式签署,则合同就已成立并且生效。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取水权人的义务主要有()。A.取水权人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利用水资源的有关费用B.取水权人应当遵循国家对取水范

45、围、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的有关规定行使取水权C.取水权人必须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D.取水权人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开采E.取水权人维护水源附近的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答案:A,B,C,E解析:取水权人必须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维护水源附近的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不得进行破坏性的开采。下列不可抗力的发生可以构成免责事由的是()。A.甲委托乙制造一批家具,后乙住所地发生台风,但乙的厂房并没有收到任何损害B.甲乙约定15日交货,乙迟迟未交,20日,乙住所地发生暴风雨,原料受损C.甲接受乙的委托,为其加工棉花,棉花加工机器损坏致使无法按时交货D.甲出国,委托乙保管其书籍,后由于火山爆发引起乙家房屋起火,书籍被

46、烧答案:D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并且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A项的台风没有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B项属于乙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C项不属于不可抗力。对有关权属争议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的类型是()。A.民事诉讼B.行政诉讼C.侵权诉讼D.违约诉讼答案: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有关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

47、理决定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预告登记消灭的原因的有()。A.土地权利依法终止B.预告登记保全的债权消灭C.预告登记过程中有第三人对预告登记的土地权利提出异议D.预告登记保全的请求权得到实际履行E.权利人明确作出放弃预告登记的意思答案:A,B,D,E解析:预告登记消灭的原因主要有:预告登记的土地权利依法终止;预告登记权利人明确作出放弃预告登记的意思;预告登记保全的请求权消灭。如因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土地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土地登记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预告登记保全的请求权得到实际履行并因此产生本登记。甲市工商局作出吊销其管辖范围之外

48、的乙市某企业的营业执照的行政决定,其行为属于()。A.空间上的越权B.行政越权C.善意越权D.行政滥用职权E.事务上的越权答案:A,B解析:行政越权是指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的权限而作出了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影响行政权限因素的不同,可分为:时间上的越权,空间上的越权和事务上的越权;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善意越权和恶意越权。其中空间上的越权,即指行政主体超越其管辖的空间范围行使其行政职权;事务上的越权,指一个行政主体管辖依法应由另一行政主体管辖的行政事务。本题中,甲市工商局超越管辖范围作出行政决定,属于空间上的越权。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总登记公告意义的是()。A.追求登记效力的公平性,保证登记的公信力B.为土地登记机关树立良好形象C.在一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的异议D.让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答案:B解析:公告的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让土地权利人及时了解其土地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在一定时间内,征询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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