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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校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学校物资设备管理归口,负责除实验器材、图书以 外的物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 理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资基础,此局部学校资产管理 由总务处负责。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在 一切环节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防浪费,堵塞管理工作中 的“跑、冒、滴、漏”,提高经济效益,现就我校资产管理 作如下规定:一、各部门要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设备; 更换资产管理人员,应及时以书面报告总务处学校行政科。二、学校资产实行年度计划分配。各部门应于每年底, 将本部门下年所需的物资设备计划报送到总务处,以便综合 平衡,及时下达年度分配指标。凡未及时或
2、未申报计划者, 其所需的物资设备均列入计划外供应,不予保证。三、计划内分配的物资设备(含家具、文具及家用电器), 各部门的物资管理人员于各学期开学初到总务处行政科签 领本部门该学期分配的指标,凭指标由所在部门物资管理人 员到总务处仓库领取物资设备。四、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 况,须物资设备,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程序由请购部门物 资管理人员签名和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总务处审 批,方可追加计划。未经审批而自行购置,其款项不能在物 资设备费中支付或报销。五、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或单 价缺乏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按 固定资产管
3、理要求,采购人员或经办人须到总务处办理固定 资产验收、登记、入账手续。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 办理报销手续,同时记入校固定资产账。六、各单位经批准自行购置的一般设备中的固定资产部 分(含使用单位创收的资金),均按上述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 库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到财务处报账。七、属于统招标的大宗物资设备,应由招标办代为采购, 并按上述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与使用手续。八、固定资产账簿的设置,按要求财务处按一级分类登 记固定资产的价值,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详细登记 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价值;每年底同财务处和使用单位 对账一次,经常保持账面相符。九、固定资产变卖、报废或报损,须由使用单位
4、提出申 请,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由总务处提出详 细的清单,说明数量、总价值,以正式报告经主管校长审批 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然后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办 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一切残值和收入应全数交纳学校财务, 作一般设备补充经费,任何单位不能截留使用。十、办公及劳保用品,学校依据各使用单位的工作性质 和人员情况核定包干经费指标,按领用单位建账设卡,按指 标和限额领用。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超过领用指标时,停止 发放。十一、仓库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由物资管理人员妥善 保管,进货时入库,并要设置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 量、单价、金额等记录的物品明细账,做到账物对号,计量 正确,领出
5、退回均有登记手续,注意节约,堵塞漏洞。十二、物资设备清查,每年由总务处会同使用单位和财 务处核对账物一次。仓库每学期盘点一次,盘点必须由会计 参加,盘点结果要认真填写报告,如由盈亏,一一做出说明, 并按照审批程序报有关领导处理。盘点工作之后,做到账物 相符时方能进入明细账。十三、物资设备供应工作应力求科学性、连续性、及时 性、准确性管理,因此物资主管部门在学校物资设备年度供 应计划前,必须深入各单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师科研人 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切实掌握各单位对物资设备的合理需 求,并结合经费的可能性,做好计划供应工作。十四、公用家具的配置。凡属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 家具设备,均由总务处根
6、据实际需要与可能统调配。1、各种写字台、三斗桌、文件柜、资料柜、书架等按实际需要分期配置;2、教学楼教室桌椅等,由教务处分年度提出需求量,各 实验室所需家具设备,由实验中或各系分年度提出计划,经 总务处核准后,分批调配;3、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非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场 地的家具,按实际需要给予配置;4、各食堂餐厅,按实际需要配置及补充专用桌椅。十五、学校的一切设备属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将非属自己享有使用权范围的物资设备挪为己用,占为己 有,违者按该物资原价的二倍处分。十六、凡本校教职工或单位在租用学校家具设备期间, 应将其置于学校或安排的本校和属本校使用的房舍内妥善 保管使用,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可擅自转借、改装、迁离学 校违者除限期退还外,将处以该月家具租金五倍的罚。假设有 丧失损坏,应照价赔偿。十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试行,以往规定与此不符之处,以此为准,未尽事宜由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