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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项目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评价机构: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摘要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年10月30日至 2020年11月25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
2、如下: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2)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扶贫办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皮山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伽师县、莎车县、阿克陶县、拜城县等11个县进行贫困监测,掌握贫困发生率高于30%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及贫困村村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发现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判断这些贫困村、贫困县如期退出的
3、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可行性,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撰写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二、评价结论按照由项目评价小组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综合评分表、基础表、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进行客观评价,项目得分为90.99分,评价级别为“优秀”。三、取得的业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该项目的技术资料、调研数据是项目有关各方在贫困监测管理、质量控制以及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反映项目实施的独立性、真实性、公正性的重要依据。经现场勘察
4、,自治区扶贫办及新疆农业大学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反映该项目立项相关文件、项目技术标准和方案、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监测数据报告等资料齐全、保管完好,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此外,该项目以确保贫困监测评估质量为核心,以脱贫攻坚目标为导向,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完成项目的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切实保障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科学研判当前脱贫关键问题,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准确该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已根据项目内容设置了较明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置符
5、合量化的要求,但其部分绩效指标的设置较为笼统不够细化和准确,且未根据绩效目标设置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在实际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时较为困难。2、合同执行不到位,合同结算不及时项目实际支付合同资金时间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合同执行不到位,合同结算不及时。(三)有关建议1、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建议项目单位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做好事前评估、调研和论证工作,做到实际预算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根据工作任务计划和工作范围科学合理地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此外,项目实施单位再设置绩效指标时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计划,设置的指标需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
6、行、相应匹配,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合理性。2、加强合同履行监控,遵守合同结算流程建议项目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III目录一、项目概述1(一)项目概况1(二)绩效目标6二、评价工作简述9(一)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9(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9(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2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13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4(一)项目决策情况14(二)项目过程情况16(三)项目产出情况21(四)项目效益情况26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28(一) 主要经验及做
7、法31(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31六、有关建议32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3(一)绩效结果挂钩次年预算资金安排33(二)绩效结果挂钩整改措施33(三)绩效结果挂钩报告公开33附件1:综合评价表34附件2:基础表43附件3: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意见反馈表50附件4:问卷调查分析报告52附件5:现场勘查照片6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驰天信咨字20201-0116号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
8、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系列文件的要求,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的身份,承担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1) 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的背景及目的该项目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9、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
10、,到2020年,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有序退出,解决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贫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新党厅字201677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把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有贫困人口行政村、有扶贫任务县(市、区)贫困监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开展监测评价,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为科学决策和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奠定基础;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贫困
11、退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作为政策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2.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3.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扶贫办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皮山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伽师县、莎车县、阿克陶县、拜城县等11个县进行贫困监测,掌握贫困发生率高于30%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
12、”实现情况及贫困村村内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状况,发现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贫困县脱贫攻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根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判断这些贫困村、贫困县如期退出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可行性,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撰写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4.项目资金情况(1)预算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资金到位率为100.00%
