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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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管理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推动学校后勤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促进建立科学、高效的后勤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和 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那么。第二条 后勤管理工作应树立“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后 勤保障”理念,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原那么和提高效能、 周到服务原那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第三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 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协调共商制度、请示报告区别制度、 文件运行制度、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等制度。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正副处长、分党委正副书记、正副 调研员、分党委委员为领导班子成员,简称为后勤管理处领 导,后勤

2、管理处所属各中心及校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简称 为部门负责人。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党委为后 勤管理工作的政治核心,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后勤管理处领 导及部门负责人,行政工作实行对上一级行政领导负责制, 党群工作实行在分党委领导下对上一级党群组织负责制。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的行政工作, 支持分党委书记做好党群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处 设工作和所属各党支部、分团委、分工会的请示、报告等事 项。(五)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 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六)研究后勤管理处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性事件的决策 和处置、重要信访的处理、领导交办重大事项的办理

3、与回复 等。二、后勤管理处内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是指在贯彻 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相关干部(人事)安排的 工作事项,包括:(一)研究提出处领导的分工及调整意见并上报。(二)研究提出处内设机构、职责界定、岗位分解、任 职资格设定及调整等体制改革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报。(三)研究提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招聘临时用工三个 月及以上人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重要问题的意见并上 报。(四)研究提出职工包括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医疗、 住宿及晋职、晋级、晋资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 见并上报。(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或按学校 要求需要提交的职工工作安排、交流、教育、管理、监督及

4、考核、评比、推荐、表彰、奖励、处分等重要事项的意见。-10 -(六)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重要工作工程 负责人及人员构成事项的意见。三、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工程安排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 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与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工程,包括:(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后勤管理处年 度经费预决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 行中的重大变动等事项的建议意见。(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规模较大的绿 化与保洁、维修与建设、生活与饮食、楼宇与物业、医疗与 保健等相关投资、工程等工程的意见。(三)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大宗办公设备 购置及固定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意见。

5、四、后勤管理处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在贯彻落实学 校党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直接使用于关乎师生个人切身利 益的资金和重大工程超过一定数额以上资金的工程。(一)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涉及师生福 利待遇的重大事项。(二)研究决定或按学校要求需要提交的一定数额以上 资金使用的意见。(三)符合学校规定的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 工程,可不再开会研究。重大工程安排资金的使用,已集体 研究确定使用原那么的,在使用原那么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11再开会研究。第十三条本规那么第十九条中“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未 包括的后勤管理工作中其他事项,超过半数领导班子成员认 为应集体研究的,也须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

6、。第十四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使用各部门的开源节流 创收资金,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纳入学校大财务 统一管理。一、鼓励各部门或个人利用学校公有资产开源节流进行 创收(含资金收入及物品,下同),开源节流创收资金必须 逐级上缴后勤管理处、学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按收支两条 线等有关规定给上缴开源节流创收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 或分成,并归受奖或分成的部门或个人合法支配使用。二、各部门或个人进行开源节流创收坚持先申请、后批 准、再实施的原那么,即部门或个人首先提出创收申请,后勤 管理处处务会研究批准并组织创收部门或个人实施。坚决杜 绝违背上述原那么的创收。三、任何部门或个人有以下行为的任何创收,必

7、须上缴 后勤管理处;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资质、证件、 知识产权进行对外出借、租赁、变卖、转让、转租、抵押、 改变、担保的所有收入;(二)各部门或引进学校以外的单位在学校内经商、推12 - 销商品、张贴广告等有收费罚款提成的促销行为的所有收 入;(三)组织职工队伍或技术力量从事校外教学、科研、 生产、服务等创收活动的所有收入;(四)应该归属学校的采购、查体及工程招投标等的折 扣或提成的所有收入或馈赠的所有物品,以及销售物品(含 废旧物品)、资料等收入;(五)经批准,欠款单位顶替学院债权的所有物品;(六)经集体研究认定的其他创收行为。四、各部

8、门或个人的创收资金由财务处为后勤管理处单 设课目统一管理。使用管理的具体方法由财务处、后勤管理 处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 成员原那么上应全体到会;决策程序及要求是“确定议题、会 前准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那么,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表 决意见记录备查。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第十六条 处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处长、 分党委书记在其他后勤管理处领导全部发表意见后再末位 发言的制度,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待其他领导广泛讨论并充 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第十七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

