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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大量电子合同被判定无效?看完你就懂了由于交通、通讯的迅猛开展,商务活动由原先的局部地域拓展至跨市、跨省甚至是跨国,传 统面对面签名盖章的行为模式阻碍着企业商务活动的快速运行,随时随便高效平安的签约方 式成为需求,电子合同时代已然来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 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电子合同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无论是传统的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书面合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 立字为据,在日后因合同履约产生纠纷时,能够作为证据实现防抵赖效果,帮助当事人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而电子合同的实际使用却存在诸多问
2、题,研究裁判文书网的电子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明显发 现近年来大量因电子签名不可靠而导致电子合同败诉案例急剧上升,无法实现订立合同时预 期效果,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让人心惊:(2021)晋08执375号案例中,合同为双方通过某电子签约平台在线实时签署,文件格式 为PDF。另查明,本案所涉个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名称杨某某签名系打印。山西省运城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案所涉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名称杨某某的签名系电子签章,无法 确认签名真实性以及是否系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2020)沪0105民初3332号判例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某电子签约平台 出具的技术报告,电子签约平台系通过身份证号码、短信验
3、证码的形式进行实名认证及 签署验证。然而原告作为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应已掌握被告的身份证信息,而对短信验 证码接收设备是否为被告控制,技术报告并未说明,原告也未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故本 院难以认定相关电子签名为被告本人所为,对原告提供的补充协议及技术报告均不 予采纳;(2020)粤01民终12365号判例,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查明真相后,认为:某 金融平台通过某电子签约平台为洪某某申请了一张数字签名证书,但没有证据显示已经过洪 某某同意,并由洪某某申请。金融平台在未经洪某某同意的情况下,代洪某某申请电子签名 证书,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上述协议的签订并不是洪某某的真实意思表
4、 示;(2020)湘11执210号判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申请执行人某商业 保理提交的补充协议不仅确认了债权的数额,还将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约定改为由南平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属于实体权利的重大变更,但该协议的落款处 仅有一枚字样“李某某印”的电子印章,其上的字体为普通印刷字体,无法认定其具有专有 性和独占性,不应认为是可靠的电子签名,无法确认为李某某本人签署;(2019)粤0112民初12565号案件,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定,首先, 从两份协议的签订来看,原告的电子签名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两份授权协议均是在2019年 5月26日签订的,但原、被告的签
5、章均完全不同。原告主张其从未授权过电子签约平台生 成其本人的电子签章。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电子签章有进行存证。而且,两份协议 同时签订且主体相同,却在两个不同的存证机构进行存证,也有违日常交易习惯。再根据原 告提供的被告于2019年5月26日向原告发送的实名存证通知的内容来看,被告通过签约 平台为原告申请了一张数字签名证书,但没有证据显示已经过原告同意,并由原告申请。被 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代原告申请电子签名证书,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上述协议的签订并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2019)皖1623民初3951号判例中,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昆山某工作室注 册
6、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其于2018年8月10日与某网络科技在某签约平台 签订的移动通信业务代理协议,属无效合同;(2018)苏01民终8119号案件,杜某基于江苏某商务公司在某签约平台的网页中承诺的 经其签署的电子合同拥有最高司法效力,可被司法机构直接采纳,”完全等同纸质效力”的 标准,在签约平台与江苏某商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其目的是为了签订与纸质借贷合同相 同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以确认其与远在异地的章某某之间借贷关系、利息约定的真实性。杜 某与章某某因借贷利息问题产生纠纷后,杜某基于该电子合同向江西省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但该电子合同的真实性未能被法院采信。即江苏某商务公司所提供的电子合
7、同的效力未能达 到其所承诺的与纸质合同同等效力并被司法机关采信的合同标准,致使杜某依据该电子合同 向章某某主张合同权利的目的不能实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江苏某商务公司 在电子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当由此给杜某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案件,法院都是以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可靠电子签名法律规定为准绳,认定实务的 电子签名不具备专有性和独占性,无法将签名行为同签名人建立可靠关联,合同的签订并不 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故而电子合同法律效力欠缺不具备抗抵赖。随着对电子签名法理解的加深,各地法院在司法审判中愈来愈注重审查电子签名的法律 有效性,裁判文书网中仍有大量同类案例。因此,企业在选择引入电子合同签署系统,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对系统采用的电子签名进行考 察,判断其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可靠电子签名的相关规定,确定所采用的电子 签名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能够发挥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 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保证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基础和前提下,追求签 署的高效,实现高平安等级的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