13、。(2)预算执行情况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总额为99.8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99.80%。详细资金支出明细见表1-1。表1-1 自治区本级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预算资金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类别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实际支出金额1贫困监测服务费新疆农业大学99.8099.80合计99.8099.805.项目的组织及管理(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自治区扶贫办根据贫困监测评估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调查了解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和2019年项目实施的目标,明确了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概预算等,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实施。具体工作由马缨同志牵头,刘开勤同志配合,统计监
14、测处负责,科学有序开展贫困监测评估。由规划财务处做好经费保障相关事宜。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估工作,健全组织实施体系,在自治区扶贫办的指导下,新疆农业大学成立第三方监测评价团队,负责人员培训、实地监测评价、撰写监测评价报告等具体工作,对调查数据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公正性负责。监测评价团队实行队长负责制,下设四个调查分队分队长4名,并设立两个专题工作组(培训与现场督导组、数据与报告验收组)。第一分队承担英吉沙县、阿克陶县、拜城县3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第二分队承担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3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第三分队承担策勒县、于田县、墨玉县3个县监测评价调查
15、工作,第四分队承担莎车县、皮山县2个县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两个专题工作组在队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人员培训、现场督导、数据审核验收、报告撰写指导、报告验收等技术工作,对各组的监测评价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并对监测评价调查工作质量把关,同时完成自治区11个县数据汇总及总报告的撰写。调查分队下设5个小组,包括1个入户调查小组、1个数据管理组、1个问题核查组、1个座谈访谈组、1个后勤保障组。入户调查组主要承担建档立卡脱贫户及未脱贫户的入户调查任务。数据管理组主要承担入户调查取得的照片、录像、录音等文件资料的汇总整理任务。问题核查组主要承担入户调查组确定的疑似错退户的深入核查工作。座谈访谈组主要组织开
16、展县、乡、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或一对一访谈。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交通、食宿、安全保障等后勤工作。(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1)资金落实2018年10月由自治区扶贫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了项目申报书,详细呈报该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概预算及项目支出明细等内容。该项目经自治区扶贫办统计汇编上报到自治区财政厅审议批准后,于2019年1月在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批复通过,并下达到自治区扶贫办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零余额大平台,批复预算资金为100.00万元,用于支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支出,由自治区扶贫办授权支
17、付使用。(2)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经办人根据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批复的项目资金用途,依据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付款: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经办人根据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付款条件及进度进行付款,在第三方机构完成相对应约定工作后,由负责项目的处室向扶贫办领导提交项目款支付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财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提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会议审议,按财务程序履行办理项目款支付手续。项目经办人按照合同要求汇总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书等相关资金支付程序资料,按支付申请程序完成自
18、治区扶贫办(移民局)报销审批单审批手续,最后通过自治区扶贫办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零余额大平台直接付项目款到项目实施单位。6.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依据年初预算下达计划,于2019年3月和2019年6月由自治区财政厅分两批将项目资金授权支付额度下拨到自治区扶贫办财政零余额账户,到位资金共计100.00万元。2019年6月27日,自治区扶贫办在党组会议(新扶贫党组纪要201920号)上通过关于自治区贫困监测工作方案的审议,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要求,会议强调“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及时掌握最新动态”。2019年7月2日,项目根据分散采购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挂网发布了新疆维吾尔
19、自治区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进入政府采购程序。7月15日上午,采购项目在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会议室开标,在自治区扶贫办的监督下,顺利完成评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新疆农业大学,中标价为99.80万元。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底,新疆农业大学第三方监测评价团队分四组分别阿克陶县等11个贫困县市开展实地监测评估工作,评价团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县级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村级评估和实地调查核实等工作,并编制完成了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价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提交自治区扶贫办审核。2019年9月3日,自治区扶
20、贫办牵头对农业大学监测评估工作和监测评价报告进行验收评审,并给予“该项目达到监测任务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的验收意见。2019年9月12日,自治区扶贫办将第三方监测评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反馈至被监测评估的11个县的县扶贫办,限时要求整改落实。在9月30日前,各县扶贫办将第三方贫困监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情况反馈至自治区扶贫办统计监测处。(2) 绩效目标1.总体目标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对象包括11个县,按照各县贫困发生率30%以上村的分布情况,每县抽村规模为:墨玉县抽取13个村,策勒县、皮山县、于田县、莎车县各抽取12个村,英吉沙县抽取8个村,疏附县、伽师县、阿
21、克陶县各抽取7个村,疏勒县抽取6个村,拜城县抽取4个村,共计100个贫困村。每县根据建档立卡户的规模应抽取不少于250户的样本量,样本总规模不少于3000户。重点针对2018年底贫困发生率超过30%的贫困村、贫困率超过20%的贫困县开展贫困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在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监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基础上,完成11个县的分县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和1份自治区总体评价报告。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完成项目的贫困监测评估报告,切实保障了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科学研判当前脱贫关键问题,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2.
