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35663645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1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大学学院班子管理运行暂行规定为健全学院班子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共同负责的运行机制, 发挥学院干事创业主体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本规定。第一章 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职责第一条 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班 长”和本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党委(党总支)的全面工作。第二条 与院长共同带着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教职工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 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第三条.与院长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学

2、、科 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 负责地开展工作。第四条 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 风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本学院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 教育开展计划。积极做好开展党员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 中开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党委(党 总支)和所属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第五条组织领导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学院思想 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带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 责,既分工又合作,互相尊重,共同做好学院的工作。第二十六条 副书记要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党总支)的工作;

3、副院长要协助院长做好分管的工作。书记和院长都要主动听取副职的意见,并支持副职的工作, 不能搞“一言堂”。副职要全力支持正职的工作,尊重正职的意 见。书记、院长可以查询、监督和检查副职分管的工作。副职既 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关心全局,积极参与集体决策。第二十七条为了使党政工作协调配合,必要时可以合署办 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兼职。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如遇意 见分歧,一时难以达成一致,一般不要急于开会作决定,可再议 再协商;必要时可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第二十八条 班子成员要讲政治,以身作那么,廉洁勤政,在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班子成员要正确处 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4、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 理工作上。班子成员要出以公心,公道正派,不准拉帮结派,不 准以权谋私。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 局,争做团结的模范。书记和院长要共同努力把学院班子建设成 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 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第五章学院监督与检查制度第二十九条 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要认真坚持民主集 中制原那么,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那么和决策程序。党委(党总支)每年要 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开展执行情况,并向学校 党委、纪委报告。第三十条.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学院党委(党

5、总支) 每学期要向学院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加强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 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十一条 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要依法保障本学院 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 织作用,健全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学院要定期 向教职工通报情况,每年学院党委和行政至少要向全院报告工作 一次,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广泛听取群众的评议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 质量进行督导和监督;坚持学院党务和政务公开,接受全学院教 职工的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6、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 果;对单位经费使用情况每年由工会分会委员组成小组进行监 督,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学院教职工通报。第三十二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总支) 书记和院长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 为党委(党总支)和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 检查一次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 报告。第三十三条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党派、离退 休老同志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主动向学校党委报告本班子管理运行 情况(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党政工作报告、情况通报 材料等),自觉接受校党委的监督检查。第

7、六章其它第三十五条轻工学部班子管理运行可结合XX大学轻工学 部管理规程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各学院也可结合自身实际,设立教授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积极探索运行体制机制并不断 完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XX年发布的XX 大学二级学院班子管理运行及议事规那么暂行规定XXXXXX) X 号)同时废止。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院长做好德育工作。第六条.同党委(党总支)其他成员一起负责本学院干部的 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所属科级及以 下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师生员工出 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8、。第七条.以开展事业与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强学院领导 班子自身建设。经常与院长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 班子内部团结;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学院中心组学 习。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本学院 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第八条.领导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 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第九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二章院长的职责第十条 院长是行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和本学院的主要负 责人之一,主持本学院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和行政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与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共同带着

9、党政领导班 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 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 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 面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第十二条组织制定本学院的开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 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第十三条 负责管理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 格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素 质。第十四条 负责专业建设、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制定本学院 专业建设、学科与学位点建设规划,做好专业建设、学科与学位 点调整,实现专业建设、学科与学位点建设

10、目标。组织开展科学 研究和产学研合作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做好教学、科研立项,成果评审与 学位审定有关工作。第十五条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 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引 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 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第十六条与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 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以学院行政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支持工会、 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第十七条负责管理本学院国有资产。对本学院的资金使用 和经费开支方法,与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共

11、同商量提出,并 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经费支出签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 办理,切块经费实行“行政一支笔”签字制度,单笔大额支出和 结余经费实行党政负责人会签制度。负责实施本学院资源分配、 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通报制度。第十八条主持制定学院有关行政工作规章制度,维护正常 教学科研秩序。第十九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三章学院会议制度和议事规那么第二十条党政联席会议及其议事规那么一、党政联席会议是讨论和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的决策会 议。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和党政共同负责的主要事项必须由党 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是指学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 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二、党政联席会议