9、召-13 - 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 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第十八条 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纪律监督与责任追 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第十九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就是 通过一定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有关党内事务、重大政务事 项。第二十条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客 观公正、注重实效、切合实际的原那么。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内容 外,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 开。主要内容是“三重一大”的有关事宜。第二十二条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包括:在醒目和群众集聚位置设立公开栏并设意见箱。二、召开各类

10、会议或以文件形式公开。三、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开。四、通过各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形式予以公开。第二十三条党务政务公开分类包括:一、按公开时间分定期公开、时段公开和随时公开。二、按公开范围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群众公开和先党 内后党外公开。-14 - 三、按公开内容分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第二十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 处务会议审定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公开登 记建档”程序实施。第二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 查、反应落实。公开过程中,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 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以适当方式反应,认真 整改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协调共商制度

11、第二十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协调共商制度。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贯彻集中 统一领导和工作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各司其职,各尽其 责。重要工作须主动请示、汇报或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职 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地自行办理。凡涉及其他后勤 管理处领导分管的工作,须协调意见、共同商定;意见不一 致时,行政工作由处长或处长办公会决定,党群工作由分党 委书记或分党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或会上个人意见服从 会前酝酿时的个人意见决定。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出现工作交叉,由主办部门与有 关部门协调、主办,处分管领导负责与处其他有关领导共商 办理。三、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12、协调共商、研究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报处长或分党委书记 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定。第二十七条 在部门职责分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作, 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会议研究决 定。第六章请示报告区别制度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外部、内部请示、报告有别制度。一、凡属以学校名义,用 、当面汇报、公文等形式, 向上级领导机关及学校以外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须经学 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理。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二、学院内部的请示、报告事项,须按职责分工逐级办 理。(一)县处级及以上来宾、新闻单位来宾、外宾等重

13、要 社交活动,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执行学校接待工作暂行 方法规定。(二)代表学校表态的重要事项,须向学校分管领导事 前请示、事后报告,必要时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 来不及事前请示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三)后勤管理处受理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 的工作事项,凡涉及2名及以上学校领导分工、协调的或需16 一 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等,除特殊情况外,应请学 校其他各单位领导签字后先报送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登 记、审核,并由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校领导分工报 送学校有关领导;一般不得直接受理。(四)后勤管理处向与之平行的学校其他各单位提出的 工作事项,除特殊情

14、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 字后,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五)凡后勤管理处需报送学校领导审批的请示、报告 等,除特殊情况外,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委书记签字后, 应先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并按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办理;一般 不得越级上报或多头分送。(六)请示、报告要一事一报、内容属实、观点明确, 并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八条一款和二款(一)、(二)项 中,来不及事前请示报告的,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 导报告。第七章文件运行制度第三十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学校文件和后勤管理处便 函两级发文结构,按照“谁签发谁负责”的原那么办理。一、凡属以学校文号的发文分为

15、对内文件和对外文件, 须经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核稿送签、分工分类分级审签、 由学校分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具体方法按学校有关-17 - 规定办理。二、凡属对内的后勤管理工作需要发函或形成纪要的, 编制后勤管理处便函或纪要文号,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或分党 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第三十一条 凡属校内校外的新闻报道稿由处长或分党 委书记按分工签发后提交,必要时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发。 未经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或学校领导同意,不得接受校外新闻 采访。第三十二条实行统一收发、分别运转的文件管理制度。一、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各部门收到的上级或学校以外单 位的各类文电,或参加上级或学校以外单

16、位的会议带回的各 类文电,交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按分工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或请示的同时,要及时、统一转交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号登记、 管理,部门或个人不得积压、留存,不得越级送往学校领导。(一)凡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处长阅办。(二)凡属于党群工作的各类文电,送分党委书记阅力、。(三)重要的行政、党群工作文电或属于党政工作结合 的各类文电,须送处长、分党委书记共同阅批。(四)对急办的各类文电,处长、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同 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单位报告,保证工作及时进行。二、各类文电的阅办、运转、落实。(一)处长、分党委书记应协商明确一名兼职人员负责-18 - 各类文电的具体收发、运转、落实,按照