22、阶段性目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结合项目相关信息,评价小组对原有项目年度目标进行完善后,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个性指标,与文件下发的共性指标共同构成该项目三级指标体系,经与项目单位沟通后,最终确定该项目个性指标如下:(1)产出目标数量目标:C11贫困监测评价对象数量(个县)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1;C12贫困村监测样本数量(个)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C13贫困村贫困户监测样本数量(户)指标,预期指标值为3000;C14贫困村建档立卡户监测样本数量(户/县)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50;C15第三方监测评价报告数量(个)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2;质量目标:C21第三
23、方监测评价报告验收合格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C22合同执行违规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0.00%;C23监测范围覆盖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时效目标:C31监测任务按期完成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C32贫困监测评价工作完成时间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19年8月底;C33服务费支付及时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成本指标:C41第三方贫困监测评价服务费(万元)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C42采购资金节约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0%;(2)项目效益:经济效益指标:D11政府采购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社会效益
24、指标:D21扶贫监测工作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有效提升”;D22扶贫监测工作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指标,预期指标值为“有效提升”;D23项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认可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非常认可”;可持续影响指标:D31档案资料保管完好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00%;D32意见和建议采纳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D33问题整改落实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5.0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D41项目单位人员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00%;D42第三方机构满意度(%)指标,预期指标值为90.00%;D43被监测评价地县市干部满意度(%)指标,预期指
25、标值为90.00%。二、评价工作简述(1) 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绩效评价的目的为全面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为今后类似项目的长效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2.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主要评价该项目的投入、产出及效益。详细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
26、况、其他相关内容。(2)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1.评价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系列文件的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
27、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2.评价指标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项目
28、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设置,指标体系设置一级指标共4个,包括决策指标(21%)、过程指标(19%)、产出指标(20%)、效益指标(40%)四类指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从而考察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合理性,进而提出完善意见。整个评价框架构成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评价表和基础表两部分,综合评价表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支持。综合评价表中各指标的权重由该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原理和评价需求,在调研基础上依据指标
29、的重要性制定形成。3.评价方法正确的评价方法是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在实际项目结合经验的情况下,项目小组采取的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 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详细方法应用如下:(1) 在三级指标分析环节:总体采用比较法,同时辅以公众评判法。定量指标分析环节:主要采用对比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和三级指标截止评价日的完成情况,综合分析综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定性指标分析环节,主要采用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手段评价该项目实施后社会公众对于其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2) 三级指标得分阐述环节:采用因素分析法,即通过着重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预期指标值完成、项目具体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确定三级指标得分情况。内部
30、因素包括:人员配备、组织建设、制度保障及执行情况等,外部因素包括:自然不可抗力等。4.评价标准l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l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l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l 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l 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l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l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
31、201616号);l 关于印发(新党厅字201677号);l 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627号);l 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等。(3)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委托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第三方机构以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按流程进行评价,第三方机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编制该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清单,收取各项资料并进行数据整理,根据评价需求实地进行调研考察,最终根据指标体系,形成评价结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详细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1.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该项目主要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政策、会计凭证等资料,采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成本构成等数据资料
32、;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根据项目的资料研读及前期调研,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方法及过程进行实地调研,就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资金支付审批情况是否合规;资金支付所需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扩大支出范围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支出标准、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项目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的情况;资金用于规定的使用范围,资金使用合规。4.问卷调查方法及过程该项目问卷
33、调查使用抽样的方式,对随机抽样被监测评价地县市140名扶贫干部、10名自治区扶贫办干部和第三方机构新疆农业大学进行问卷调查。5.实地调研的方法项目评价组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及指标评价需求判断,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调研我们采用资料抽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调研抽查方法是对自治区扶贫办和第三方机构新疆农业大学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测评价的原始资料进行检查,并抽查至少4个县市及其不低于30%的深度贫困村监测评价原始资料进行复印作为绩效评价底稿资料,并拍照形成图片印证材料。6.撰写报告情况项目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对收集的数据汇总和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4、财政厅。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通过调研、数据分析、访谈等方式,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34个,实现目标27个,完成率79.41%。项目决策指标共设置6个,满分指标2个,得分率71.43%;项目过程指标共设置5个,满分指标4个,得分率99.95%;项目产出指标共设置13个,满分指标11个,得分率85.00%;项目效益指标共设置10个,满分指标10个,得分率100.00%。该项目组织比较规范,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35、实现了预期目标。最终评分结果为90.99分,绩效评级为“优秀”。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表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得分表指标1.项目决策类2.项目过程类3.项目产出类4.项目效益类合计分值权重21192040100得分1518.9917 4090.99得分率71.43%99.95%85.00%100.00%90.99%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1分,实际得分1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表4-1:项目决策指标及分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A决策(21
