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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在新的劳动政策的大环境下,国家法律赋予企业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利制度就是企业实施管理的内部“法律”。但是,国家法律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流程也有约定,例如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
2、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这一条规定,我们看到制定规章制度的法理、程序、原则等一些不可忽视的环节: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年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
3、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
4、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
5、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
6、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总而言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并且符合法律程序。篇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实施方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和实施方法为明确公司在今后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依据什么的原则,遵循
7、什么样的方法,同时制度的推行通过何种方式、何种渠道特制定此说明。一、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前提是一定要认清公司发展的阶段、制度本身要适应公司发展的现阶段需求。我们公司现在应该还属于起步上升发展阶段,所以在制定制度时一定避免照搬所谓大公司制度的条条框框,避免把不切实际的东西引入到公司的发展中来,否则制度制定出来既不实用又浪费了公司的人力物力。例如:在人事制度模块中有员工试用管理模块、员工离职管理模块、档案管理模块等,我们在制定制度过程中可以根据公司现阶段人事录用、离职的实际情况简化这些制度模块中的条条框框,使制度既简约方便理解、利于执行、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8、:1、时间的先后性。由于公司在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因此规章制度需要一项项来制定,按照亟待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来确定制度制定、执行的先后时间顺序,我们现阶段先要逐步完善公司的基础制度,在将基础制度落实到实处的基础上完善公司的职能制度。2、指导性和约束性。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提供了指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什么,如果违反了会有什么样的惩罚。3、激励性。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除了会提出对违反规定人员提出相应的惩戒同时也适时的提出一些奖励性措施以鞭策和提高员工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三、规章制度的执行1、要明确规章制度执行的目的:制度
9、制定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有目的的抓某个人的错,惩罚某位员工,而是希望通过制度的执行使每位员工在工作时间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例如在家里如果地面脏了,哪怕是有一个小小的脚印你都会把它清理干净,因为你习惯了家里要干干静静的,不容许有一点的污染,但是为什么在公司你的桌面下面都堆了一大堆垃圾你还能视而不见,根本没有打扫的意识?这就是因为你在家已经养成习惯了,而在公司你还没有树立“以公司为家”的理念,这时候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督促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因此我们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约束我们工作中不好的行为习惯。当制度长期的执行后它会慢慢影响我们的个人行为,当好的行为成为习惯,以后制度在我们的意识中就会慢
10、慢模糊,因为随着习惯的养成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大程度的就会是习惯约束行为,而非制度本身约束行为,我们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我们应该这么做,老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再教育、带动新员工,公司内部会逐渐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2、制度执行的方法:我们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还属于传统、粗放的管理状态,包括许多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也缺乏危机意识、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公司现有的很多制度根本没有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实践中去,所以很多很好的制度虽然制定出来了,但是没有很好的管理者、缺乏足够的执行力以至于很多对公司发展有益的制度根本没落实的实处,所以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思想上的提高,先让他们认清制度制定对公司的
11、好处,强调以公司为本的集体意识,杜绝个人利益倾向为中心的价值观,在此基础上和公司所有员工进行沟通交流,对于他们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有什么疑问、面临什么样的困难进行解答和解决,使他们在思想上尽可能的认可新型的制度。3、制度执行的力度。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引起一部人思想上的抵触,我们在执行前期过程中会尽量考虑员工的感受,和他们积极沟通,避免引起他们思想上很大的情绪波动,但是在原则问题上还是要切实按制度办事,不能一味的考虑个人意见,因为员工在思想上毕竟还是以个人利益考虑为重,他们很少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制度本身的益处,所以如果制度总是依附于个人的思想去执行,那现今制度可能执行不了,今后也执行不了
12、,一拖再拖对于公司的发展必然有了很多限制性的理由。举个例子:公司设置全勤奖,全勤奖的概念是除了当月上满规定的考勤天数外,还包括不迟到、不早退等,我发现很多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现在已经把迟到都当成是正常的事情了,迟到已经成为习惯了,其实这很不正常,一个连最起码的上班时间意识都很差人很难保证在工作上有不拖沓、“磨洋工”的现象,所以我们在今后要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生病可以凭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或诊所、药房开具的药单认定为特殊情况,抑或总经理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其他理由都不做为迟到、早退的理由,只要该月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便扣除全勤奖,另外在全勤奖的考核上必须全奖全罚,做工资人员要按规章制度来
13、执行切忌带个人意愿的去做工资,比如请假半天100元的全勤奖就扣25元,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这已经从思想上给了员工可以去违反制度的理由,只要请假了当月全勤奖就全无,这不是给某个人制定的制度,所有的员工都一视同仁必须遵循这个制度。再比如:打卡机记录考勤,打卡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打,上班没有提前告知晚来那么就认定为迟到,有特殊理由经行政部负责人确认审批后可以回来补录指纹补录单,否则不采纳任何理由。下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卡不能早打,否则认定为早退。当然我们对严格按照制度打卡的员工会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3、执行的责任者:在制度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分工,界定责任,对于在内容中出现的制约和决策的内
14、容一定要指明责任者和决策者的权限。3、制度推行的渠道:我们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必须要落实到每位员工,因为客服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在制度的推行中是实行开会统一培训,还是通过网上通知:例如的方式,需待议?周磊2011-8-15篇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依法
15、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
16、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
17、审核工作;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3、撰写草案;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
18、征求意见;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
19、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
20、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
21、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三十
22、、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篇四:如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制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由于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从反面建议如下:1. 规章制度的内容违法。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
23、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2. 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3. 规章制度未经公示。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所遵从,因此法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4. 规章制度未及时修改、补充。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完事大吉,但实际情况是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
24、修改、补充相关内容。篇五: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春风集团有限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制定、修改、废止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集团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第四条 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
25、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第五条 集团公司管控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拟定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划;(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三)协助总裁办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四)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六)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七)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八)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二
26、章 规章制度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等。“章程”是指对集团公司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规定。 “规则”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规定。“规定”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办法”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决定”是指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指导
27、意见”是指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出的操作性规定。第七条 规章制度按集团公司职能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工程管理类、市场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和人事管理类。第八条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集团公司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第一节 立项第九条 各部门根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基本框架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并确定具体规章制度申报项目,向集团公司管控中心备案并负责落实。第十条 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宗旨和必要性;(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四
28、)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六)拟完成时间;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管控中心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总裁批准,作为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第十二条 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或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集团公司管控中心与起草部门协商,由起草部门说明理由, 呈总裁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第二节 起 草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以报送计划的部门为负
29、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集团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本办法第十条(一)、(三)、(四)项内容;(二)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三)负责规章制度解释的部门;(四)实施生效日期;(五)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修改规章制度的,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起草完毕后(含电子版)应送交集团公司管控中
30、心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含电子版):(一) 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二) 评审意见书、会签表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控中心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二)规章制度草案与集团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三)规章制度草案格式、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下属单位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管控中心对草案初步审查后,将草案原件(含电子版)和审查修改草案(含电子版)送集团公司总裁审阅,并协助总裁召集总裁办公会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要求;(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体制的要求;(三)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集团公司改革实际;(四)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部门是否有不同意见;(五)对规章制度可预见性效果提出不同意见;(六)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