17、学校党委(院长) 办公室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等工 作。(二)处长或分党委书记阅办的各类文电由处长或分党 委书记组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 证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 或分党委书记。处长或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 一次各类行政或党群文电归档工作。(三)处长、分党委书记对共同阅批文件,共同负责组 织在处内及各部门运转、催办并监督落实情况,保证工作顺 利进行;有关部门、人员应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处长和分党委 书记。处长负责组织该类的文电归档工作。(四)分党委书记每个寒暑假负责组织进行一次校内校 外新闻报道稿的归档工作。(五)各部

18、门承办的各类文电等,应按文电时限要求及 时处理,特急文电要随到随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并及时反 馈给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六)凡涉及几个部门的,主办部门应主动出面协商, 协商有困难的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协调。第八章工作时间离岗核准核销及工作委托制度第三十三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 岗(指1天及以上,下同)实行核准核销制度。-19 - 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并对处长负责。二、后勤管理处分党委书记主持分党委的党群工作,支 持处长做好行政工作。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协助分党委书记 做好分管的党群工作并对分党委负责。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后勤管 理处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

19、并对后勤管理处党政 主要领导对口或业务对口负责。四、部门副职是其分管工作的责任人,在部门负责人分 工领导下工作,并对部门负责人对口负责。第二章会议制度第六条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 委会会议、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 书会、全体职工会议、其他会议等会议制度。一、处务会:原那么上一周一会,为处内最高决策会议。 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处长主持研究行政议题、分 党委书记主持研究党群议题),后勤管理处领导参加,有关 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列席参加。原那么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 经处长同意或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处长 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

20、形成处长、分党 委书记签发的会议纪要(处长审定会议纪要中的行政内容、 分党委书记审定会议纪要中的党群内容)。二、处长办公会:原那么上按需召开,为处内一般行政决一、处长或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1天的,应提前向 学校分管领导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党政主 要领导报备。二、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间离岗1 天的,应提前向处长报批;离岗2天及以上的,还应向学校 分管领导报备。三、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1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部 门责任人报批并向处长报备。四、后勤管理处及其部门组织集体活动离开济南市,以 及参加全国、省、市组织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不管在何地举 办,均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21、必要时须经学校党政主要领 导同意。第三十四条后勤管理处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时间离 岗实行工作委托制度。一、后勤管理处处长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 分党委书记委托工作,分党委书记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 处长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 作。二、分党委书记工作时间离岗前,根据工作需要向处长 委托工作,处长在外地的情况下按序向副处长委托工作,并 向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三、后勤管理处其他领导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部门负责 人或部门副职讲明情况或部署工作,期间分别由处长、分党 委书记按分工代理其分管工作。四、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副职工作时间离岗前,应向本部 门讲明情况

22、或部署工作,明确一位工作责任人。第三十五条上述人员工作时间离岗或参加会议、活动 结束返回学校后,须向离岗批准人和报备人报告、核销;临 时主持工作的后勤管理处领导或部门有关受托人员应与其 交接受托期间的工作。第九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十六条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关键是狠 抓落实、强化执行力。一、通过处务会尽量减少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会议 决议的事项,涉及行政工作的内容形成处长办公会纪要或决 定,涉及党群工作的内容形成分党委会纪要或决定,“三重 一大”的内容形成处务会会议纪要或决定。对于需要提交会 议研究并形成决议的重大事项,处长或分党委书记要与其他 各领导提前沟通,防止临时动

23、议。必要时,处务会、处长办 公会、分党委会仍可单独召开。二、其他各类会议也应有机结合召开。三、后勤管理工作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上 级下达的重要任务或工作事项,学院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 必须经处长、分党委书记或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分党委会-21 - 研究决定。四、各类会议要精简缩减、灵活机动、讲求实效。会前 充分准备,会后督察催办、及时通报、狠抓落实。五、后勤管理处领导及其部门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所分 管的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根据学校年度、季度、月度 的工作重点,亲自制订实施计划、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等。六、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与会期间要关闭手 机或设定在静音状态,禁止中途退场

24、或随意进出。第十章附那么第三十七条 本规那么适用于我校后勤管理处及所属各部 门和职工,须认真坚决贯彻。第三十八条 本规那么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处长、分党委书记是落实本规那么的责任人。第四十条 本规那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2 - 策和行政事务调度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 开,后勤管理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参加。原 那么上由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处长同意或处长确定议题,处 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处长签 发的会议纪要。三、分党委会会议:原那么上按需召开,为党务决策和党 群事务会议,由分党委书记主持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 书记主持召开,分党委副书