36、分)A1 项目立项(8分)A11立项依据充分充分55A12立项程序规范性合规合规33A2 绩效目标(7分)A21绩效目标合理性合理较合理42A22绩效指标明确性明确较明确31A3 资金投入(6分)A31预算编制科学性科学较科学43A32资金分配合理性合理较合理21合计2115满分指标:(1) A11立项依据指标:项目立项符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关于印发(新党厅字2016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78号)等政策文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37、的安排部署要求,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627号)中关于“把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作为政策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政策精神,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工作,得1分;项目符合上述政策文件有关“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等脱贫攻坚任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得1分。项目立项与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责任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引导、组织、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政策、机制精准落地工作。”等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根据预算法,项目属于一般公共服务财政其他(扶贫支出)支持范围,是地方财政资金安排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
38、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中关于“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的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得1分。经查证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及决算公开,该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没有重复,得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2)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经查证项目申报书、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公开等项目资料显示,该项目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18年10月9日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2019年项目申报书,自治区财政厅经审核通过后提交自治
39、区人大会审议,并于2019年1月在下达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批复通过,批复项目预算资金100.00万元,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经核实相关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得1分。经查证项目申报书、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2019第二十次会议纪要(新扶贫党组纪要201920号)、关于开展贫困监测评价的工作方案等项目前期资料显示,该项目在项目申报书中就贫困监测任务从政策和工作要求上做过实施必要性的分析,并在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2019第二十次会议上就项目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审议,故项目有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得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
40、分。扣分指标:(1)A2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经查证项目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该项目有绩效目标得1分;经查证项目的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申报书、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资料,原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中贫困村监测数量为582个,实际通过第三方机构监测评估选样贫困村为100个,且监测评价工作均由委托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但相关指标并未体现,故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一般,扣1分。经查证,项目预期产出效益为“脱贫攻坚目标”,不完全符合绩效指标设置关于效益指标“要具体且可衡量”的要求,不太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扣1分。经查证,项目绩效目标表填报的预算为100.00万元,申请预算批复
41、的项目投资额为100.00万元,故绩效目标金额与项目投资额项匹配,扣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2)A2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经查证,该项目前期项目单位已设置了明确且可量化的满足“七七原则”的绩效目标,得1分。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指标,但并未清晰全面的反映有关政府采购、第三方委托工作和监测范围要求等内容,扣1分。经查证,项目原有绩效指标中既未全面反映有关政府采购、第三方委托工作和监测范围要求等工作任务,且在预期目标任务数里只概述了监测工作要求,未具体反映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扣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3)A31预算编制
42、科学性指标:经查证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显示,该项目在预算编制中提到监测费用是“经过咨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贫困村定点监测和评估的有关要求以及结合新疆调查总队监测农户劳务费用标准”,则预算编制有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且预算额度测算依据较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项目申请预算内容是根据完成1174个贫困村监测任务测算得出,查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合同书等资料分析,项目最终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监测评价任务,监测评估范围为100个贫困村,项目预算申请内容与项目实际开展内容不完全一致,扣1分。该项目预算确定的投资额为100.00万元,自治区扶贫办通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
43、第三方机构服务费为99.80万元,故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满足最终工作任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得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3)A3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经查证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深度贫困村定点监测及评估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等资料显示,项目申请预算内容是根据完成1174个贫困村监测任务测算得出共358.20万元,最终经批复的项目预算资金为100.00万元,未有资料显示预算批复资金有合理的分配依据,故扣1分。经查证竞争性磋商文件、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合同书等资料显示,该项目预算确定的投资额为100.00万元,自治区扶贫办通过通过竞争性磋商
44、采购的第三方机构服务费为99.80万元,故预算批复资金与项目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得1分。综上,该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过程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9分,实际得分18.99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表4-2:项目过程指标及分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权重得分B过程(19分)B1资金管理(9分)B11资金到位率100.00%100.00%44B12预算执行率100.00%99.80%54.99B2 资金管理(4分)B21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合规44B3组织实施(6分)B31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健
45、全22B32制度执行有效性有效有效44合计1918.99满分指标:(1)B11资金到位率指标:根据查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公开等资料,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为100.00万元;经查证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记账凭证,自治区财政厅将项目金额授权额度指标于2019年3月31日和6月30日分各50.00万元下达到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零余额账户,确认到位资金1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100.00%,得满分。综上,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2)B21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经查证20
46、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公开、2019年贫困监测评价项目合同书、财务会计凭证等项目资料显示,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00.00万元,计划用于贫困监测费用支出,最终项目委托由第三方机构完成计划工作,实际支出贫困监测费用共99.80万元,资金使用要求符合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专项经费支出,由各资金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和用途安排使用。”等有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的使用要求,得1分。经查证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报销审批单、财务会计凭证、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2019第三十次会议纪要(新扶贫党组纪要201930号)、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2019第四十一次会议纪要(新扶贫党组纪要201941号)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