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开具麻精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师开具麻精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医师开具麻精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为规范麻精药品的处方开具,确保麻精药品使用安全,合理。二、适用范围医疗机构具有麻精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三、职责医师:开具麻精药品处方,填写除痛病历手册。接诊患者,诊断四、流程图处方要求处方剂量建立除痛病例、随访五、细则1.接诊患者诊断 医生接诊患者,适宜的诊断,确定患者使用麻精药品的适宜性。2.处方要求2.1 开具麻精药品应使用红色专用处方;2.2 严格处方适宜性,用法上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字句;2.3 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开具,特殊情况使用超剂量时,应注明原因,再次签名;2.4 医师签字应与留样相一致。3.处方剂量医师应根据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
2、原则开具麻精药品。3.1 门诊长期用药处方注射剂型不超过3日常用量,缓、控释制剂不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7日常用量。3.2 门诊临时/一次性用药处方注射剂型不超过1次常用量,缓、控释制剂不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3日常用量。3.3 住院患者用药住院患者处方应逐日开具,限一日用量。出院带药患者处方缓、控释制剂不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超过3日常用量,注射剂不得出院带药。4.建立除痛病历、随访对确需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患者,按照相关要求,为患者建立除痛病历。详见第五章。使用除痛病历的患者再次就诊时,医师应核对除痛病历的时间,保证患者的用药间隔合理,特殊情况应在除痛病历中做说明;对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情况,套购情况应及时与药学部门联系。各药房在核对病历时发现有不符合用药间隔的情况,有权拒绝发药。对使用除痛病历的患者根据要求,每2个月对患者进行随访,保证患者用药的合理,安全,避免流弊。