25、记及委员和有关党群部门人员参 加,后勤管理处领导及非党员人员必要时列席参加;原那么上 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党 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人 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签发的会 议纪要。四、专题会议(部门会议):原那么上按需召开,为研究 专题工作或部门工作的会议,由后勤管理处领导根据分管工 作需要安排并主持召开,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专题 研究,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 并形成会议主持人审签的会议记录。五、分党委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原那么上为月度例会, 以时事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内容。由分党委书

26、记 或分党委书记委托分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由后勤管理处部 门副职以上人员参加,非党员副职以上人员列席参加。原那么 上由党群工作部门事先提交议题并经分党委书记同意或分 党委书记与处长事先沟通后确定议题,分党委书记指定有关 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并形成分党委书记审签的 会议记录。六、全体职工会议:原那么上为学期例会,以安排部署和 总结表彰学期工作为主题内容。由处长或分党委书记主持召 开,后勤管理处全体正式职工参加,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原 那么上由处长与分党委书记事先确定议题并报分管校领导同 意,处长指定有关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务事项。七、其他会议: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时事政治安排,对 重大事件

27、、节日等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第七条 主要会议议事范围包括处务会议事范围、处长 办公会议事范围、分党委会议事范围。一、处务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 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本处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阶段性重 要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或工作总结。(三)研究决定主要涵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聘任、 员工进修培训、职工考核等事宜的后勤职工队伍建设。(四)研究决定本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五)根据学校财务规范,研究决定对预算经费、专项 资金的统筹及使用。(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中遇到的突发 问题。(七)研究落实学校

28、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二、处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 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处务会决定的各类行政事项落实措施或实施 意见。(三)酝酿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行政工作中重大 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方案或主导意见。(四)研究确定由处长负责的行政工作事项。(五)研究部署各部门工作任务。(六)研究制定行政规章制度,研究落实平安保卫工作。(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三、分党委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研究决定本处对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 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分党委年度和学期工

29、作计划及工作总 结,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三)做好本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 对党员教育管理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 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党员开展工作。(四)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并上报干 部任用的意见,拟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五)领导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 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研究加强网络管理、舆论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党支部建设 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六)协助行政研究、

30、讨论和实施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等各项行政工作。(七)研究落实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临时性重要工作。第八条会议议事规那么:一、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 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并在做好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经集体讨论后,由处长或书记 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决定,待再商定或请示学校领导后 确定。三、议事规那么:(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 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凡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 替代。集体研究决定

31、事项时,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三)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到达或超过应出席 人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方可举行。(四)分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那么,与会成员应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事项,发表同意、不同 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并实行表决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 人数的1/2O(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 其他议题或表决其他事项,尤其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 要事项。(六)对于带有实质性有争议事项,除紧急情况外,一 般暂缓做出决定,应推迟决议,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或向 上级组织、领导请示后,再提交会议

32、研究决定。(七)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时,必须 有一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一定比例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同 意(党政联席会、处长办公会出席人数到达或超过应出席人 数的1/2,分党委会议与会委员必须超过2/3),否那么不得 复议。(A)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有关议题时,本人应 主动回避。(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 有时限要求的也应一并明确。(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议和需保密的会议内 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那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 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应

33、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 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第三章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第九条 后勤管理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 事)安排、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贯彻党的民主 集中制原那么(简称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具体形式为处 务会决策机制。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 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 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第十条 后勤管理工作中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 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票决,结果报学校分管领 导审定,需要提交学校研究决定的事项须经学

34、校分管领导初 步审定后予以提交。第十一条 处长、分党委书记是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 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后勤管理 处其他领导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处长主动建议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党委负有实施“三 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工作中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事 项范围是指在学校事权划分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 大”事项。一、后勤管理处内的重大决策是指在贯彻落实学校党 委、行政决策中的处内非资金直接关联的工作事项,包括:(一)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 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后勤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 落实的方案、措施。(二)审定以后勤管理处或以分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 件、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和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 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文件及规章制度。(三)酝酿后勤管理处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工作部 署,中长期开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及重要工 作,有形与无形办学资源的重大使用、配置与调整,重要的 对外合作与交流等事项。(四)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 大事项、基层党群组织和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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