12、原那么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 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办公 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 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商定。会议根据不同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 人分别召集和主持,凡涉及党务、群团、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 推荐考核等事项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凡涉及行政管 理、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事项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三、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量提出,也可先 由党政班子副职提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除特殊情况外, 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 程。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

13、会人员做好充 分准备。需要进行研究决策的重要议题,特别是“三重一大”事 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前 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 见,充分酝酿协商,形成共识。四、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必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与会成员应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 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 题如有意见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需经应 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要暂 缓决定,待以后再商量或请示学校领导后再做决定。五、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书记、

14、 院长会签后,可根据情况下发本学院相关机构和人员。六、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1 .研究本学院对学校开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 划和重要决议、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科建设等重大 问题。2 .研究本学院事业开展规划、年度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 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3 .研究本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师资队伍建 设、实验室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 事宜。4 .研究学院德育工作及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办学规模、专业 设置和调整、年度招生计划、学生就业、学生奖励和处分等事项。5 .研究决定学

15、院资源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包括学院年度经 费预算和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收入分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拟定,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和调整,重大租赁、承 包工程,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大额度购买服务工程,重大 基本建设和大额度修缮工程等事项。6 .研究本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事项。包括重要规章制度 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所属教学、科研、行政组织人选和岗位设 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等。7 .研究本学院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及上级重要荣誉称号的 推荐。包括各级会议组织的代表和委员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学 位评定委员会、教代会等成员的推荐,各级学术成果奖励申报推 荐等。8 .研究本学院重大平安稳定、突发

16、事件、法律纠纷的处理。9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通报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及落实党 政联席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10 .研究其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11 .研究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一条 党委(党总支)会议及其议事规那么一、党委(党总支)是高等学校党组织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 对本学院改革、开展和稳定发挥保证监督作用,与学院行政共同 负有重要责任。二、党委(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特殊情况下, 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 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应是 党委成员;不是委员会成员

17、的,可以列席党委有关会议。三、党委(党总支)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 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 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除紧 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 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四、会议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本学院改革 开展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院长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 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 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五、党委(党总支)会议的议事范围1 .讨论和决定本学院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 决定的贯彻落实。2 .讨论党委(

18、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立、和谐校 园建设等活动;做好干部廉政和作风建设。4 .贯彻党管干部的原那么,讨论本学院干部任用和教育管理工 作;落实开展员工职业素质卓越和岗位事业创新活动工程。5 .讨论决定开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 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6 .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 作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 意见。7 .研究讨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8 .研究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二条院长办公会及其议事规那么一、院长办公会是

19、学院行政领导研究讨论、协调日常行政工 作的基本形式。二、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双周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 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成员为正、副院长。党委(党总 支)书记也可以出席参加。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学院办公室 主任列席。其他与会人员由院长根据议题需要确定。三、会议议题由院长或副院长提出,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要 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 好充分准备。四、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1 .贯彻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有关教学、科研、学生、 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的分解、协调和落实。2 .学院教学秩序管理、教师工作质量情况。3 .学生管理服务相关事务。4 .

20、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落实。5 .院长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6 .讨论学院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7 .研究落实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议事规那么一、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内部对教学、科研方面的学术问题进 行评议、决策的学术机构。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学 术性评议、决策机构。二、学术委员会由本学院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设主任1 人,副主任假设干人。主任、副主任人选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由院长 与书记商量后提出推荐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 校学术委员会备案。其他委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 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四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 届委员总数

21、的三分之二。三、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其主任召集并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 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学术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研究确定。学术委员会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 分发扬民主,倾听专家、教授的意见,按规定做出决定。四、学术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审议本学院学科、专业、课程的设置。1 .审议本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计划方案。2 .评定本学院教学、科研成果。3 .组织学院内学术报告会,推动学院开展学术活动。4 .对本学院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议。5 .研究落实学校规定和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二十四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党总支)会议、院 长办公会议和学术委员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 详实,及时存档备查。会议决定的事项,必要时可形成学院正式 文件下发。会议决定的问题,应由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 向主要负责人报告。第四章 学院班子分工与配合第二十五条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共同承当着本院改 革、开展、稳定的重要责任和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但凡本 学院里的主要工作工程和重大问题,书记和院长都有责任,都应 认真思考,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